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現代城市治理工作开展阶段,为保证城市治理的有效性,突出城市的智能治理效果,需要合理应用大数据技术,如构建城市大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智能城市数据加密防护机制、城市大数据安全等级评估机制、城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等。文章就智能城市治理中大数据技术的现实应用路径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城市治理;大数据技术;实际应用;应用意义;数据处理
中图法分类号:TP311文献标识码:A
Application of big data technology in smart city governance
ZHANG Juan
(Jiangsu Hengtong Photoelectric Co.,Ltd.,Suzhou,Jiangsu 215200,China)
Abstract:In modern urban governance stage work, 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effectiveness of urban governance,highlight the intelligent management of cities, it requires the reasonable application of big data technologies, such as the construction of cities big data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ntelligent data encryption protection mechanism, architecture,city big data safety grade evaluation mechanism construction, urban data security system construction,etc.This paper analyzes and discusses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path of big data technology in smart city governance.
Key words: urban governance, big data technology, practical application, application significance, data processing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城市治理工作开展开辟出了新路径,为实现城市智能化治理,有效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则需要合理应用大数据技术,并突出大数据技术与其他高新科学技术的结合,进而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不断提升我国城市治理水平,为人民群众的生活与工作提供便利,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活获得感,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1意义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合理应用,可使得智能城市治理工作更加精细化,想人民所想、解人民所忧,即充分发挥出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的优势,进而快速发现城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而采取针对性对策,促使城市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新时期智能城市运行时,通过大数据技术的支持,可使得城市治理工作突出高敏感度的特点,可在动态治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进行全局联动反馈,高效快速地解决发现的问题,有效降低各个部门、单位联动的工作成本,保证城市治理的可行性与有效性。与此同时,在解决城市问题时,为保证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效果,则可以进行大数据分析,进而助力城市高效率运行,提高社会生产力。
2应用
2.1安全管理体系
在现代城市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当契合时代发展潮流,对城市治理理念进行更新、升级,着力推动大数据技术的合理应用,构建智能城市治理模式。在智能城市治理过程中,突出对城市数据流的管理与调控,进而实现城市智能治理预期目标。为此,在智能城市治理模式构建的过程中,应当认识到城市大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的重要性与必要性[1]。
在具体工作开展阶段,应当摒弃以往落后的城市治理思想,并基于大数据思维和视野,对城市治理中的数据流进行分析,进而架构范式的大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优势与价值,解决城市治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对部分城市的治理现状分析可知,由于治理主体职责界定不明、工作协调不及时、主体碎片化,进而给城市治理造成一定的影响。由此可见,在智能城市治理工作开展阶段,应当基于城市大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对城市治理的整体框架进行重构,促进城市治理工作模式的改革创新,挖掘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优势与价值,如不断推动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数据运行风险评估系统的建设、城市数据运营管理体系构建、智能城市大数据管理委员会的成立等,为后续智能城市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支持。
2.2数据加密防护机制
新时期智能城市治理工作开展阶段,为实现智能治理的工作预期目标,则需要基于大数据中心的运行,实现对数据库资源、云储存中心数据的分析,进而挖掘出城市治理数据的潜在价值。为此,在智能城市治理模式构建过程中,应当突出大数据中心、云储存中心、数据库资源等,促进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保证智能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质的提升,如城市设备运行时,可自动匹配相关的资源,进而有效提高社会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保证城市公共服务的可行性与有效性[2]。
在智能城市治理运行过程中,将产生海量数据信息。在城市数据信息管理时,应当契合不同环境下的数据信息,对数据信息进行合理管理及加密控制。由于数据信息来源不同,使得数据本身存在涉密性或非涉密性;数据属于结果资料或状态数据资料等,在城市治理数据管理工作开展阶段,则需要构建智能城市数据加密防护机制,实现对不同数据信息的分类分层加密防护处理,以保证相关数据信息传输、储存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如現代智能城市治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非结构化数据进行储存、管理,在具体管理工作开展阶段,则需要选择合适的运算方案,进而有效增强数据非对称加密的安全强度,避免相关数据信息外泄,影响城市智能治理的安全性。鉴于此,在具体数据加密防护管理时,应当基于不同类型的数据资料、不同数据的储存安全要求,进而构建复杂度较高、不同位数、非对称的数据加密算法。
部分城市进行数据加密管理时,采取签名算法的管理控制,以保证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有效性,发挥出城市智能治理的工作效能。图1为签名算法的运行流程,基于“生成根认证中心群密钥—生成叶子认证中心密钥—标识申请者请求签发标识—签发标识”等步骤,进而对用户输入的权限密钥进行标识可信与不可信验证,有效提升数据加密防护的安全管理效果。
在智能城市治理工作开展阶段,大数据中心、云储存中心、数据储存库运行时,为保证数据信息传输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则需要相关用户或单位获得相关签名授权,才可利用密钥进行解密,以获取目标数据资料。若用户非法访问,在没有密钥的情况下,大数据处理系统将对数据进行拦截,保证数据处理的有效性。比如,部分涉及部门机密的数据信息进行安全管理时,则需要采取多重加密措施,严格控制用户的数据访问行为,并合理加大用户非法访问的惩罚力度,保证城市智能治理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性与可行性。在对所有访问用户管理时,应当突出对用户的诚信管理,严格执行大数据储存端的身份表示验证工作要求,体现出智能城市数据加密防护机制运行的现实价值与优势[3]。
2.3安全等级评估机制
随着现代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数据安全事件发生概率高,且部分数据安全问题影响较为深远。在城市智能治理过程中,为充分发挥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优势,避免发生数据安全事故,有效解决城市运行中的突发问题,则需要基于大数据技术体系的支持,构建城市安全形势研判、安全系统评估、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对城市运行的安全风险进行主动规避。在构建智慧城市的安全服务体系时,可构建如图2所示的城市安全运维智慧中心与运营平台,着重构建 SDA 组件、SOC 组件、SRC 组件。
在具体工作开展阶段,则需要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支持,实现对城市运行数据的收集、分析、建模,进而客观、全面地评估、预判城市安全风险,并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有效降低城市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在大数据安全等级评估机制运行过程中,应当基于数据产生的领域,进而对城市数据的安全等级进行合理分级与评估,便于后续大数据安全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
数据资料本身涉密、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稠密信息等则可以将其数据界定为一类,并界定为较高的安全级别;自身数据涉密,但数据密度较小,且数据收集较为困难,则可以将其数据界定为二类;在数据个体并不涉密,但数据信息量稠密,将会对城市的整体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可将其数据界定为三类;若数据信息不涉密,且数据信息不存在安全隐患,则可以将其数据界定为四类。在智能城市治理工作开展阶段,可基于数据信息的等级,进而开展数据信息安全评估工作,保证城市数据运行管理的有效性与可行性[4]。
部分城市进行智能治理时,基于城市数据的民生服务类、基础保障类,可对数据进行合理分析、处理,以保证城市数据安全评估工作开展的有效性与可行性。通过科学合理的事前评估预判,不断完善优化城市应急管理机制,保证城市可快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及时控制,避免对社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与损失,充分发挥出智能城市治理工作的优势与价值。
2.4安全保障体系
在现代城市治理工作开展阶段,为保证智能治理的有效性,应当突出城市大数据技术的合理应用,并构建多维度的大数据城市安全保障体系,突出该体系的多维度综合性防御。在该体系构建过程中,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存在漏洞,都将对城市的整体治理效果产生负面影响。为此,在实际工作开展阶段,应当立足全局,开展科学合理的规划与设计,以保证城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的可行性。比如,在构建智能城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时,可制定内层规范(如安全规制、运行标准、技术协议、数据接口等),并契合智能城市数据处理要求,设计复杂的非结构化数据安全防护机制,保证城市治理数据处理的有效性与可行性。由此可见,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内层的安全标准体系架构提起重视,为后续城市治理的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现代城市构建过程中,技术研发人员需要加紧攻关,实现技术创新,搭建城市智能治理的大数据技术标准体系,以提高自主管理能力与创新能力,实现对城市数据的安全、有效利用。在构建底层机制时,为保证底层技术架构的可靠性,则需要制定多层技术保障措施,进而保证大数据技术体系安全、稳定运行[5]。
3结束语
本文以智能城市治理工作为例,重点阐述了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以说明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可行性与重要性。在新时期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为保证城市智能治理工作的可行性,则需要推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数据安全评估防护机制建设、城市数据加密防护制度构建等,有效保证城市治理数据的有效性与安全性,为智能城市治理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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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茜,王藤,茅明睿.核心区城市治理大数据协同管理平台建设研究[J].北京规划建设,2020(S01):68?72.
[5]陈良斌.技术变革时代城市治理中的大数据应用及其哲学反思[J].江海学刊,2021(2):144?150.
作者简介:
张娟(1983—),硕士,研究方向: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