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继荣
摘 要:在小学中高年级阶段,学生已经掌握了大量的数学知识,并养成了部分良好学习习惯,因此,学生可以更好地适应于自主学习的要求。教师需要关注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的方式学习数学知识。就实际的数学教学状况来看,学生在自主学习中仍旧存在着许多明显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展开探讨。
关键词:小学中高年级;自主学习;问题与策略
引言
在小学中高年级阶段,学生的状况、教学的状况都出现了一定的变化。首先,从学生的角度来看,中高年级阶段学生自我控制能力与自我个性都有所增强。这就使得许多学生能够产生个性化的学习兴趣,也有一定的自主学习管理能力。其次,从教学的角度来看,数学学习的难度以及学习的数量都有所增加。这就意味着教师不仅需要利用好课堂教学的时间,还要关注学生的课后自主学习。
一、小学中高年级数学自主学习的问题
1、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在学校教育或者是家庭教育中,教师与家长对于小学生具有的自主性都普遍有着相对的忽视。在学校教育中,数学教师重视教学效率,课堂教学的模式通常是教师主动授课、提问,学生被动听讲、回答[1]。教师会对具有难度的数学知识、题目等进行细致的讲解,实际上这种教学的行为陷入到过度引导中,学生在课堂中没有获得独立思考的空间。同样,在家庭教育中,许多家长也有着过度引导的问题。例如,许多家长会细致地辅导学生完成作业,学生在家庭的学习中仍旧未能够实现独立的学习以及独立思考。
2、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
小学中高年级阶段,学生逐渐表现出鲜明的自我个性,同时也拥有了许多的兴趣爱好。例如,许多小学生喜爱电子游戏、动画、漫画等。合理的娱乐能够放松身心,过度娱乐则会影响到学习与生活。在成长心理变化的影响下,许多学生在表现自我个性的同时,都出现了自我管理意识不足,难以适应于自主学习的管理的问题。另外,在小学中年级阶段数学学习的难度增加,学生需要构建起系统性的数学知识体系,一些学生未能够完成知识体系构建,就会出现学习的困难,这同样会影响到数学学习积极性。
二、小学中高年级数学自主学习的引导策略
1、强化教学研究与教育合作
首先,需要数学教师进行教学研究,转化教育观念与方法。小学数学教师有着的专门的数学知识学习经历,同时也接受了专业的教育训练,是整个数学教育结构中的核心。因此,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以及教学行为的转变是极为重要的[2]。数学教师需要结合中高年级阶段知识内容、学生心理等实际情况产生的变化,进行教学的调整与优化,在课堂中引导学生更多参与,强调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使得学生认识到中高年级知识学习中自主学习的重要性。
其次,教师需要引导学生家长转化家庭教育的观念与行为。实际上,在学校的课堂学习中学生的自主性会受到环境的限制,学生会与教师、同学在课堂中产生大量的互动,包括语言互动、思维互动以及心理互动等。家庭的学习环境中,学生能够互动的对象有限,整个环境更为适应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要求。数学教师需要向学生家长进行解释说明,要求家长为学生提供合适的自主学习空间,减少对于学生数学学习的干涉。
2、引导学生进行合作自主学习实践
在课堂教学中,学生的自主学习实践多数是通过合作学习模式完成的。为此,教师需要重视引导学生通过合作小组,进行自主学习。首先,在小组的划分中教师就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意志,可允许学生自由地组成四人小组。为了不耽误课堂时间,需要在课下商议并自由完成组合,合作学习階段,可迅速转换座位组成小组。其次,教师要避免对学生小组学习行为的直接干涉,可引导小组参与学习竞争,如以竞争解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小组合作学习。
3、引导学生进行独立自主学习实践
在数学课程的预习以及复习中,学生需要完成独立的思考以及独立的知识应用实践,因此这些阶段能够适应于自主学习实践的要求。首先,在预习阶段教师可以制作出简短的预习微课,要求学生在观看微课后或者根据微课的引导顺序,完成课本的自主阅读,对课本中新的知识点进行思考,同时还要完成预习的作业[3]。其次,复习的阶段与学生的作业练习通常是重合的。在完成作业的同时,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自主知识整合,形成整合习惯与整合的能力。例如,可以应用思维导图的方式,要求学生对本阶段的数学知识内容进行整合,也可以联系从前所学制作出知识体系的整体导图。
三、结束语
为了适应于中高年级阶段的数学教学要求,教师需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学生展开自主学习的实践。首先,需要塑造出适宜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成长的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环境,其次需要引导学生分别通过合作学习以及独立学习的模式,实现自主学习。
参考文献:
[1]宋国仕.新课改背景下小学中高年级的数学教学方法[J].西部素质教育,2017,3(08):144-145.
[2]郑超盛.小学中高年级数学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研究[J].华夏教师,2016(11):73-74.
[3]田路.小学高年级学生自主学习数学现状的研究与思考[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6(03):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