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晓婷
(黎明职业大学,福建 泉州 362000)
“双师型”教师从内涵上讲,应具备基本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同时“双师型”教师的“双”体现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双重”功能,即“双师型”教师需承担教育职能的同时承担社会职能,能够在“双”地点、讲“双”内容、跨“双”领域,以此展开教育教学。“双师型”教师从高职院校的职称认定上讲,是指具备两种教职身份的教师,即“教师+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仅仅从概念范畴定义上界定“双师型”教师,还有不少学者认为“双师型”教师是“教师+技师(会计师、工程师、设计师等)”“理论教育+实践教育”的总称。从教育部对“双师型”教师给出的权威解释看,双师型教师并非特指同时具有两种教育类型或教育技能教师的兼业,而是指具有多种学科素质和综合职业技能素质的教师[1]。
1.高等性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的根本特征
其中“高”主要体现于高职教育必须以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和管理知识作为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基础教学内容。这就决定了这种人才,在社会经济活动的竞争舞台上不仅能够熟练掌握高智力含量的“理论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还必须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产业升级与职业岗位技术变化。这同时也要求,高职院校为实现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开辟实训基地、升级教学设施条件、建立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并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保障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
2.职业性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属性,同时也是高职“双师型”教师专业素质界定的基础特征
就教育导向而言,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市场就业需求为导向,配合国家产业发展而对产业后备力量进行就业准备教育的。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专业素质应着眼于满足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职业岗位发展的需要,且必须关心市场行业动态和产业智能升级的最前沿知识,明晰工艺路线和生产流程、确定岗位实际需要的实用知识、技术和职业技能,因此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专业素质更突出“职业性”。
3.教学性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素质的基础本质特征
自古教师就是“传道、授业、解惑”综合体,肩负道德引领、知识传递、思想启迪、职业发展等多重职责。对于高职“双师型”教师来说,教学是其存在的根本理由,是其职业内涵的根本要求,是其职业资格的确认。
4.实践性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素质的社会特征
高等职业教育与国家、社会的产业发展是紧密相关的,在办学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上职业教育均强调以服务于产业发展、提供产业所需的岗位人才为导向,工学结合。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不仅要理论知识与专业操练技能兼修,还要在教学组织能力、产业技能更新能力方面同步具备社会实践性,以此才能反向回馈于高职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2]。
行动学习理论主张通过有意识的、积极主动的、自觉的实践建构过程来反思、学习,即“做中学”,但这种“做”,是在“实事求是”解决新问题的基础上去做,而非借用他人现成经验。行动学习理论首先倡导重视“行动”的价值;其次是要求学习者具有解决问题的责任意识、反思意识和养成提问的思考习惯、思维方式;其三,行动学习理论所指的学习是社会性的,是情感上相互支持、思维上相互质疑的学习团队的深化[3]。据此,行动学习理论助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执教能力发展的适切性分析可概括为:以行动为基础、以实际问题为中心、以反思为辅助、以创造性思考为条件的学习方法和策略。将行动学习理论作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执教能力发展的重要理论支点,一是有利于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二是学习行动理论与高职教育关于应用型、实用性人才培养目标、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使命高度契合[4]。高职院校管理团队、职教师资培养机构及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主体,都要充分认识到行动学习理论中“经验—反思—行动—新经验—再循环”对发展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能力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聚焦合力,共同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能力发展助力担责。
以产学研融合为基础模式构建“双师型”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基地。
利用校企结合的契机,高职院校应首要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双师型”教师专业素质培训基地。或派“双师型”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做访问学习者,或以校企互动的契机,由企业派专人负责新教师在企业的培训内容。在培训“双师型”教师过程中,企业所提供的实践岗位要与教学所教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在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职教师资的基本模式上,可选择合作共建模式、企业实践培养模式两类。
具体在合作共建模式上,可选择课程合作模式、科研合作模式、专业共建模式三种:1.以合作课程为载体,借助企业培训资源制订“双师型”教师培养的计划与流程,目的是帮助教师掌握特定技术,具备开展项目教学的基本能力。2.以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等项目,一方面利用高职院校的学术科研资源帮助企业设计新产品、革新前沿技术、改造先进工艺,另一方面让“双师型”教师参与其中,为其提供成长平台;最终完成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双赢,既促进企业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提升,又促进“双师”素质养成。3.以专业共建模式帮助教师在真实的生产环境下指导学生实践,并让企业参与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学质量评定,为教师提供接触企业和学习锻炼的机会,以此完成教师“双师”素质的提高。
具体在企业实践培养模式上,可细分为访问教师模式、顶岗实践模式和考察调研模式三种:1.访问教师模式即高校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借鉴“访问学者”制度,让教师深入企业前沿跟踪了解企业一线最新技术,参与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2.顶岗实践模式即将教师送到对口企业担任技术员、技术总管等一线职务 ,在具体岗位上“以战代练”,真正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3.考察调研模式即采用实践周期短、形式灵活的问卷调查、田野调查、深度访谈等方法,让教师获取生产操作、设备维护、工艺过程、故障排查等第一手资料。相比前两种模式,考察调研提升“双师型”教师实践能力的方法在目的、方法、步骤、考核不明的情况下,容易流于形式,失去成效,学校要慎重地根据实际情况展开。
1.“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过程的各方利益诉求分析
高职院校利益诉求是通过“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一方面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办学效益获取良好的发展。由于职业教育在中国长期被社会误解,认为是“等而下之”于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所以,高职院校需要社会舆论的支持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脱离国家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学环境[5]。企业的利益诉求在校企合作机制下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主要是出于追求在市场经济中获取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目标。通过校企结合的无缝对接,企业可以获得充分的人才供给;通过“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企业可以获取学校的学术研究资源用于开展技术研发和实现企业技术转产。政府的利益诉求主要是通过改善职业教育师资力量,提高人才产出和质量,增加就业,以实现社会维稳的诉求、科技应用诉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诉求,同时“双师型”教师队伍具备传播工业社会文化和知识的教化作用,有助于形成良好社会秩序。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主体主要包括潜在的受教群体、家长、职校投资人,因此社会公众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利益诉求也较为散乱,受教学生和学生家长重视是否能在学校学到相应的就业技能,这直接决定学生的职业收入与经济生活条件;高职院校投资人最看重的是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带来的办学经济效益与招生影响力,因此高职院校投资人最大的利益诉求是高职院校办学的持续、扩大发展和经济投资回报。
其一,高职院校与政府的经济利益博弈决定,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所带来的学生实践能力提升和就业能力提升,既有利于政府维稳发展经济,又有利于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发展。政府在双方的利益媾和条件下,应当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如划拨教育经费来增强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积极性,扶持高职院校发展的同时惠泽整个国家利益。其二,高职院校与企业的经济利益博弈决定,除却政府扶持高职院校发展外,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机制,一则可以满足企业的人才供给需求、科研技术支持,二则学校利用企业资源也可以获得更大发展的机会,但二者从合作规律上讲,需要优势互补,如若无法实现“1+1>2”的互相惠泽,那么必然互相掣肘。其三,高职院校与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博弈决定,高职院校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必然面临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衡量权重比。若追求短期利益,高职院校只需固守自我利益,甩掉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投资风险,侵占社会公众权益获取垄断性的教育红利即可;若追求长期利益,高职院校需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这有利于高职院校的社会声誉与长远发展,但办学投资人会承担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投资风险。
2.校企合作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的利益诉求实现途径
合理引导利益诉求各方,平衡各方利益权重,对于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作用。首先,高职院校教师群体是“双师型”教师队伍构建的微观载体,“双师型”教师提升职业素养与实践教学能力的同时高职院校教师的自身社会价值诉求也会得到实现。其次,企业最怕在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过程中“费力不讨好”,在合理引导企业利益诉求条件下,政府应当给予企业参与的实际奖励,激发企业参与“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的积极性。再次,社会的舆论环境是社会公众利益诉求的直接反映,社会大环境对参与职业教育存在偏见,政府应通过“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机制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增加校企合作与学生就业的效益切口,改善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的“等而下之”偏见,促使高职院校承担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社会职责,健康、长远地发挥社会教育效用。
1.校企合作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基本框架
校企合作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在基本流程上,应在第一步遵循双方的互相诉求,进行供需价值评估,确认校企双方是否有合作的可能;在第二步,出于校企选择优质合作对象的发展前景规划,校企双方在确定合作伙伴上一定是建立在强强合作或优势互补的基础之上进行,因此双方需互相协商、探明双方的基本诉求是否能够互相满足,以推动第三步的紧密协作;第三步,是校企双方互相投入资源、实施合作的过程,合作效果的评估结果决定双方是否能够长久合作、互惠互利。笔者认为,校企合作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运行机制,首先要建立在合理的合作流程之上,和则留,不和则另谋良缘;互惠互利基础上双方又有进退选择权,才能增加校企双方合作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意愿。
在合理的校企合作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流程基础上,校企联合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运行机制在组织构架模式方面:(1)要机构健全,决策、管理、执行功能得到充分发挥;(2)要管理到位,职责分明,提升校企双方的合作效力;(3)要人员得力,制度健全,畅通各方的信息交流与资源互享。
在途径选择方面,高职院校要注意整合学校本身的历史资源,在国家政策扶持下,探索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深化校企双方的各项资源;高职院校同时要依托地方政府牵线,利用行政资源,全方位地与合作企业开展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活动。
2.校企合作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具体方案
校企合作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具体方案应分三个阶段实施,即“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方案实施”。
需求分析阶段:(1)从学校需求和企业需求两方面入手,确定学校方教师的技能提升需求、教学知识更新需求,并对学校的发展战略包括专业增减、课程改革、生源规模、合作办学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确定“双师型”教师队伍校企合作培养目标与学校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相一致;再者就是对学校的资源和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确定学校有充足的师资培训经费,确定教师教学计划中能够安排出充裕的培训时间,确定外部就业市场环境与新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及时更新于“双师型”教师培训规划中。(2)从企业端分析需求,即对企业的岗位结构、人力资源、科研状态进行探析,了解企业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训过程中适宜的合作时间、合作伙伴、合作项目。
方案设计阶段:(1)学校方和企业方要共同参与遴选受培训教师的选拔,确定培养目标,有针对性、指向性地优先安排综合素质高的教师接受培训。(2)确定提升教师专业理论能力、技术实践能力和科研开发能力的三方面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和培训的设施场地等资源,这一过程要征求教师代表和企业的双重意见,以保持方案实施的一致性。
方案实施阶段:(1)要制定管理制度,确定教师的职称评聘、年终考核、餐旅补贴费用等一切事宜。(2)要加强过程管理与监控,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信息沟通机制要跟进于教师培养的整个过程,实施校企双方的双重教育、双重管理、双重考核。最终,努力将培训结果转化于高职院校校内的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完成有效转化。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能力提升,建立在校企联合基础上是大势所趋,也是校、企双方多元利益诉求使然。因此,校企双方要共同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运行机制,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职业培养制度,改善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的“等而下之”偏见,促使高职院校承担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社会职责,健康、长远地发挥社会教育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