中国制度型开放的逻辑演进

2022-05-30 10:48赵蓓文
开放导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制度创新

[摘要] 从纵向的历史发展、横向的国际比较、理论内涵的新变化、“双循环”下的典型特征、自贸试验区探索的创新实践以及“一带一路”与中国制度型开放的协同发展六个方面,剖析中国从历史到现状、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中国问题与全球经济治理相互关系的逻辑演进,提出中国以制度型开放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创新的六大逻辑:从要素流动型开放到制度型开放的历史逻辑,从国内外理论研究到开放政策实践的比较逻辑,“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制度型开放内涵变化的理论逻辑,“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制度型开放典型特征的现实逻辑,自贸试验区探索与制度型开放创新实践的中国逻辑,“一带一路”与中国制度型开放协同发展的全球逻辑。

[关键词] 制度型开放  全球经济治理  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 F1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22)04-0038-07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制度型开放与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创新研究(20&ZD062)。

[作者简介] 赵蓓文,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世界经济与中国对外开放。

中国的开放从改革起步,40多年来,在改革和开放的双轮驱动下,中国的商品和要素流动日益活跃,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并逐渐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本文将通过纵向的历史发展、横向的国际比较、开放理论的内涵变化、“双循环”下制度型开放的典型特征、自贸试验区探索的创新实践以及“一带一路”与中国制度型开放的协同发展六大方面,勾勒这一转变过程中从历史到现状、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中国问题与全球经济治理相互关系的整体逻辑演进。

一、从要素流动型开放到

制度型开放:历史逻辑

1978年以来,中国的对外开放经历了三阶段发展。三个阶段的划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从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制度型开放的历史逻辑。

(一)开放三阶段:从要素流动型开放到制度型开放

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自此,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越迈越大,以跨国公司为载体,以商品和要素流动为特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发展理念和中国式开放道路逐渐为世人所熟知。开放的中国逐渐走向世界。

2013年是中国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正是在这一年,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此同时,党中央又作出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决定。这意味着,中国不仅建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始了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而且在国际上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沿着这两条主线,中国开始了制度型开放的一系列探索。

2018年是又一个标志性的时间节点。在这一年的12月,党中央提出“要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①,这意味着中国正式进入制度型开放阶段。之后,中国的制度型开放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取得了一系的进展,为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制度型开放贯穿于开放三阶段

对外开放的第一阶段(1978—2013年),虽然这一阶段以商品和要素流动为主要特征,但仍然不乏制度型开放的萌芽。2001年中国加入WTO,无疑就是中国从被动接受国际经贸规则向主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转变。

对外开放的第二阶段(2013—2018年),这一阶段其实是中国从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的过渡阶段,自贸试验区探索和“一带一路”建设无疑是其中最大的亮点。如果说自贸试验区探索显示了中国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决心,那么“一带一路”建设则充分彰显了中国在国际上负责任大国的立场。中国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商、共建、共享。

对外开放的第三阶段(2018年至今),这一阶段是中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仍然存在,但更为典型的特征已经表现为制度型开放,而且日益体现出中国从单向开放到双向开放的阶段性特点。与第一、第二阶段相比,这个阶段的开放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先后签订RCEP(2020年11月)、CAI(2020年12月)等多双边协定,中国的制度型开放逐渐体现出“中国模式正试图通过多个平台和机制尝试与西方模式进行‘互动”②。

(三)开放三阶段取得的成绩

40多年来,中国对外开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中国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从1979—1982年间的17.7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1175.86亿美元、2018年的1349.66亿美元,再增长到2020年的1443.69亿美元③。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进出口总额2020年已达到17989.64亿美元④。

2013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927.4亿美元,存量达6604.8亿美元;2018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1213.2亿美元,存量达19822.7亿美元;2020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1340.5亿美元,存量达25806.6亿美元⑤。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额从1979年的0.33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1716.29亿美元、2018年的2418.04亿美元,再增长到2020年的2555.36亿美元⑥。

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4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41589.9亿美元、2018年的46224.2亿美元,再增长到2020年的46559.1亿美元,增长总计超过200倍。其中,货物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97.5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22090億美元、2018年的24866.8亿美元,再增长到2020年的25899.5亿美元;货物进口总额从1978年的108.9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19499.9亿美元、2018年的21357.3亿美元,进一步增长到2020年的20659.6亿美元⑦。

由此可见,40多年来,无论是双向投资还是进出口贸易,中国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方面的规模和质量上都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特征的制度型开放新阶段,这既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内在需求,也是中国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时代重任。

二、从国内外理论研究到开放的

政策实践:比较逻辑

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日韩等亚洲发达国家、波兰等中东欧转型经济体相比,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政策实践,中国的制度型开放都颇具特色,是中国整体开放战略和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国际比较的方式研究中国与上述国家和地区在开放理论和开放政策方面的异同,体现了中国制度型开放的比较逻辑。

(一)国外关于制度型开放的理论和政策实践

国外的开放理论主要体现在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国际投资理论、国际金融理论以及产业转移理论等,但也不乏从制度、规则、多双边协定视角出发的各类研究。其中,有关制度型开放的理论以制度性后发优势理论和全球经济治理理论最为典型。制度性后发优势理论强调后发国家通过模仿先发国家的相关制度,通过改造使本国的制度更为优化,从而在国际竞争中获得后发优势。全球经济治理理论对于制度型开放的诠释主要为:认为全球经济治理是“与经济全球化相关的全球经济治理理念”、“价值链治理概念”(Gereffi,1994、1999、2005),以及“从制度和规则的角度,在实践中形成的全球各种制度规范”①。

在政策实践上,以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日韩等亚洲发达国家、波兰等中东欧转型经济体的开放实践为典型代表。如美国的制度型开放主要以国内规则为基础,构建全球经贸规则,并通过其在WTO、世界银行和IMF的主导地位,实施以单边治理为特征的全球经济治理模式。日本和韩国的制度型开放带有浓厚的区域色彩,其主要方式都是通过签署东亚地区的多双边自由贸易区协定,提升其在全球的影响力。相对于韩国而言,日本制度型开放的主动性更强烈,致力于建立其在东亚地区规则制定的主导地位。至于波兰等中东欧转型经济体,因其“混合经济”的特殊性,使其“同时具有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特征,其‘混合经济不仅具有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特点,而且还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即阶段性特征,因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②。 具体表现为经济发展情况不够完善、贸易自由化程度和金融开放度不够、金融和贸易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准入限制等。因此,转型经济体的制度型开放以破除制度约束为主要特征。以波兰为例,其制度型开放是通过“休克疗法”对价格体制实施猛烈的彻底变革,以此为贸易自由化和金融体制改革铺平道路。

(二)国内关于制度型开放的理论和政策实践

中国的开放理论主要集中于中国对外开放战略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研究。在对外开放战略的研究中,以探讨中国在建设经济强国中的对外开放战略(张幼文,2013)、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新战略(陈继勇,2014)、中国对外开放与全球价值链升级(赵忠秀,2019)等最为典型。“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出后,涌现了一批围绕“双循环”对中国开放战略进行的研究,如“从外贸依存度来看国际循环”(陆江源、杨荣,2021)等。相对而言,中国关于制度型开放的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联系得更为紧密,对体制机制和“一带一路”建设的研究几乎覆盖了“五通”等各个方面,如戴翔和宋捷(2021)通过实证模型,检验了“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五通”对沿线国家所产生的全球价值链优化效应。

在政策实践上,自1978年以来,中国不仅破除了思想和观念的桎梏,要素流动型开放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并逐渐步入制度型开放阶段。特别地,《“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第四十章“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第一节就提出“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由此可见,围绕制度型开放的研究,将使中国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整体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深入分析,使战略实施与体制建设之间的内在联系得到揭示。中国的制度型开放是内嵌于中国整体的开放战略,或者说是体制机制建设之中的,是整个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三、“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

制度型开放的新内涵:理论逻辑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制度型开放的理论内涵发生了变化,这一新的变化趋势恰恰反映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开放理论发展的理论逻辑。

(一)相关性:要素流动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同时并存、共同发展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①。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要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② 。《“十四五”规划纲要》则明确提出,“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③。由此可见,要素流动型开放和制度型开放之间具有紧密联系。一方面,要素流动型开放为制度型开放的发展提供条件;另一方面,制度型开放建立在要素流动型开放长期积累的成就基础之上。两者之间既有继承性,又有发展性。同时,中国进入制度型开放阶段后,仍存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在“十四五”期间,两者缺一不可,是“持续深化”和“稳步拓展”同时并存、共同发展的相互关系。

(二)新内涵:“内循环”与“外循环”共同推动制度型开放的发展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制度型开放,其最大的内涵特点在于:不仅注重制度型开放对于“双循环”的促进作用,即对外开放对于“外循环”的推动,也注重“双循环”下制度型开放在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方面的战略协同,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协同,即对内改革对于“内循环”的推动。同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這一纽带,“内循环”与“外循环”之间又是相互促进、紧密关联的。“双循环”这种由内而外、由外而内的相互作用,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共同推动制度型开放的功能深化和内涵提升。

1. 制度创新的政策实践之一: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的战略协同

制度型开放的国家战略必须落实到地方实践,也就是说,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必须实现战略协同。其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自贸试验区和先行示范区。如果说自贸试验区以体制机制创新承担了通过国际经济循环体系加快要素在国内国际之间流动的重任,那么先行示范区所要承载的则是通过深化开放创新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自贸试验区和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协同,以制度型开放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国内外商品和要素的流动提供保障,实现“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的《“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

以广东为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是面向粤港澳,开展多领域深度合作。自2015年成立以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充分发挥地域优势,逐渐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进入制度型开放阶段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2019年8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2020年10月),为自贸试验区、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共同发展提供了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实施战略协同的政策保障。由此可见,制度型开放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 制度创新的政策实践之二: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协同

作为积极践行要素流动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共同发展的地方版,中西部对外开放的高地重庆和东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上海,通过自贸试验区和开放示范区的协同发展,已成为创新实践的典型案例。

以重庆为例。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重庆作为国内国际邮包的紧急疏运地,在2021年通过中欧班列运输了价值近2500萬美元的420多万件出口邮包,成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商品和要素流动的重要通道。同时,2020年建立的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作为全国首个跨区域的协同开放示范区,已经成为中西部地区探索制度型开放的典范。

又如上海。2013年成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不仅发挥“试验田”的功能,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中国进入制度型开放阶段以后,又勇担重任,继续发挥示范引领区的功能。自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宣布支持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以来,上海出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等一系列新政策,进一步引领全国制度型开放的发展。浦东新区在全国首推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为人员流动便利化提供了条件,有利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是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长三角地区正在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为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打造添砖加瓦。

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

制度型开放的典型特征:现实逻辑

制度型开放作为中国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承担了体制机制创新的重任,也承担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两项功能叠加要求的重任。同时,制度型开放在推动“双循环”发展的过程中,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过程中,必须而且已经在实践以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创新。因此,“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制度型开放将围绕以下两大主题进行:一是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战略协同,二是以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创新。这不仅构成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制度型开放的典型特征,也是中国从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的现实逻辑。

(一)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战略协同

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不同,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战略协同是制度型开放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典型特征。在对内改革方面,制度型开放不仅需要协调改革和开放之间的关系,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还要厘清边界内涵,让“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高透明度、高效率、合乎国际规范的制度环境吸引外部商品和要素的流入,也就是“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在对外开放方面,制度型开放必须主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并通过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功能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也就是“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

体制机制建设是“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之一,以自贸试验区探索为代表的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表达了中国积极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决心,成为中国制度型开放的两大主线之一。因此,自贸试验区探索充分体现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制度型开放的典型特征: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战略协同。

(二)以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创新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是中国从国际经贸规则接受者向国际经贸规则引领者转变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中国制度型开放的又一条主线。8年多来,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建设,积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以“五通”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寻求与其他国家互利共赢的合作空间。因此,“一带一路”建设充分体现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制度型开放的又一个典型特征:以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创新。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以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创新的过程中,中国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也在不断的“互动”与“磨合”中解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道路与世界道路并不矛盾,以中国视角看全球,中国也是全球的一份子,是“地球村”中一位重要的居民。全球化下的中国,也通过积极寻求共同抗疫、气候合作这些共同主题而发挥自己的重要作用。在上述关乎全人类发展的议题中,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不仅存在合作的空间,而且存在合作的可能。“竞争与合作”还是“竞争或合作”,这是全球化下每个国家共同面临且无法逃避的两难选择。只有当我们在应对全人类所遭受的发展瓶颈以及抗疫、气候等共同主题的时候,我们才更有可能在困境中去寻找共同点,谋求相互之间的互利共赢。

五、自贸试验区探索与制度型

开放的创新实践:中国逻辑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是中国制度型开放的两大主线之一,其最典型的创新实践就是自贸试验区探索。以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为代表的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制度型开放的中国逻辑。

(一)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创新的初步探索

早在2013年,中国就已经开始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继2013年版自贸区负面清单(190条)、2014年版负面清单(139条)出台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颁布第三版负面清单(122条)。随着负面清单的不断缩减,中国对外开放的力度越来越大。

(二)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创新的全面覆盖

2018年是承上启下的一年。在这一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于6月28日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清单条目48条①。6月30日,两部门又联合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8年版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一共有45条措施,较之2017年版负面清单的95条缩减了一半。至此,中国拥有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两份负面清单。这两份文件的意义在于:一是将2018年版负面清单适用于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二是扩大开放外商投资准入。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中国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从过去的正面清单模式正式转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突破。

(三)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创新的拓展提升

就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而言,2020年也是一个标志性的年份。进入制度型开放阶段后,如何进一步完善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如何使作为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引領示范的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成果向全国其他地方复制和推广,成为新阶段中国体制机制创新的方向和关键。秉承这一开放理念,中国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再次取得了新的突破。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并在当年的12月31日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至此,中国的负面清单增加到3份。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 ,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总共才27条。

更进一步地, 2021年7月26日,国家商务部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该负面清单共70条。海南自由贸易港上述两份文件的出台,意味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走在了全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同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布了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分别将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和27条。2021年版负面清单的陆续出台意味着,中国在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再次取得突破。

六、“一带一路”与中国制度型

开放的协同发展:全球逻辑

从主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向积极引领国际经贸规则转变,是中国制度型开放(特别是从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制度型开放过渡阶段)的又一大主线,“一带一路”建设是其中最典型的政策实践。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展现了中国以制度型开放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创新的全球逻辑。

(一)中欧班列助力商品和要素在国内国际的“双循环”流动

中欧班列的开通和发展不仅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增添新动能,而且推动了沿海、内陆和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协同发展。截至2022年1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5万列,通达欧洲23个国家的180个城市。中欧班列不仅打通了国内国际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双循环”的通道,还催生了许多新的物流和业态,以及大量的就业机会。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欧班列突破海运、空运的物流瓶颈,为国际邮件疏运和全球货物贸易、全球产业链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战略通道作用,成为联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防疫抗疫物资传送的一条生命纽带,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一带一路”以制度型开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新理念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制度型开放的双向特征,不仅表现在中欧班列作为国际疏运通道,在疫情期间增进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五通”建设,而且表现在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多双边协定的签署。据统计,截至2022年4月19日,中国已经同149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在双向投资和贸易往来方面,2013至2020年期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累计达9.2万亿美元”“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达1360亿美元” 。同时,2013年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的投资也非常稳定,从2013年的86.6亿美元到2019年的81.2亿美元,占全球的比重分别达到7%和5.7% 。

此外,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以及中国与马来西亚“两国双园”模式的探索,也通过项目投资、产业集群、园区合作等方式,加速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促进了城市间的开放合作以及“五通”建设,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商、共建、共享,提供了以制度型开放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创新的丰富实践。

七、结 语

以制度型开放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创新,是中国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生动体现,也是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协调统一。秉承这一理念,中国将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过程中表达更多新兴大国的主张,争取更多话语权,在共同议题中发挥更大作用,以进一步实现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共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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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Gereffi,G.(1999),“A Commodity Chains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Global Industries”, Duke University Working Paper.

The Logical Evolution of Chinas Institutional Opening Up

Zhao Beiwen

(Institute of World Economy,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Shanghai 200020)

Abstrac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logical evolu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nas history and current situation, reform and opening-up, Chinas issues and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from six aspects: vertical historical development, horizontal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new changes in theoretical connotation, typical characteristics under the “‘Dual Circulation Development Pattern”, innovative practice in the exploration of pilot free trade zones,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he Belt and Road” and Chinas opening up based on related institutions. It puts forward six logics for China to participate in th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of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with opening up based on related institutions. It mainly includes: the historical logic from opening up based on flows of factors of production to opening up based on related institutions; The comparative logic from domestic and foreign theoretical research to the practice of opening-up policy; The theoretical logic of the connotation change of opening up based on related institutions under the “‘Dual Circulation Development Pattern”; The realistic logic of the typical characteristics of opening up based on related institutions under the “‘Dual Circulation Development Pattern”; The Chinese logic of pilot free trade zones exploration and the innovation practice of opening up based on related institutions; The global logic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Belt and Road” and Chinas opening up based on related institutions.

Key words: Opening up based on Related Institutions;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收稿日期:2022-06-05  責任编辑:罗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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