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喜纲
摘 要:高职信息技术课程应以数字素养培养为设置依据,与专业课程、专题教育等构成一体化的数字素养培养体系。应采用“平台+模块”的实施方式,实现高职信息技术课程与中职、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以及高职专业课程的有效衔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应通过新形态教材建设引导教师和教法的改革,使高职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关键词:数字素养;高职;信息技术;课程建设;课程标准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769(2022)01-064-05
2021年3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满足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人才培养需求出发,对高职信息技术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学业质量和课程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要求,突出了职业教育特色。正确认识信息技术课程在高职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位置,加强信息技术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保证《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有效实施对于切实提高数字经济背景下高职学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数字素养培养:高职信息技术课程的设置依据
数字经济是随着信息技术革命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概述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数字经济与农业、工业经济不同,它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通信网络为载体、以信息技术的有效使用为提升效率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推动力[1]。在数字经济条件下,数字素养已成为每个劳动者和消费者都应具备的核心素养。
1.数字素养的概念和内涵
数字素养(Digital Literacy)最早由以色列学者Yoram Eshet-Alkalai在1994年提出,后来有不同学者和组织对其概念和内涵进行了界定。201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全球数字素养框架》中将数字素养定义为“面向就业、获得体面工作及创业,通过数字技术安全且适当访问、管理、理解、整合、沟通、评价和创造信息的能力[2]”。从该定义来看,数字素养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其一,数字素养是数字经济时代人们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的内在特质,需要通过学习、训练和实践才能获得;其二,数字素养包括多种具体能力,与信息素养、媒介素养、网络素养等相关素养概念之间是包含的关系;其三,数字素养是数字经济时代人们就业和创业的基本能力,是人们融入社会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素养。
2.数字素养的构成要素
很多组织和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数字素养的构成要素和基本框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全球数字素养框架》认为数字素养包括7个基本能力域:其一,设备和软件操作。主要指选择和使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包括选择和使用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并理解相关的数据。其二,信息及数据。主要包括在数字化环境阐明信息需求,搜索、浏览和筛选信息及数据的能力,对信息及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价的能力,对信息及数据进行组织、存储和提取的能力。其三,沟通和协作。主要指共享信息和资源、参与社区互动和社会事务、网络礼仪、管理数字身份等在数字化环境中利用数字工具进行交流的能力。其四,数字内容创建。主要包括对不同形式的数字内容进行创建、整合和重构以表达自己想法的能力,合理应用版权和许可的能力,以及通过计算机编程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五,数字安全。主要包括理解数字化环境中的安全风险,保护数字设备、数字内容、个人隐私、身心健康等安全的能力,了解数字技术对社会环境、人际交往等产生的影响。其六,问题解决。主要包括解决在数字化环境中所遇技术问题的能力,选择数字工具和技术方案以满足个人需求的能力,使用数字技术对流程和产品等进行创新的能力,明确数字素养差距以实现自我发展的能力,利用计算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七,职业相关能力。主要指与职业相关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包括职业相关数字工具的选择和操作,职业相关数据、信息的分析和评价,职业相关数字内容的创建等[3]。
3.高职信息技术课程的学科核心素养
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学科课程学习与实践所掌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及逐步形成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4]根据《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高职信息技术课程学科核心素养主要包括4个方面:其一,信息意识。主要指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價值的判断力,包括对信息的捕获、提取、判断、分析、共享能力及利用信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二,计算思维。主要指综合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与实践方法,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三,数字化创新与发展。主要指综合利用数字化资源与工具,完成学习任务并能够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四,信息社会责任。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准则,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意识与防护能力,能够对信息技术创新产生的新观念和新事物进行理性判断和负责行动等方面。
4.信息技术课程在高职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定位
职业教育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职业相关能力是高职学生数字素养的关键能力,因此高职院校在设置信息技术课程时应以数字素养培养为依据,注意以下关键问题:其一,构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课程体系。随着数字技术与各产业的不断融合,不同职业对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有不同的专业化要求,高职院校应明确培养学生数字素养的培养目标,在根据《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设置信息技术通识课程的基础上,构建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专业课程体系,信息技术通识课程与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专业课程相结合,共同完成培养学生数字素养的核心任务。其二,根据职业岗位需求确定信息技术课程的模块和学时需求。《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确定了6个基础模块(建议48~72学时)和12个拓展模块(建议32~80学时),高职院校应认真分析不同职业岗位对学生数字素养的要求,根据不同的职业岗位要求和专业课程学习需要,合理的安排学时和选择拓展模块,确保信息技术课程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其三,构建全方位的育人体系。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涉及到学生入学、生活、学习、实习、就业等各个方面,高职院校可统一组织学团、教学管理、信息中心、招生就业、财务等部门在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数字素养专题培训,信息技术课程、专业课程与专题培训相结合,以形成数字素养培养的协同效应。
二、“平台+模块”:高职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方式
1.《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与中职、普通高中标准的比较
《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与教育部2020年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印发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构成了我国不同学段信息技术课程的标准体系,是实现高职信息技术课程与中职、普通高中有效衔接的基本依据。其一,学科核心素养的比较。《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与中职、普通高中标准都规定其学科核心素养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创新与发展、信息社会责任等方面,体现了在不同学段人才培养的连续性。其二,课程内容比较。《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基础模块包括文档处理、电子表格处理、演示文稿制作、信息检索、新一代信息技术概述、信息素养与社会责任,拓展模块包括信息安全、项目管理、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程序设计基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现代通信技术、物联网、数字媒体、虚拟现实和区块链。中职标准的基础模块包括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网络应用、图文编辑、数据处理、程序设计入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信息安全基础、人工智能初步,拓展模块包括计算机与移动终端维护、小型网络系统搭建、实用图册制作、三维数字模型绘制、数据报表编制、数字媒体创意、演示文稿制作、个人网店开设、信息安全保护、机器人操作。普通高中标准的必修模块包括数据与计算、信息系统与社会,选择性必修模块包括数据与数据结构、网络基础、数据管理与分析、人工智能初步、三维设计与创意、开源硬件项目设计,选修模块包括算法初步、移动应用设计。从具体内容来看,中职标准与普通高中标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高职标准与中职、普通高中标准都有重复的部分,但深度和广度明显增加,并具有较为鲜明的职业特色。其三,学业质量水平比较。《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和中职标准都将学业质量水平分为两级,水平一是应达到的合格要求,水平二是适应学习和职业发展的较高要求。普通高中标准将学业质量水平分为4级,水平2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应该达到的合格要求。从具体质量描述来看,中职与普通高中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高职标准的要求明显提高并明确提出了学生在本专业领域应达到的要求。因此,在高职信息技术课程的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授课对象来源的差异性。
2.《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对课程和专业的衔接要求
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特征决定了高职信息技术课程必须以培养学生数字素养为核心任务,必须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的需求。《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明确要求信息技术课程要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使学生具备在本专业领域创造性地利用数字化资源和工具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提供了丰富的拓展模块和弹性的课时要求,以满足不同专业和不同职业岗位对学生的数字素养要求。因此,在高职信息技术课程的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授课对象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需求的差异性。
3.高职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方式
授课对象来源和职业发展需求的差异性,决定了高职信息技术课程必须满足学生的差异化学习要求,在课程建设中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采用“平台+模块”的实施方式。高职信息技术课程平台应是具有共同学习、实训、测试、水平评价等功能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学习空间。课程平台应由多个相对独立的模块组成,模块应包括《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要求的基础模块和拓展模块,也可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和技术的发展变化增加新的模块。每个模块可分为预备级、水平一、水平二等不同的评价等级,其中预备级为中职及普通高中阶段应达到的本模块的认知水平,学生只有达到预备级后才能开始本模块高职部分的内容学习;水平一和水平二应与《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的学业质量水平对应,是学生学习本模块后应达到的标准。
高职院校的不同专业应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要求设定本专业学生在高职信息技术课程平台应选择学习的模块和需要达到的学业质量水平,这样就可以实现高职信息技术课程与不同专业的有效衔接。学生在选择某课程模块后需首先通过该模块的预备级水平评价,否则需先进行相应内容的学习并达到预备级水平后方可开始正式学习。如果学生能够直接通过本专业所规定的某模块的相应水平评价,则可免修该模块的内容,并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其他模块进行学习。这样就可以实现高职信息技术课程与中职、普通高中的有效衔接,充分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新形态教材:高职信息技术课程的有效保障
1.高職信息技术课程国家规划教材的比较分析
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是面向所有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其教材的选用基数大、种类也非常丰富。在教育部2020年12月公布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信息技术相关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共有29种,其中以信息技术基础或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文化基础为名的教材有23种,以办公自动化为名的教材有3种,以人工智能为名的教材有3种。根据《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规定的基础模块教学内容,对其中22种教材(除人工智能教材,另有4种教材未能获得相关资料)的梳理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的信息技术相关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主要对应《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规定的文档处理、电子表格处理、演示文稿制作等3个基础模块。虽然有54.5%的教材提供了信息检索模块的相关内容,但主要是以网络搜索引擎为主,很少有教材提供专业信息检索的内容。只有少量教材提及了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或人工智能等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概述模块相关的内容,但大都非常简略,所涉及的新兴技术也不够全面。几乎没有教材明确将信息素养与社会责任作为章节目录,只有少量教材涉及到了计算机或信息技术的发展历程、计算机文化或信息伦理的内容。
根据《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规定的拓展模块教学内容对25种教材(有4种教材未能获得相关资料)进行梳理统计,除3种人工智能教材可以适用人工智能模块的教学要求外,有1种教材提供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模块的部分教学内容,1种教材提供了数字媒体模块的部分教学内容,但都相对简单。另外,有7种教材提供了信息安全模块的相关内容,但都以计算机系统保护为主,并没有涉及网络安全设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方面。
2.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的建设要求
目前已有的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并不能完全满足《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相关规定,要保障《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有效实施,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其一,高职信息技术课程应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符合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特征。因此,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不应是学科化的,而应是反映真实生活、学习和工作情境,基于典型工作任务的。其二,在“平台+模块”的课程实施过程中,不同基础、不同专业的学生需要选择不同的课程模块和学习内容。因此,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在提供给学生时不应是统一的,而应是可拆分、可选择、可组合的。其三,高职信息技术课程很多模块的教学内容可以通过不同的软硬件平台、工具、产品和项目案例进行呈现。例如,程序设计模块既可以通过Java语言呈现,也可以通过Python语言呈现。不同的专业以及不同的教学和实训环境会对软硬件平台、工具、产品和项目案例等有不同的需求。因此,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同一教学内容的呈现形式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多元的。其四,信息技术的发展非常迅速,并且会在与传统产业和技术的融合中不断创新。因此,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不应是固定的,而应是能够及时更新的。这种更新既包括模块和内容的更新,也包括呈现形式的更新,应及时反映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技术先进且自主可控的新平台、新产品和新项目案例。
3.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的教材形态
教材建设的中心是教材内容,而教材能否满足教学需要的关键是教材形态。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教材建设,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建设职业教育新形态教材的要求。职业教育新形态教材主要包括了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和融媒体教材。这些新形态教材从不同角度反映了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改革要求,在教材建设中既可以单独选用,也可以综合运用。新型活页式教材与传统教材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教材采用活页方式进行装订。新型活页式教材通常以典型工作任务为基本组织单位,并可覆盖实现同一工作任务可能使用的不同类型平台、工具、产品和案例。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新型活页式教材的内容进行选择和定制,教材开发者也可以根据技术发展情况灵活的对教材中相关的工作任务进行单独更新。新型活页式教材的主要特征符合《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对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的建设要求。因此,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材应以新型活页式的教材形态为主体;如果某些工作任务的操作规程比较繁杂,需要设置的设备和参数较多,则可以考虑对这些工作任务综合采用工作手册式的教材形态,即通过企业工作手册或产品操作手册的编写方式引导学生建立整体的工作逻辑;如果某些工作任务涉及的知识点比较抽象,相关演示操作不太利于学生在现场进行观察,或者实训成本较高,则可以考虑对这些工作任务综合采用融媒体的教材形态,即通过动画、视频、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等不同方式呈现教材内容[5]。
参考文献:
[1]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OL].[2016-09-29].http://www.cac.gov.cn/ 2016-09/29/c_1119648520.htm.
[2]卜卫,任娟,超越“数字鸿沟”:发展具有社会包容性的数字素养教育[J].新闻与写作,2020(10):30-38.
[3]张恩铭,盛群力培育学习者的数字素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数字素养框架》及其评估建议报告的解读与启示[J].开放教育研究,2019(6):58-65.
[4]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21年版)[OL].[2021-3-23].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737/s3876_qt/202104/W020210409562365664467.pdf.
[5]丁喜綱职业教育新形态教材的比较与建设探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2):67-71.
Research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urriculum Development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igital Literacy
——Implementation Strateg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urriculum Standard for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DING Xi-gang
(Qingdao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Hotel Management, Qingdao Shandong 266100, China)
Abstract: The cultivation and training of college students' digital literacy should be the basis for develop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IT) courses which ought to be integrated with core courses and specialized training into the integral system. For the purpose of meeting students' demand of optimized learning, such curriculum development should be realized by the involvement of the "platform + modules" mode, and the articulation of various levels of IT courses offered by senior high schools, and secondary and tertiary(high) vocational colleges. In addition, to secure teaching quality, the reform of teaching methodology should be initiated guided by new IT textbook development.
Key words: Digital Sens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 Curriculum Development; Curriculum Standard
编辑 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