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涛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京市 211106)
贫困高校学生主要是贫困家庭、偏远农村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以及因家庭意外事故造成家庭贫困的高校学生。一九七七年高考的恢复,激发了数百万人的学习热情。而高等教育大众化导致高等教育由免费向有偿过渡,高昂的学费也让部分贫困地区的高校学生被迫放弃学习,这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建立贫困高校学生的助学制度,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只有正确理解贫困高校学生精准资助的重要性,才能增强对其思想认识,为其提供更多的帮助。
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体制的变迁而不断演变和创新的进程,本文从不同阶段的高校学生资助体制改革的需求出发进行介绍,可以看出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时代性特征。2002-2012年间是一个综合性、多元化的资助系统共存的时期。21 世纪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贫困学生的数量也在增加。2002 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设立专门的“国家奖学金”,以鼓励贫困家庭的学生努力学习,不断进步,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便更好地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毕业,保障高校学生的入学。2007 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颁布,标志着“以贷款、助、奖、勤、减、免、补为主,逐步建立了我国当前资助体系的基本结构”。教育部《关于做好资助受灾家庭高校学生工作的通知》建议,2008 年全国高校要特别关注灾区贫困学生,把他们作为重要支持对象[1]。
2002-2012 这十多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成绩斐然,并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大学资助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一个创新的、精确的资助制度。在前期的基础上,我国的贫困高校学生多元化资助制度已经初步形成。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加速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充分发挥现有资助制度的育人功能解决高校学生资助问题成为重要议题,高校学生资助迎来积极向创新型资助体系发展的新阶段。2013 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资助高校学生诚信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的印发,明确强调了每年5 月举办的诚信教育和促进学生诚信从业的重要性。2014 年7 月,国家助学办发布《关于做好社会力量支持经济困难家庭新生入学工作的公告》,呼吁社会各界“尊重学生”,真诚支持贫困家庭贫困学生。2015 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使所有的学生都能及时地了解到有关的政府补助政策,阻断贫困代际转移。要建立健全保障农村、贫困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贫困高校学生的资助。实施“教育扶贫”“双创”项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助学工作的通知》(教财司[2020]30 号) 规定要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受疫情影响的学生能顺利上学,特别是经济困难的人。
一些高校在确保教育民主化的同时,仅仅重视资助的申请、认定、公示、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公平性,过分强调了评审的程序性,对资助的具体目标也不明确,这反映在高校的资助管理人员并没有真正理解贫困生的资助目的,以为只要发放到了学生的手里就行了,而对资助对象的合理使用则是一种典型的推卸责任、懒政和规避风险的表现,忽略了其根本目标,使贫困高校学生获得的经济援助变成“无益”的资助[2]。
政府的财政补助仅局限于“奖、贷、助、免、补”的资助方式,强调了对贫困生的物质保障,而忽略了对其教育的作用。“要做好贫困学生的工作,首先要保证贫困学生的生活质量。”在我国的高等教育经费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高校必须严格地选择政策的对象,以确保能够正确地涵盖那些应当享有“利益”的对象。2007 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提出了相应的政策,然而,这一规定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致使其在实施过程中没有一个清晰的判断标准,从而造成了很多的“误区”。高校在评选资助工作时,常常强调程序的公平性,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哭穷”现象,导致学生们为有限的奖学金名额而产生冲突,甚至引发师生不和。2017 年,教育部发布了一份特别的通知,要求在资助的过程中,“不能透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同时,在对受助者的教育指导上,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开展与受助者关系密切的教育活动,也没有通过各种途径来引导受助者将得到的资金用于自己的学习,使许多学生觉得政府的资金是理所应当的,这与基金的宗旨背道而驰,削弱了资助的作用。甚至一些方法也存在着一些不恰当的做法,侵害到了被资助学生的隐私和尊严,致使一些家境贫寒的学生因为某些无法言说的理由而放弃了资助助学的资格,使资助育人的教育性意义演变成为功利意义,难以体现资助育人的本质功能。教育经费的终极目标是培养学生,既要保证学生在物质上的发展,又要在精神上进行指导,以达到全面的教育。
我国目前的贫困高校学生资助仍是以政府为主,贫困高校学生的资助渠道相对狭窄。在国家层面上,国家通过对贫困学生进行重新分配,以贫困学生的形式奖励和鼓励贫困学生,确保学业质量,促进教育的公平发展。目前,我国的贫困生资助对象比较单一,政府资助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数量较少,许多资助对象的条件都是“必须优秀的学生”。很多贫困学生,特别是那些穷乡僻壤的孩子,因为家庭条件的原因,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他们的基础比较差,进入大学之后,除了政府的助学金之外,其他的奖学金和公司的助学金,都是有严格的限制的。以政府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高校助学模式,反映出了社会对贫困高校学生的支持不够重视。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出现的“校园贷款”等“资助”行为,看似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实际上却是一种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引起了有关部门和广大师生的警觉,因此,如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高效地参与到助学活动中来,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一些贫困地区的老一辈人抱着“读书没用”的观念,让孩子早早出门挣钱,导致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设立高校学生助学金的目的是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确保贫困学生不因学费而辍学,不因学业陷入困境,确保他们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过上美好生活的权利[3]。
扶贫首先要扶智,而教育则是阻止贫困代际转移的根本方法。贫困地区的发展离不开教育和人才支持。高校助学制度的建立,是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实施教育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保证家庭经济拮据的高校学生顺利毕业,实现“智”向的转化,在获取知识、增长技能的同时,还能找到适合的工作,帮助他们的家人摆脱贫穷,走向富裕。
我们都知道,最糟糕的不是经济的落后,而是教育。建立高校学生助学制度,可以保证贫困高校学生有钱上大学、有受教育的机会,进而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的教育理念、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保证扶贫政策制度在教育方面开花结果。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的筹资模式是激励多元主体参与的最终目的。但由于政府自身的能力不足,难以独立破解资助工作的诸多难题,因此要激发学校创新资助育人机制的内生动力,学校作为资助工作的实施者,要围绕资助育人目标高质量、有效率地落实政策要求,这是“三位一体”资助模式的连接点,由于办学定位、区域、受教育对象等因素的不同,资助工作的有效性更多地依赖于学校“因地制宜”,所以要把资助育人与学科评估、学校评价紧密结合,才能真正激励学校提高资助育人质量。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捐资助学活动、捐资助学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扶危济贫”的优良传统,尤其要注重社会主体的资助参与,通过政府表彰、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社会多方参与,激发多元主体资助意愿,这是高校资助主体和资助形式多元化的必然要求[4]。
高校在资助贫困学生时,应采取灵活措施,注意保护其隐私和人格,促进对其申请困难的认识。因此,优化高校学生教育体系,必须紧紧围绕德育的根本任务,把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把德育活动等联系起来,弘扬高校学生独立、诚实守信、勇于承担责任的良好品质;二是提高受资助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受资助学生的成长。有学者认为,立德树人与高校学生助学活动的本质在于坚持“以育为本”与“以德为本”的辩证统一。在引导学生正确地对待学习难题的同时,也要在心理、生理、情感、生活、学习等各个方面进行正确的指导,使他们真正地融入学生的内心世界,实现“助困与育人紧密结合”。值得注意的是,高校学生资助培养的关键是要加强学生的体验,而很多大学的劳动和感恩教育都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比如,在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的工作岗位,以激励学生自立、自强;同时,还应加强感恩教育,全方位地推广感恩文化,使学生知恩、感恩、报恩。
所谓的“精准扶贫”,就是要把高校学生从贫困中解救出来,但是,财政上的支持,也仅仅是让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获得文凭。为此,高校要在经济上给予贫困高校学生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时也要在面试技能、就业能力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并在在校期间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教授面试技巧和生活方式,培养求职者的耐力,以保证他们毕业后能迅速融入社会,找到工作并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在高校学生就业中,要充分利用高校学生的主要渠道和主要岗位,注重增强高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着力培养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夯实高校学生就业的基础,为以后的社会工作打下基础。
针对贫困高校学生的资助,要针对其具体情况,创新资助方式和方法,对其进行分级、准确的识别。高校对贫困学生,不能一概而论,采用“一刀切”的考核办法,而应着重于提高扶贫效果。扶贫工作要精准,要真正提升脱贫成效,让贫困生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贫困户家庭学生切实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怀。运用“互联网”进行信息管理,构建了一套动态的贫困生信息管理体系,能够及时地反映出他们的家庭状况、日常消费情况和学生的反馈情况。通过网络,可以知道每个贫困学生有没有合理地使用学校提供的补贴,有没有把钱花在奢侈品上,这样才能保证申请的真实性。每一年,在确定贫困生的时候,都会根据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对贫困学生进行公正的评价,从而达到对贫困学生的准确定位,实现对贫困学生的最好分配。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目前的贫困生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其资助的重点也逐步由生存型资助转向发展型资助,这对资助工作的方式、内容和评价体系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要把握好关键环节,准确地了解困难学生的发展需求,比如,在成功录取后,通过对学生的反馈和个人访谈,通过大数据分析,将其归档。另外,在审核学生所提供的资料时,学校还可以组建一个专门的审核团队,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精准”的帮助。在实践中,不少高校采取了基于大数据的隐性资助、列出定向资助名单等方式[5]。
总之,我国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应优化实施学生资助,进一步完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和效率,让每一个贫困学生都有进入大学的权利,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成就美好的人生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