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背景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2022-03-14 13:07李大伟
科教导刊 2022年33期
关键词:产教职业院校校企

李大伟

(黑龙江工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经济转型是促进教育转型的基本动力。现代教育应始终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而服务。现阶段,我国正步入以现代产业与高新科技为引领的发展阶段,为全面落实产业结构升级的发展方略,急需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人才。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最为紧密,我们要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育方式,从而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与社会产业建设的充分衔接,满足行业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1 产教融合视域下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的创新“驱动力”

为充分理解产教融合下培养模式的创新“驱动力”,学校应对“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以及“职业教育”的概念有深入的认识。职业教育以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知识、职业情感为育人内容,以提高学生职业素质为育人目标,有别于传统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拥有较高的职业针对性。[1]结合实施场域,我们可将职业教育划分为“社会职业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以及“企业职业教育”。其中学校职业教育涵盖“应用型大学”“高职本科”“高等专科”以及“中等职业院校”等类型。产教融合是一种行业与学校结合优势资源,以服务、促进区域经济为出发点,以协同育人为引领,以共赢互利为动力,以产学研开发为举措,实现教育、产业内部各要素深度融合的实践模式。培养模式是对培养人才过程的总体概括与表述,涵盖管理、构建及设计等内容,通常由“评价方式”“管理模式”“课程形式”“教学形式”“制度体系”“课程设置”“专业设置”“培养理念”等要素构成,拥有可效仿性、多样性、开放性、中介性、目的性及系统性特点。

在产教融合视域下,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的创新“驱动力”主要由外部动力与内部动力构成。首先是外部动力。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实际情况下,知识生产逐渐从传统的“学术范式”发展为“应用范式”。职业院校应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政府的深度合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方法及体系的创新进程。当前,职业教育培养模式一般是建构在“知识生产”的框架下,课程建设以学科理论为抓手,教学场域拥有较高的封闭性。然而学术范式易导致企业实践与知识生产难以获得全面的衔接,造成人才培养规格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而应用范式可以为生产要素与知识传播的全面衔接,提供依托,让知识充分地融入实际生产中。因此在应用范式的引领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发展,将会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及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使人才培养更契合社会的发展要求。

其次是内部动力。通常来讲专业建设是职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到人才培养的不同环节中。但职业院校由于其办学定位及教学理念,导致办学类型限定了专业建设的方向。

对此,职业院校应通过产教融合,将专业技能与理论知识充分渗透到生产实践中,以此实现专业建设与学生培育的系统统一。专业是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载体,专业设置应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岗位权与职业群所要求的技能与知识着手,从而让培养模式得到科学的、合理的变革,使其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与社会发展趋势。[2]

2 产教融合下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的创新“关键点”

职业院校要想深化产教融合,就应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参与教育的功能,培养出契合产业发展诉求的高质量技能型人才。从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到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都明确了职业教育应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培养模式。[3]基于我国产教融合的政策指引,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应通过深化校企合作,形成较为成熟、形式多样的培养模式,使学生培养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一般来说,自2002年开始,我国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主要经历了订单培养、顶岗学习、产教融合等阶段,在产教融合的视域下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我们应抓住以下关键点。首先是能力考核与技能鉴定应实现标准统一。为统筹资源,帮助学生考取更多优质的职业技能证书,获得相应的岗位认证,院校必须结合技能等级标准,邀请企业专家共同制定评价标准、考核标准及认证标准。其中考核标准应包括“素质”“技能”“知识”等;考核形式应包括素质考核、技能考核、知识考核。教师应将“毕业论文”“实训实习”“理论学习”等信息进行汇总,并经技能鉴定机构的审核,为学生群体颁布证书,从而实现能力考核与技能鉴定标准的有效融合。[4]其次是生产实践与课程建设的充分衔接。职业院校应结合岗位标准,将企业生产制造内容转变为项目任务,要求“学校专职教师”与“企业兼职教师”共同实施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充分体验项目、认识项目,提升自身的实践技能。换言之,就是将岗位工作发展为课程内容,让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再次是企业人员与专业教师的融合。在产教融合视域下,职业院校应将院校所拥有的科研人员、教学名师与企业管理人员、技能大师及能工巧匠,融合起来,共同构建教学队伍,让教学队伍在相互沟通、协同合作的过程中,提升学生培养的质量。最后是企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融合。职业院校应结合企业岗位需求明确并制定培养目标,通过深化校企合作,构建产业学院,发挥校企双方的育人优势。例如在产教融合起始阶段,职业院校与企业可以通过订单班的形式,结合企业需求定制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突出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中的“双主体”地位。在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创新中,紧紧把握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建设、考核标准及课程建设等关键点,有助于实现培养模式的革新与创新,但在创新实践中,职业院校还应紧抓社会发展实际、院校办学特点,让培养模式创新,更具针对性。

3 产教融合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思路

3.1 创新组织治理结构与完善育人机制

首先是创新组织治理结构。现阶段,产教融合在推进职业院校培养模式优化与要素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应直接作用于现代职业教育的运行机制与治理结构。其一,职业院校应从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的视角出发,创新治理结构,将企业纳入院校的管理架构中,重新塑造职业院校的组织结构体系。其二,将组织治理与产教融合进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为形成产教融合共生的运行机制来奠定基础。其三,构建协同共生的产教融合运行机制,包括构建联系制度与治理机制,以此突出校企双方在职业教育中的双主体地位。[5]其四,构建联动的治理结构评价机制,着重评估运行机制的效用与功能,突出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责任,持续优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

其次是完善育人机制。为实现行业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充分对接,需要职业院校从以下两方面出发,完善育人机制。其一,完善制度体系。职业院校应通过构建体制机制的方式,全面实现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的“目标”。其二,构建目标调整机制,增强院校服务企业的功能。行业专家、专业教师应组成“调研团队”,进一步调研当地企业的“用人需求”,并对培养目标进行灵活性调整。其三是构建网络教育平台,通过征集人才培养需求、企业发展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深化课堂教学与企业发展的内在联系,实现校企双方的协同发展。

3.2 运用双导师制度与强化教师沟通

产教融合要求校企双方共同承担起人才培养的责任,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优化并改进职业教育体系,使学生能够在“学练结合”的前提下,获得“知识”“经验”及“技能”的三重提升。而双导师制度是校企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育人功能的现实表征,要求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共同实施教育活动。在理论传授的过程中,学校教师既要“指引”学生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还要鼓励学生参与到生产实践中,提升理论知识应用的质量。兼职教师应负责实践实习活动,通过开展各项实践课程,指引学生在巩固理论知识的前提下,增强自身的动手操作能力,进而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融合。并且通过反复的实践训练,提高青年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动手操作能力以及理论应用能力,促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与知识,契合时代发展需求。

此外,在双导师制度下,校企双方应注重教师沟通交流平台、机制的搭建,或者构建网络沟通体系,让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各项教学工作充分融合起来,使其得到充分沟通和交流,进而通过集体备课、教学研讨、合作交流等方式,共同提升学生培养的质量,达成“教学相长”的目标。当然,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也可以通过共同构建教师评价标准的方式,让兼职教师与专职教师的评价目标统一起来,使其自觉、积极地加强对彼此的联系和交流,从而在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例如兼职教师可以在专职教师的帮助下,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专职教师可以丰富自身的实践经验,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

3.3 优化培养标准与统筹专业建设

首先是优化培养标准。在产教融合背景下,职业院校为强化校企交流,满足企业员学校的发展诉求,应从“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基本能力”等角度,优化培养标准。一是综合能力。学校与企业应在突出主体地位,履行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加强资源共享,盘活办学活力,进而通过制订“学分转换标准”,实现专业学分与技能学分“互认”,提高学生获取专业技能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二是优化专业能力的标准。学校应结合企业的岗位能力需求,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企业专业技能与学生专业能力标准的有效衔接。三是优化基本能力标准。职业院校应积极调整并优化专业课程的内容体系,强化资源共享、培养学生的通用能力。

其次在专业建设层面,学校应根据社会企业的经济发展趋势及行业发展动态,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和学科结构,实现生产实践和专业建设的有效衔接。一是在专业建设的过程中,突出职业特性。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专业结构是依据学科体系划分的,缺乏鲜明的职业导向。对此,学校应通过职业分析、岗位调研,科学合理地设置学科专业。二是将“岗位诉求”“企业需求”与“专业建设”融合起来。职业院校应面向区域行业企业,构建出动态的调节机制;应明确行业及企业的最新发展诉求,推动产业发展与专业建设的深度融合。此外,职业院校还应发挥产教融合在专业建设中的促进价值,通过校企共同构建专业,实现生产过程与培育过程、岗位标准和教学内容、产业与专业的有效对接。

4 结语

在产教融合的视域下,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需要突出校企双方的主体地位,使其形成命运共同体,进而通过“标准优化”“专业建设”“双导师制度采用”“治理结构创新”及“育人机制完善”等措施,创新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院校的健康发展,为我国职业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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