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问题与对策

2022-03-23 10:04赵磊苏晓晨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现代企业文化 2022年34期
关键词:三重一大班子成员决策

赵磊 苏晓晨 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近年来,国有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和岗位实际,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提高了决策水平,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为国有企业发展和稳定提供了重要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不仅是国有企业内部所有员工最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还是当前党委办公室工作的要点和重点。尽管现阶段国有企业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问题

经相关调研发现,尽管大部分国有企业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时纷纷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但在具体实施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风险,主要在以下几方面有所体现:违规决策问题严重,存在关键环节、重大决策少数人说了算现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制度原则,导致权力得不到规范。

(一)权力过度集中,责职不清晰

在一些国企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总是认为无论大事小事,都是“一把手”说了算,自己的观点都是对的,凡事一人说了算,领导拍板就是决策,习惯遥控指挥,没有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在这种思想下,主要领导大权独揽、独断专行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重视、不关心;有的领导干部身兼数职,执掌党政大权,行事专断,对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对身边和下属的监督认为是有意找“茬子”,把班子成员的监督看成是“拆台”,缺乏被监督意识;有的副职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时,经常跟随主要领导的思路走,不敢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说错了怕影响形象、说多了怕不符合主要领导意图,没有自己的主见,“跟着举手”现象严重。这些都是造成决策一言堂的主要原因。

(二)民主意识薄弱,决策形式化严重

个别国企主要领导干部独断专横,搞一个人说了算,不给别人提意见建议的机会,或认为自己级别很高,个人能力很强,放不下架子也不愿听取他人意见建议,导致在决策时存在花钱“一支笔”、决策“一言堂”等严重问题,决策形式化严重;还有一些主要领导以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为由,不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就搞临时动议。此外,由于主要领导调整过于频繁,很容易产生为片面追求短期效益而牺牲企业长期利益,忽视企业长远发展的思想,把企业的长远利益放到一边,存在急功近利,作决策随意性大等问题。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其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现阶段,大部分国有企业都积极制定了有效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措施与办法,其内部各职能部门也必须坚定落实,坚决执行。但在具体实践时,由于制定的相关措施原则化严重,不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再加上内容不够详细、标准不够具体、执行缺乏力度、结果得不到检验,导致集体决策仍然是“嘴上喊、纸上写”,并没有将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对制度的执行力造成了严重影响。除此之外,由于决策层太多,参与意见混乱,思想达不到统一,行动规划不明确,造成决策缺项、流程与实际运作脱节。一些班子成员没有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在决策中不发表意见,没有承担责任的勇气和心态,怕主要领导对自己有偏见,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最终导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无法达到集体讨论决定的效果[1]。

(四)缺乏深层次有效监督

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最终目的是有效监督党政主要领导,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但由于缺乏深层次有效监督,导致最终的实施效果不尽人意,存在“上级不严监督、平级懒得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现象;一些国有企业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缺少党委办公室干部和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的参与,没有委任派遣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决策不执行、慢执行或乱执行,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深入等问题[2]。

二、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对策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是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的关键。第一,增强民主意识,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教育,使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遵守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凡是属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执行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会上集体研讨发言、重大问题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坚持集体说了算,不能搞个人说了算。第二,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通过开展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将上级组织监督、基层员工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爱,而不是把外界的监督当成是一种限制,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监督相统一。第三,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党委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好作为各级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党委办公室干部不仅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更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对当前形势下党委办公室工作所呈现的规律和特点进行深入研究,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夯实业务能力,锤炼过硬作风,保持反腐倡廉上的政治定力。

(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程序规范

应对“三重一大”决策形式做到明确规定,可结合国有企业内部实际研究确定决策的具体形式,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采用党委会集体决策的形式。构建既可以相互制约,又能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结合实际,细化集体讨论的方式、议事的执行流程等,起草一个完整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而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位。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之前,应当事先告知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人员,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参加会议的人员需各自发表意见,并积极参与讨论,最后达成共识。如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进行研究表决[3]。

(三)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其中

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有效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应由最基本原则性要求逐渐向具体要求拓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明确了对关键环节权力的监督制约的指向。落实责任追究主要有:1.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或者履行决策程序时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不认真执行或者独断独行,自作主张改变集体决定的;2.违反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的;3.没有提供实际情况造成重大错误决定的。在落实责任追究时,应做到区别对待,对决策失误者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应进行明确,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通过实施适当的处理,对责任人的决策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四)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现代管理制度相融合,使决策更具科学性

第一,做到程序合理。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首先应由相关职能部门给出合理性方案,再就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讨论,最后在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上集体决策,非紧急情况不得临时动议,决策后也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在决策过程中,班子成员应逐个表态发言,并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在决策后,班子成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与实施,任何人不能独断独行,自作主张改变决策。第二,做到方式方法正确。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时,应结合不同内容和实际情况做出最佳的会议决策,对涉及国有企业战略性问题的重大决策,应做到没有提前做好酝酿不做决策,广泛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进而实现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第三,做到全程跟踪。在实施决策时,失误是无法避免的,这不仅取决于外部条件的变化,还取决于在决策时就出现的失误,一旦发现原定决策方案有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地方,对实现决策目标产生影响,就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正,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新的要求修正和完善原定的决策方案,只有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错纠偏、立行立改,才能提升决策的正确性,从而使决策达到既定目标[4]。

(五)落实集体领导决策制定,把准定位,明确职权

为了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应从强化管理体系建设着手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执行搭建平台。第一,应将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在“交叉任职”机制建设,绘制 “一岗双责”的基础上,构建能够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组织领导制度,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制度建设,提高干部领导水平,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提供重要保证。第二,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建立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具体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勇于担当挑大梁,能出大主意谋大事;分管领导既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又要处理好上下关系;既要认真负责,又不能越权、越位;既要维护自身形象,更要维护整体形象。第三,提高民主决策能力,主要领导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时应起到带头作用,与班子其他成员要多交心、常沟通、勤商量,真正建立起互相监督、荣辱与共的关系;对副职要平等相待,不要居高临下。对副职的意见,特别是不同的意见要耐心倾听,同时,副职也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领导和服从的关系,维护好正职的领导形象和核心地位,做到配合不争权,用权不专断,处事不越位,尽责不争功;班子成员之间应加强沟通和交流,如在工作中产生分歧意见、误会或矛盾时,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找对方谈心,敞开思想,说明情况,互相交换意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进而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第四,进一步完善个人分工负责制,明确班子成员的分工、权限、责任和义务,坚决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形成民主平等和谐的团结氛围,切实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和战斗堡垒作用[5]。

(六)建立健全监督保障体系,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位

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将从严监督贯穿于每个环节,建立和完善严把决策议事监督关、决策执行不偏离、决策严重失误要问责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度体系,形成内部监督的整体合力。要保证基层党组织监督到位,依靠职工群众讴歌做好民主监督,加强经营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党委办公室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党的各级委员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带头落实的领导体制机制,拓宽渠道,强管理。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监督职能和业务部门管理枢纽作用,促使业务部门真正把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加强和创新业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部门与业务部门协作配合,制定完善的信息沟通制度,立足本职本责,加强职能监督,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联系与沟通,构建一体化管控模式。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深化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等进行重点监督。将制度具体执行情况作为培养、选拔、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述职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决策行为加以规范和制约,在严格执行制上下功夫度,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为实现国有企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6]。

三、结语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兴国的经济基础。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其生产与运营管理主要内容及核心要素,与国有企业长期生存与持续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国有企业在追求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应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全面深刻的认识,找到提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力的有效途径,全面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工作,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搞好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增强风险管理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助推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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