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珂,王 晴
(河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河南 新乡 453007)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家庭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1]家庭是劳动教育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所以家长必须承担起实施劳动教育的责任。
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设计了《河南省加强初中阶段劳动教育研究》的教师卷、校长卷、学生卷和家长卷四个调查问卷,并且运用问卷星,通过手机微信随机发放给河南省初中阶段的教师、校长、学生和家长。问卷回收后,为确保数据的统一性,课题组将答题时IP地址在河南省外的问卷视为无效问卷予以剔除。论文主要采用家长卷以及学生卷的数据,问卷主要从劳动习惯、劳动品德、劳动情感态度、劳动价值观等维度进行调查,该调查维度是参考曲霞和刘向兵教授《新时代高校劳动教育的内涵辨析与体系建构》中新时代高校劳动教育的内涵而确定。[2]家长卷共回收问卷3331份,其中有效问卷为2946份,问卷有效率达到88.44%。学生卷共回收问卷2641份,有效问卷2423份,问卷有效率达到91.75%。
根据样本描述性统计结果,家长卷中母亲占75.9%,父亲占24.1%。家长职业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农业劳动者,占42.7%;自由职业,占25.93%;民企、私企员工,占6.79%,三项合计为75.42%。学生卷中男生占50.52%,女生占49.48%;在家排行老二的占50.64%,在家排行老大的占33.31%,独生子女占8.83%,在家排行老三的占6.23%。
调查发现家长实施劳动教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实施劳动教育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意见》指出,当前实施劳动教育的重点是在系统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1]显而易见家务劳动和服务性劳动都是学生必须参加的劳动。但是调查显示学生参加的服务性劳动比例较低。关于“学生所做的家务劳动”的调查显示,排在前三位的是“扫地、擦桌子、拖地”、“洗碗”和“倒垃圾”,比例分别为90.34%、81.96%和74.21%。关于“学生参加过的公益劳动或社区组织的劳动”的调查显示,排在前三位的是“搞好公共场合的卫生”、“参加植树活动,爱护花草”和“辅导他人学习”,比例分别为61.66%、58.03%和41.85%(见表1)。另外,关于“学生经常参加的劳动实践活动类型”的调查显示,参加校内劳动和家务劳动的学生比例分别为82.58%和77.38%,参加社区劳动和公益劳动的学生比例为22.45%和29.59%。以上调查结果说明学生参加服务性劳动的比例总体上低于做家务劳动的比例。从侧面看,这与家长对学生参加服务性劳动缺乏有效引导有较大关系。公益劳动或社区组织的活动具有较强的利他性和服务性,参加这类劳动不仅有利于学生的社会化,而且有利于其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表1 关于学生做家务和参加公益劳动的比例的调查
家庭劳动教育主要由家长来实施,所以家长进行劳动教育的具体做法不仅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劳动素养,而且直接影响到家庭劳动教育的成效。在关于“家长是否要求孩子做家务”的调查中,56.92%的家长“要求”孩子做家务,41.34%的家长“偶尔要求”孩子做家务(见表2),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学生的劳动时间,增加了学生的劳动体验。然而,当问及“认为孩子的劳动意识如何”时,64.77%的家长选择了“淡薄”,还有3.63%的家长选择了“几乎没有”。关于“学生自觉参加劳动的频率”的调查显示,32.82%的家长选择了“偶尔”,27.63%的家长选择了“每周一次”(见表2)。这两项数据表明了学生劳动意识淡薄,学生做家务基本是由于家长的要求或是命令,而非出于劳动自觉,同时也反映了家长虽然会要求学生做家务,但没有注重学生劳动意识的培养。
表2 关于家长是否要求孩子做家务及学生自觉参加劳动的频率的调查
家务劳动是指为维持家庭正常发展,家庭成员需要共同承担的一些生活上的事务,也是每个家庭成员的责任。家长在思想上也已经认识到了让孩子做家务的重要性,关于“认为孩子做家务是否会影响学习”的调查显示,87.2%的家长都认为“不会影响”,而且在“认为孩子在家里学习和做家务哪个重要”的调查中,有45.21%的家长选择了“同等重要”(见表3)。关于“孩子以学习为借口拒绝家务时家长的做法”的调查显示,有71.76%的家长选择了“视情况而定”,这一选择反映出了家长在实践中的做法(见表4)。也就是说,大多数家长虽然在思想层面上认识到了学生做家务劳动与学习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但是一旦当孩子学习和做家务劳动发生冲突时,还是会优先考虑让学生学习,劳动要让位于学习。说明家长只是在思想上认可了家务劳动的重要性,行动上仍然存在偏差。
表3 关于家长对学生学习和做家务看法的调查
表4 关于孩子以学习为借口拒绝家务时家长做法的调查
关于“家长对劳动教育意义的认识”的调查显示,大多数家长已经认识到了劳动教育对学生成长和发展所具有的多种意义,如82.48%的家长认为劳动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生活能力”,80.72%的家长认为劳动教育可以“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70.84%的家长认为劳动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劳动能力”(见表5)。在“家长带孩子一起劳动的情况”的调查中,55.4%的家长选择“偶尔”。在“家长是否会教授孩子劳动知识、指导孩子劳动方法”的调查中,44.43%的家长选择了“偶尔”(见表6)。数据表明,虽然家长认识到了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但缺乏对学生劳动的指导,大多家长也没有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如家长在自己劳动的时候不会主动想到让学生参与进来以便进行劳动教育,这不仅减少了家长身体力行、为学生树立榜样的机会,而且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劳动能力与合作意识。
表5 关于家长对劳动教育意义的认识的调查
表6 关于家长带孩子劳动及其对学生劳动指导情况的调查
家长实施劳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多种原因相互作用的结果。
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劳动教育基本理念包括“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将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强调身心参与,注重手脑并用。把握劳动教育的根本特征,让学生面对真实的个人生活、生产和社会性服务任务情境。”以及“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创新创造。关注学生劳动过程中的体验和感悟”等。[3]家庭是重要的劳动教育场所,家长的劳动教育理念不仅影响着家庭劳动教育的成效,而且直接影响学生劳动情感、品质、价值观的形成。然而家长因受其自身受教育程度、文化背景、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自身在劳动教育理念上存在一些偏差,表现为家长没有将劳动精神教育贯穿到家务劳动中,不注重引导学生参加服务性劳动。因此学生参加的劳动大多为扫地、拖地、洗碗之类的简单性劳动,而很少参加复杂性、体验性劳动或走进社会参加一些服务性劳动,如当小警察、当图书管理员或超市导购员、去敬老院看望老人、帮助残疾人等活动,这些活动对学生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檀传宝教授指出:“劳动教育虽然包括劳动技能的学习、调节紧张学习生活等功能,但其最核心、最本质的价值目标却只能是:培育学生尊重劳动的价值观,培育受教育者对于劳动的内在热情与劳动创造的积极性等劳动素养。”[4]可见,劳动教育的本质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劳动价值观,相应地家庭劳动教育的本质也应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劳动价值观。然而,由于劳动教育在我国的大中小学中一直处于边缘性地位,大多数家长更是对劳动教育缺乏必要了解,家长因其自身劳动知识、劳动素养的局限,难以认识到劳动教育的本质。因此家长往往将劳动等同于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停留在要求学生做家务劳动层面,忽视了劳动的教育性。
由于长期受“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思想的影响,“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家长已形成了脑力劳动高尚、体力劳动低下的稳固的传统思想。在家长面临让学生学习还是劳动的选择时,他们往往优先考虑学习。在“认为孩子在家里学习和做家务哪个重要”的调查中,有38.53%的家长直接选择了学习重要一些。此外,在问及“希望学生今后从事什么工作”时,选择“教师”职业的家长占16.46%,选择“技术农民”这一职业的家长占0.61%,前者是后者的27倍。这说明家长成才观念的单一及其对体力劳动的偏见,同时这种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所以当学生选择自己希望从事的职业时,出现了类似的结果。正因为倾向于让孩子成为一名脑力劳动者,家长才会更重视学生的学习。在现实中,劳动往往是学习之后的放松活动,从事体力劳动或是被拿来当作激励孩子努力学习的一种手段,或是被当作对孩子的一种惩罚措施,这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正确劳动价值观的形成。
家庭在实施劳动教育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需要家长对劳动教育的实施加以改进。
新时代劳动教育关注教育的劳动性和劳动的教育性之结合。[5]劳动的教育性意味着劳动教育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让学生会做简单的家务活动,更重要的是通过劳动来培养学生劳动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首先,家长应该保证学生进行劳动活动的量,即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的时间,同时还要注意劳动教育活动类型的丰富性,合理分配学生参加不同类型劳动的时间,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其次,家长应着眼于学生劳动自觉性的培养,将劳动教育贯穿到生活的各方面,避免仅让学生被动劳动的做法。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家庭劳动教育内容的质,赋予劳动以教育性功能。家长应引导学生多进行体验性、复杂性劳动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同时要引导学生体会到劳动的艰辛,培养学生珍惜劳动成果的品质。家长还要带领孩子多走进社区或社会参加公益性劳动或服务性劳动,提高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培育学生劳动价值观。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人只有发现了劳动的乐趣,劳动才能成为需要。”“要使人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就要让他从事他喜爱的劳动,而且,他越深入到这种劳动中去,他的能力和天资就会得到更好的发挥,他的生活也会更加幸福。”[6](P259)所以,要真正的发挥学生在劳动中的主体性,培养学生的劳动自觉性,就必须结合学生的兴趣开展劳动教育活动,让学生体会到劳动过程的快乐。首先,家长应该主动了解学生的想法,了解他们的兴趣所在,以此作为创新劳动教育活动的切入点,这样有利于变学生的被动劳动为主动劳动。在使学生能够主动参加劳动教育活动的同时,还要让学生享受劳动、快乐劳动,改善学生的劳动精神面貌,也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能产生创造性劳动。其次,家长可以和孩子一起制定劳动主题与计划,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最后,家长自身也应该广泛吸取家庭劳动教育的经验,为学生参加各种趣味无穷的劳动创造机会。
劳动,是马克思用以分析人类历史发展的核心范畴之一。在马克思那里,人类历史是以人的物质劳动作为载体的历史。[7]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正是在体力劳动过程中形成了我的学生们的最为重要的智能方面的品质:好奇心、求知欲、思想的灵活性、鲜活的想象力。”[6](P251)然而,现实中家长并没有真正地认识到体力劳动的价值,而是希望学生成为脑力工作者,家长及学生对体力劳动的偏见仍然存在。这种单一的成才观背后是不科学的价值观在起作用。首先,家长应该摒弃传统上不重视劳动教育以及对体力劳动存有偏见的旧观念,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认识到体力劳动对学生成长的价值,这也是家长进行劳动教育的必要前提。其次,家长应践行“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和孩子一起在劳动中培育普通劳动者的伟大奉献精神,做到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可劳动无高低贵贱之分,懂得在平凡的岗位上一样可以创造不平凡的道理。最后,家长不仅要转变成才观念,更重要的是鼓励学生亲身参与各种实践活动,使其切实体会到体力劳动对于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到知行合一。
家庭劳动教育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家长的劳动素养。学生也需要家长对其进行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指导。陈鹤琴从儿童心理发展角度阐述了父母以身作则的重要性,更大力倡导父母在家庭中实施以身作则的榜样示范式劳动教育。[8]由于家长自身劳动素养的局限不能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因而需要专业人员给其提供帮助。教师恰好是拥有劳动知识的专业人员,劳动教育又是教师和家长共同的责任,因此家长应该主动加强与教师的沟通与联系。首先,家长应向教师介绍一下自己的劳动教育观念以及进行劳动教育的具体情况,请教师给出一些专业性的意见。其次,在实施家庭劳动教育遇到困难时要向教师虚心请教。这也要求家长从平等、合作的角度看待与教师的关系。家长与教师进行经常性的沟通,不仅有助于家长提高自身的劳动教育能力,从而更科学、更有效地进行家庭劳动教育,而且也有助于教师了解学生在家庭中劳动的情况,有利于学校劳动教育的发展。
家庭是实施劳动教育的起点,家长在劳动教育中具有榜样示范的重要作用。因此,家长必须同学校携起手来共同承担起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