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郑玄《周礼注》的教化旨趣

2022-04-16 17:20郑义成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郑玄周礼教化

郑义成

(四川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8)

郑玄秉持“但念述先圣之元意,思整百家之不齐”的学术志向,以古文经学为本,兼采今文经学,遍注群经,使汉代经学进入了“小一统”时代。《后汉书·郑玄传》载:“郑玄囊括大典,网罗众说,删裁繁芜,刊改漏失,择善而从,自是学者略知所归。”[1]814在郑学“凡百余万言”的宏大体系中,郑玄无疑对“三礼”用力最深,取得的成就也最高。戴震认为:“郑康成之学,尽在《三礼注》。”[2]四库馆臣说:“玄于《三礼》之学,本为专门,故所释特精。”[3]皮锡瑞也说:“郑君疏通《三礼》,极具苦心。”[4]由于郑玄《三礼注》对礼学的巨大贡献,以至于孔颖达说“礼是郑学”,且《十三经注疏》中的《三礼》也以郑注为标准。

如果说《三礼注》是郑学的精髓,那么《周礼注》则为《三礼注》的核心和纲领。郑玄赓续了刘歆将《周礼》看作“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5]8的观点,也认为《周礼》乃“周公居摄而作”[5]1,因此将《周礼》提升为“三礼”中“经”的地位。与此同时,郑玄注解儒家经典多以《周礼》为中心而展开。对此,华喆教授评述道:“郑玄经学体系的构造大致为‘《周礼》—《仪礼》—《礼记》—诸经—诸纬’,即以《周礼》为中心,围绕三《礼》确定其他经书的内容。”[6]

郑玄《周礼注》在郑学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分析郑玄《周礼注》的诠释旨趣,无疑有助于窥见郑学的思想旨归。综观全文,《周礼注》的一条主线是教化旨趣。由于《周礼》呈现出“礼主刑辅”的关系,所以郑玄《周礼注》主要从礼与刑两大角度诠释《周礼》的教化意味。

一、儒家教化思想的演进

儒家倡导德政与仁政,而践行德政与仁政就需要教化予以配合,由此形成了儒家独具特色的教化思想和制度。“教化”指“以教道民”“以教化民”,强调政治与道德两方面的教导感化。儒家教化以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政治教导为目的。

关于教化的词源学解释,《说文解字》云:“教,上所施下所效也。”[7]69“化,教行也。”[8]163根据许慎的解释可知,教化注重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教导感化,具有很强的政治意味。黄书光教授认为:“‘教化’是指在‘下’者经过在‘上’者的价值施予与导向,致使其内在的人格精神发生深刻变化。”[8]除了政治意味,教化也注重道德教育,教化是道德教育和政治教导的统一。陈宗章、尉天骄认为:“它既关涉德性的养成,又关涉政治的取向,本质上表现为道德性与政治性的统一。”[9]

先秦时期百家争鸣,相互辩难,但是“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即几乎所有的思想流派皆有政治志趣。孔子也不例外,他以道德教育作为政治的基础。尽管孔子没有直接提出教化一词,但是“孔子一生重在教”[10],尤其注重培养学生以仁为核心的德行。孔子“仁”的基本内涵是爱人,《论语·颜渊》曰:“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不过这种爱人精神不同于墨子所谓的“兼爱”,而是一种有等级次第的爱,是从“亲亲”扩展到“泛爱众”。并且“仁”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来讲就是“忠恕”,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孔子在投入教育事业之时始终没有忘却他的政治理想。在为政方面,孔子主张以德治国。《论语·为政》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朱熹曰:“为政以德,则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11]可见,在孔子看来,统治者实施德政,自然能够化成天下。

正式提出“教化”一词的是孔门“七十子”所作的《礼记·经解》。《经解》云:“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可见,在孔门七十子看来,礼可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教化作用,在潜移默化中预防犯罪,使人民在不知不觉中徙善远恶。礼的这种教化作用,也是贾谊所说的“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己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12]1729

尽管孟子没有提出“教化”一词,但是孟子倡导人伦道德教育,以此来实现仁政。孟子在孔子德政的基础上发展出仁政学说,仁政学说除了经济方面的“养民”与政治方面的“民本”外,还注重教育方面的“教民”,即“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孟子·滕文公上》云:“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明人伦”即《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外,《孟子·尽心上》云:“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可见,孟子认为,相比于好的政令,好的教育更能得民心。孟子这种兼顾“养民”“教民”“民本”的仁政学说,梁启超先生评价道:“良好的政治,须建设于良好的民众基础之上,而民众之本质,要从物质精神两方面不断的保育,方能向上。故结果殆将政治与教育同视。”[13]

先秦儒家的殿军和集大成者荀子多次提及教化一词。荀子针对孟子的“人性善”观点,提出了著名的“人之性恶, 其善者伪也”观点。“伪”字,杨倞注:“伪,为也,矫也其本性也。凡非天性而人作为之者,皆谓之‘伪’。”[14]与传统的杨注不同,庞朴先生认为:“‘伪’字原作上为下心,它表示一种心态,为的心态或心态的为,即不是行为而是心为。”[15]简言之,“伪”主要指心的作为,“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荀子·正名》)。此外,梁涛教授认为:“荀子的心虽然有辨,有好治恶乱、好善恶恶的价值诉求,但在如何实现善、完成善上还需要后天的求索、实践,需要经过‘师法之化,礼义之道。’”[16]事实上,所谓“师法之化,礼义之道”即是荀子的教化体系,荀子所主张的教化之道主要就是礼乐与礼义。《荀子·王制》云:“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荀子·议兵》云:“礼义教化,是齐之也。”《荀子·尧问》云:“礼义不行,教化不成。”

先秦儒家的教化思想还仅仅是一种理论形态,从秦朝开始,教化正式成为政治制度中的一部分。《汉书·百官公卿表》云:“三老掌教化……皆秦制也。”[12]624汉承秦制,秦朝的县、乡三老掌教化的制度也被汉朝继承。汉代教化不仅在政治制度上有所发展,在理论建构上也有所创新,典型代表就是董仲舒。董仲舒的教化思想是在“天人合一”的基础上提出的。董仲舒认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12]1904这些论点为董仲舒劝导人君重德和重教化提供了形上学依据。董仲舒又进一步强调教化的必要性,他说:“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17]401“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12]1905关于教化的内容,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收法家思想,从儒法结合中提炼出“三纲五常”。董仲舒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17]465“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饰也。”[12]1906对于董仲舒这种将人伦道德原则上升为政治纲领的行为,韦政通先生形象地称之为“伦理政治化”[18]。董仲舒的教化思想还注重人性的去恶扬善。具体来说,董仲舒以为教化主要针对的是“中人”,主张去除“中民之性”中的恶,扩展“中民之性”中的善,为实现大一统的王道提供人性基础。

总之,教化具有两层内涵,道德教育与政治教导,道德教育从属于政治教导。教化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的“三纲五常”,教化的方式主要是“礼乐政刑”,教化的目的在于使人弃恶从善,养成德行,并且移风易俗,形成和谐的社会秩序,从而实现天下大治。

二、《周礼注》礼的教化

郑玄作为汉代通儒,熟读儒家经典,深受儒家教化思想濡染,主张以诚信教化人民。他说:“天之生此众民,其教道之,非当以诚信使之忠厚乎?”[19]1154“如行至诚之道,则民鞠讻之心息。如行平易之政,则民乖争之情去。”[19]703及至郑玄注解《周礼》之时,整个《周礼注》表现出鲜明的教化旨趣。

礼有狭义与广义之别,这一点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大叔对“何谓礼”的回答可以看出。狭义的礼指“五礼”“六礼”“九礼”等行为仪节。广义的礼指国家的典章制度,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正如《礼记·曲礼》所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对此,梁治平教授解释道:“这段关于礼的经典表述,不但突出了礼的规范性质,而且表明,总名为礼的这种社会规范,也是当时各种活动及行为最终的和唯一的判准,具有普遍的和最高的权威性。”[20]可见,广义的礼包含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教育、宗教、道德等内容,成为社会的总规范和总依据。《周礼注》揭示了广义的礼所蕴含的教化意味。郑玄对《周礼》的看法是:“斯道也,文武所以纲纪周国,君临天下,周公定之,致隆平龙凤之瑞。”从广义的礼来说,郑玄完全将《周礼》看作是治国安邦大经大法。

从狭义的礼的教化来说,郑玄注重礼的行为规范作用。对于《周礼·天官·大宰》“八曰礼宾”,郑注:“礼宾,宾客诸侯,所以示民亲仁善邻。”[5]31“亲仁善邻”一语出自《左传·隐公六年》的“亲仁善邻,国之宝也”,这一政治理念与孔子主张的“德不孤,必有邻”内在精神相通。简言之,郑玄以为,礼敬宾客诸侯,可以教示人民亲仁善邻。对于《周礼·春官·大宗伯》“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郑注:“亲其恩,成其性。”[5]468贾公彦疏:“亲之也者,使之亲己,是亲其恩也。云‘成其姓’者,《冠义》云:礼始于冠,既冠,责以为人父、人子、人臣之礼。”[5]468根据贾疏可知,郑玄从“正名”的角度揭示昏礼与冠礼的教化作用,旨在凸显礼对于儒家纲常的维护。对于《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郑注:“礼所以节止民之侈伪,使其行得中。”[5]268-269可见,郑玄以为,礼教能节制人民奢侈僭伪的行为,使人民行为中正。值得一提的是,郑玄在政治上格外重视人民的各得其所,即所谓“中”的理念。例如,对于《周礼》“以为民极”,郑注:“极,中也。令天下之人各得其中,不失其所。”[5]5事实上,这也是郑玄对“礼”的精神的揭示,即礼具有维持政治秩序的作用。

自周公制礼作乐以来,礼乐就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21]。因此,在揭示礼的教化作用之后,郑玄又接着揭示乐的教化作用。对于《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郑注云:“乐所以荡正民之情思,使其心应和也。”[5]269关于“荡正情思”,《白虎通义·礼乐篇》云:“乐所以荡涤,反其邪恶也。”[22]简言之,郑玄以为,乐教能荡涤人民邪恶的情思,使心反应和谐。这也符合儒家“《乐》以道和”的传统。

从广义的礼的教化来说,《周礼》强调其对于王室的道德教育。对于《周礼·地官·师氏》“师氏掌以媺诏王”,郑注:“告王以善道也。《文王世子》曰:‘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诸德者也。’”[5]348因为世子是将来的王,所以郑玄引《文王世子》中对世子的道德教育进行类比,以为师氏应当告知王知晓父子、君臣、长幼之义。对于《周礼·地官·师氏》“居虎门之左,司王朝”,郑注:“司犹察也,察王之视朝,若有善道可行者,则当前以诏王。”[5]350-351郑玄以为师氏应当告知王以可行之善道也。对于《周礼》“保氏,掌谏王恶”,郑注:“谏者,以礼义正之。《文王世子》曰:‘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5]352简言之,郑玄以为,当王有恶行时,保氏应当以礼义端正王,使王归于善道。当然注重对统治者的道德教育也是儒家的一贯传统,如《论语·颜渊》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这无形之中起到了制约王权的作用。黑格尔在考察中国历史时就明确地指出,中国帝王“职权虽大,但是他没有行使个人意志的余地,因为他的随时督察固然必要,全部行政却以国中的许多古训为准则。所以各个皇子的教育,都遵照最严格的规程”[23]。

在《周礼》的官制设置中,地官司徒是专门执掌邦国教化的部门,但是郑玄注解的《周礼》,职官的教化职能随处可见。对于《周礼·天官·太宰》“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三曰予,以驭其幸”,郑注:“爵谓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诗》云‘诲尔序爵’,言教王以贤否之第次也。幸谓言行偶合于善,则有以赐予之,以劝后也。凡言驭者,所以驱之内之于善。”[5]30对于“诲尔序爵”,郑玄《毛诗笺》云:“教女以次序贤能之爵。”[19]1181与此处意思相同。可见,郑玄以为,太宰应当教化王以贤能为标准赐予爵位之次第,赏赐良善之人以劝导后人,以驱使人的内心归于善道。事实上,孟子早已表达了相似的思想,《孟子·梁惠王上》云:“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可以说,郑玄继承了“驱而之善”这一儒家的教化传统。对于《周礼·地官·大司徒》“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郑注:“慎德谓矜其善德,劝为善也。”[5]246可见,郑玄以为,以贤制爵,人民则注重善德,相劝为善。对于《周礼·夏官·大司马》“进贤兴功以作邦国”,郑注:“作,起也。起其劝善乐业之心,使不惰废。”[5]759可见,郑玄以为,应当通过进用和荐举贤能有功的人,激发诸侯国臣民劝善乐业之心,使不惰废。与此同时郑玄《礼记注》云:“易易,谓教化之本,尊贤尚齿而已。”[24]郑玄将尊敬贤人和老年人看作教化的根本,与此处教化所强调的尊贤一以贯之。关于尊贤尚齿的教化作用,彭林教授说:“儒家的教化之道,主要在于尊贤和养老。尊贤是治国之本,养老是安邦之本。”[25]对于《周礼·地官·司徒》“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郑注:“教所以亲百姓,训五品。”[5]223郑玄的注解源于《尚书·舜典》“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关于“五教”,《左传·文十八年》云:“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概言之,郑玄以为,司徒掌管邦教的目的在于教化百姓彼此亲近,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显然,郑玄注解的《周礼》完全变成了一本儒家教化之书,整个官制体系名副其实地实行着费孝通先生所说的“教化权力”[26]。

总之,郑玄从狭义和广义的礼两重角度揭示礼的教化作用。礼教能节制人民奢侈僭伪的行为,使得人民行为中正。乐教能荡涤人民邪恶的情思,使得心反应和谐。对于专门负责王室道德教育的师氏和保氏,郑玄以为,其主要职能在于培养王和国子的德性与道艺,教导他们归于善道,以为国家培养明君。郑玄注解的《周礼》,职官的教化职能遍布整个体系,最显著的特点是对人民“驱而之善”,这也是儒家一贯的教化传统。

三、《周礼注》刑的教化

在儒家经典《周礼》所设计的理想国中,刑罚制度也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例如,徐复观先生认为,《周礼》的主要内容有三大支柱,即组织体、赋役制度和刑法制度[27]。郑玄在注解《周礼》的刑罚制度时,秉持儒家“明德慎罚”“德主刑辅”的法律理念,重点宣扬以刑罚促使罪犯弃恶从善的教化旨趣。

郑玄《周礼注》中只有一处直接提及教化,属于政令教化。对于《周礼·夏官·训方氏》“而观新物”,郑注:“四时于新物出则观之,以知民志所好 恶。志淫行辟,则当以政教化正之。”[5]883郑玄的注解源于《礼记·王制》“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在郑玄看来,对人民志向淫乱、行为邪僻的风尚,应当以政令教化端正他们。但是,政令也有失效的时候,为了维护政令的权威,《周礼》多次强调“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以此告诫广大官员和人民遵守国法。当礼乐教化不起作用的时候,应当有刑罚教化充当辅助角色,这也符合儒家一贯的礼主刑辅精神,即“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1]1048。

随着儒家经学在汉代的兴盛与独尊,儒家经学逐渐对汉代的法律活动进行指导和变革。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决狱”到东汉经学大师的“律章句”,经学对法律的影响越来越大,开启了所谓的“法律儒家化”进程。“律章句”是指以儒家经义注解汉代律令的律学,以期汉代律令符合儒家法律价值观。郑玄年少时做过乡啬夫,而乡啬夫应要求知晓律令,说明郑玄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关于郑玄“律章句”的成就,《晋书·刑法志》云:“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言数益繁,览者益难。天子于是下诏,但用郑氏《章句》,不得杂用余家。”[28]由此可见,郑玄不仅经学成就巨大,而且律学成果一样突出,且郑玄的“律章句”在曹魏时期获得了官方法律解释的地位。对此,清人陈澧说:“郑君注《礼》, 又注律。礼所以为教也, 律所以为戒也。注律, 即注礼之意也。”[29]

《周礼》一书在职官架构上,依据战国时期流行的效仿天地与四时的思想,设置“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六官系统。《冬官》篇遗失后,以《考工记》填补。关于《秋官·司寇》,郑玄题解云:“象秋所立之官。寇,害也。秋者,遒也,如秋义杀害收聚敛藏于万物也。天子立司寇,使掌邦刑,刑者所以驱耻恶,纳人于善道也。”[5]887根据《大戴礼记·千乘》“司寇司秋,以听狱讼”,故司寇对应秋官。《管子》曰:“秋者阴气始下,故万物收。”故郑玄以为“秋义杀害收聚敛藏于万物”。然而,在郑玄看来,刑罚的目的在于驱散耻恶,使人弃恶从善。郑玄的这一观点,为后续以教化旨趣注解《周礼》刑罚制度奠定了基础。当然,郑玄的观点也符合儒家所提倡的以“礼乐政刑”一体作为教化手段的基本原则。

《周礼》是儒家法律思想的重要渊源,郑玄对《周礼》刑罚制度的注解多挖掘刑罚所蕴含的教化意味。《尚书·吕刑》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与《尚书》主张根据社会情况决定刑罚轻重的思想相似,《周礼》也有类似的表述。《周礼·秋官·大司寇》云:“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关于用轻典的原因,郑玄认为:“新国者,新辟地立君之国。用轻法者,为其民未习于教。”[5]903郑玄以为,国家新立,还未对人民实施教化,故应当用较轻的刑罚。对于《周礼·秋官·大司寇》“以圜土聚教罢民”,郑注:“圜土,狱城也。聚罢民其中,困苦以教之为善也。”[5]904“狱城”即监狱。郑玄以为,监狱的作用在于通过劳动改造来教化游手好闲之人,使之向善。对于《周礼·秋官·大司寇》“凡害人者,寘之圜土而施职事焉”,郑注:“以其不故犯法,寘之圜土,系教之,庶其困悔而能改也。”[5]904-905郑玄以为,对于非故意犯罪的罪犯,监狱的作用在于教化罪犯,希冀罪犯能困悔改正。对于《周礼·秋官·司隶》“禁刑者、任人及凶服者”,郑注:“任人,司圜所收教罢民也。”[5]904郑玄再次强调监狱的教化作用。事实上,从“三王”开始就强调监狱的教化功能。《风俗通》云:“周礼,三王始有狱。夏曰夏台,言不害人若游观之台,桀拘汤是也。殷曰羑里,言不害人若於闾里,纣拘文王是也。周曰囹圄,令圄,举也,言人幽闭思愆,改恶为善,因原之也。今县官录囚皆举也。”[30]对此,沈家本评论道:“所言三代命名之意,设狱原非以害人,其‘幽闭思愆’‘改恶为善’二语,以感化为宗旨,尤与近世学说相合。”[31]可见,郑玄继承了自古已有的行刑感化思想。对于《周礼·秋官·大司寇》“以嘉石平罢民”,郑注:“嘉石,文石也。树之外朝门左。平,成也。成之使善。”[4]906可见,郑玄以为,嘉石有嘉善的教导功能,并且教化罪犯弃恶从善。

总之,郑玄从儒家“德主刑辅”的法律理念出发,认为刑罚的主要目的在于教化罪犯弃恶从善。即使是监狱,也具有教化罪犯改恶为善的重要功能。

四、小结

郑玄与朱熹分别是汉学和宋学的集大成者,但是郑玄远没有朱熹出名,原因之一或许就在于学者对于郑玄的思想旨趣挖掘不多。关于郑玄的思想旨趣,《圣贤群辅录》云:“体大雅之洪则。学无常师,讲求道奥,敷宣圣范,错综其数。作五经注义,穷理尽性也。”[32]可见,郑学中隐藏着深厚的义理。郑玄《周礼注》是贯穿郑学的一条主线,而教化旨趣又是《周礼注》的一条主线。儒家注重德政,而德政的主要实施方式就是教化,郑玄《周礼注》继承了儒家的传统,并且以“礼主刑辅”的教化方式注解《周礼》。关于郑玄《三礼》学的经学旨趣,王新春教授评论道:“构建起以制度设计、人道建构为核心,法天地、立王道、设政教、成教化、行礼乐而致太平的《三礼》郑氏学。”[33]显然,设政教、成教化是郑玄重要的经学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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