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式教学在法学课堂中的运用

2022-04-07 17:22李靖宇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2年10期
关键词:法学交流法律

王 芳 李靖宇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济南 250358)

一、问题的提出

在重视培养学生能力的高校教学方法改革中,探究式教学越来越受到认可与重视,它提倡教师通过灵活运用探究式教学,达到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的目的。而法学课程极具逻辑性和系统性,具有开展探究性学习的基础和优势,所以在法学课堂上有必要全面运用探究性教学,尊重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并注重引导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法学素养。在法学课堂中运用探究式教学,不仅是高等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有效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探究式教学在法学课堂中运用的意义

(一)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探究式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1]。在探究式教学模式中,学生通过质疑、判断、比较、分析、推理、概括等活动能够系统的将知识内化,不仅能更深入地理解、掌握和巩固理论知识,而且能有效地培养学习能力,培养创造性思维[2]。在法学课堂中运用探究式教学,学生可以通过对法律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来学习知识点,通过探究,学生的观察力、创造力以及思维能力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学生不再将法学的教材知识作为学习的终点,而是以法学教材为基点,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分析,在探索的过程中,学生的思维和法学知识进行激烈的碰撞,在这种状态下,课程不仅仅是传授特定知识的场所,也成为学生进行独立发现和探索新事物的有效途径。因此,探究式教学不仅提高了课堂学习的效率,也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3]。

(二)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开展合作交流和共同探索是探究式教学的重要特征。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一般强调学生自身的努力,而忽视了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探究式教学的法学课堂中,为了有效解决问题,需要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通过班内分组或班级间合作的形式进行交流、讨论,即个人自主探究加上小组合作探究,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关注和深入思考所研究的问题,而且还要求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中,拓宽学生的思路,让学生发现更多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让学生们真正意识到“方法总比困难多”,从而也可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运用探究式教学,学生通过对法律问题的不同理解进行沟通交流,不仅有利于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而且还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三)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

探究性教学的实质是学生自我探索和发现真理的过程[4]。传统的法学教学几乎是教师在唱“独角戏”,一切教学活动都由教师决定,教学方法主要采用“老师授课,学生听课”的模式,只强调老师单方面的知识输出,学生仅仅是被动地听和记,忽视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学实践证明,这种灌输式教学方法不仅不能激发学生高层次的思维活动,而且也无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这很容易导致学生学习效率低下,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的培养。而探究式教学法可促使学习者自我探究与构建个人知识体系[5]。在法学课堂中运用探究式教学,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考虑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尽量引导他们去发现问题。它赋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性,通过讨论法律问题或法律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深入探讨法律问题,促使学生独立思考,大胆做出合理假设,收集组织相关资料,不断分析、总结和评估,从而找出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2]。在“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过程中,学生作为解决法律问题的主角,有利于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探索研究,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意识,提高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终身学习的习惯。

三、探究式教学在法学课堂中的运用策略

探究式教学的运用策略是从宏观层面对探究式教学进行指引。目前,法学教学存在着教学方法僵化、学生学习自主性弱等困境。通过运用探究式教学,并把握其在课堂中的应用策略,教师应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指导,并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合理定位学生与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角色

现有课堂教学方法存在很多问题,有的还是以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讲授型”教学模式为主,忽视了学生能力的培养,课堂教学的应用性明显不足。有的出现了矫枉过正的情况,有的教师错误地以为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以为教师不用精心备课,把课堂时间让学生随意支配,出现教师准备不足、组织混乱等现象,因此,需要合理确定学生与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角色。如何在课堂教学中正确定位学生和教师的角色,即课堂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中心还是以教师为中心,基于能力培养的目标,应树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然而,重视学生参与,但这并不能取代教师的主导性功能地位,教师的教学能力仍然非常重要。有效性教学的探索依旧离不开教师的主导与组织[6]。

(二)教师应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指导

为顺应法学专业类教学改革,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趋势,教师首先应尊重和理解不同学生之间的思维、学习方法等存在的差异,并根据每个学生自身特点,进行因材施教,为其提供平等的展现自己和锻炼自己能力的机会,使每个同学都能够不断进步。其次,教师应当转变“满堂灌”的教学思想,改变以往的满堂灌的授课方式。教师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学教材,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沟通与合作能力,激发法科学生对法律的兴趣,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突显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和能动性。再次,在法学课堂中运用探究式教学,教师并不能袖手旁观,而是应当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指导。教师可以通过提出问题,做出假设的方式,为学生创设一定的场境,对学生进行一定的指导,既能激发学生的探索热情,又能防止学生盲目探索。最后,由于法学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法学理论的学习探讨终归要运用于实践,能够解决实践中的问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因此,教师应当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法律案件,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让抽象的法学知识变得更加具体,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思维,使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切实可行。

(三)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探究式教学改革既是教师的变革,也是学生的变革。在探究教学课堂中,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参与探究问题的积极性。第一,学生应当按照老师的要求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学生可以在搜集资料,分析问题的矛盾焦点,解决问题方法等方面进行交流协作,补充相关的资料、更新自己的知识库,不断完善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案,并且要将自己和同学在交流中不明白的问题记录下来,稍后在老师评估反馈环节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倾听。这样通过交流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灵感,从而形成解决法律问题的发散性思维,达到“1+1>2”的效果,而且还能在小组交流的同时内化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加深记忆。第二,组长应有效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由于在小组讨论中,个别同学不愿意参加讨论,或者有的同学喜欢以自己为中心而不接受他人观点,这种情况会大大降低整个小组的讨论效率,从而影响到整堂课的进度。这时就要发挥小组组长的作用,一个有威信的组长,能够很好地协调小组讨论中发的各种问题,促使讨论的顺利进行。第三,学生也应该对自己在课堂中的表现进行总结与反思,找出自己在学习中的不足,及时改正,养成每节课后总结反思的习惯。

四、探究式教学在法学课堂中的具体运用路径

(一)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

教师利用与法律教学内容相关的材料,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创设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场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探究。目前,法学教学常用的是案例法,即教师通过展示实践中的真实案例,讲解案例事件的来龙去脉,为学生营造真实的案件情景,使学生将自身置于相关法律角色的状态之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为有效的课堂研究做好准备。因此,在实施法学探究式教学中,运用情境教学法创设教学情境环境,使学生产生探究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反省与探究,使学生进行深度学习[7],促进探究式学习的深入。

在教师提出问题后,学生针对问题进行独立思考是探究式教学的重要环节[8]。老师在提出问题时应当注意该问题和教学目标的关联性,应当自然而然的引出问题,不能过于刻意,避免学生产生抵触心理。比较可行的提问方式就是结合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引出需要思考的问题,帮助同学快速进入学习状态,从提问中引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还需注意的是,教师在选择提出的问题时应当把握问题的延展性和难易程度,问题的延展性与探究式教学的深度有很大的联系,教师不仅要把握提出的问题的难点,还要保证问题具有探究的价值。如果问题太简单,达不到到探究式教学的目的。然而,如果问题太难,也会打击学生探究的自信心和学习的热情。另外,教师提出问题的模式也可以多样化,从而调动学生探究的积极性,引导学生的发散思维。教师可根据学生的探讨情况,对引导策略适时调整。

(二)协作交流探究

在学生独立思考法律问题后,可以互相交流。法学的探究式课堂分为以下几种协作交流方式:第一,相邻同学之间相互交流,相邻同学距离较近,不需要大规模的移动就可以实现交流合作的目的,有利于课堂秩序的维护,这种方式虽然会使得交流的主体受到座位的限制,但正因为相邻同学之间较为熟悉,且本身讨论人员范围较小,因此,在这种模式下,每个学生都有更多的时间发言,学生可以更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第二,班内划分多人小组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最大限度的集思广益,学生之间可以形成思维互补。在确定合作模式后,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本节课的教学主题,为各组安排相应的探究问题。并规定好完成时间,同学们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查阅资料,进行讨论。最后,进入小组展示环节,每个小组派一名代表回答展示本小组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检验探究式学习小组的探究成果。

需要注意的是,教师不能只关注学生思考问题后形成的答案,而是应当更多地关注学生思考问题的过程,发现学生在思考问题的过程中是否陷入思维的误区,并适时做适当的引导。以刑法案例解读中犯罪嫌疑人如何定罪为例,由于刑法中存在诸多学说,即使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没有争议,但如何进行定罪,答案可能并不是唯一的。针对这一问题,学生可以合作讨论,集思广益,将可能判决的结果都提出来,并在其中找出最佳答案。通过协作探究,学生不仅集思广益地获取了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法,也锻炼了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了团队协作精神。

(三)总结提升

“反躬自省是通向美德和上帝的途径”。教师的总结和评价能够直观的体现学生学习法学的情况,对探究式课堂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法学探究式教学的最后环节,教师首先对本节课的学习主题和相关知识进行梳理,并对学生未解决或者有疑惑的问题进行解答;其次,对探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提示同学需要注意的问题,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同时,教师应当对本节课学生的表现进行合理评估,具体包括学生参与探究式学习的参与程度,提出和回答问题的次数和质量等。教师应该对表现良好的同学进行褒奖,对存在问题的同学及时指出错误,引导他不断优化自己的思维和学习模式。以法学案例分析为例,经过同学们激烈的讨论,教师可以就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学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针对该法律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评析,并对同学们产生的疑惑和不解进行解答。教师有针对性的点评,可以及时纠正学生探究的误区,提升学生探究的效果,从而形成探究法学问题的良性循环。在课程的最后,教师要与同学们进行交流沟通,倾听同学们的反馈意见,及时了解探究式教学在实际运用中的缺陷与不足,并不断探寻完善方案,以期最大程度地提高该创新教学方法的现实可操作性,发挥其所具备的现实运用效果。课堂结束后,教师必要时可与其他教师多交流教学心得,互相借鉴彼此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摸索并优化探究式教学的策略。

法学是系统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完成计划章节的学习后,学生自己应当对课堂的法学知识进行归纳梳理,收获,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并进行反思,找出探究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正,提过自我完善,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五、结语

通过探讨探究式教学在法学课堂中的应用策略以及具体应用路径,以切实提高法学课堂的教学效果。探究式教学与“满堂灌”的授课方式明显不同,它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自己能够真实地发现、探索有关问题,可明显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在现阶段,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教育者正在关注探究式教学,并将探究式教学运用于各自学科的教学实践中。另一方面,探究式教学与法学如何融合仍需要不断探究、完善。教师需要针对学生实际情况、法学教学内容、法学教育目标等方面综合调整教学方法。为了有效地将探究式教学与法学教学相融合,教师需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并不断完善探究式教学技巧,进一步加强探究式教学与其他教学方法之间的融合使用,以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为社会培养更多创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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