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建设发展的思考

2022-03-14 14:01马泽舟
产权导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产权交易黑龙江集体

马泽舟

农村产权交易在我国并非全新概念,早在2013年中共中央就已强调要尽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十九大报告中又明确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21年中央1号文件仍强调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深化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建立规范化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体系,形成了规范化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

一、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取得的主要成效

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黑龙江农交中心” )自成立以来在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的大力帮助和关怀下,结合黑龙江省情实际,扎实开展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公益服务”的发展理念,积极为“三农”发展提供有效服务。业务涵盖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农户土地经营权、股权、林权交易;农村生产设施、农业生产资料及物资供应、集体资金项目招标采购;大宗农产品销售、金融保险等种类,在促进和规范全省农村产权交易上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效地破解了农村产权交易缺乏场所“去不了”、私下交易“看不到”等系列难题,实现了“壮大村集体经济、村民受益、政府满意”的多主体共赢。

(一)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促进法制规范发展

黑龙江农交中心把握自身定位,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体系建设。深入全省130个县(市、区),利用全省土地确权成果,结合实地调研座谈,摸清基层组织资产资源底数及农村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和监管漏洞,为农业农村部门提供了充分、详实的农村产权交易基础数据。同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起草、制定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规范性文件,有效的推动了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的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黑政规发〔2019〕4号)、《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农办联发函〔2019〕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农厅规〔2020〕1号)等文件。2020年8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其中第三十三条明确要求,农村集体资源发包、项目招标采购和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较大数额的资产处置,应当公开、公平,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规范起来,这些政策、法规出台对促进山东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确保农村产权交易规范有序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市场体系,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下,在省农业农村厅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农交中心建设了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平台,由1个网站(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站)和16个子系统(产权交易系统、农产品交易系统、招标采购系统、金融保险服务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大数据应用)、电子竞价系统、结算管理系统等)构成,涵盖了全省所有市(地)、县(市、区),根据各地的不同实际情况,人性化的设置子网站端口和系统操作模块,保证了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独立的操作使用软件。同时,黑龙江农交中心依托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了以省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龙头,各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分支、村级为站点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将省、市、县、乡、村五级全部纳入系统,形成了五级交易服务体系相互间协作联动,互联互通。截至目前,黑龙江农交中心在线累计受理成交项目46828宗,成交额8.03亿元,为集体增收1.53亿元,平均溢价率为23.5%。

(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促进市场规范发展

黑龙江农交中心对各级管理权限,对各类交易种类、招标采购、系统操作等进行了系统的规范,制定各类规范文件、操作流程、资金监管等制度文件28项,形成了全省统一规范的监管和操作体系,同时省农业农村厅也进行了备案管理。指导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农业农村部门协作联动,建立监督体系,监督各级经营组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一执行。为全省农村产权规范顺畅交易奠定了基础,也避免了村集体资产流失,同时通过平台发现价值,保障了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进一步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资金变股金,促进农民增收、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体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意义。

由于黑龙江省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起步較晚,为加快推进市场建设发展,黑龙江农交中心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将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纳入到省政府年终考核体系,同时对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经营管理机构等进行分层级、分类别、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解读、廉政建设、“三资”管理、系统应用等各类培训,累计开展培训25次,培训5800余人。通过培训不仅提高了农业农村部门的认识,又有力助推体系规范、市场健康发展,实现了农民最关心的集体“三资”管理置于阳光之下,提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乡村治理氛围。

黑龙江农交中心借助信息化技术,充分运用媒体监督和宣传手段,总结农村产权交易、采购等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及一些“坏风气”,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有效的发挥了媒体监督作用。黑龙江省政府官网、学习强国、黑龙江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黑龙江农交中心典型做法也进行多次采访并要闻专版报道,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也发布了专刊报道赞扬黑龙江农交中心在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绩。黑龙江农交中心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和引导,有效的推动了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及快速发展。

二、农村产权交易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还不到位

集体“三资”构成情况复杂、分布范围广泛、管理基础薄弱。普遍存在信息不够对称、监督不够精准等问题,传统的方式只是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有的还没有执法权,部分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农村集体“三资”容易被村干部中的一些人挪用、侵占,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地纠正和处理,造成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大量流失,既影响了广大农民对基层党组织和村干部的信任,又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不均衡

目前全国各省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发展相对不均衡、形式多样化,部分起步早的发展相对较好。各省机构建设情况也样式纷繁,有的在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下属于事业单位、有的在供销系统下建设、有的是国资委管理下的国有企业。各省机构的主营业务种类繁多,根据实际情况各有特色但存在区域性限制,其先进做法难以学习借鉴。目前,虽各地机构都在向统一的形式发展,都在推动统一规则、统一平台、服务标准等,但在全国层面,整个行业缺少适合多种类、全要素的机构,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交易规则、制度和服务标准等行业规范。

(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不健全

农村各类资源在更高层次的平台上流转,不仅能让流转效率提高,各地区优势互补,而且还能更大发现资源价值,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使市场成为农村各类资源流转的决定性因素,目前各地的使用平台不一致,存在同一类系统多地反复建设,形成了多个分平台的情况,浪费了资源,部分系统研发企业在市场中相互排斥、挤压,导致无法将同类系统整合应用,不同分平台发布的信息格式不一、内容区别大、流程不相容,已经成为建设统一平台的掣肘。

三、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的建议

(一)建议加快监管体系建设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且有的地方已经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农村“三资”监管的重要性越发的明显,为能实现“三农”的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建议各地、各级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要求,成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政策制定、定期检查、动态监测、风险防范、违法查处和指导监督等工作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监管态势,助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展现,引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促进各地域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二)建议加快推进制度规范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改革成果不断显现,配套的交易服务体系和制度规范就显的尤为重要。为了降低各地交易体系建设成本,笔者建议,建设全国统一交易平台,这样不仅能使全国同行业之间取长补短,形成优势互补,又可以使发展晚的農村产权交易机构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少走弯路,跨越发展。同时,全国形成一张网既打破区域限制,拓宽服务领域,又可以形成全国统一的制度规范等行业标准,以此推动全国农村产权行业迈上新台阶。

(三)建议加速拓宽服务领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交易产品趋向多样化,不能仅局限于农村集体经营权交易、农村集体资金招标采购项目,应通过现有体系平台,吸取先进经验,借鉴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做法,扩大交易品类和服务范围。全面拓展交易项目品类,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交易服务,进一步满足城乡建设的协同化发展,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实现跨地域的土地指标调剂,有助于生态、文化、乡村旅游等发展。注重涉农中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要,打破传统的管理与经营模式,拓展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股权交易等服务,不断创新涉农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种类,充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股权的合理流动,提升企业价值,促进涉农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还可以拓宽农业知识产权交易服务,通过知识产权交易打造农业特色品牌,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销量,提升区域知名度、盘活当地资源,增强区域人气和活力。同时,各地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应加强机构之间的经验交流、政策咨询、业务链接等合作,促进行业高速发展。

总之,当前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化,既是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地,也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规模的重要举措。因此,既要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也要发挥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专业人做专业事”的优势,通过多措并举的进而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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