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 凌 轩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48)
前言
乡饮酒礼作为我国一项长期延续的古礼,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从汉到清一直被统治者所重视与沿用。乡饮酒礼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宋代是乡饮酒礼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时期,乡饮酒礼在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表现在致力于对古礼的恢复,以及多次修改删减古礼,使其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宋代乡饮酒礼在这一特有的文化氛围下发挥出一定的基层社会功能。地方士人群体的崛起,地方官员的自觉,加上政府政策的引导与支持,宋代乡饮酒礼呈现出下移趋势。在地方官员与地方士人群体的合力作用下,宋代乡饮酒礼的基层教化以及基层维稳功能得到阶段性强化。学术界以往关于乡饮酒礼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其中姚伟钧[1]、孔伟[2]、晏青[3]、赵沛霖[4]等学者主要从乡饮酒礼本身出发探讨了其起源与演变问题,穆永强[5]、林素英[6]、晏青[7]等学者贯通性地考察了传统社会中乡饮酒礼的作用问题,游自勇[8]、王美华[9]、申万里[10]、张信通[11]、张婧静[12]、许贻惠[13]、赵永翔[14]、周正坤[15]、邵正坤[16]、杨婵[17]等学者从断代史的视角探讨了不同时期的乡饮酒礼及其相关问题,甘江锋[18]、苑鑫[19]、赵兴彬[20]、杨华[21]、陈梧桐[22]等学者尝试对某一地区的乡饮酒礼或某一历史人物与乡饮酒礼的关系进行探讨。综上所述,学界关于乡饮酒礼的研究较为丰富,但少有学者专门以宋朝这一具有代表性的发展阶段为研究对象,分析宋代乡饮酒礼的时代特征以及社会功能。本文致力于在分析宋代乡饮酒礼的时代特征、内涵演变的基础上,探讨宋代乡饮酒礼在宋代的基层教化及基层维稳功能。针对宋代乡饮酒礼的具体特征、演变与功能等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更加清晰了解乡饮酒礼在宋代的发展趋势,而且有利于理清宋代以后乡饮酒礼发展演变的脉络。宋代乡饮酒礼中的一些礼仪规范,不仅在其后的历代王朝发挥着强大的基层社会功能,甚至在当今社会依然值得不断地学习与借鉴。
乡饮酒礼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一直延续到清代道光年间,属于嘉礼的一种。《政和五礼新仪》中记载乡饮酒礼的含义有四:“周礼,卿大夫三年大比,兴贤者能者,乡老及卿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宾礼礼之,谓之乡饮酒一也;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谓之乡饮酒二也;州长春秋习射于序,先行乡饮酒三也;乡饮酒义又有卿大夫士饮国中贤者,用乡饮酒四也。”[23]卷首,647册34页乡饮酒礼的这四种意义归纳起来就是用以“兴贤能”、“正齿位”、乡射、卿大夫款待“国中贤者”。
唐宋是乡饮酒礼的含义发生几经变化的关键时期,直到南宋时期,乡饮酒礼的含义才逐渐缩小、固定下来,并为后世各王朝所沿用。古礼中记载的乡饮酒礼有四层含义,尤以“兴贤能”“正齿位”作为乡饮酒礼最常见且最重要的两层含义,但是发展到唐代,乡饮酒礼一词开始更多强调与科举制度密切联系的“宾贡”含义,即地方向朝廷举荐人才时,所行之礼,一般在京师举行。乡饮酒礼在唐代几乎成为“宾贡”之礼的代名词。虽然都称为乡饮酒礼,“尊德尚贤”这层含义却鲜有出现。唐玄宗时,更是为了有所区分,专用“正齿位”表达“尊德尚齿”之意。所谓“齿位”即强调按照年龄大小坐定的席位。“正齿位”,就是要求参加乡饮酒礼者严格遵守长幼之序,以明“尊老”“养老”之礼。宋初,乡饮酒礼用来表示“尊德尚贤”这层含义。“鹿鸣宴”一词,不仅代替了乡饮酒礼表示“宾贡”的这层含义,也逐渐演变为科举的配套仪式。虽然徽宗政和年间,朝廷下诏重新改“鹿鸣宴”为乡饮酒礼,但本质未变。南宋时期的乡饮酒礼含义固定下来,仅指尊德尚齿之礼。
唐代,乡饮酒礼中“兴贤能”“正齿位”这两层含义逐渐显现分离趋势。作为乡饮酒礼代名词的“宾贡”之礼与科举制度联系紧密。唐玄宗时,专用“正齿位”表达“尊德尚齿”之意,“贞观六年七月己巳,诏天下行乡饮酒礼。乐志州贡明经、秀才、进士、孝弟升表者,行乡饮酒之礼,皆刺史为主人……季冬之月,正齿位,则县令为主人,乡之老人年六十以上,有德望者……大氐如乡饮酒礼。”[24]卷73,1363页由上可知,唐玄宗时期,乡饮酒礼以刺史为主人举行的,主要以明经、秀才、进士、孝弟等为对象,属于“宾贡”之礼;而以县令为主人,主要召集乡里有德望的老人,用以“正齿位”。
北宋初期,“兴贤能”“正齿位”这两条轨道真正分离,“鹿鸣宴”一词开始用来专指乡饮酒礼中的“宾贡”含义,并逐渐演变为科举的配套仪式:“后世腊蜡百神,春秋习射,序宾饮酒之仪不行于乡国,惟今州郡,贡士之日,设鹿鸣宴,正古者宾兴贤能,行乡饮酒之遗礼也。”[23]卷首,647册34页徽宗“政和三年正月(1113),诏州郡,鹿鸣宴改为乡饮酒。”[24]1365但这次乡饮酒礼改革“其实就是在贡举‘鹿鸣宴’的基础上掺杂一些‘养老、乡射’古意而已,其本质还是‘鹿鸣宴’。”[9]显然,从唐代开始出现的“兴贤能”“正齿位”分离的趋势已经不可扭转。
南宋时期,乡饮酒礼经历了两次较大力度的改革。绍兴十三年(1143)朝廷主持对乡饮酒礼进行修订并颁布全国。王美华在总结绍兴时期乡饮酒礼的具体特点后,认为“绍兴乡饮酒礼的内容明显是唐贞观尊德尚齿的乡饮酒仪制而来的,行于州县两级的以尊德尚齿为目的的礼仪形式。”[9]由于南宋初期国力有限,再加上乡饮酒礼举办的规模及程序极其耗费人力与财力,故绍兴二十六年(1156),朝廷下诏将乡饮酒礼的举办权下放给地方。这一举措导致此后的乡饮酒礼逐渐走向衰落。“朝廷举行乡饮酒之礼而县之有司奉行不谨,容节谬乱,仪矩阙踈,甚不足以称明天子举遗兴礼之意……”[25]卷86,1146册24页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朱熹于庆元年间(1195-1200)再次对乡饮酒礼进行改革。为了便于乡饮酒礼在地方社会执行,朱熹结合实际情况对乡饮酒礼进行修订。针对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修订的乡饮酒礼存在的对于古礼的错误认识进行批评:“明州行乡饮酒礼,其仪乃是高抑崇撰。如何不曾看《仪礼》,只将《礼记·乡饮酒义》做这文字。似乎编入国史实录,果然是贻笑千古者也!”[26]卷87,701册845页“唯是《五礼新仪》全然不是!当时做这文字时,不曾用得识礼底人,只是胡乱变易古文白撰,全不考究。[26]卷87,701册846页并且主张删减古礼中不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礼节,使其在基层普及更加具有可行性:“如乡饮酒礼节文甚繁,今强行之,毕竟无益,不若取今之礼,酌而行之。”[26]卷87,701册815页朱熹重新改定的乡饮酒礼“今者宾兴有日,熹谨与诸生考协礼文,推阐圣制,周旋揖逊,一如旧章。”[25]卷86,1146册24页朱熹改革后的乡饮酒礼更加向古礼靠拢,但也注重与当时社会实际情况相结合,简化了不必要的程序。南宋时期的乡饮酒礼逐渐演变为行于地方的尊德尚齿之礼。
乡饮酒礼的下移完成于南宋时期,至少在绍兴年间已经完成。主要表现为乡饮酒礼由地方官员与地方士人群体合作举办,这改变了唐初以来由政府主导举办乡饮酒礼的规定。在南宋政府的支持下,在地方官员与地方士人群体的通力配合下,乡饮酒礼在基层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1.政府的政策。乡饮酒礼在宋代几经变化,其仪制也经过数次修改,可见政府对其重视程度。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重订乡饮酒礼,但仅存在相当短的时间就被废止了,绍兴二十六年(1156)朝廷将举办乡饮酒礼的权力完全下放到地方,这与南宋的财政状况密切相关。由于南宋内忧外患严重,造成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紧张,被迫采取这种无奈之举。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不再关注地方社会的乡饮酒礼,政府的政策与态度促进了地方官员与地方士人群体自发组织乡饮酒礼。政府规定乡饮酒礼“愿行于里社者,听从其便,仍不许官司干预。”[27]卷172,327册425页可见政府开始采取灵活的政策,甚至是不干预政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决定乡饮酒礼是否举办以及举办规模、举办时间等,使地方拥有举办的自主权。但是地方拥有举办乡饮酒礼的权力也带来相应的弊端,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乡饮酒礼的实行程度在各地并不相同,受到地方资金紧缺这一实际因素的影响,大多数地区的乡饮酒礼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阻严重。
2.地方官员的推行。乡饮酒礼的下移与地方官员的主观能动性有密切的联系。宋代乡饮酒礼举办的地点在学校,部分地方官员为举办乡饮酒礼,不惜重金修建学校。杨公于元丰年间(1080-1082)任长乐县令“长乐二广穷处也,士不知学,公首延士子,修学校,与诸生行乡饮酒礼,民风一变。”[28]卷122,1161册566页仇悆于绍兴七年(1137)知明州期间,“买田行乡饮酒礼……朝廷闻之,进秩一等。”[29]卷399,12127页孙子秀绍定年间(1228-1233)“崇学校、明教化,行乡饮酒礼。访国初茅山书院故址,新之,以待远方游学之士。”[29]卷424,12663页这些地方官之所以如此关心乡饮酒礼的实施情况,原因在于宋代是一个典型的文治社会,“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时代特征赋予了地方官员关怀社会的情感意识。但这些致力于通过行乡饮酒礼教化百姓的官员并不占多数,受南宋官僚体制的影响,地方官员任职并不固定,流动性极大。乡饮酒礼的执行情况受官员的主观意志影响较大。即便是这样,在部分官员的推动下,乡饮酒礼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力依旧存在。
3.地方士人群体的支持。在宋代科举制度下,社会有着良好的流动机制,地方士人往往会形成一个集体。“地方士人群体及其家族之间加强彼此之间的情谊和信赖,形成‘地缘’同乡的共识。”[9]乡饮酒礼给地方士人群体提供了加强“地缘”同乡共识的归属感。地方士人群体也凭借自身的威望与影响力,对乡饮酒礼进行资助与宣传。绍兴十三年(1143)颁布的乡饮酒礼中另加“约束九事”[30]1468-1470,其中第五条提到:乡饮所须饮食器具,敦请乡之大夫有功力者,各备十位,力可倍者,倍之。明确提到地方士人对乡饮酒礼的资助问题。当时地方官对士人群体的依赖程度之高由此可见。南宋嘉定年间(1208-1224),有一个地方士人群体资助地方举办乡饮酒礼的例子:四明地区统治者因为“齿位未明”,于嘉定年间召集诸士,要求其遵循古礼重新行乡饮酒礼,“诸生曰诺……不敢烦县官,而合众为难。会冬,官赵二卿得请祠官而归,闻之慨然曰:‘自吾起诸生仕州县,历班行以至缀天子从臣,乡党之士助善多矣。’”[31]卷19,1170册531页受到宋代科举制度与崇文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宋代地方士人大多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博大胸襟。地方士人群体自愿资助地方乡饮酒礼的行为不仅是其慷慨无私气量的体现,还包含着宋代士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南宋时期,乡饮酒礼从政府主导发展到由地方士人群体与地方官员合办或地方士人群体资助乡饮酒礼的举办,在资金充裕、各地区发展相对平衡的情况下,这样的政策转变有利于加深乡饮酒礼对地方社会的影响程度,但实际上南宋时期地方可支配的资金极为有限,地方官员对乡饮酒礼的态度也各不相同,再加上乡饮酒礼本身程序的复杂繁琐,举办起来较为复杂。所以,在南宋时期,乡饮酒礼的实施情况存在着区域不平衡性,在有作为的地方官员任职期间,地方乡饮酒礼的执行情况与发挥的效果更为明显。
宋代乡饮酒礼下移到地方社会以后,虽然各地执行情况差异较大,但对举行过乡饮酒礼的地区都产生过积极影响,乡饮酒礼作为一种维护统治的辅助性手段,在地方社会发挥着教化百姓的作用。南宋庐林邓君觉非回忆起理宗淳祐二年(1242)一次观礼经历依然印象深刻:“吾乡昔有平亭某氏,讼者已而交逊所争地,以为乡饮酒之堂,而先正存齐翁,实篆其楣楀,幼时从父兄与观礼焉,至今犹想见其处也。”[32]卷14,1188册126页可见乡饮酒礼的影响不容小觑。
基层百姓若得不到教化,必然会导致刑狱事件频发。“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33]卷4,133册131页乡饮酒礼中包含着明长幼之序,男女之别的教化功用。“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而崇敬让也。长幼必序,民怀敬让……男女既别,夫妇既明,故虽有淫乱之狱,而无陷刑之民。”[33]卷72,134册490页乡饮酒礼中的一些仪式,教授百姓在与人交往中学会“敬”“和”二字。“拜至、拜洗、拜送、拜既,敬之至也,请坐爵乐如算,和之至也。敬而和,礼之大义也。”[34]卷21,1168册233页在乡饮酒礼的熏陶下,地方百姓更希望过上乡饮酒礼所推崇的尊老,养老,和睦,安宁,有序的生活。如此,基层社会达到了“乡教亲睦也,乡闾亲睦陵犯争讼之风息矣。”[34]卷21,1168册233-234页乡饮酒礼教授百姓“敬”“和”,使其自觉形成尊法、守礼的习惯。整个社会的风气更加安定和谐,有利于无讼不争的理想社会形成。在乡饮酒礼的影响下,地方社会的法治情况好转,诉讼减少,尊老、养老、互助、和睦的风气流行开来。
“以礼致序,以乐致和”是乡饮酒礼的思想基础。礼乐的相互配合能使人做到内外相合。何为“礼”“乐”?《礼书纲目》中解释道:“定其尊卑隆杀之数使人可以通行,这便是礼。为之去其哇淫鄙俚之,使之不失中和欢悦之意这便是乐。”[33]卷首下,133册68页在关于乡饮酒礼的记载中,行礼之时必然伴随着相应的乐,以渲染气氛,更好地达成教化目的通过“展现礼乐相行且交融之情形,使所有参与典礼的乡亲父老,都能易于体会礼乐导人以和亲敬让之真实感,于是乎自然容易接受教化。”[6]乡饮酒的每一个程序都有其固有的教化目的:“一饮、一食、一拜、一坐、一揖、一降,无非教也。”[34]卷21,1168册234页宋代乡饮酒礼关于行礼者和观礼者的记载,可一定程度上展现乡饮酒礼教化百姓的作用。在乡饮酒礼行礼之日,主人在学校迎接宾、僎、介,行乡饮酒礼时“所主者,敬仪之不肃斯焉,取斯行礼之日,执事者各供乃职,在列者各谨威仪,头容必直,手容必恭,足容必重,毋惰以羞于旁观,毋哗以乱我旁豆……”[35]卷12,1181册191页而“观者亦当整襟正视,屏气肃容,摄以威仪,共成嘉礼。”[35]卷12,1181册191可见无论是行礼者还是观礼者,都要将自己置身其中,遵守规范。
乾道年间(1165-1173)庐陵太守组织乡饮酒礼,“贡首刘怀英等六十八人皆属,和州民、耆老聚观以为荣,咸称颂太守之美。”[36]卷50,1134册340页从参与者与观礼者的反应中不难看出其对乡饮酒礼的赞美之情,能够参与到乡饮酒礼的人,甚至是有机会聚观的人都以此为荣,举办这场乡饮酒礼的官员及士大夫会被世人盛赞。百姓对乡饮酒礼发自内心的尊敬是其受到教化,内外相合的表现。
受理学思想的影响,宋代家庭注重对子孙进行长幼尊卑礼节的教育,注意培养尊老、养老、孝悌之风。“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君子之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33]卷4,133册130页家族是宗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宋代十分强调对古礼的恢复,宗族关系在宋代得到进一步巩固。联系紧密的宗族关系对稳固统治所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宗族内所形成的秩序与紧密关系有效地规范了族内成员的行为。在地方社会,宗族所形成的规范与约束有时起到的作用甚至超过法律的约束。
在宗族联系紧密的前提下,再加上北宋初期边疆地区百姓饱受战争之苦,需要邻里之间的相互协助与救济,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吕大钧制定了中国古代最早的成文乡约制度“蓝田公约”,并在关中地区推行。吕氏乡约的内容和乡饮酒礼有异曲同工之妙,二者所要实现的教化地方百姓,维护地方秩序的目的也一致。《吕氏乡约》包括“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罚式”“聚会”“主事”[37]2-17七大部分,其中前四条为乡约的核心内容,这些内容分别可与乡饮酒礼的内容进行对应,同样以聚会的方式来增加联系,提升道德,感化乡里。与乡饮酒礼相比,乡约内容更加直观简洁,便于实行,且举行次数较为频繁,地方百姓参与度更高,更有利于达到教化之目的。吕氏乡约在北宋执行的范围并不广,仅限于关中地区,并在不久后随着北宋灭亡而被遗忘。南宋时期,朱熹发现此乡约,并编写《增损吕氏乡约》,结合南宋时期实际情况将吕氏乡约的具体内容进行有考虑的增删,以便执行。乡约制度在朱熹的重视下在各地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乡约制度所形成的规范力与明确的惩罚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地方社会刑狱事件的发生。通过以道德教化为主,以制度制约为辅的形式,乡约制度在南宋规范力度逐渐加强,被视为将儒家的礼治与德治应用于乡村治理的有效尝试。乡约与乡饮酒礼有着极强的渊源关系,二者存在着传承关系,乡约的产生深受乡饮酒礼影响,继承了乡饮酒礼的内涵与精髓,这是宋代乡约产生以来士人的共同看法。“南康胡伯量以乡约示其友,黄榦读已而叹曰:‘此乡饮酒遗意也’”。[34]卷21,1168册238页
古人行乡饮酒之礼,讲求乡党之间的互帮互助,以表达情谊之深厚。宋人非常崇敬古人乡党之间情谊的真切深厚,认为乡党之间互助互救,长幼有序,对改善风俗的效果是明显的,乡饮酒礼就是增加乡党情谊的良好媒介。“古之人于其乡党平居,则其友相助。有急则相救相赒,其情谊而厚如此,故其暇日相与,为饮酒之礼……如是风俗,安得而不厚哉?”[34]卷22,1168册238页宋代地方士人致力于恢复古礼,出现了不少乡党之间互帮互助的例子。“伯量兄弟孝友,同居爨人无间言,又能推其施之家者而达之乡,其有补于风教大矣。”[34]卷22,1168册238-239页通过地方士人群体对古礼的恢复与践行,整个地方社会风俗教化得到恢复与发展。嘉定年间召集乡党之士举行的一场乡饮酒礼,展现出宋代乡党之间相敬相和,相处甚欢的情景:“是日辛巳,质明,冠带而会者,凡若干人。自耆老缙绅皆入门而鞠躬,就列而只肃,闻戒而警息……既是相与嘉欢。”[31]卷19,1170册531页在乡饮酒礼的联系与沟通下,乡党之间的情谊日益深厚。
宋代统治者注重在基层社会实行乡饮酒礼与古代专制统治的强化密不可分。任何礼仪一定程度上都是为政治服务的。宋代处于一个被新儒学所笼罩并且快速发展的时期,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将“国”与“家”密切的联系在一起。宋代所具备的“家国同构”政治格局,再加上宋代地方举办乡饮酒礼本身所蕴含的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大一统的目的,促进了乡饮酒礼在宋代基层社会的深入发展。
乡饮酒礼作为我国一项长期延续的古礼,用以倡导尊老敬贤,长幼有序。古礼记载有关乡饮酒礼的尊老、养老规定:“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明尊长。六十三豆,七十四豆,八十五豆,九十六豆,所以明养老也。”[24]卷73,1359页对不同年龄的老人有不同的尊法,养法,是长期以来维持社会稳定的有效方式。宋代非常注重对古礼的继承:“要使乡人、士君子秉古心、行古道,不睹不闻之境。俨若对大宾,时己克而礼复,自然于其家,雍于其里,恭于其国也。”[35]卷1,1181册119页宋代统治者将乡饮酒礼与尊君敬长紧密联系在一起:“天下所以知尊君敬长小,所以事大者,抑非其道乎?天下之用其道,岁不过于一日,尚犹偷惰如此,况天下尊君敬长能终日者乎?”[38]卷690,1339册508页假如连每年举行一次的乡饮酒礼都不能够被天下人好好遵循,还怎敢期望天下人能够做到日日尊君敬长呢?这大概是统治者最担心的事情。古礼中乡饮酒礼具有的尊老养老的的社会功能被统治者所利用,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秩序稳定,从而稳定及加强专制统治的手段之一。
在乡饮酒礼的举办过程中,一些关键人物,分别担任这场乡饮酒礼的主导者与主体参与者。宋代乡饮酒礼的参与者,主要程序及具体规定等在《玉海》中有明确记载:“其礼有主、宾、僎、介、三宾,有肃宾、序宾、祭酒、主献、宾酬、主人酬介、介酬众宾、修爵无弄、沃洗、扬觯、拜送、拜既,及约束九事。”[24]卷73,1366页乡饮酒礼宋代经过多次改定。宁宗时,朱熹改订乡饮酒礼,规定主人由州守或县令担任,宾以年老及致仕者担任,僎由州倅或县丞、簿位担任,介以次长担任,三宾由宾之次者担任,司正由众所推服者担任,赞由士之熟于礼仪者担任。
不仅严格按照规定选择相应身份的参礼者,甚至连行礼的先后顺序,所处方位,所做动作都进行详尽的规定:“其日质明,主人率宾以下,先释菜于先圣先师,退各就次,俟肃宾。介与众宾既入,主人序宾祭酒,再拜,诣罍洗洗觯,至酒尊所酌实觯,授执事者,至宾席前,跪以献宾,宾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众宾,宾主以下各就席坐,讫酒再行……”[39]卷116,393册783-784页完成这一系列的复杂程序,才算是一场完整的乡饮酒礼。“高邮贡院既成,太守陈公与客……行乡饮酒礼……以酉主客得醉,乐不失节。”[40]卷23,1166册293页一场乡饮酒礼所表现出来的参与者的状态,一定程度上反映在地方社会的人际交往中,是人与人之间有序、有节,遵守规范的显著体现。
宋代的乡饮酒礼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北宋初年用“鹿鸣宴”取代乡饮酒礼,“宾贡”之礼从此脱离乡饮酒礼的范畴。徽宗政和年间,虽又改“鹿鸣宴”为乡饮酒礼,但实际上依旧属于“鹿鸣宴”的范畴。南宋的乡饮酒礼致力于结合时代特征的前提下尽可能恢复古礼。宋代以文治天下,地方官员以及地方士人群体拥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博大胸怀,在他们的积极推行下,再加上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乡饮酒礼在南宋时期下移到地方社会,一改在朝廷主导下举行乡饮酒礼的规定,开始由地方士人群体出资出力,与地方官员合力举办乡饮酒礼。宋代乡饮酒礼的下移在加强地方社会的教化与维护统治秩序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虽然受到地方资金紧缺、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与地方掌握举办自主权后态度松懈等因素的影响,乡饮酒礼在南宋的执行情况存在区域不平衡性与阶段性发展的特征,但是宋代的乡饮酒礼的规范及内涵被乡约所吸收,以不同的形式对地方百姓进行教化,维护地方秩序。宋代以后的历代王朝也十分注重利用乡饮酒礼的基层社会功用维护统治。甚至在今天,乡饮酒礼中一些良好的礼仪规范仍对地方教化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