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
内容摘要:“象”是中国古代文论的元范畴,《文心雕龙》在它的确立与转化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使元范畴从哲学范畴向艺术范畴、文论范畴转化的因素有很多,这种转化本身就引人注意。“象”范畴经历了“天之象”到“文之象”的转变过程。“乐”范畴在《文心雕龙》中主要体现为“声”的层面。刘勰的和乐有三个层面的和谐,即声韵之和、声心之和与辞乐之和。刘勰坚持以文论范畴为中心,体现了魏晋时期文学与审美意识的自觉。
关键词:刘勰 《文心雕龙》 “象” “乐”
“象”范畴是中国古代文论的元范畴,它经历了殷人的巫术文化、周人的祭祀宗法、春秋的礼乐延续、战国的礼崩乐坏,以及诸子的思考,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对文学、艺术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产生于南朝时期的中国文学理论巨著《文心雕龙》,其思想也受到了“象”思维的影响。在推动“象”范畴从哲学领域向文论领域的转化过程中,刘勰的《文心雕龙》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文心雕龙》的“和乐”思想表现为声韵之和、声心之和与辞乐之和,也是“文之象”的具体展现。
一.“象”范畴与“声”“音”“乐”的三分
“象”的本义为大象,《说文解字》曰:“长鼻牙,南越大兽,三年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1]“象”是连接,是沟通,是转化,具有中介作用。《左传·僖公十五年》中,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2]
在先秦时代,呈现出“声”“音”“乐”三分的结构,这在《乐记》的记载中有所体现。“乐”与“声”“音”相通,而从“声”到“乐”,有递进的关系。《乐记》区分了“声”“音”“乐”:“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3]声是由物的感发而出的,同声相应而不足,所以生变,孔颖达说:“变,谓不恒一声,变动清浊也。”声有清浊高低之分,故而五声交杂乃成文章。入人耳即为“声”,它是人耳所能感受到的自然声响。《乐记》说:“声者,乐之象”,故而“声”还需要修饰,包括节奏等等,需要借“歌”来咏“声”,而“声”有曲折、缓急、清浊。孔颖达疏曰:“乐本无体,由声而见,是声为乐之形象也。”所以,“声”对于“乐”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总之,乐本无形,声使得音乐形象化,让人可视、可感、可听、可触、可闻。综观《文心雕龙》全书,刘勰关心的始终是人文,而对于人之文又尤其关心语言,全书的宗旨是探讨为文之用心。文之象主要表现在声这一层面,下文便从文之枢纽、文体论、创作论三方面展开论述。
二.文之象与刘勰的音乐思想
1.文之枢纽
文之枢纽是《文心雕龙》的第一部分,包括《原道》《征圣》《宗经》《正纬》《辨骚》五篇,他对文之象的本体性的论述主要集中于《原道》《征圣》《宗经》三篇。
《原道》: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
《征圣》:四象精义以曲隐,五例微辞以婉晦,此隐义以藏用也。故知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适会,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
《宗经》:夫《易》惟谈天,入神致用,故《系》称旨远辞文,言中事隐。
天玄地黄,有颜色的分别;天圆地方,有形态的不同。日月光辉相叠如双璧,悬挂于天空;山川炫丽如锦绣,铺陈于大地。这就是天地之文。而人于三才之中独有性灵,人是连接天地的中介,是万物之灵、天地之心,有了这种心,便有语言,也就是文之象。《原道》这一段几乎全从《周易》中化出,《周易》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这里的天象、地象都与刘勰的叙述一致,文之象便因于易象。
《征圣》中说“四象精义以曲隐”,是指《周易》之“四象”义理精微而曲折,后文又曰:“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也。”可见简约扼要与隐微之辞可以相通,正言与精妙之义可以并存。这是一种显隐结合的方法,易象的表现既简约又微妙,既雅正又充满精妙的义理。关于四象,孔颖达疏引庄氏语曰:“有實象,有假象,有义象,有用象,四象也。”[4]譬如,乾卦的实象是天,象征着父亲是假象,乾为健是义象,元亨利贞是用象。孔颖达疏曰:“实象者,若地上有水,比也;地中生木,升也,皆非虚,故言实也。假象者,若天在山中,风白火出,如此之类,实无此象,假而为义,故为之假也。虽有实象假象,皆以义承人,总为之象也。”[5]假象就是虚象,本来不存在这样的“象”,它是为了说明意义而产生的。而实象、假象统称为“象”。
实象和假象是从两个不同的侧面来“尽意”的。假象与虚象影响了文学上的征实与虚构,即虚实关系。刘熙载《艺概·赋概》说:“赋以象物,按实肖象易,凭虚构象难。能构象,象乃生生不穷矣。”[6]凭虚构想比铺写实象难,如果能构成虚象,“象”能不断生成,以至于无穷。
实象是显现的,虚象是隐藏的,虚象的意义具有不确定性。如前文所述,“象”具有相似、模拟这一涵义,它正是哲学意义与文学意义的连接点。显隐结合的文之象,简约而精妙,不确定性增强了它的义理的模糊性、多样性。《原道》曰:“素王述训,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取象乎《河》《洛》,问数乎蓍龟,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这里所说的取象,是指从天之象中穷极变化,考察人文以完成教化。从天文到人文是一个转折,在天之文中学习自然之道,但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文教化,文之象仿效了天地之象,从而获得了无穷的变化、象征意义以及崇高的地位。
《宗经》曰:“三极彝训,其书言经。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故象天地,效鬼神,参物序,制人纪,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者也。”经典是文的一种,它仿效天地而作,具有恒久的至道。这里也蕴含着象征思维,礼乐的制作与文章的制作一样,圣人应天配地而制礼乐。《乐记》曰:“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7]乐象征着天,礼象征着地,而经典仿效天地之文,模仿自然之道。《汉书·礼乐志》也说:“故象天地而制礼乐,所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者也。”[8]《宗经》篇从天地之象引向文之象,意味着经典仿效天地,那么人的文章还需仿效圣人的制作,以经典为蓝本。
阮籍《乐论》曰:“昔者圣人之作乐也,将以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也。……此自然之道,乐之所始也。[9]这里也提及了“自然之道”,但他所说的和刘勰所说的有差别,刘勰从易象论出发,从天引向人,说明文之象需顺从自然之道,他的义理目标是人文,他要解决的问题是人的文章与人的语言的问题,而人的语言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无特别的修饰,即遵从自然的原则。乐府诗也和其余诗歌一样,符合自然之道的原则。总之,乐与诗都是象天则地的产物,简约又精微,显现又隐藏,具有象征性。下面从刘勰的文体论出发,对乐府这一特殊文体进行探讨。
2.文体论
《乐府》开篇即云“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这是对乐府的定义,这一定义精准地概括了乐府诗的特点,即以五音配合歌咏,以乐律配合五音。这意味着乐府包括乐辞与乐声两方面,乐府即配乐演唱的诗歌。此篇列于《明诗》之上,《诠赋》之下。乐府诗介于诗与赋之间,是一种韵文,它与有韵的散文不同。此处强调“声”,不仅是乐声,还与诗歌的声韵相关。
《乐府》后文又云:“夫乐本心术,故响浃肌髓,先王慎焉,务塞淫滥。”刘勰借鉴了《乐记》中的观念。《乐记》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10]此处体现了这样的过程:感物→人心之动→形于声,即物象→心象→乐象。心动于物,然后于胸中成象,最后外化于音声。这一过程正是物象、心象、乐象三者的互动。刘勰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盖阳气萌而玄驹步,阴律凝而丹鸟羞,微虫犹或入感,四时之动物深矣。”他强调四时的影响,还有阴阳二气的运动,天象影响了物象,而物色摇动,又影响了主体之心象,这一“心术”又进一步外化于音声。乐府诗与其他诗歌一样,皆发乎性情,不同的是,乐府诗还须与所配之乐相互协调,这就是刘勰心目中符合雅正原则的“和乐”。
《乐府》篇云:
故知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体在声,瞽师务调其器;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好乐无荒”,晋风所以称远;“伊其相谑”,郑国所以云亡。故知季札观乐,不直听声而已。
诗为乐之心,声为乐之体;乐体为声,故而乐师务必协调其乐器;乐心为诗,故而君子须写出雅正的歌辞。此处说明了诗与声的关系,歌辞与乐歌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和乐。后文又云:“和乐之精妙,固表里而相资矣”,和乐的精妙就在于乐章与乐器的和谐一致。和乐是乐府诗的美学特征,也是乐府区别于徒诗的特点。刘勰从两方面来规定乐府诗的特性,一方面是雅正的歌辞,一方面是典雅和缓的音乐,两者须协调配合。崇尚歌辞的雅正方面,譬如“暨后汉郊庙,惟杂雅章,辞虽典文,而律非夔旷。”东汉时期的郊庙歌辞,尽管文辞雅正,但是声律已经脱离了雅乐。可见刘勰要求乐辞与乐声的一致。
他还说:“凡乐辞曰诗,诗声曰歌;声来被辞,辞繁难节。故陈思称李延年闲于增损古辞,多者则宜减之,明贵约也。观高祖之咏‘大风,孝武之叹‘来迟;歌童被声,莫敢不协。”聲是拿来配合歌辞的,倘若歌辞过于繁杂便难以节制。故而有时为了配合声,需要删减歌辞,达到简约的效果。
总之,刘勰认为音乐发自内心,物象摇动心象,再外化为音声。雅正的歌辞与典雅舒缓的音乐构成了和乐,两者缺一不可。他批评不符合雅正标准的歌辞,也对先秦古乐的丧失表示遗憾。正如他所说“中和之响,阒其不还”,中和之响渐渐沉寂,被新奇浮华的郑声所取代,“若夫艳歌婉娈,怨诗诀绝,淫辞在曲,正响焉生?”刘勰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为淫邪的歌辞配曲,正响又怎么可能产生?
3.创作论
《文心雕龙》从文体角度,对乐府诗的特性做出了说明,乐象征着天地的和谐,和乐具有雅正的歌辞与典雅的乐声相和谐的特点,当离开了音乐之后,诗歌的“声”就体现了它音乐上的特性。下面从创作论角度加以阐发,并以《声律》《神思》篇为主要文本。
《神思》:是以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怿辞,然后使元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
按前文所述,天象影响了物象,物象摇动,进而人心萌动。《神思》篇探讨的是创作之文思,是从主体心象出发,延伸至文本中的意象。文之象在文本之中表现为意象,它是人心与外物交融之象,还需要借助于语言、声律来表达。匠心独运,依据作者心中之意象来进行创作。《情采》篇还说:“若乃综述性灵,敷写器象,镂心鸟迹之中,织辞鱼网之上,其为彪炳,缛采名矣。”器象更注重客观形象,与上文之“意象”侧重有所不同。但都能看出刘勰对文之象的重视,从文章的构思到行而成文,“象”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心象受物象的感召,从而具有创作的冲动,形成文本之象。作乐同样遵循相同的步骤,主体心象受物象影响,情动于中而作乐,形成了乐象。正如《乐记》所说:“声者,乐之象。”[11]在刘勰的时代,雅乐难追,故而刘勰更关心雅正的乐辞。在诗歌文本之中,“声”“音”“乐”原本的关系已经被打破,随着音乐的失传,“声”的作用更加突出,乐声对诗歌的体式、用韵依然有很大的影响。
对声律的重视始于魏晋时期。反切之法产生于后汉服虔、应劭之时,音节被分为了声母、韵母两个部分。颜之推《颜氏家训·音辞》曰:“孙叔然创《尔雅音义》,是汉末人独知反语。至于魏世,此事大行。”到了魏晋时期,反切之法更加流行。《南齐书·陆厥传》曰:“永明末,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12]沈约将四声与音韵学结合,形成了声韵学的理论,对诗歌的创作起到了良好的影响。《文镜秘府论》中引用沈约对甄琛的回答:
沈氏《答甄公论》云:昔神农重八卦,(卦)无不纯,立四象,象无不象。但能做诗,无四声之患,则同诸四象。四象既立,万象生焉;四声既周,群声类焉。经典史籍,惟有五声,而无四声。然则四声之用,何伤五声也。五声者,宫商角徵羽,上下相应,则乐声和矣;君臣民事物,五者相得,则国家治矣。作五言诗者,善用四声,则讽咏而流靡;能达八体,则陆离而华洁。明各有所施,不相妨废。昔周孔所以不论四声者,正以春为阳中,德泽不偏,即平声之象;夏草木茂盛,炎炽如火,即上声之象;秋霜凝木落,去根离木,即去声之象;冬田地闭藏,万物尽收,即入声之象:以其四时之中,合有其义,故不标出之耳。[13]
沈约以四声比附四时,并说明了传统的宫、商、角、徵、羽五声与四声的关系,虽然有比附的嫌疑,但他利用了“声”具有的象征性的特点,描绘了四声之象。刘勰的《声律》却从声律的自然属性入手,对声律有着自觉的思考。他重视“声”这一层面,强调声与心的和谐,这也是和乐产生的条件之一。
《声律》开篇则云:“夫音律所始,本于人声者也。声合宫商,肇自血气,先王因之,以制乐歌。故知器写人声,声非学器者也。故言语者,文章关键,神明枢机,吐纳律吕,唇吻而已。”音律始于人声,乐器是对人声的模仿,这一观点与“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对独有性灵的人的充分肯定,是对有血气的人的肯定。人声是最动人的音乐,故而当声韵形成、话语吐纳之时,文章的情志也显现了。
刘勰重视声律之和,这与前文提及的和乐有联系。刘勰的和乐有三个层面的和谐:声韵之和、声心之和与辞乐之和。音乐发于心象,源于性情,故而声与心须协调;雅正的歌辞与和缓的乐声相配合才能形成和乐;声律内部还须和谐,因为“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做到了异声、同声的协调,才能声律和谐而韵味悠长。
刘勰常常以音乐来比拟文章,《声律》曰:
今操琴不调,必知改张,摛文乖张,而不识所调。响在彼弦,乃得克谐,声萌我心,更失和律,其故何哉?良由外听易为察,内听难为聪也。故外听之易,弦以手定,内听之难,声与心纷;可以数求,难以辞逐。
此处以操琴的道理来说明声与心的和谐。如若弹琴时音律不协,便知改弦更张。如今声律不协,却无所适从。尽管声发于心,但却还是会不协调。这是因为听乐调容易,语音却委实难辨。内听的难度就在于,声调与心往往失调。刘勰后文给出了协调声调与心的方法,即协调好诗歌的“飞”与“沉”,注意叠韵与双声,处理好押韵的问题。音调有长短、疾徐的变化,如此才抑扬顿挫,方能合律。刘勰还说:“古之佩玉,左宫右徵,以节其步,声不失序。音以律文,其可忽哉!”声韵的问题关系到诗歌是否合律,故而声之象与文之象直接相关。
刘勰笔下的“声”不仅富有听觉的美感,还与视觉、味觉有关。《情采》曰:“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形文、声文、情文三者须加以结合。这里强调视觉、听觉的并重。陆机《文赋》曰:“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以相宣。”陆时雍也说:“诗之所贵者,色与韵而已矣。”[14]这与《声律》的“是以声画妍蚩,寄在吟咏,吟咏流于字句,气力穷于和、韵”有相同之处。声有色彩,交错繁复才算得上美。刘勰还以味喻声,他说:“声得盐梅,响滑榆槿”,这时,声律有了酸甜的调味,便如榆槿般润滑。声音有色彩、有味觉,便可感可触。
“象”范畴在刘勰之时,正式进入文的层面,这种转换悄然地进行,他坚持以文论范畴为中心,体现了魏晋时期文学与审美意识的自觉。在刘勰看来,音乐具有“调”“和”的特点,也是自然之道的外化呈现。
《原道》曰:“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林中的天籁之声,如同竽瑟的演奏;泉石成韵,如同玉磬金声的和谐。故而形体确立则成章,声音发出则有韵律。声之象就表现为自然的声韵的和谐,而声之象是文之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之象是对天之象的仿效,这里隐含着象征思维,而文之象与易象相同,具有多义性与不确定性。
《隐秀》曰:“夫隐之为体,义生文外,秘响傍通,伏采潜发,譬爻象之变互体,川渎之韫珠玉也。故互体变爻,而成化四象;珠玉潜水,而澜表方圆。”两个互体卦为隐象,两两交互则为四象,所以称之为“秘响旁通”,显隐交错,能得文外之义。此篇赞文还说:“深文隐蔚,余味曲包;辞生互体,有似变爻。”互体正如变爻,变化之后便有四个隐象。象生生而不穷,故而文意也韵味悠长。
声律是文章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声律的和谐是文之象的表现。《附会》曰:“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骾,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然后品藻玄黄,摛振金玉,献可替否,以裁厥中:斯缀思之恒数也。”宫商属于声气,倘若没有了声气,文之象也就没有了寄托。同时,声与心须和谐一致,否则就会陷入“声与心纷”的窘境,正如《养气》所说:“如乐之和,心声克谐。”
参考文献
1.(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
2.(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3.(梁)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
4.(梁)刘勰撰,范文澜注:《文心雕龙》,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5.(清)刘熙载:《艺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6.(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
7.(日)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
8.(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9.(战国)左丘明撰,(西晋)杜预集解《左传》,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10.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增订版)》,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年。
11.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1986年。
12.杨明照:《增订文心雕龙校注》,中华书局,2012 年。
注 释
[1]参(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59页。
[2](战国)左丘明撰,(西晋)杜预集解《左传》,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84页。
[3](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455-1456页。
[4](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第290页。
[5](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第11页。
[6](清)刘熙载:《艺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99页。
[7](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第1482页。
[8](梁)刘勰:《文心雕龙·宗经》,见杨明照:《增订文心雕龙校注》,中华书局,2012年,第31页。
[9]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增订版)》,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年,第418-430页。
[10](汉)郑玄注,(唐)孔穎达疏《礼记正义》,第1455-1456页。
[11](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第1507页。
[12]《南齐书·陆厥传》,见(梁)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第898页。
[13](日)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第32-33页。
[14]陆时雍:《诗镜总论》,见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1986年,第1420页。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