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 肖 霞
在近半个世纪的创作中,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 1911—1993)极具象征意味地“阐明了当今世界人之境况”(William Golding-Facts),通过小说人物表达了自己对于自由、善恶等伦理问题的思考。“伦理学问题关涉道德,关涉风尚,关涉有道德‘价值’的东西,关涉被视为人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东西;最后,或者用一个最古老最朴实的字眼:善”(石里克2001: 5)。戈尔丁塑造的人物践行各自的道德价值、行为规范,或者说践行各自认知能力界定的善,成就了不同的人生。有人受到自身动物性欲念驱使,在无视伦理边界、维护私利的迷障中与他人为敌,或许他也能模糊、痛苦地意识到伦理是非问题,但无法从一种根据自己的需求想象他人、利用他人、限制他人,甚至谋害他人的动物性前伦理“存在”中解脱;也有人遵循 “应该”的伦理规范,选择社群认可的正当生活,但在执行“应该”、权衡利益得失的过程中遗忘了生活,被物化为某种伦理“应该”的标准产品,丧失了个体人格,沦为社会机器的零件。所幸还有人勇于承担伦理责任,超越了伪个人主义的羁绊,走出了“做事”的利益束缚,聚焦“做人”,拥有了形塑个体伦理人格、享受幸福生活的可能。
1954年,戈尔丁发表第一部小说《蝇王》(LordoftheFlies),自此声誉日隆。1967年,出版第六部小说《金字塔》(ThePyramid)之后,作家经历了十余年的相对沉寂期,直到1979年才有力作《黑暗昭昭》(DarknessVisible)面世,此后又有5部小说陆续出版。戈尔丁二战中目睹兵士死亡惨状,返乡后多年深受战争创伤之苦,为抒发郁结,描摹心目中人的真实状态而诉诸写作。他的小说始终如一地关注“大写的人”(1)在凯里教授根据戈尔丁日记等资料为作家撰写的传记中,读者可知戈尔丁自幼因父母约束“与社会疏离”,“理解大写的人之本性似乎比在实际生活中接触人更为紧要”。详见John, C. 2009. William Golding: The Man Who Wrote Lord of the Flies. London: Faber and Faber. 259.,致力于对“大写的人”的精神面貌刻画。《黑暗昭昭》写作时期,为了写出一个“尽可能不同”(Golding 1982: 198)且具“思想深度的故事”(Carey 2009: 425),作家备受各种思虑折磨,煎熬多年终有突破,小说人物展现了与前期6部小说不同的特质。前文中提到的各种“人之境况”在戈尔丁小说中基本按照创作时间顺序逐一呈现。戈尔丁所关心的“大写的人”的面貌越来越清晰。其中蕴含一个从仅以功利目标论成败的“做事”,到在做事过程中独立思考,同时也能受尊敬地“做人”的流变过程。
是以自利欲念为标准衡量决断一切“存在”(to be),还是承担责任和义务,遵从社群规范伦理提示的“应该”(ought to be)生活?生活中的人们几乎都有在这两种生存选择之间犹疑徘徊的体验。戈尔丁的许多小说人物也承受着在两种境况之间何去何从的压力。作家最早的4部长篇小说便从不同角度书写了人们被自身动物性因素驱动,在不辨善恶、不论是非的“存在”中对自己或他人造成的精神肉体磨难。
《蝇王》记录了一群青少年坠机荒岛之后,如何从民主社会的模仿者逐步堕落为猎杀同伴的野蛮人的故事。这部小说直接解构了巴兰坦(R. M. Ballantyne)《珊瑚岛》(TheCoralIsland, 1857)中昂扬乐观的帝国精神。两部小说的对比凸显了现实兽性残酷和理想人性光辉之间的幽深沟壑,强烈表达了二战之后的读者对帝国少年无往不利的领导力和天生的纯洁高贵品格的怀疑。《蝇王》中杰克、罗杰等少年放飞自我,抢皮基、杀西蒙、猎拉尔夫,把富庶海岛倒转为人与人相残的地狱。这种行径以鲜活的二战记忆做背景显得极为真实而残忍,令人不禁如劫后余生的拉尔夫那样“为纯真的终结、人心的黑暗而哭泣”(Golding 1954: 189),开始深思何以为人,人与人如何相处,自由意志能否不受理性节制,怎样才能帮助人们分辨善恶,做出趋向人的伦理选择。
次年出版的《继承者》(TheInheritors, 1955)具有同样的解构功效。小说讲述了原始“新人”部落如何将其心造的“魔鬼”,实则友爱纯真的尼安德特人灭族的故事,以此唤起读者对威尔斯(H. G. Wells)《世界史纲》(AShortHistoryoftheWorld)中的“进步”“文明”等现代自明式叙事概念的虚幻感,反思“新人”为杀戮正名的因由,邀请读者重新评断“新人”在内心无知的恐惧驱使下做出的自以为是的决定,反思以自我利益为基础的善恶判断和伦理选择的正当性。
紧接着出版的《品彻·马丁》(PincherMartin,1956)被誉为“20世纪最为深刻最富创新精神的小说之一”(Carey 2009: 192)。马丁是一个具体的人,常常令读者感到,“噢,不错,我们就是这个样子。”(Hodson 1969: 70),但同时他又是一个非常抽象的人之象征,脸谱化到几乎可以被等同于人之贪婪、恶欲。就像他的外号“pincher”一样。马丁是一个极尽“恶”(2)根据马丁的表现,这里的恶可以被理解为“利己”。麦金太尔认为,自17、18世纪以来,英格兰社会普遍视“利己”为道德之恶,“道德的内容也开始在很大程度上被等同于利他主义”(麦金太尔 2011)。参见:麦金太尔. 2011. 追寻美德: 道德理论研究. 宋继杰,译. 南京: 译林出版社.之想象的凶徒形象。他以旺盛的生命力和坚定的意志永不餍足,毫无伦理边界地攫取、伤害他人。但是,戈尔丁毕竟不是一个能够被读者轻易定性的作家。尽管精心算计或者冲动实施的伤害、强奸、谋杀都已得逞,马丁却没有获得丝毫幸福。他时刻处在阴郁愤恨、戒备索取之中,好似全世界都应该为他生而为人、生而为他这样的人付出代价。作家借马丁提出的问题是:人类是否真的“不能设想任何先于自我保存的努力的德性”?(斯宾诺莎2009: 158)毫无伦理束缚,自利到极致的马丁竟然如此痛苦,那么,到底怎样的生活才能给人带来幸福?
这样的问题在其随后出版的《自由坠落》(FreeFall, 1959)中萨米的自由困惑里得到延续和拓展。萨米在生活之流中浮沉,对社会伦理边界无知无觉,没有个人好恶体验。直到成为战俘,被关在囚室中惶惑地自问“我在哪里丢了自由”时,他才发现自己短短一生中从未约束自己进行过作为人的伦理选择,无法厘清自由这个概念的意义,无法确定失去自由的时刻。萨米的生活正如小说题名所示,是自由自在的一种坠落,从知善恶的人到对错无谓的物的坠落。所幸他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思考自己对失去母亲毫不在意、对亵渎神坛毫无负罪感、对设计同学毫无歉疚、对前女友始乱终弃毫不犹豫的人生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至此,戈尔丁的小说人物质疑了人的前伦理“存在”,意识到伦理选择问题,开始了更为艰难的形塑个体伦理人格、寻找幸福生活的道路。尽管在这个阶段,核心主题只是困惑和质疑,但人物伦理发展趋向已然隐现,摆脱人的动物性“存在”的可能在后续作品中转为现实。
“在to be 框架中的伦理学就不得不把人看作是机器或动物,这是一种背叛了生活意义的伦理学,它甚至根本没有涉及伦理学的问题;而在ought to be框架中的伦理学则把人看成了需要整治成某种标准产品的材料,这是一种替人谋划生活从而破坏生活意义和自由的伦理学。”(赵汀阳 2004: 8)戈尔丁前期小说中主要人物的伦理生活为这句引文做出了形象的诠释。杰克、“新人”、马丁、萨米等是贴近“to be”状态中的人。他们为了实现原始欲望、保全个体生命而无视善恶,肆意僭越伦理边界,沦为自身动物性欲念的附庸,深受精神磨难。戈尔丁前期小说中的最后两部——《教堂尖塔》(TheSpire, 1964)和《金字塔》(ThePyramid, 1967)的主要人物乔西林和奥利弗,以及后期以《过界仪式》(RitesofPassage, 1980)中科利为典型的人物则是生活于“ought to be”伦理中的人。他们身受伦理规范“应该”的规训,不知不觉中忘记主动思考,沦为“某种标准产品”,却又为自身萌动又懵懂的自我形塑冲动驱使,在“应该”压力中挣扎反思,试图找到一个安放个体人格的空间而不得,最终在权衡利弊的规范下“活着”而遗忘了真正的生活。
以人物是否无视伦理为标准,挑选出选择伦理人生的人物,进而观察其在伦理选择中能否平衡个体需求和群体规范间矛盾,可以发现,乔西林、奥利弗与戈尔丁最初4部小说中的人物已经有所不同。虽然还是无法完全摆脱“存在”的非伦理欲望驱使,他们还是意识到了伦理选择的可能,由此面临一种新的困境:希望能在伦理选择中取悦伦理“应该”也兼顾个体欲望,但始终不知如何在“应该”框架下实现个体自我的合理表达。
圣马利亚大教堂的教长乔西林身历建塔工程带来的超量磨难,在这项自定义的礼拜上帝的活动里逐渐意识到这座建筑的阴暗“地窖”里封存着自己无法完全掌控的虚荣、自负、性欲、占有欲,深刻体验到了个体需求与宗教伦理规范“应该”的冲突。经由尖塔和地窖意象,小说展示了“名”与“实”、 “应该”与“存在”之间的龃龉。乔西林企图两全却处处“两难全”,在追逐目标的过程中不但丧失了伦理规范“应该”规定的社会角色自我,也不能坦然以实现个体需求为绝对目标,最终只能借死亡从困局中解脱。在小说最后一页,生命弥留之际,曾自负掌控一切的乔西林终于承认:“现在——我根本什么都不懂”(Golding 1964: 223)。
《金字塔》以返乡成功人士回忆的形式展现了一群普通小镇居民的生活。他们身受既有伦理“应该”的压迫,也用伦理“应该”压迫他人,互相监视、讥笑、踩踏,在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遗忘了自己。青少年时期的奥利弗在遵循伦理规范“应该”的大路上不时被天性“存在”的需求纠缠而彷徨取舍,不时强烈体验到脱离“应该”的羞耻感和恐惧。他沮丧地对来自大城市的戏剧导演特罗熙先生说:“我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但到处都没有”(Golding 1967: 148)。成年奥利弗已经心甘情愿地拜服在伦理“应该”提供的安全感之中,成为一个“绝不会出一个不合理的价钱”(Golding 1967: 217)的体面中产,再也不会为曾经玩弄小镇姑娘艾薇产生任何情绪波澜,再见面只会小心衡量对方的身份地位并选择相应伦理“应该”规定的社交手段。
《过界仪式》中科利这个形象几乎完美地诠释了“以规范为根据去理解生活、去定义价值的那种思维方式”(赵汀阳 2004: 88)。小牧师科利循规蹈矩,礼貌周全,却处处遭受不公。大多所谓上流船客忽视他,有人甚至不屑于回应他的礼貌招呼;船长安德森一次次地随意侮辱他;水手们不但当面嘲笑他,还在船过赤道的狂欢仪式中把他扔进粪水里戏弄,更是在他讨要说法时灌醉并引诱他做出同性恋性行为。科利从未接触过伦理“应该”之外的教育,根本想不到有人会因为他相貌丑陋讨厌他,有人会因为他的农民出身不屑与他交往,有人会因为厌恶牧师欺负他,有人会因为他循规蹈矩恶意戏弄他。受辱之后,科利困惑不已,检查自己是否有违规范的教导,结论竟是:作为一个牧师在赤道附近的暑天也庄重披挂全副牧师服饰便可以得到尊重。更糟糕的是,这个典型的“应该”塑造的“纯洁”灵魂不仅善良到无法理解人心非理性的险恶,也不能理解自己看到男性水手健美肉体的反应是性取向作用的结果,以致醉酒释放天性之后才发现心目中德行无亏的自我竟然是假象。短暂纵情导致自我在伦理“应该”指导下建构的人设假象坍塌后,科利再无颜面走出舱门,只有为这个真实自我幸福时刻的闪现付出生命代价,绝食以谢“罪”。这个“罪”在作者为故事设定的时代,也就是19世纪初期(3)戈尔丁在一次访谈中曾提到他为《过界仪式》设定的时间背景,详见: Baker, James. 1982. An Interview with William Golding. Twentieth Century Literature (2): 130-170.确实令人难以接受。但事实上科利没有伤害任何人,反倒是被伤害侮辱的那一个。依靠伦理规范“应该”树立的虚假自我来生活的科利仍然羞耻到无地自容,直接终结了这个新发现的自我。遗忘自我至此,令读者深感“应该”的威力和负“罪”的恐惧。
大不列颠岛上的个人主义思想源远流长,按照艾伦·麦克法兰(Alan Macfarlane)的观点,英格兰的个人主义肇始于13世纪,比马克思和韦伯等人裁定的时代,也就是大约18世纪,封建制度解体之际勃发的新兴资产阶级促进个人主义潮流涌动的时代早了四五百年(4)详见:艾伦·麦克法兰. 2015. 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家庭、财产权和社会转型. 管可秾,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到20世纪后半叶,也就是戈尔丁撰写作品的时候,早已发展到了“自我授权个人主义”(5)详见:沙拉汉. 2009. 个人主义的谱系. 储智勇,译. 长春: 吉林出版集团.时期。个人按照自己的欲望为所欲为,制造了蔚为壮观的霍布斯式个体之间争斗不休的景观。
在个人主义旗号下汇聚了差异明显、甚至形成对立的各色思想。为了提醒人们辨别,哈耶克(F. A. Hayek)提出了伪个人主义(pseudo-individualism)这个概念。他认为,以笛卡尔式唯理主义为思想底色的伪个人主义主要以百科全书派、卢梭等为代表,与洛克、休谟、伯克等倡导的反唯理主义的真个人主义形成两个至关重要的不同:伪个人主义“把个人视作出发点,并且假定个人乃是经由一种形式契约的方式把自己的特定意志与其他人的意志统合在一起而形成社会”;“只有当社会过程受个人理性控制的时候,它们才能够服务于人的目的”;真个人主义是“旨在阐明自生自发社会产物的形成现象并使之得到人们理解的理论”;“如果让人们享有自由,那么他们取得的成就往往会多于个人理性所能设计或预见到的成就”(哈耶克 2003: 15)。伪个人主义在实践中不会承认理性的有限性,很可能会把自以为理性的设计强加于他人,形成精英控局、立法机器下的无自由社会,导向真个人主义的反面,也可能使得社会分裂为隔绝、涣散的原子式个人,而真个人主义“以人的整个性质和特征都取决于他们存在于社会之中这样一个事实作为出发点”(哈耶克 2003: 11),并不预设孤立的或自足的个人存在,也绝不赞成只依赖某些人的理性,而是尊重人的不同,并在人与人的互动过程中检验并纠正各自的想法,取得规则下自由个体在合作过程中的互动成果。
如果只能理解伪个人主义“理性”规划的产物,个人的偏好便可能发展为极权,成为束缚他人自由和真个人主义的索具。一心猎猪的杰克、灭绝尼安德特人的“新人”、按照自己意愿恣意妄为的马丁、浑浑噩噩几乎全无伦理边界意识的萨米、把建塔意志强加于所有人的教长乔西林、维护遵从“应该”之利益的奥利弗都在按照自己的喜好监督、控制、约束他人,骨子里都是典型的伪个人主义者。在伪个人主义思想的驱动下,必然出现的现象是:“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需要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小社会,而置大社会于不顾”(托克维尔 2012: 170)。伦理选择中个体与他人自愿的合作关系无从谈起,公德无处依托,个人不可避免地逐渐陷入自我封闭、分裂孤寂。这种唯理主义的伪个人主义为杀灭主体性,践踏主体间性,拆解个人主义的社会性提供了温床,绝非真个人主义愿景。戈尔丁以小说表达了同样的认识。《黑暗昭昭》中的麦迪、《纸人》(ThePaperMen, 1984)中的作家巴克雷和“航海三部曲”中的塔尔伯特,均展示了作家试图超越人之伪个人主义困境的努力。
《纸人》中,因为写作传记的授权,作家巴克雷与学者塔克之间产生了互动,形象表征了心中无他者之人生命意义的虚无。躲避塔克的过程中,巴克雷多次经历痛苦冥想、狼狈逃避的窘境之后终于决定担负起对他人的责任,打开遮蔽自己的甲壳,向塔克提供素材帮助他完成撰写自己传记的愿望。但是,二人旧怨已深,终未能走出你死我活的敌对僵局,在塔克的枪击下,双双沦为伪个人主义的牺牲品。《黑暗昭昭》中的麦迪在定位个体存在、寻求生活意义道路上所遭受的精神痛苦令人感同身受。他象征着一种在伦理选择中放弃物质得失考量,锲而不舍地专注于塑造个体生命品格的精神。麦迪最终抛弃了《圣经》等伦理“应该”定义的生活,超越了伪个人主义的束缚,通过聆听内心的指令,为救护被绑架的孩子献出生命,魂归某种神性天国。需要说明的是,戈尔丁从不满足于确定的阐释,所以小说中自始至终没有细节说明麦迪光芒万丈的天国面貌如何,指引麦迪的神灵面目如何。这种模糊呈现内蕴了作家对神律框架下的个体救赎的质疑(6)参见:肖霞. 2017.“想象的渴求”——《黑暗昭昭》中麦迪的向善之旅. 当代外国文学(3): 127-134.。
西方宗教式救赎并非万能药。“航海三部曲”中塔尔伯特的思考和行动以另一种主体间性范畴下的伦理选择回应了这个质疑。在塔尔伯特与他人的互动中,读者看到的将是“自律”的个体在社会中建构人生的过程。在拓展个体生存空间、彰显个体个性的同时,塔尔伯特也强调对他人的责任,尽己所能地为枉死的牧师科利谋求公正,尝试与家庭女教师格雷厄姆消除误解,放弃算计,遵从本心追求无资产无背景的查姆利小姐,在行动过程中与公正敦厚的大副萨默斯缔结友谊,同理想主义者普莱缇曼互相尊重,与所有船客合作处理麻烦,共同创造生活意义。这种在社会中积极自由与他人互动共赢的伦理选择不再仅以“做事”为目的,而是更重视“做人”,呈现了一个新的“人之境况”。
承担责任和义务是一种难得的能力。不只以“做事”为人生目标,不把他人当作手段,不在一件又一件“事”中丧失伦理操守或者不在无数出于某件“事”的功利考量制定的伦理“应该”中迷失的人少之又少。戈尔丁的多数人物是把自己的有限认知当作唯一事实,在狭小的个人空间中阴郁反思、痛苦戒备,似乎时刻身处强敌环伺、弱肉强食的艰辛之中,毫无安全感和归属感。精神分析学家卡伦·霍尼(Karen Horney)描述的一些神经症人格特征可以用来说明戈尔丁创造的这类人物:他们毫无保留地追求自设的目标,他们都深陷焦虑苦痛之中,“神经质地想要在自己狭窄的内心世界中限制自己的生活”(霍尼 2016: 39)。无法找到脱离精神苦海的路径。实际上,戈尔丁通过这些人物诉说的与苏格拉底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已做出的判断异曲同工:“恶人和作恶者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幸福的”(柏拉图2002: 353)。
“幸福必须是一种行为的活动过程本身就能够产生的感受,否则就只不过是必须付出痛苦的代价去获得的利益。”(赵汀阳 2004: 23)以此考量,戈尔丁小说中那些痛苦的主人公关注的都不过是利益,一旦注意力回到生活过程本身,反而获得了灵魂安宁和幸福。对比《金字塔》中的奥利弗与《黑暗昭昭》中的麦迪便可以了解此点。奥利弗的幸福不过是利益,他需要压抑强烈的性欲、放弃对音乐的热爱来换得社会习俗赞誉的学历和职业。小说结尾处,他检点自己生活幸福的资本,不过是小汽车之类的身外之物,自己在人前人后两种面目,图谋个人物质利益最大化,计较是否得到伦理“应该”的肯定,沉浸于自利的权宜,虽然做了事却忽略了做一个真正内心幸福满足的人,做一个生命有意义的人。麦迪的心理安宁则没有寄放在任何外物之上,他不需要维持温饱之外的金钱,不需要通过役使他人而依赖他人,也不在向他人索取的过程中产生种种烦恼,反而享受到了奉献行动中直接产生的平静幸福。
“做人与做事,其实是从两种不同的观察角度去观察一个事实,是一个事实的两种不同的性质。”(赵汀阳 2004: 48)戈尔丁小说世界中呈现的“人之境况”反映了作家观察世事视角的转变。前期小说多关心事,关心概念,比如进步,比如邪恶,比如自由,比如规范伦理、宗教信仰的合理性,主要人物在自利人生中痛苦求索却不得其解。后期小说更多地考虑到在“做事”中如何“做人”这个问题,塑造的人物也能够超越前期人物伦理困境,在与他人互动分享中共同创造有意义的生活。无论是麦迪的独善其身,还是塔尔伯特的兼济天下,都需要在与他人的互动中检验才能得到完善,树立最优秀的人的真正形象。
按照哈耶克(2003: 43)的看法,“人类经由一些过程而达致了并非任何个人所设计的亦非任何个人所理解的各种成就,而且这些成就的伟大程度也确实是个人心智所无力企及的;因此,真个人主义的基本态度就是对一些过程表示谦卑的态度”。戈尔丁的遗作《双舌》(TheDoubleTongue,1995)中的女祭司艾丽卡于高龄之时,对于自己无法理解的人与事也保有谦卑的态度。她不肯接受信众为她塑像的请求,而是希望为不知名的神建造一座祭坛,表达自己对未知的尊重。这个人物是作家继“航海三部曲”之后表达的一种更为完善的真个人主义者作为“人”的风采。从麦迪开始在行动上担当对于他人的责任,经由塔尔伯特的完善,以艾丽卡完美作结,戈尔丁的人物完成了从前期一心自利“做事”、精神遭受种种苦痛磨难,到后来能够关注自尊“做人”,得享安宁幸福心绪的转变。从作家小说创作时序上看,戈尔丁小说的主要人物先是处于这样一种境况:以个人动物性欲念得失判断“存在”价值,或在无伦理约束的生活中饱受意义虚无的折磨,或在伦理严苛约束中丧失个人成长而遭受身心失调的磨难,直到能够选择趋向德性伦理界定的目的论生存状态。在利他的互动中,体验到“生命中不需要另外附加快乐,而是自身就令人愉悦”,成为一个自身即为目的的人,“成为有德性的人、能做出高尚[高贵]行为的人” (亚里士多德2003: 23、 26)。
戈尔丁以小说呈现了一系列孤寂封闭的个人形象,他们在狭小自利的自我“存在”或“应该”规定的生活中上下求索,各自承受深重的精神痛苦,无缘窥见解脱的曙光。即使麦迪自创的天国也不过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神律慰藉,经不起实践检验。但在后期小说中,戈尔丁让塔尔伯特在伦理选择中担负起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走出巴克雷满口都是“我,我,我的,我的——”(Golding 1984: 20)的状态,学会共同生活。其中,以“做人”而不是“做事”为目标的行为过程中揭示的生活意义令人振奋,为“当今世界人之境况”提供了小说家的阐释和希冀,为人与人共同生活的前景描述了某种可能。作家的思考同当今主体间性哲学的成果交相辉映,尽显小说艺术世界对时代思潮的独特展现,为人们思考人生增添了更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