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延彪
(华中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句法问题研究:从功能语言学到语言类型学》于2020年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王勇教授。该书是彭宣维教授和黄国文教授主编的“系统功能语言学文献丛书”中的第四本专著,黄国文教授和徐杰教授分别为之作序。
《句法问题研究:从功能语言学到语言类型学》以功能语言学理论为指导,并进一步拓展到语言类型学视野;立足英、汉语小句,并进一步延伸到跨语言事实。该书系统深刻地描写和阐释了存在句、外位结构等特殊小句的共性和个性特征,并进行了重要的理论创新。下面简要介绍该书主要内容,并作简要评述。
全书除序言和前言外,分为三大部分共十五章。全书三个部分涉及英语、汉语及跨语言的小句研究,三个部分之间有机统一,功能句法的研究范式贯穿其中。
第一部分题为“英语句法问题研究:从小句到语篇”,共六章。第一章考察英语中的特殊主位结构。特殊主位结构包括存在句、It-外位结构、分裂句、假拟分裂句、移位句等。本章从小句的主位结构视角,归纳了特殊主位结构的五个特征:主位包装手段特殊、信息呈现方式特殊、主位标记特殊、表达的主观意义特殊、话语功能特殊。本章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英语主位系统网络,并认为,特殊主位研究对完善英语主位系统、语法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第二章和第三章研究路径相似,分别考察存在句中there和预指代词it的功能。通过元功能分析发现,there和it都在小句中表达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无经验功能。人际功能体现为,二者作为主语,与操作词共同构成小句的语气,在完成小句交际功能方面起重要作用。语篇功能体现为,二者构成主位加强成分,分别强化由存在物充当的主位和由评价项充当的主位。功能分析有助于全面认识there和it的意义及用法,以及揭示相关句型的功能动因。第四章将It-外位结构界定为评价型强势主位结构(Evaluative Enhanced Theme Construction, EETC),考察其功能动因。本章指出,EETC主要表评价意义,且评价义被置于主位凸显位置,EETC由此得名。在EETC模式下,所谓的外位结构和非外位结构并不存在转换关系,二者是同一系统中的不同选择。从统计频率看,EETC是非标记项。EETC的功能动因主要有末端重心原则、信息包装、主位包装及客观性四个方面。在特定语境中,说话人之所以选择EETC,是上述动因相互协作的结果。第五章采用自上而下视角考察EETC的语篇功能。本章指出,语篇是意义单位,也是语义流动的动态过程,评价在语篇中不可或缺,并发挥重要作用。EETC典型地表达评价意义,其与上下文可形成“评价依据+评价”或“评价+评价依据”语义块,进而在语篇中充当超新信息(hyper-New)或超主位(hyper-Theme),表达前瞻或后顾的功能。EETC也可通过其它语义关系与上下文关联,在语篇中发挥重要作用,如引进让步关系和反论点。此外,EETC由于评价对象的不同,在语篇的自动和互动层面凸显不同的功能。第六章从语篇层面考察递归。根据系统功能语言学(Systemic Functional Linguistics, 下文称SFL),递归有线性递归和嵌入递归两类。本章以英、汉语不同语域的口语和书面语篇结构为例,发现递归是语言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不仅存在句法递归,还存在语篇递归。语篇递归的出现与一定的语篇结构相联系。语篇递归的主要功能是丰富语篇结构,其在语篇结构中可呈现不同模式,这些不同模式还可进一步组合,使语篇结构纷繁变化,动因是语篇递归具有可选性和理论上的无限性两个特征。
第二部分题为“汉语存在句研究”,共四章。第七章从构式语法研究存在句。将汉语存在句视为存在构式,其原型语义意义是“某地方存在某人或某物”,语用意义是向听众宣告存在。存在构式有方位成分、存在谓词和存在主体三个语义成分,三者各有其原型语义及不同扩展形式。非原型的语义角色进入存在构式各有其动因,如动词词组通过转喻映射可获得方位义;动词如充当存在谓词,其语义特征须与句式义相契合,并受到语义成分配置的“常规”限制;专有名词充当存在主体与信息结构相关。三个语义成分及存在构式之间也相互联系和制约,如存在构式义是三个语义成分和构式固有义的整合;存在谓词受方位成分和(或)存在主体的制约。第八章在第七章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存在动词和存在构式的关系。本章指出,动词的参与者角色和构式的论元角色分别处于不同语法层面,二者相互参照具有重要意义。存在构式论元结构为[方位,客体],典型的存在动词参与者角色为存在方位和存在物,在这种情况下,二者相契合,因此融合(fusion)。但二者不匹配时,就发生角色误配(role mismatches),主要有增容、剪切及侧重误配三种调配方式。发生调配的动因是,存在构式的核心意义决定了构式的论元结构,动词进入构式,其语义必须服从构式义,与构式的论元角色相匹配。第九章兼顾历时、共时两个维度,采用跨方言、跨语言两个视角,考察“有”的不同意义及用法联系,并构建了“有”的语义扩展图式。研究认为,存在义和领有义是“有”的基本义,且领有义衍生于存在义。“有”的列举、估量、引介、比较、提示话题、完成体、固定用法等意义都是基本义引申和变异的结果。存在句和领有句有系统、本质联系,这一点具有类型学上的普遍意义。两类小句在形式和意义上相似,且具有相互定义的特征。本质上二者是同一句式,领有是“世俗化的、机构化的存在”。第十章指出,汉语存在句研究存在较多争议,存在句通常只界定为事物的存在,并且一些与存在句牵连的句式并不表事物的存在。因此,本章以事件类存在句的概念解决相关问题。研究认为,假存在句、消失类存在句、领主属宾句、部分动态存在句都可以统领在事件类存在句的概念下。通过功能语义分析,汉语事件类存在句具有存在性、事件性、作格性、非人称性四个特征。汉语事物类存在句和事件类存在句构成连续统,呈现出从事物性向事件性过渡的渐变关系。
第三部分题为“句法问题的类型学视角”,共五章。第十一章主要介绍系统功能类型学(Systemic Functional Typology, SFT)。SFL与语言类型学渊源密切,正在兴起的SFT是SFL路径下的类型学研究。SFT是SFL的应用领域,属于描述而非理论层面,强调系统和层级等思想。在研究方法上,SFL为SFT提供系统范畴、功能结构成分和语法类别等三类研究参项,SFT强调先对诸语言全面描述,再跨语言比较、归纳类型,总结各参项表现的共性和差异。SFT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研究目标设定过高、理论预设过于鲜明,研究范式不利于与主流类型学对话。本章认为,SFL与语言类型学应互相尊重,互补互鉴,共同发展繁荣。第十二章主要讨论语言类型学中的解释。解释是类型学研究应有之义。早期语言类型学研究采用共性归纳向下为具体语言事实提供解释。但共性本身仍需解释,有语言共性和个性、内部和外部、共时和历时等不同解释视角。本章重点考察外部解释,主要包括意义和功能解释、心理和认知解释及历时解释。其中,意义和功能解释主要结合语义、表达、语境等。心理和认知解释主要结合感知、认知、语言处理、像似性、经济性原则等。研究认为,没有任何一种解释可以包打天下,语言共性是不同竞争动因调和的结果。第十三章纳入类型学视角考察语言中存在句表征存在义的句法手段。语言样品库中有29种语言通过方位成分表征,具体由介词短语、方位格或二者兼用的方式实现。20种语言通过过程表征,具体由表“有”“存在”“位于”等意义的动词词组实现。28种语言通过方位成分和过程共同表征。本章还发现,这些表征存在义的不同句法手段也在方位句中编码方位义。存在句和方位句表达的经验意义相同,二者的差异在句法上主要通过语序、过程和冠词区分,在语义上主要通过存在物的有定性和话语视角区分。第十四章在系统功能类型学范式下研究存在句及相关句式。存在句、方位句、领有句Ⅰ和领有句Ⅱ四类句式相互关联,在词序、格标记、动词选择等形态句法方面表现出相似性,在有定效应、方位特征及小句参与者角色关系等语义特征上表现出相关性。本章将四类句式置于一个整合系统之中,方位成分/领有者的生命度和存在物/领有物的有定性是系统的两个入列条件。选择某一句型具有语义动因,是系统合取的结果。领有句本质上是存在句,领有者是有生命的方位,领有物则相当于存在物。本章将四类句式都视为关系过程,其中,存在句和方位句是环境关系小句,领有句Ⅰ和领有句Ⅱ是领有关系小句,这两组中,前者都为主动语态,后者被动。这些观点与经典的SFL理论有一些差异,但本章认为这些调整更具有普遍意义,更适合跨语言的比较,因此,对SFL理论发展也具有启示意义。第十五章纳入类型学视角考察存在句的主语类型。从语义出发,将典型存在句分析为方位成分(L)、存在谓词(P)和存在主体(E)三个语义成分。语序上,L、P、E与S、V、O表现出倾向性共性关系,即语言中S居句首,L也倾向居首;S居中或尾,L也倾向居中或尾。考察的72种语言中,存在句的主语有三种类型,E做主语的有40种,L做主语26种,无主语6种。E和L做主语最为普遍,使用语序及语义关系、格标记和主谓一致等形态句法手段,其中,语序最为常见。本章认为,L和P不是典型主语,但具有典型主语的语义特征和部分形态句法特征,此为存在句主语的共性特征。但各语言在主语选择上各有侧重,此为共性中的变异。
《句法问题研究:从功能语言学到语言类型学》有以下三个鲜明特点。
第一,坚持一个理论,即功能语言学理论。具体而言,主要是经典的SFL理论。经典SFL理论有元功能、系统、层次、功能、语境和盖然率等六大核心思想[1],这些核心思想都贯穿于全书中。例如,本书对英语存在句、It-外位结构、汉语存在句的分析都是以小句的经验功能、人际功能、语篇功能分析为基础;本书构建了英语主位系统以及存在句、方位句、领有句Ⅰ和领有句Ⅱ的整合系统,并认为采用某一特定句式是在系统中选择的结果;对It-外位结构和存在句等小句的研究都是从语义层到词汇语法层,重点考察词汇语法如何体现意义,如何为意义服务;对小句的研究是以功能为导向的,即从小句的语义范畴出发,进行语义成分分析。因此首先将EETC分析为评价项、评价对象两个语义成分,将存在句分析为存在物、存在过程、方位成分三个语义成分。并且,全书句法研究中的解释也都是功能驱动的;本书结合上下文语境考察了EETC的语篇功能,还考察了英、汉语不同语域的口语和书面语篇结构中的语篇递归;本书对传统语法将It-外位结构视为非基本结构、非外位结构视为基本结构的观点提出质疑,因为根据盖然率的思想,It-外位结构在语料库中出现的频率远远高于非外位结构,因此It-外位结构是原型结构,非外位结构是标记形式。此外,本书所纳入的语言类型学视野,具体来说是系统功能类型学的研究范式,本质上是SFL的应用领域。本书中存在句及相关句式的类型研究、存在句主语的类型研究,仍然是在SFL理论框架下开展的。由上述可见,本书指导理论鲜明,全书以功能语言学为本,并拓展和深化。句法研究范式明晰,从小句的语义出发,深入考察小句形式如何体现意义,并揭示相关功能动因。
第二,体现两种格局,即本土意识与世界眼光。近年来,这两种格局为语言学界所大力倡导。黄国文指出,如何在新时代发展SFL,并把该理论进一步本土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任[2]。秦思、王勇认为,SFL本土化研究任重道远,在指导汉语研究的过程中,仍有许多空白有待填补[3]。对于上述关切,本书从句法研究方面进行了回应。例如,本书在前人基础上,并基于SFL,明确提出了汉语事件类存在句的概念,通过及物分析和作格分析等进一步揭示了汉语事件类存在句的特有语义特征,并构建了汉语事物类和事件类存在句的连续统。这些对于深化汉语存在句的认识、分类,构建完备的汉语存在句体系,解决汉语存在句研究的争议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汉语事件类存在句概念的明确提出,体现了用外国理论解决中国问题的本土意识,是立足汉语事实的理论创新。此外,本书基于SFL和SFT对存在句及相关小句的过程的再分类、对递归研究的新发现、对存在句主语类型、存在句语序与语义成分关系的共性倾向等新见解,也是建立在吸收国际语言学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的本土化创新。本书的世界眼光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本书吸收了功能语言学各家之长为我所用,理论基础涉及到悉尼语法、加的夫语法、构式语法、语言类型学、系统功能类型学等外国语言学理论。第二,本书EETC研究的相关内容在专著A Functional Study of the Evaluative Enhanced Theme Construction in English中有所体现①。第十四章相关成果曾发表于国际语言学界有重要影响的期刊Functions of Language②。这些体现的是,把本土的创新理论介绍给世界。
第三,贯彻三个“充分”,即观察充分,描写充分,解释充分。Chomsky[4]、邢福义[5]都强调语法研究的三个“充分”,这也是本书所践行的原则。本书的观察建立在大量语言事实之上。例如,本书研究EETC建立在从英国国家语料库和不同书面语篇中收集的1171条语料的观察之上,汉语存在句的研究涉及普通话、方言、古代汉语语料,并对静态存在句、动态存在句、隐现句、假存在句、领主属宾句等句式全面梳理,存在句的类型学相关研究所涉语言样本近80种,且语系和地域分布均衡。同时,本书的观察是基于问题导向的,本书句法研究范式背后隐藏着三个问题,即,小句的语义是什么?小句的形式如何体现意义?动因是什么?具体到汉语存在句的研究中,有对汉语主宾语大讨论的经典问题的回应,即存在句的方位是不是主语的问题。在梳理存在句及相关句式时,敏锐地注意到了汉语存在句界定和分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进而以事件类存在句的概念来解决相关问题。本书的描写主要是系统网络的精密度描写。本书构建了英语主位系统网络、事物类和事件类存在句连续统、跨语言的存在句和领有句的整合系统,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扩展了相关系统网络的精密度,是对语言事实的客观反映,实现了对语义更为清晰、精细的描写。本书的解释是功能驱动的解释,围绕的核心解释问题是:形式何以体现意义?这一点在上文“内容简述”部分已作介绍。
总的来说,本书内容丰富,理论鲜明,观点突出,富有新意。研究科学规范,兼具本土意识与世界眼光,尤其为汉语句法研究的功能视角提供了参照范式,不失为从SFL研究句法的典范之作。作为SFL在新时代的本土化探索,本书学术价值不言而喻。
注释:
①Wang, Yong. A Functional Study of the Evaluative Enhanced Theme Construction in English[M]. Singapore/London: Prentice Hall, 2008.
②Wang, Yong & Jie Xu. A Systemic Typology of Possessive and Existential Constructions[J]. Functions of Language. 2013, 20/1: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