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晓丹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2019年是我国新时代婴幼儿照护服务元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性指引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了建筑标准、税费优惠、人才培养与保险支持等方向与支持。2021年5月,三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引发了社会对0—3岁婴幼儿照护问题的讨论。
洪秀敏针对我国13个城市(其中包括福建省莆田市)进行调研后指出,无人照护成为影响当前家庭不想生二孩的首要因素,超过了经济负担等其他原因,他还指出当前供给与需求间存在一定的矛盾。[1]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化的推进是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了解0—3岁婴幼儿家庭的需求,找到家庭需求与现有供给之间的矛盾点,并探寻矛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能够为提供更好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奠定基础。
福建省在国家提出系列文件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时期便积极响应,福州设立了首家公办托育园。目前,福州托育机构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普惠性托育园十分紧缺,大多数公办幼儿园未开设小小班,导致很多双职工家庭特别是二胎家庭的孩子无处入托。福建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接下来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并利用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确保职工家庭3岁以下的孩子能就近入托,让“你负责生,我帮你带”不再是一句空话。[2]同时,省计生协会也为家庭提供了必要的婴幼儿照护指导。[3]厦门对0—3岁婴幼儿服务供给问题的研究相对处于匮乏状态。针对当前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趋势,厦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问题的研究亟待加强。本研究旨在了解厦门0—3岁婴幼儿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状况,同时掌握厦门市0—3岁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的现状,找到现存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具体建议。
在参考黄杰等人[4]和黄娟娟[5]的相关研究问卷的基础上,修改并设计出适用于本研究的调查问卷。问卷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家庭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现状和需求两个部分,调查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填空和开放性问题三种;第三部分为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期望、对机构收费的期望以及对机构构成要素(包括机构的资质、理念、环境设施、卫生保健,保教人员的专业程度、职业道德、保教活动,机构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的完备)的重要性程度认识的调查,采用单项选择和李克特五点量表。
调查于2021年6月1日至10日进行。笔者通过网络(问卷星平台)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108份,所有样本均为家中有婴幼儿的家庭。用SPSS 26.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与处理。
参与问卷调查的研究对象有94.4%为婴幼儿的母亲,其他占5.6%。二胎家庭占比29.6%。婴幼儿的性别分布结果为男61.1%,女38.9%。参与本次调查的厦门市家庭人口学信息如表1所示。
表1 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信息(N=108)
在参与问卷调查的研究对象中,有18个样本中的婴幼儿年龄为3岁及以上,在进行0—3岁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现状的统计分析时去除这18个样本,仅针对90个家中有0—3岁婴幼儿的样本进行分析,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现状如表2所示。
表2 0—3岁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现状(N=90)
由上表可以看出,厦门0—3岁婴幼儿家庭的婴幼儿在照护服务机构的比例很低,仅占4.4%。针对家中照顾婴幼儿的模式的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0—3岁婴幼儿家庭的婴幼儿照顾模式(N=90)
可见,厦门0—3岁婴幼儿家庭照顾婴幼儿的模式大多数采用的是“祖辈老人+父母+宝宝”的模式,这与当前双职工家庭占据城市家庭的大部分比例有关,0—3岁婴幼儿主要采用“父母为主,祖辈辅助”的家庭养育模式,婴幼儿照料的社会化程度低。[4]
厦门0—3岁婴幼儿家庭对照护服务的需求的调查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0—3岁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需求(N=90)
由上表可知,0—3岁婴幼儿家庭中比较不需要照护服务的占53.2%,但迫切需要、比较需要和需要的家庭总体占比为40.1%。这证明,在厦门0—3岁婴幼儿家庭中,虽有40.1%的家庭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需求,但出于多种原因未能将孩子送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其中迫切需要的家庭占比6.7%。可以看出,0—3岁婴幼儿家庭正承担着较重的养育负担。针对0—3岁婴幼儿家庭未将婴幼儿送入照护服务机构的原因进行调查的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未将0—3岁婴幼儿送入照护服务机构的原因(N=90)
由上表可以看出,13.3%的家庭不需要婴幼儿照护服务,40.0%的家庭认为自己带对孩子更好,从而选择不将孩子送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但46.7%的家庭均出于多种原因,在有这样的意愿下仍未能将孩子送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其中主要的原因包括找不到合适的机构(13.3%)以及担心教师资质差,出现虐童事件(11.1%)等。
可以看出0—3岁婴幼儿家庭十分重视孩子在家庭中的成长互动,认为相比去机构,自己带会更好,但这一定需要祖辈老人或他人的帮助,再或者父母至少一方全职在家进行照顾。还有一些有需求但未能将孩子送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家庭其原因主要来自对机构服务及教师资质的顾虑。
为了了解厦门家庭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期望,本调查问卷设计了两个关于这个问题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收费的期望,第二部分是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的期望。厦门家庭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收费的期望如表6所示。
表6 厦门家庭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收费的期望(N=108)
可以看出大部分接受调查的家庭认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收费应低于3000元/月,其中认为应低于1000元/月的家庭占40.7%,1001—2000元/月的家庭占31.5%,2001—3000元/月的家庭占20.4%。
笔者就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的期望,从机构的资质、理念、环境设施、卫生保健,保教人员的专业程度、职业道德、保教活动,机构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的完备等方面进行了家长重要性程度认识的调查,调查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厦门家庭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要素的重要性程度认识(N=108)
从上表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家庭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保教人员的专业程度和保教人员的职业道德最为重视,其次是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保健及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的完备情况。从这些分析能够看出,家长在选择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时最先考虑的是师资、师德以及教师的专业资质,其次是机构所提供的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的基本要素。同时,家长还十分重视机构的评价体系,对机构的资质和理念要素也处于很重视的水平,但相对来说均值较低。在所有要素中,保教活动要素的重要程度均值最低。可以看出,在0—3岁婴幼儿阶段,家长更加重视孩子能够得到健康的保护,这比孩子在机构中接受怎样的保教活动更加重要。
厦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家庭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0—3岁婴幼儿家庭有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家庭承担着较重的养育负担,但出于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的顾虑,未能享受婴幼儿照护服务。家庭的顾虑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离家较近的机构无法满足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的顾虑;其次,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中教师的师德及资质存在顾虑。这一对供需矛盾是当前厦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家庭需求的主要矛盾。
在所有的调查对象中,有13.3%的家庭因找不到合适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而未能将孩子送入机构。而这部分需求未能被满足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现有机构的服务未能满足0—3岁婴幼儿家庭的需求;其次,距离较近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数量十分有限,可选择空间不大,家庭未能挑选到合适的机构。
这一需求无法被满足的根本原因在于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覆盖率十分有限。应以满足家庭需求为主导,允许灵活多样的机构开设形式存在,加大高质量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开设力度。
家长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教师的专业资质以及师德问题存在顾虑,现有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教师水平确实有待提高,各大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应不仅仅聚焦于培养幼儿园优秀师资,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专业师资培养也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培养专业技能过硬、理论知识够扎实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