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珠
(江门市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江门,529000)
抑郁症是较为常见的心理疾病,属高复发性疾病,多表现为情绪低落、失眠等症状,长期的失眠会导致患者心理情绪波动较大,若不及时干预可能会出现自杀的情况。睡眠障碍作为抑郁症患者的首发症状,患病率高达90%,也是导致抑郁症患者自杀率持续升高的首要原因,对患者生理及心理均造成不良影响。有研究指出,在抑郁症伴睡眠障碍患者治疗期间,科学有效的护理措施可进一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因此,寻找积极有效的护理干预措施对提高患者的预后必不可少[1]。随着我国护理事业的完善与发展,护理模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常规的被动护理模式逐渐转变为主动护理模式,心理干预、健康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健康教育通过向患者讲解疾病的相关知识,进行心理辅导,从而达到改善患者心理状态的目的[2]。强化心理干预是一种注重患者心理变化的干预模式,由护理人员灵活应用心理学知识协助患者处理疑难问题,具有简洁、易操作的特点,临床上常用来干预精神分裂症的心理状态,以期缓解患者痛苦[3-4]。本文选取江门市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精神二科收治的轻度抑郁症伴睡眠障碍患者70例作为研究对象,观察强化心理干预对轻度抑郁症伴睡眠障碍患者的抑郁情绪及睡眠质量的影响,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江门市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精神二科收治的轻度抑郁症伴睡眠障碍患者7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35例。对照组中男18例,女17例,年龄25~70岁,平均年龄(48.23±8.45)岁,病程3个月至6年,平均病程(4.72±1.45)年;观察组中男17例,女18例,年龄26~71岁,平均年龄(48.68±8.62)岁;病程4个月至6年,平均病程(4.78±1.56)年。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过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并经患者及其家属知情同意。
1.2 纳入标准 1)符合《抑郁症中西医结合诊疗专家共识》[5]诊断标准;2)均为轻度抑郁症者;3)患者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同意。
1.3 排除标准 1)排除合并有其他精神障碍者;2)排除合并先天性疾病、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者;3)排除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代谢性疾病者;4)排除入组前接受了其他干预模式者;5)排除处于妊娠期、哺乳期女性者;6)排除无法完成实验中途退出者。
1.4 干预方法
1.4.1 对照组给予常规健康教育干预 入院后,对患者进行用药监督、心理辅导等健康教育,同时严密监测患者疾病情况,防止出现意外。
1.4.2 观察组给予强化心理干预 1)选择临床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成立专门的心理干预小组,由护士长担任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定期参加专门的心理干预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心理干预方法、技巧,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护理人员积极与患者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患者生理、心理和社会关系,在交流过程中寻找患者发病因素,同时与患者建立信任关系,制定心理干预方案,以患者的情绪波动为基点,及时调整方案。在患者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及时发现患者的情绪波动,引导患者全面积极地配合治疗,提高治疗的依从性,形成心理疏导的良性循环。此外,向家属讲解干预该疾病的优势,进行相关知识的指导与培训,实现全方位干预,改善患者的睡眠状态。一旦发现患者出现情绪不良现象,通过交流、谈话及时消除患者的不良情绪;3)抑郁症患者往往存在一些认知上的误区,例如消极扭曲的生活经历、消极自我评价、极力想控制睡眠,最终导致情绪紧张,入睡困难。护理人员需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耐心倾听患者表达,运用积极的语言给予安慰、开导、解释、建议等,改变患者错误的认知,纠正其不正确的思维方式,为患者提供帮助与支持,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及适应能力;4)帮助患者建立规律性“睡眠—觉醒”模式,建议其在自己困倦时才上床,若上床10~20 min仍无法入睡,可尝试起床到活动室开展适量活动,直至有睡意时再休息。无论晚上睡多久,白天都需按时起床,午睡时间不宜过长,引导患者接受现状,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他内容上,消除患者对于失眠的过度关注,打破精神交互作用。2组患者均干预1个月。
1.5 观察指标 1)采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比较2组患者干预前后抑郁状态改善情况,正常:<7分;可能有抑郁:7~17分;肯定抑郁:17~24分,分值与评估指标呈负相关;2)采用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PSQI)比较2组患者干预前后睡眠质量改善情况,该量表由自评条目(19个)、他评条目(5个)构成,除第19个自评条目及第5个他评条目外的18个条目组成7部分,包括睡眠效率、睡眠障碍、催眠药物、日间功能障碍、睡眠质量、入睡时间、睡眠时间,每个部分按照0~3等级计分,总分范围为0~21,分数越高,睡眠质量越差;3)采用健康调查简表(SF-36)评价2组患者的生命质量,该量表包括躯体功能(0~100分)、情感角色(0~100分)、心理健康(0~100分)、社会功能(0~100分)、生命力(0~100分)等,得分与患者生命质量成正比[5]。
2.1 2组患者干预前后HAMD评分比较 干预后,观察组HAMD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患者干预前后HAMD评分比较分)
2.2 2组患者干预前后PSQI评分比较 干预后,观察组PSQI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组患者干预前后PSQI评分比较分)
2.3 2组患者干预后SF-36评分比较 观察组SF-36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组患者干预后SF-36评分比较分)
2.4 2组患者干预前后满意度比较 干预后,观察组满意度显著高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2组患者干预前后满意度比较[例(%)]
近年来,我国失眠患者的数量日益增加,患者长期处于负面情绪下,导致患者丧失生活积极性,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学习及工作,积极有效的护理干预可调整患者的负面情绪,改善患者生活状态。目前,临床上常采用健康教育模式,虽具有一定的干预作用,但并不能有效改善患者的睡眠,导致整体干预效果不理想[6]。
强化心理干预是一种在常规心理干预模式上进一步加强对患者的心理状态干预,更加细致化及优化的干预模式,不仅延续了原有干预模式的优势,还在此基础上延伸了影响心理状态的相关因素,通过加强对患者的心理调整,避免患者心理不良情绪发生,帮助患者正确认识、对待身体及心理的不适,提高信心、消除顾虑[7-8];同时通过促进家属的积极配合,调整患者日常生活习惯,养成良好的作息,改善患者的睡眠状态。
本文结果显示,干预后4、8、16周观察组HAMD评分均低于对照组,提示实施强化心理干预可调整轻度抑郁症伴发睡眠障碍患者的抑郁情绪。分析其原因可能与强化心理干预注重患者的心理调节,安排专业化的人员制定干预方案,可充分满足患者的需求,尽量减少外界环境对其造成的心理应激,增强其心理应对能力[9]。认知作为情感与行为反应的中介,是导致人们情绪与行为发生、改变的根本原因,抑郁症患者的不良认知会改变其情绪、行为等表现。而心理干预通过科学的、理性的聊天谈话帮助患者建立关于抑郁症及失眠的正确认知,缓解心理冲突,引导患者疏泄抑郁情绪,调节情绪,改善患者对人、对事的看法与态度,改变非理性信念[10]。睡眠障碍作为抑郁症的典型症状,各年龄段均可发病,严重者会出现情绪波动、疾病复发甚至自杀倾向,有研究指出,高早醒率与抑郁症自杀行为之间呈正相关。强化心理护理中护理人员与家庭成员共同积极参与到患者抑郁与失眠症状干预中来,可让患者感觉到来自家庭与社会的关爱与呵护,对患者的病情干预起到了较大的效果,且家属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监督患者服药,督促患者按时睡觉,进而达到调整患者心理
状态的作用,改善患者由于睡眠不合理、非功能性睡眠行为导致的睡眠障碍,促使患者养成规律、良好的作息时间,改善睡眠质量[11]。本文结果显示,干预后4、8、16周,观察组PSQI评分均低于对照组,提示实施强化心理干预可明显提高患者睡眠质量,减少睡眠障碍。护理人员在与患者沟通的整个过程中,始终保持温和的语气、亲切的态度,改善其负性想法,唤起正性情感,有助于患者逐渐适应有计划的社会活动状态,充分发挥自我能动性,逐渐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与社交,生命质量得以改善,也实现了预期的护理目标[12]。本文结果显示,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SF-36评分及护理满意度显著提高,提示实施强化心理干预可提高轻度抑郁症伴发睡眠障碍患者生命质量,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强化心理干预可调整轻度抑郁症伴发睡眠障碍患者的抑郁情绪,改善睡眠质量,值得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