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校共育是我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亟须解决的问题。当前,家校共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学校和家长对家校共育的重视不够、共识不足、内容单一化、方式单向化、机制不健全、能力不足、环境不友好和发展不均衡等。为此,建议从提高认识、纳入规划、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形成机制和加强研究等五个方面切实推进家校共育。
关键词:家校共育;家庭教育;共识;机制
作者简介:刘巧利,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近年来,家校共育逐渐得到重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更是受到多方关注。在新时代教育变革的背景下,更需要加强家校共育,以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那么,当前家校共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该如何解决呢?本文依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家长样本量为175万的问卷调查、近10年来的相关文献、相关调研和家校共育行动研究,梳理出家校共育的43个问题,将其进行聚类分析后归并为八大类,并据此提出推进家校共育的五项建议。
一、八大问题阻碍家校共育有效开展
家校共育存在着家校双方重视不够、共识不足、内容单一化、方式单向化、机制不健全、能力不足、环境不友好和发展不均衡等相互关联的八大问题。
(一)家校作为关键主体对共育不够重视
当前,学术研究对家校共育的重要性已有共识,在政策层面也有了重要进展。但普遍地看,作为关键主体的家校双方还存在着不重视协同共育的思想认识问题。目前,我国家长教育意愿强而共育意识弱。同时,学校的家校共育意识不够,主要表现为学校缺乏家校共育的主动性和计划性,部分领导干部和教师对家校共育的态度不积极、认识不到位。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停课不停学”期间,43.8%的家长表示从没或偶尔收到学校领导或教师的联系方式。显然,在疫情期间,学校也没有特别重视家校合作共育。一所高校的调查显示,有59.1%的教师和56.52%的家长认为对家校共育的认识程度低是影响家校共育开展的主要原因。[1]
家校双方对共育不够重视的主要原因是惯性思维。家长和学校都习惯于站在原有的立场上,按部就班地实施教育。学校领导和教师对家校合作共育的价值和意义、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因而缺少动力,更缺少紧迫性和行动力。
(二)家校双方缺乏必要的共识
从调查数据和实践来看,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和家长对家校共育理念的共识度不高,共育观比较模糊,在各自的职责和共育目的、内容、方式方法与途径等一些基本问题上缺乏清晰、理性的认识。家校共育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交集部分,对此缺乏共识,家长与教师教育观念冲突,相互不理解,也导致了在实践中家校共育边界不清,学校、家长双方时常出现缺位、错位与越位,让本来就客观存在的家庭与学校间的差异凸显。[2]
家长方面,要么高估学校教育的作用,对学校要求过高,无限地扩大学校的责任;要么消极评价家校共育活动。同时,家长情绪化地越界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家长横加干涉学校的正常教育活动,如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干涉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的教学活动,凭借片面信息指责甚至要求撤换干部、教师等。学校方面,主要表现为两个极端,即要求家长过度承担或消极应对共育问题。过度承担的行为包括让家长进行作业把关、批改作业、进校大扫除等。消极应对体现在认为家长不懂教育,从而不积极主动与家长沟通。有的教师对家长进行错误的“学生化”定位,居高临下对家长提出要求;有的教师还会随意批评家长,当学生犯错时连同家长一起训斥;有的教师动辄“请家长”“叫家长”,视家长为惩罚学生的工具。一些学校在家校共育认识上的问题,严重影響了家校共育的开展,也影响了家长的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进而影响了学校教育的实际效能。
究其原因,在家长方面,家庭样态多样化使得家长的教育诉求多样化,但是关心则乱,家长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容易情绪化,在没有正确教育观念、对学校教育认识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越位、错位的情况。在学校方面,主要是因为教师没有将家长视为重要的合作伙伴。部分教师存在着“家长决定论”的深层错误认识,将学生学业失败、行为问题都归因于家长,认为学生的发展早已由家长的文化水平、素质决定。家长之间的确存在差异,家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教育观念和教育能力也存在着较大差距,这都是事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学校和教师如何面对、如何看待这种差距。
(三)家校共育内容单一化
家校共育内容单一化主要有以下表现。日常教师与家长交流的内容以学习成绩为主,忽视学生的品德、习惯、心理等方面的交流。教师往往只是对个别“问题学生”或者在学生犯错误时“请家长”。学校和家长在家校共育过程中缺乏深入的合作,学校开放度不够、家长参与学校工作不够深入。[3]家校共育活动比较少。在“社会责任培养”方面, 47.6%的家长偶尔或者从没有收到过学校的相关信息,且教师的正向反馈比例在各项指标上都普遍高于家长。同时,在辅导孩子的方法、亲子阅读指导、家庭教育知识、心理辅导咨询等重要指标上,表示经常获得、参加的家长比例均低于1/2。(见图1)
家校共育内容单一化的直接原因是学校总体上还缺乏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校共育计划,缺少明确担负此项职责的部门和人员。深层原因比较多,如带有“五唯”顽瘴痼疾倾向的教育评价方式、教育的“内卷”、家校共育的理论研究尤其是实践模式的研究不能够有效指导学校实践等,都会导致家校共育内容单一地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
(四)家校共育方式单向化
家校共育以单向为主、缺乏互动,常态上形成了教师向家长“传递信息”的局面,缺少家长向学校反馈的机制,家长之间的交互、家长与学校间的交互都明显不足。这也是学校的一些教育教学措施得不到家长支持的原因之一。
家校共育方式的调研数据反映了这方面严峻的现状,在几个关键指标上数值低,且教师和家长给出的反馈相差很多:仅有25.3%的教师作为志愿者为家长提供过帮助,20.4%的家长表示曾做过志愿者;在是否征集/提出对班级或学校的意见方面,43%的教师认为征集过,而仅有28.6%的家长认为征集过;55.4%的教师要求家长反馈孩子在家的行为表现,而只有30.2%的家长表示向教师反馈过相关内容;而在反馈孩子在家学习情况方面,教师和家长的比例分别为57.7%和34.3%。此外,79.3%的家长表示偶尔或者从没有接到过教师线上家访/实地家访;82.0%的家长从来没有或者偶尔参加家长互助小组,仅有18%的家长表示经常参加。(见图2)
造成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在于学校和家长组织在组织性质、完善度等方面差异较大,我国的家长组织,如各级家长委员会等,还不成熟、不完善,这导致家校在共育活动中的地位不平等。究其深层原因,与教育评价、家校双方共育意识不足等因素的相互影响有关。
(五)家校共育机制不健全
家校共育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家校共育领导不足、管理不善,组织松散、机制不畅,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不健全;家校共育活动的创新能力不足;社区参与严重不足,社会力量分散;家校共育的形式更多停留在浅表层面,缺乏系统性;家校冲突时有发生,缺乏协调机制;家校共育的组织机构建设流于表面,运行效果有待提高;未能将家校共育有机整合进当前学校管理体系。
疫情期间,对家长是否收到学校家委会联系方式这一问题,64.5%的家长给出了否定回答,其中17.4%的家长表示从没有收到过。某高校调研显示,认为家校合作途径非常多的教师仅占 9.09%,家长仅占 15.76%。[4]
单一化的内容和单向化的共育方式也反映出家校共育机制不健全。由于历史、经济、社会等原因,我国的家校合作共育在理念上、实践上发展得较晚,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达成的明晰共識也较少。这些都会影响到家校共育机制的健全。
(六)家校共育能力不足
家校合作共育能力的不足,是家校共育中的难点问题。该问题突出表现为:家长、教师效能感不高,家长参与家校共育的能力不足,家长参与沟通的积极性不高;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专业化程度低;教师进行家校共育的胜任力不足;教师与家长之间缺乏理解、信任;家长参与呈现边缘化与表面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家长的需求差距较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不够深入,对孩子在校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
家校共育能力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家校共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起步都较晚,发展的速度也较慢。换言之,本土化的理论基础薄弱,实践不足,而能力的提升恰恰是需要在理论指导下、在实践中获得的。
(七)家校共育环境不友好
目前家校共育环境存在着法律政策不健全、缺少强有力的组织支持、舆论混乱、校外机构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贩卖焦虑等问题。特别是校外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制造、贩卖教育焦虑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越来越大,如一些校外机构歪曲政策文件,夸大升学考试难度,以招揽课外补习的生意。此以假乱真的消息通过互联网迅速传播到各种家长群中,由于和切身利益相关,又不明真相,在巨大的焦虑中,很多家长无法正确地看待孩子的教育,不能秉持正确的教育观念,从而也为学校教育带来压力。
家校共育的环境问题,主要和以前我国家校共育的法律政策不健全有关。很长一段时期内,由于我国的教育规模巨大、教育基础薄弱,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学校教育体系,家校共育方面未得到充分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时代后,随着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和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设,家校共育愈发受到重视。而家校共育缺少坚实的组织支撑,则主要由于政府基层组织(社区层面)精神文明建设功能弱化、社会组织建设尚不发达。校外教育机构的问题,与家长教育权部分回收[5]、市场的发展阶段和综合治理能力等因素相关。
(八)家校共育发展不平衡
目前家校共育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不同区域、不同学龄、不同类型的学校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家庭之间的差距都较大。一些重视的区域、学校,家校共育开展得就比较好,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许多职业学校和薄弱学校,家校共育并没有实质性地开展,存在形式化的问题。同时,由于家长对家校共育的认识和能力存在差距,同一所学校内部的家校共育情况也存在着较大差别。如何使家校共育薄弱校、意识与效能感不足的家长重视并实施家校共育,是家校共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那些在经济、思想、文化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家长,其参与意识、意义感、参与能力的提升,不是一个学校所能够解决的,需要更高层面的政策、机制给予支撑。
家校共育不平衡的问题,直接由不同层面的教育领导者对家校共育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不同认识导致。深层的原因,则仍和地区、城乡、学校、家庭间发展差距相关。
二、五项举措促进家校共育深度推进
针对阻碍家校共育开展的八个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需要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教育科研等方面着手,推进家校共育深度发展。
(一)提高对家校共育的认识,形成基本共识
要充分认识家校共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各类学校应组织教师和家长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家庭教育、家校共育的相关政策文件。创新学习方式,搭建学习平台,将相关主题的学习与党史学习相结合,掀起教职员工和家长的学习热潮,切实提高对家校共育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形成家校共育的基本共识。家校共育的总目标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和家庭在家校共育中是平等、合作的关系,要构建起一个以学生为中心,学校、家庭与社会共生合作的教育行动共同体。学校和家庭分工合作,双方均不能缺位、越位和错位。
(二)把家校共育纳入各级政府的教育规划
把家校共育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十四五”规划。将家庭教育纳入规划,明确家庭教育责任,引发、撬动家庭教育育人理念、育人方式的变革。各地要摸排家校共育的实际情况,弄清楚所辖区域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在内各类学生的教育需求,以及学校、社区所提供的家校共育供给,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家庭教育、家校社共育的“十四五”发展目标、措施和评价要求等。统筹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规划,科学编制辖区内家校共育的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家校共育。鼓励各区县统筹编制具有可行性的家校社共育年度规划,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家校共育“十四五”规划、年度计划。各级政府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和普及教育工作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及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各级各类规划、方案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
开展家校社共育专项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专门的家校社合作共育专项行动计划、教育规划。要切实加强政府、学校、社区和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责任,构建教育行动共同体。大力宣传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做好家庭教育法宣传工作。开展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家庭教育指导、家校社共育文化交流、家校社友谊赛、运动会等专项行动。社区要组织做好家庭建设工作,帮助营造优良家风、进行家庭矛盾协调,为家庭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
学校作为有着完备体系的专业教育机构,在家校共育中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以学校为主导带动家庭教育,从而切实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区的互促互补和协调发展,加快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的现代化。将家庭教育指导、家校共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专业和组织优势,切实指导家庭教育。把家校共育纳入师资培训,尤其是对班主任、辅导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专业的指导,提高教师的认识和胜任力。学校应针对全体教师进行家校沟通的理念引导,并在协同育人的实践中进行培训和帮扶,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定时检查和考核。要通过家长群、家长学校、家长会等途径,举办读书会、研讨交流会,线上线下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明确家校共育中家长、学校、教师的责任边界,[6]规避家校共育主体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
搭建平台、构建机制、设置活动,推进家校共育。整合原有的家委会、家长学校,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家长、学生、社区人员一起组建家校共育行动共同体,在家校共育、家校沟通、亲子教育、协助学习、志愿服务、参与决策等方面开展合作行动。积极推进“线下+线上”全方位家访平台建设,推广“四必访”模式:新生必访、困难家庭必访、特殊学生必访、突发事件必访。搭建家校共育沟通平台,建立健全班级微信群、心理咨询平台、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家长、学生三级联动机制,形成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又统筹协作、密切配合的家校共育机制。学校层面的行动共同体要制订详实可行的家校合作计划,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设置多样化、连续的合作项目,如亲子共读活动、亲子运动会、亲子活动营、家校专题对话等。同时,在学校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主题教育活动、运动会、国旗下讲话、文艺演出、奖学金颁发等活动、仪式中,将家长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融入其中。学校还要借助网络、数字化等手段,让那些确实无法直接参与的家长能够及时看到、了解到学校的各项活动。尤其是留守儿童多的学校,更应该建设好家校合作的阵地,通过家校合作,提升亲代的参与水平和能力,使留守儿童与父母保持心理联系,从而让孩子在成长中保持心理动力。
(四)构建家校社共育的有效机制
有效的协同育人机制能够达到异质互补、同质共进、平等互融的效果,因此家庭、学校和社会三大影响源要发挥协同育人效应,除了要平衡主体关系、平等协作、以学生为共同关怀的对象外,还需要一定的机制来支持和保证。
构建总体统筹与多方协同机制。可由教育部设立国家家校社共育协同中心,负责政策分析、提供实践模式和培训课程、组织交流等。各省、市、县成立家校社共育委员会,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制定总体规划,进行总体协调、组织指导、检查评估等工作。各区县(市)及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统筹规划,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妇联、教育部门、学校、社区、家长委员会等主体共同参与制定、贯彻实施各项规划和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加强政府、学校、社区和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责任。文明办、市妇联等部门举办好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壮大家庭教育志愿者协会队伍。各区县每年至少举办2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充分发挥专家顾问、基层家教师资、骨干和志愿者三支专兼职队伍作用,依托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活动阵地开展培训、举办专题讲座。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开办家庭教育专栏、刊播宣传公益广告、举办专家讲座;开通家庭教育咨询热线;开展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到社区和村屯发放宣传单、宣传折页等,以形成友好的社会环境。
构建多向互动机制。在家校社共育中,学校、社区、家长应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挖掘、弘扬中华民族深厚的家校社共育文化和资源。激发民间的教育活力,形成家校社共育的教育力量。在家校社共育的思路、内容、方式方法上多方互动。
构建监测评价机制。实施家庭教育、家校共育规划的监测评估。根据各主体的规划、方案进行核心指标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年度总结。实施情况纳入省、市、县、社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体系,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落实实施责任和实施方案。尤其要注意对县及乡村家庭教育、家校共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使广大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家校共育水平切实提升。
构建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将家校共育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照计划拨付专门经费予以保障。将家校共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相关民生工程预算,保障家校共育工作获得必需的、可持续的财力支持。各责任主体要加大家校社共育工作经费投入,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经费。
(五)深化理论研究,引领家校共育实践
一是系统梳理我国优秀教育传统和党的百年教育理论、实践中关于家校共育的内容。我国悠久的教育传统中蕴藏着丰富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协同共育的资源,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关于家校社共育的政策和实践也需要充分总结、继承和发扬。这些资源是构建本土家校共育模式的重要内容。二是进行理论研究。家校共育中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尚不明确,指导思想有待明晰。已有的研究成果多是碎片化的,很难进行体系化的建构,对实践缺乏有效的指导。为此,應深化对家校共育中基本问题的理论研究,用理论指导家校共育实践。三是重视对家校共育实践经验的深化研究、体系化总结,形成可以推广的经验和扎根本土的理论。
参考文献:
[1][4]戚旭娣,李苏.养成教育视角下开展家校共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9(23):241-242.
[2]秦超.初中家校群中家校关系的困境与突围[J].教书育人,2019(35):61-62.
[3]吴晗清,赵芳祺,程竺君.家校共育现状及可能的改变:来自家长的声音[J].当代教育论坛,2020(1):80-86.
[5]吴重涵,张俊.制度化家校合作的内在动力、行动逻辑与实践路径——基于十年家校合作实验的回顾与反思[J].中国教育学刊,2021(9):68-75.
[6]李忠琼,黄海霞.厘清家校协同育人中各主体责任边界[J].人民教育,2019(22):27-29.
责任编辑︱何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