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瑕有害”之“瑕”义辨正

2022-03-24 16:25王进安林惠玲
宜春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郑玄助词虚词

王进安,林惠玲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卫女思归,发乎情也。其卒也不归,止乎礼义也。圣人著之于《经》,以示后世,使知适异国者,父母终,无归宁之义,则能自克者知所处矣。”[1](P30)此为朱熹《诗集传》中引杨时所言,它概括了《邶风·泉水》的核心内容。《泉水》讲述的是一个远嫁异国的女子在自己国家沦陷之时,对家乡的思念以及对身处故乡父母安危的担忧。但由于特殊时代所限,归家的心只能“发乎情止乎礼”,默默在心中幻想归途的场景。全诗四章六句。全文在训释方面存异的句子为“遄臻于卫,不瑕有害”。前半句“遄臻于卫”,没有争议。遄,疾。臻,至。意为“(我)欲驱车疾行至卫国”。后半句“不瑕有害”之“瑕”的训释,各家有不同的看法,具体如下:

一、训“瑕”为“过”

该类观点把“不瑕有害”之“瑕”训释为“过”,故“不瑕有害”便解释为“我驱车疾至于卫而返,于行无过差,有何不可而止我?”主张此类观点的代表家有郑玄、黄震,具体如下:

例1:《毛诗正义》(郑玄)笺云:瑕犹过也。害,何也。我还车疾至于卫而返,于行无过差,有何不可而止我?[2](P479)

例2:黄震《黄氏日钞》卷四“不瑕有害”条曰:“郑曰:‘瑕,过也。’严曰:‘归卫未过有害也,何为而不可乎?’张曰:‘不大有害’。愚按:此说近人情。”[2](P478)

《字源》对“瑕”的解释为“形声字。从玉,叚声。本义是指带红色的玉。”[3](P20)《说文》释“瑕”为“玉小赤也”。即指玉的暗斑或疵病。此外,郑玄也作注:“瑕,玉之病也。”在此义的基础上,“瑕”也可引申泛指人的缺点、过错。故郑玄、黄震认为“不瑕有害”之“瑕”当为“过”之义,应该是引申义。《释文》云:‘害,毛如字,郑音曷。’[2](P480)这里郑玄认为“害”应当是“曷”的通假。害,匣母月部;曷,匣母月部。匣母双声,月部迭韵,属双声迭韵通假。无误。以此推之,它是个疑问词,没有实义。若如郑玄所言,“不瑕”与“有害”是两个分句,其间是条件关系,“有害”为反问语气。[4](P194)这样,“不瑕有害”则训释为“不过有曷”,将之译为“于行无过差,有何不可而止我?”

从语法上分析,郑玄将“瑕”训释为“过”,即过失、过错;将“害”训释为“曷”。这样“不瑕有害”就释为“不过有曷”。但“不”作为一般性的否定副词,否定的对象只能是动词、形容词,不能否定名词。若名词在否定副词“不”之后,则要活用为动词或形容词。[5](P270)如《论语·宪问》中“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战国策·赵策四》中“老妇不闻也。”《论语·乡党》中“不问马。”否定副词“不”在上述的句子中都是否定动词或形容词。[5](P264)同样,郑玄将“不瑕有害”训释为“不过有曷”,译为“于行无过差”。这里的“不”否定名词“过”,解释为“无过差”是不妥的。

二、训“瑕”为“远”

毛亨是训“瑕”为“远”的主要倡导者,他在给《诗经》作传的时候明确提出“以‘瑕’为‘远’的观点,并将‘不瑕有害’训为‘而欲疾至卫,不得为违礼远义之害,何故不使我归宁乎?’”在毛亨之后,各大学者就根据他的观点进一步作评析。这里列举《毛诗郑笺平议》中的例子:

例3:《毛诗郑笺平议》焯案:毛训“瑕”为“远”,于“有害”无释。惟于《二子乘舟》“不瑕有害”。《传》云:“言二子之不远害。”以彼证此,《传》意宜为不远害。“有”为助词,非为实义,不远害即不恤人言之意。蓋卫女思归不得,作诗自见,故为此愤激之辞耳。王肃述毛,谓为“不远礼义之害”,是也。[6](P36)

据《毛诗郑笺平议》,毛亨训“瑕”为“远”,释“有”为无实义助词,但对“有害”并没有做出解释。《释文》:“害,毛如字。”即毛亨认为“害”应当读它本来的读音,去声。将“害”读为去声,当训为有实义的词。由此,毛亨把“不瑕有害”释为“不远害”,译即“不得为违礼远义之害,何故不使我归宁乎?”

毛亨将“瑕”训释为“远”;将“害”释为“祸害、灾害”,“有”释为无实义助词。“不瑕有害”解释为“不远害”,译为“不体恤人言”,指“古代封建礼制不体恤人言”。他的训“瑕”为“远”引来较大的争议。李调元在他的《剿说》中评价到“愚按:《毛传》训瑕为远,与诗义全无干涉。”单育辰在《试论〈诗经〉中“瑕”“遐”二字的一种特殊用法》中指出:“以上诸句毛传把‘遐’‘瑕’训为远,郑笺除《邶风二子乘舟》外,与毛传同解,二家的训释无疑十分牵强。”[7]田炜在《西周金文与传世文献字词关系之对比研究》中提到:“对于《诗》中的‘不遐’和‘遐不’之‘遐’,毛传和郑笺多训为‘远’,而‘不瑕’之‘瑕’,毛传训为‘远’,郑笺则训为‘过’而解释为‘过差’。这种解释无法沟通文意,并不可信。”[8]确实《辞源》《字源》《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中也没有将“瑕”释为“远”之义项,且这样训释与文意相差较远,比较牵强,有待商榷。

三、训“瑕”为“暇”

周悦让是“训‘瑕’为‘暇’”这一观点的主要倡导者,该观点见于《倦游庵椠记·经隐·毛诗》中。具体如下:

例4:周悦让《倦游庵椠记·经隐·毛诗》:“不瑕有害”条曰:《传》:‘瑕,远。’《笺》云:‘瑕,过也。’按:《管子·法法》篇:‘令入而不至谓之瑕。’注:‘君臣有间,故谓之瑕。’据《说文》:‘瑕,间也。’(按:《说文》:‘瑕,玉小赤也。’‘暇,间也’。)‘间,隙也。’锴曰:‘门闭见月,是有间隙也。隙,壁际孔也。’《左氏春秋隐公五年传》:‘皆于农隙,以讲事也。’注:‘各随时事之间。’《昭公十三年传》:‘叔向曰:诸侯有间矣。’注:‘间,隙也。’《哀公二十七年传》:‘故君臣多间。’注:‘同瑕,玉病也。’(按:阮制《十三经注疏》本,原注作‘间,隙也。’)病与不病者必间隔,即有隙也。农隙即间暇也。间隙、间暇义既相因,瑕、暇音亦相近,义亦宜相通。本经‘瑕’宜读如‘暇’,‘不瑕有害’,谓思之既切,虽有害亦不暇顾,如甘心首疾之义耳。甘心即不暇也,首疾即有害也,与《二子乘舟》篇义同。《小雅》:‘遐不谓矣。’《笺》云:‘遐,远,谓勤。’《礼·表记》:‘瑕不谓矣。’注:‘瑕之言胡,谓犹告也。’与笺诗不同。按:瑕不谓矣,即《论语》‘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之义,虽远亦不谓远尔。瑕、遐、假、暇,古皆通用也。”[2](P479)

周悦让在这里也提到了毛亨的训“瑕”为“远”以及郑玄的训“瑕”为“过”。但他也提出了自己独立的见解,即把“瑕”看作与“遐”“假”“暇”相通,并例举出丰富的例子论证。根据上古“同谐声必同部”,它们都从“叚”得声。周悦让将“不瑕有害”解释为“虽有害亦不暇顾”,即“即使(回到家乡)会遭遇祸害,也顾不上了”。可见,他把“瑕”训为“暇”,语义当为“闲暇”,也即与时间有关。但是,若以此训释,从语法上来说,“不瑕”即为“没有闲暇(时间)”,“不”否定的对象名词在语义上没有活用为动词,不符合上述讨论的语法规则。

四、训“瑕”为“何”

训“瑕”为“何”的主要代表家就是朱熹,与以上三家不同之处在于,他将“瑕”训释为疑问代词。具体的观点如下:

例5:朱熹《诗集传》:瑕,何,古音相近,通用。言如是,则其至卫疾矣,然岂不害于义理乎?疑之而不敢遂之辞也。[1](P29)李调元《剿说》卷四“不瑕有害”条曰:“《诗·邶风·泉水》:‘遄臻于卫,不瑕有害?’《朱传》云:‘瑕,何也。言如是,则其至卫疾矣,然岂不害于义理乎?又《二子乘舟》:‘愿言思子,不瑕有害。’《朱传》云:‘不瑕,疑辞也。’”愚按:《毛传》训瑕为远,与诗义全无干涉。《朱传》义长也,“不瑕有害”,犹云得无有害。[2](P479)

朱熹将“瑕”训释为“何”。瑕,匣母麻韵。何,匣母歌韵。同属果摄,韵部相近,声母相同,可通用。与周悦让相同,他也将“害”解释为实词。这样,“遄臻于卫,不瑕有害”即为“遄臻于卫,不何有害”,解释为“其至卫疾矣,然岂不害于义理乎?”朱熹对“不瑕有害”的训释也有不妥之处,他将“不”释为否定副词,否定后面的动词“害”。一方面,若以此为训,“不瑕有害”就为“不何有害”,解释为“岂不害于义理乎”,译为“这样难道不会害于义理吗?”但是这样翻译增字过多不妥,“岂”是朱熹在训释的过程中所增加的字,改变了句义。另一方面,既然朱熹明确指出“不瑕有害”之“瑕”当为疑问代词“何”,它前面的“不”就不该再释为否定副词,因为疑问代词不能受否定副词的修饰。

五、“瑕”当训为“何”

关于“不瑕有害”之“瑕”的语义训释,不仅前贤们各持己见,当代学术界对“瑕”字的训释仍然莫衷一是。单育辰的《试论〈诗经〉中“瑕”“遐”二字的一种特殊用法》中认为在西周时期“叚”字和“敢”字通用,上古音“叚”见纽鱼部,“敢”见纽谈部,二者声纽相同。在此基础上,《诗经》中的“不瑕有害”即“不敢有害”,“害”字应从郑笺训为“何”,言速至于卫,不敢有其他的什么事情。[7]林宏佳的《西周金文‘叚’“敢”辨异—兼说〈诗经〉中的‘遐’与‘瑕’》中认为“不瑕有害”之“瑕”当训释为动词,但不认为“瑕”是“远”的意思。它认为在“瑕”常常训释为“疵病”,但在《诗经·邶风》中此“瑕”当训释为动词,“不瑕有害”即“不以有害为疵病,不以某事为害而不去做,也就是即使有某种害也要去做的意思”。并且他强调“不瑕”用于自述时是决心、意愿的表露,是不以某负面结果为害之意。[9]《诗经·邶风新解下》中认为“瑕或一声的转变。‘不瑕有害’即‘不或有害’之意,《二子乘舟》的瑕、《下武》《抑》的遐、同此。”魏启峰的《毛亨郑玄朱熹〈诗经〉注释研究》中认为:“‘不瑕有害’为当时熟语,传读瑕为遐,笺如字;害传如字,笺读如何。二者说句义错。从朱。”[4](P194)田炜的《西周金文与传世文献字词关系之对比研究》中谈及:“裘锡圭先生曾经指出《诗》‘不瑕有害’‘不遐有害’‘不遐有愆’这些例子中的‘不遐(瑕)’是‘不会’的意思,翻译成现代汉语大致相当于‘没’,其说可从。”[8]综上可见,学术界对“不瑕有害”之“瑕”义的说法不一。

笔者认为“不瑕有害”之“瑕”当训释为“何”,“不”则释为无实义助词。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向焘的《诗经词典》、王引之的《经传释词》和杨树达的《词诠》等的解释中可以找到相关依据:

例6:《诗经词典》中对“不”的阐释如下:①否定副词。不。《周南·汉广》一章:“汉有游女,不可求思。”②无,没有。《邶风·终风》三章:“终风且曀,不日有曀。”③助词。无实义。《小雅·车攻》七章:“徒御不惊,大庖不盈。”《毛传》:“不惊,惊也;不盈,盈也。”

例7:王引之的《经传释词》:“《玉篇》曰:‘不,词也。’经传所用,或作‘丕’,或作‘否’,其实一也。有发声者,有承上文者。其发声者《书·西伯戡黎》曰:‘我生不有命在天’。”[10](P219)

例8:杨树达《词诠》:“语中助词,无义。按古[不][丕]通用。[丕]为无义之助词者甚多,故[不]亦有为助词而无义者。惟王氏《释词》于此例所收太广。”

《诗经词典》中“不”的第三条释义指明其作为“助词,无实义”的用法。《经传释词》指出“不”有时候充当发生词,比如“我生不有命在天”中的“不”就是这种用法。《词诠》中也提到了“不”作为语中助词无义的用法。上述三部词典对“不”的解释均包括其作为虚词的用法。因此,“不”作为无实义的虚词是有词典释义依据的。延着该思路,我们来看看“不”作为虚词在《诗经》中的用法:

例9:戎有良翰,不显申伯。(《大雅·崧高》)

例10: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大雅·思齐》)

例11:鄂不韡韡。(《常棣》)

我们共统计了17个《诗经》中“不”作为虚词的例句,此处选取其中3例进行说明。根据王引之的《经传释词》,上述例子中的“不”皆训释为语气助词,无实义。[10](P219)比如“不显申伯”即“显申伯,意为“尊贵显赫的申伯”;“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即“肆戎疾殄,烈假瑕”,指疫病停止,不再残害百姓;“鄂不韡韡”即“鄂韡韡”,形容常棣树鲜花绽放的盛况。可见,“不”在《诗经》中作为虚词来使用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知晓了“不”有作为虚词的用法后,我们再来看看《诗经》中的“不瑕有害”以及与其类似的句型在具体的句子中该作如何解释。

首先,“不瑕有害”在《诗经》中出现的地方有两处,如下:

例12:“载脂载辖,还车言迈。遄臻于卫,不瑕有害?”(《邶风·泉水》)

例13:“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邶风·二子乘舟》)

《邶风·泉水》全诗共四章,第一章的“有怀于卫,靡日不思”点明了全诗的主旨。由此,诗歌的第二章和第三章便以“出宿于泲”与“出宿于干”作为首句,展开想象。这两章分别设想了女主人往日出嫁时和家人分别的场景以及自己驾车迫切归卫的情景。但迫于时代礼义的限制,最终只能以“驾言出游,以写我忧”无奈告终。因此,“遄臻于卫,不瑕有害”只是主人的一种幻想。将“不”训为虚词,“瑕”当作“何”,“不瑕有害”即“何有害”,宾语前置,当为“有何害”。全句的意思是:“疾驰速奔回到卫国,(这)有什么害于义礼的地方呢?”较强烈的疑问语气符合女主人抱怨的情绪,也只有在幻想中才会有这样的语气,现实中只能无奈妥协。

《邶风·二子乘舟》中的“不瑕有害”与《邶风·泉水》同文,这两个“害”字的意义也应一致。[7]“愿言思子,不瑕有害?”与上文的“愿言思子,中心养养”相呼应,属于叠章易字的手法,强化了送别诗的感情色彩。“愿言思子,中心养养”主语是诗人,描述了心中思念的痛楚感,流露出诗人对二子的不舍之情。因此,下文“愿言思子,不瑕有害”主语也应当是作者。将“不”训为虚词,“瑕”当作“何”,“不瑕有害”即“何有害”,宾语前置,当为“有何害”。全句的意思是:“我思念你们俩,(这)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危害呢?”这里的“害”指的是“相思给人带来的中心养养之害”,但诗人却认为这种“害”没有什么碍事之处。

其次,《诗经》中与“不瑕有害”类似的句型还有“不遐有佐”和“不遐有愆”。西周金文中的“不叚”即《诗》中的“不遐”“不瑕”。古文字无“遐”“瑕”二字,故《诗》原本皆当如金文作“不叚”,作“不瑕”“不遐”者乃是经过了汉代人的转写。实际上,“叚”“瑕”“遐”所表示的是同一个词。[8]

例14:受天之祜,四方来贺。于万斯年,不遐有佐。(《下武》)

例15:视尔友君子,辑柔尔颜,不遐有愆。(《抑》)

毛传、郑笺、孔疏都把“佐”训释为“辅佐”,这也是我们现在最普遍的解释。但是,田炜在《西周金文与传世文献字词关系之对比研究》一文中提到:“‘不遐有佐’的‘佐’实际上是出于误解文意而作出的改写。林义光先生读‘佐’为‘差’。裘锡圭先生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并进一步阐明‘佐’亦可读为‘左’,表示‘过错’之义。另有李学勤、王宁信、赵平安等先生也指出‘左’在古书中可以表示‘不当’‘错误’之义。‘佐’是从‘左’字分化出来表示‘辅佐’的‘佐’的,见于秦汉文字而不见于上周古文字,‘不遐有佐’的‘佐’当为后人所改,最早应该也是写作‘左’。但汉代人已经不知道‘不遐’的真正含义,无法对‘左’进行正确的释义,便按照自己的理解改为‘辅佐’之‘佐’。”[8]其说可信。《下武》是《诗经》中歌颂周成王、周武王等继承先王美好德行的诗篇。“于万斯年,不遐有佐”与前文的“于万斯年,受天之祜”相对应。“于万斯年,受天之祜”的意思是:“基业长达千万年,享受天降的洪福。”因此,“于万斯年,不遐有佐”也应当是表达对现今明主的一种祝福与期许之情,将“佐”字理解为“过错”较为合理。可将“不”训释为无实义虚词,“遐”训释为“何”,那么“不遐有佐”即为“何有佐”,宾语前置,当为“有何佐”。全句的意思是:“基业长达千万年,又会有什么过错呢?”结合语境,“不遐有佐”是诗人对他们的祝福和期许,希望他们能够传承万年基业,也相信他们不会犯什么过错。同样,《抑》中“视尔友君子,辑柔尔颜,不遐有愆”之“不”也训释为虚词,无实义。“遐”训释为“何”。那么“不遐有愆”即为“何有愆”,宾语前置,当为“有何愆”。全句的意思是:“看你招待贵族的态度,和颜悦色,笑容满面,(这样做又会)有什么过错呢?”

结合具体语境,《诗经》中所出现的“不瑕有害”中,把“不”训释为虚词,“瑕(遐)”训释为“何”较妥当。由此延伸到《诗经》中与之高度一致的句型“不遐有佐”和“不遐有愆”,也都解释得通。《诗经》中的“不瑕有害”“不遐有佐”“不遐有愆”的意思基本相似,只是具体的“害”“佐”“愆”在不同的语境中略有微妙的差异,需要在具体的句子中进行把握。这一观点与田炜《西周金文与传世文献字词关系之对比研究》中“‘不遐有佐’意思与《诗·邶风》《泉水》《二子乘舟》的‘不瑕有害’、《诗·大雅·抑》的‘不遐有愆’相近”[8]的论述相近。当然,这样的解释是否合理?敬请方家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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