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会团,冯火明
(陇南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甘肃 陇南 746099)
水生野生动物是水生生物群落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陇南市地处长江流域上游,水生生物资源丰富。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农业农村部、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实施长江“十年禁渔”等决策部署要求,陇南市积极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生物多样性指标明显好转。
陇南境内河流纵横交错,有嘉陵江、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四大水系,大小河流3 900多条,年径流量279亿m3,占全省总径流的44%。境内鱼类62种,隶属5目11科,其中土著鱼类44种,占全省种类的66%。《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甘肃脊椎动物志》等资料显示,陇南市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目5科8种[1],主要有山溪鲵、大鲵、文县瑶螈、四川白甲鱼、重口裂腹鱼等[2](表1)。
受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干扰,一些水生野生动物的分布区域逐渐缩小,种群数量急剧减少。近10年来,在开展的几次水生生物调查中,仅调查到土著鱼类30多种,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呈明显下降趋势,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一是印发《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内长江流域禁捕相关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方案,成立了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二是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禁捕工作良好势头。三是市县两级财政均安排了长江禁捕专项经费,用于宣传培训、举报奖励、执法巡护、设备配备等,保障了禁捕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将长江禁捕纳入河湖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强化了禁捕工作责任机制。五是加强垂钓管理,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鱼类繁殖期,禁止全市自然水域的任何垂钓行为,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护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表1 陇南市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
表2 陇南市境内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
陇南市现有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个,保护30多种水生生物及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生长繁育的关键栖息场所[4],面积达588.9 km2,保护了10余种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特别是2021年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重口裂腹鱼、文县疣螈等物种(表2)。初步完成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体系的构建。2012年以来,开展大鲵、重口裂腹鱼等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秦岭细鳞鲑和大鲵等濒危水生动物种群评价,摸清了这几种重要渔业资源的生物多样性现状和分布情况;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执法,累计收缴非法钓具799具,查获放归涉案渔货物568 kg,教育处罚非法捕捞人员11人次;加大水域生态环境污染和工程建设项目不利影响防控力度,积极开展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累计争取生态补偿资金2 000余万元,开展保护区资源调查、资源恢复等补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对重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开展了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迁地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以大鲵、重口裂腹鱼等为代表的一批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获得成功。陇南市现有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企业72家,大鲵、重口裂腹鱼等合计存塘数量390万尾以上。自2016年以来,陇南市向自然水域累计放流各种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和各类经济物种1 596.9万尾,对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起到了积极作用[5]。
陇南市共有水电站194座,其中引水式电站186座。电站运行后形成减水河段、脱水河段,发电机组运行时的卷载效应等,给鱼类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鱼类适宜生境受到影响,产漂流性卵鱼类、洄游性鱼类数量减少,部分种类处于濒危状态。此外,河道采砂、废水排放等人类活动对水生生物的栖息地生境破坏也较为严重。
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周期较长,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投入大,存在一定风险,制约了人工繁育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产业化发展。一些裂腹鱼类生长速度缓慢,饲养周期长,3~4龄体重仅为250 g左右[4]。一些土著鱼类对环境变化敏感,养殖过程中易爆发疾病,还有一些物种驯化较为困难。
每年用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的经费很少。保护区基础设施投入低,管护设施薄弱,有的完成了划界工作,但没有日常管护工作经费,资源本底调查、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难以开展。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按照国家决策部署要求,切实把一江清水保护好,把长江经济带建设好。
开展陇南市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科学评估资源状况,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供科学依据。加大对新列入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珍稀濒危物种的人工繁育支持力度,为维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提供物种资源支撑;开展重要水生野生动物生境特征和种群动态研究,推动建设人工繁育和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实施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繁育和增殖放流行动,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规模。
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重点打击收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严肃查处非法制造和销售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有组织、成规模、链条化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犯罪团伙,依法加强处罚力度。
建议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论证、合理布局、适度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逐步限制审批新的小水电建设项目,已建小水电逐个进行论证,存在严重生态安全风险的,予以拆除;项目达到设计年限后,不再安排更新改造;实行市场化退出机制,对已经收回投资的公有制小水电采取分批次拆除。倡导发展风能、光能等可替代小水电的其他类型发电项目,使小水电建设政策和建设规划逐步退出能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