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推不断”的权利区块链

2022-03-14 14:01李兴春
产权导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边际区块收益

李兴春

因果推断其实是“推而不断”

有学者总结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奖成果是“因果推断”的方法论应用于劳动经济学实证研究以及其他领域的实证研究,而多数学者也不会否认:因果推断确实彻底改变了几乎所有科学领域的实证研究,它不但帮助人们把因果性从相关性中识别出来(或把误认的因果性更正为相关性),还帮助人们把实证研究提高到与规范研究平等甚至可能更高的地位。

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这是人们在大量科学研究中越来越认识到的重要区别,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人们每天早晨都看到太阳升起,那么昨天的太阳升起和今天的太阳升起之间就有相关性,而且是很强的相关性,但“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人们并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昨天太阳升起就是今天太阳升起的原因;今天太阳升起了,也不一定会导致明天太阳照常升起的结果(这也正是哲学和归纳逻辑学上著名的“休谟问题”同样的疑难)。虽然几乎有100%的概率可以看到明天太阳照常升起,我们还是不能认为昨天、今天和明天太阳升起之间存在因果性。面对这样明显和自然的事实都不能从相关性中肯定因果性,在纷纭复杂变化莫测的经济现象和其他社会现象中发现的因果性,岂不是更不可靠吗?这说明因果性不能只是通过实证地观察统计相关性来得出,还要规范地假设一个理论模型,在模型中事先就“规定”(或通过理想实验得出)了某种现象应该是某种现象之因,某种现象应该是某种现象之果,然后通过自然实验观察统计大量事实,没有发现反例,就证明了规范假设的模型实际上是成立的,从而肯定了某种现象和某种现象之间不但有相关性还有因果性,甚至看似没有相关性也有因果性。比如我们规范地假设一个物理学的“对称守恒”模型,事先“规定”太阳在昨天、今天和明天都遵循同样的物理规律(关于时间对称);昨天落下的太阳今天会升起,今天落下的太阳明天也会升起(关于空间对称)。人们以前从来没有观察到太阳落下不升起或升起不落下的反例,那么就可以确认(其實是确信)时空是等价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的太阳还有落下又升起、升起又落下的太阳都是同一个太阳(关于时空对称并守恒);这样“太阳底下无新事”,理想实验结果和自然实验结果符合,规范假设模型和实证观察现象符合。

以上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的极端例子遵循的是科学哲学上的“证伪主义”,而不那么极端的例子,则是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所奖励的劳动经济学实证研究结论:提高最低工资不会减少就业,新增移民不会降低本地居民工资等。这种研究不能适用证伪主义以一个反例就否定规范假设,只能适用“精致证伪主义”比较证实和证伪的例子各有多少。证实得多并达到某个显著性水平就肯定提高最低工资不是就业率低的原因,新增移民不是导致本地居民工资水平低的原因;证伪得多并达到某个显著性水平才能否定以上结论。

我们可以进一步提问:提高最低工资是不是增加就业的原因?新增移民是不是提高本地居民工资的原因?如果我们同样通过因果推断的实证研究得到肯定的答案,那么我们就可以提高最低工资来增加就业,新增移民来提高本地居民工资。我们同样可以确定一个显著性水平(最好是实际显著性水平)作统计假设检验,同样可以利用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成果的各种实证研究方法,肯定或否定其中的因果性。

把问题全面推广,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货币化”,是“劳动资本”获得的收入,利润是投资者的生产资料“货币化”,是“生产资本”获得的收入,工资加利润是投资者和劳动者凭借其共同拥有的商品的产权获得的收益,我们还想知道的就是增加或减少两者的产权所占份额,会不会增加或减少商品的总收益?也就是有没有某种最优的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的分配比例组合?可以不改变其他条件而使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都发挥最大效率,从而获得商品的最大总收益。产权和由产权获得收益之间当然有相关性,这样我们又在相关性中识别出了某种产权分配比例组合和收益增加之间的因果性。

这个问题其实是经济学的基础核心问题,也一直是重要的传统研究课题。奥地利经济学家维塞尔的“归属论”就较早研究了如何把产品总价值“归属”于各个不同生产要素的贡献,从而按生产要素对商品的贡献确定其在商品总收益(即产品总价值转化成的商品成交价格)中分配的份额。这种贡献还是一种“边际”贡献,即归属于这种贡献的产品价值是由递减到最小的“边际效用”来评估的。据此推论:如果包括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的各个生产要素的不同组合(表现为联立方程式求解)对产品价值贡献更大,或它们作为机会成本的不同投入对产品价值贡献更大,那么它们作为产品价值之因,理应分享更大的商品收益之果。有了这样的因果性联系,产权和收益就被一串逻辑推理的链条紧紧拴在了一起,产权和其获得的利益形成了“权利因果链”,彼此环环相扣,经逻辑推理而断定的结论只能是链条上的一环,脱离了整串链条它就不一定成立,推理的环节或步骤可以“忽略”但不可以“阙略”;在这个意义上因果推断其实是“推而不断”,即“因果推不断”。

推不断的权利因果链其实是

重新发现价格的价值链

“因果推不断”的权利因果链是一条很长很长的经济价值链,直到把边际效益(即由边际效用最小的产品价值转化的商品成交价格)全部分完才到头;到头了的最后一环仍然不会脱离整串链条掉下来。这时的生产要素对商品的边际贡献也就成了边际成本并等于边际收益(或者说发现了商品边际价格),市场达到了“一般均衡”(或者说发现了商品一般均衡价格),获得了商品最大总收益。

这样的因果链也就是在全部市场所有商品中识别产权和收益之间的因果性;而由于任何“生产要素货币化”后可以作为机会成本投入或不投入任何市场,不投入这个市场就要投入那个市场,在这个市场获得的机会就是那个市场丧失的机会,所以每个市场之间至少都有“机会性关联”,全部市场都有相关性甚至“全相关性”。在全相关性中识别因果性,难度不一定小,反而可能更大。

归属论通过建立“联立方程式”寻求最优的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分配比例组合,可以发展为包括线性规划等一大批复杂的数学方法,但利用这些方法提高的产品总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未必就能转化为商品成交价格,未必就能获得商品的最大总收益。所以归属论其实是倒过来从结果寻求原因,即从已经获得商品最大总收益的结果出发反推得到这个结果的原因,自然也就得出了最优的产权分配比例组合。同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限制垄断暴利,谁也没有理由和权力规定最高的商品成交价格,也就没有商品的最大总收益只有更大的总收益,这时所谓商品市场的一般均衡只能是动态的一般均衡,是随时在打破旧的均衡而达到新的均衡。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也只能在旧的静态的一般均衡点上,一旦商品收益增加,边际成本小于边际收益,机会成本的概念使原来较小的边际成本在理论上就可以增加为较大的边际成本投入到该商品获得更大收益,直到边际成本再次等于边际收益形成新的一般均衡。

這样在每个不同的一般均衡点上都可以反推出不同的产权分配比例组合,同样也就没有最优,只有更优的产权分配比例组合。当我们已经把成本投入到某个商品上获得收益,这时又发现如果把成本投入到另外某个商品上能够获得更大收益(即机会成本更高),通常我们没有后悔的余地,但如果有什么办法还能把成本“撤”回来重新投入另外某个商品获得更大的收益,那么就可以视为已经达到一般均衡,同时我们成本中的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的分配比例组合也就是最优的了。

商品成交在原则上是和货币等价交换(即使易货贸易也要比较品种数量和使用价值,相当于潜在地利用了某种“记账货币”进行换算),既然“撤”回成本重新投资还能使商品有更大的成交价格,那就说明这次交易并不是等价交换,而是“商品”暗中吃了亏。为了实现市场的公平交易,似乎应该让购买商品的买方拿出更多货币补偿给出售商品的卖方,问题在于当初买方并没有强迫交易,卖方也是自愿接受其商品的成交价格,后来卖方发现其商品有更高的机会成本,但这并不是买方的过错,而主要是全部市场上货币的成交价格总额(即货币总量)超过商品的成交价格总额(即成交的商品总量)造成通货膨胀,使得商品比货币稀缺从而可以卖出更高价钱,所以应该由制造发行货币的第三方来负责,也就是由中央银行发行更多货币补偿给卖方。但这会使商品成交价格总额相对于货币成交价格总额的差额越来越大,造成更严重的通货膨胀,这些多出来的货币也会更贬值从而降低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作用,所以只能算作“特殊等价物”即“特殊商品”(或“一般性特殊商品”),它的货币量是得到补偿提高了的商品成交价格与未补偿之前的商品成交价格的差额部分,不应计入货币成交价格总额,而应计入商品成交价格总额,这样也就有理由要求卖方必须用中央银行发行创造的这些货币来投资其发现的成交价格更高的商品(即限制只能“专款专用”生产商品,也可以通过抵押或投资保险等形式用于生产商品,等于给了卖方一个“撤”回成本重新投资的机会),再用这些商品自己“购买”自己,才能得到补偿。这样也补足了商品成交价格总额相对于货币成交价格总额的差额,消除了通货膨胀。

反过来,如果买方发现同样商品还可以买到更便宜或更优质的,那么他的货币和卖方的商品也不是等价交换,他也暗中吃了亏,这也主要是全部市场上商品成交价格总额超过货币成交价格总额造成通货紧缩,使得货币比商品稀缺从而可以卖出更高价钱,所以还是要由中央银行负责,发行创造更多货币补偿给买方(这也等于给了买方一个“撤”回货款重新购买更便宜更优质商品的机会),同时也补足货币成交价格总额相对于商品成交价格总额的差额,消除了通货紧缩。这样买卖双方都有机会得到补偿,才算实现了市场的公平交易。另外,买方用货币换来的商品成交价格由于能在更高的货币成交价格总额中获得补偿,相当于把消费货币化资本化获利,这时的商品成交价格也成为一种“消费资本”;同样卖方用商品换来的货币成交价格由于能在更高的商品成交价格总额中获得补偿,相当于把货币的信用评价中介功能资本化获利,这时的货币成交价格也成为一种“中介资本”。中介资本获利水平能够成为银行制定利率规则的依据;如果买卖双方用货币换货币,即买卖各种金融产品,他们的货币能在更高的货币成交价格总额中获得补偿,那么中央银行按他们中介资本获利水平提高商业银行的基准利率,就是在发行创造更多货币补偿他们,等于给了他们把投资“撤”回来存入银行“吃利息”的机会。类似地,消费资本获利水平也能够成为市场上确定承包租赁商品的承包费和租金的基准,进而成为商品定价的“基准利润率”;如果买卖双方用商品换商品,即进行易货贸易,他们用某种潜在记账货币或“特殊货币”计算的商品成交价格能在更高的商品成交价格总额中获得补偿,那么市场上也应该提高承包租赁商品的承包费和租金,等于给了他们把交换的商品“撤”回来发包出租的机会。

显然,交易双方获得最大总收益的前提是发现商品成交价格总额和货币成交价格总额大致相等的边际价格或一般均衡价格,通过发现边际价格或一般均衡价格来“重新发现”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也就是重新发现上一个生产销售周期已用货币结算了的生产资料、劳动、消费和中介等生产要素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本不应再变,到了边际和一般均衡点上却可以加入各自分别享有的利润(经济利润)重新发现为更多的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这样形成的产权分配制度可称为“分有制”。分有制不断发现和重新发现商品和货币的成交价格,以及边际价格或一般均衡价格,就是不断发现和重新发现权利因果链作为价值链的新价值。

重新发现的价值链其实是区块链

权利因果链的任一环节都可以反推前一环节,直到从链条终端反推到开端,经反推重新发现的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数额,虽然已经和前一环节的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数额不同,但它们仍然是同一笔资本,定性相同而定量不同。既然是同一笔资本,当然它自己就是自己的原因和结果。这样的反推仍然是“推而不断”;要是断了,前一环节和后一环节包括开端和终端的资本分离开来不一定相关,也就不一定能说是同一笔资本了。重新发现价格其实是同一笔资本不断把它在旧商品中的价值转移到新商品中,这样反推到任何商品在初始阶段的无主天然状态,只能是人通过劳动占有并使用它才有了价值,在这个终极意义上就只是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所以我们又把传统的劳动价值论重新发现为一种更准确的“初始劳动价值论”。

这样连续反推和不断重新发现价格也可以把商品的边际效用递减“逆转”为边际效用递增,也就是商品在局部市场上已经完成的交易和发现的边际价格,如果返回到全部市场上参与到正在进行的交易,面对尚未发现的边际价格,那么就可能有另外不同的交易选择使得边际成本更低或边际收益更高,从而还有边际效用递增的空间。人们常用吃包子的例子来通俗解释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饥饿时吃的第一个包子效用最大,吃饱时吃的最后一个包子效用最小,这就可以有一个笑话说:不吃前面的包子,只吃最后一个包子,岂不是一个就管饱了?正因为最后一个包子的效用(边际价格)是依赖于前面吃的全部包子的效用而得到的,它们之间必须因果推不断;要是断了,笑话就真的出现了。

在傳统公有制或私有制企业中,劳动者如果不是和投资者合伙,而是由投资者用其“可变资本”预付或定期结清了劳动者工资,那么劳动者工资其实是雇佣金,劳动资本其实是劳动者对投资者的债权,不能作为资本参与分红。如果企业在长期和整体上来说是盈利的(即所有企业的利润额平均下来大于亏损额使宏观经济总在增长),实证研究会发现劳动者工资的增长赶不上投资者资本分红的增长,那么按著名的马克思剩余价值规律,投资者就不合理地占有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反过来如果是投资者的生产资本承包租赁给劳动者,只收取固定承包费、租金和利息而不参与分红,那么同样在长期和整体上会被劳动者占有其剩余价值)。改变这一不合理状况自然要让劳动资本不是作为雇佣金而是真正作为资本参与分红。劳动资本的数额可以就是雇佣金的金额,但这个金额只是对劳动货币化的虚拟的记账货币金额,要在商品成交的利润分红中才能获得与这一金额等量的现实的货币。如果商品亏损,那么劳动资本也会亏本。由于劳动者对亏本风险的承受能力通常又不如投资者,另外劳动资本分红往往有更高的交易成本,劳动者对这种交易成本的负担能力通常也不如投资者,这导致经济实践中更多劳动者被迫选择接受投资者的雇佣金,还是无法改变在长期和整体上被投资者占有剩余价值的状况。

要让更多劳动资本能够和生产资本平等地合资分红,就要创造更好的企业长期和整体盈利的条件,降低亏损的风险;这也正是归属论、分有制等从商品最大总收益反推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最优分配比例组合要达到的目的。另外还需要降低交易成本比如搜寻信息的成本等等来创造条件,而方兴未艾的区块链(经济区块链)技术,就很有可能降低这些交易成本,同时为企业带来长期和整体的盈利。

区块链首先是个记账平台,通常使用复式记账法,每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账目可以分为商品和货币平行对应,商品和货币成交价格前者有借后者就有贷、前者有收后者就有付,并且某一个人的账目增加一笔,就有另一个人的账目减少一笔,即某一个人的收入等于另一个人的支出。每个人的区块链账目都依赖于其他人的区块链账目存在(就像最后一个包子的效用依赖于前面吃的全部包子的效用),整个区块链的总账平衡(发现了边际价格或一般均衡价格);把所有人的收入或支出汇总起来理论上就是GDP或GNP(公共收入或支出因为是国有资产可以平均算在每个人的收支账上)。这样产生的海量信息即“大数据”,如果开发应用人工智能代理程序和廉价租用“云计算”甚至超级计算机的算力,那么普通人也能够方便高效地自助进行分类采集汇总处理。

记账的目的是确权。由于区块链真实可信,保证了在它上面登记公开的每个人的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是多少就多少,该归谁就归谁。如果某个人登记了虚假收入(支出)信息,就要有另一个人对应的支出(收入)作为印证;某个人也许可以自己再建一条区块链或与他人串通合谋建造一条区块链为自己作证,因果推不断的区块链还要有第三条区块链为这两条区块链作证,这样递推下去,最后高昂的造假成本将难以承受,得不偿失。

确权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收益,收益同样要登记公开成为新的产权。由于区块链安全可靠(可用各种密码术甚至量子密码术识别身份和加密信息),保证了产权基本不会受到侵害,收益基本不会受到损失。而区块链可以永久保存并无限延长,即每个人的区块链都可以根据不断重新发现的价格与潜在无数人的区块链自动缔结并履行“智能合约”,通过更多交易获得更大收益。这样权利因果链作为不断重新发现的价值链就应该甚至只能是区块链。

因果推不断其实是“断则反推”

当权利因果链成为区块链,我们识别产权和收益之间的因果性就容易得多了。因为区块链在可信、可靠和可共享的基础上便于人们从结果回头追溯原因(可追溯),也便于取得共识(可共识);取得共识又便于产生稳定的预期,最终也就便于人们从原因出发推断结果(可预测)。

识别出因果性后也会反过来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比如区块链可以依靠因果链的因果性而不是相关性在网上搜寻信息,结果会更精准,在增加了信息价值的同时节省了搜寻信息的交易成本。如果再通过实证研究证明,我们规范假设的分有制确实让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基本同步增长;劳动资本的增长通常会提高最低工资,生产、消费和中介资本的增长通常也会提高其他所有人的最低收入水平,事实上把社会保障线提高成了平均收入保障线(因为通常会用平均的商品和货币价格指数代表其成交价格总额)。这样的结果建立在边际价格或一般均衡价格也要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但提高最低收入会不会适得其反?让边际价格或一般均衡价格难以重新发现?最后让宏观经济不是在越来越高的一般均衡水平上均衡增长,而是在原有的一般均衡水平上“均衡零增长”,甚至在更低的一般均衡水平上“均衡负增长”,这是个更大也更重要的实证研究课题,容纳了提高最低工资是不是增加就业的原因和新增移民是不是提高本地居民工资的原因等问题,有待一起解决。

区块链上各种微观和宏观经济的真实数据集中在一起,也有更多机会观察、设计和开展自然实验、随机实验和“反事实”的理想实验,同样为实证研究提供了有利条件。比如一条区块链在某个随机的断点前后有相同或相似的回归,我们就可以认为它在这个断点前后关于时间对称,断点其实是“不断点”,从而有信心认定它是一条因果链,有把握用它以前的数据推测以后的数据,或用它以后的数据反推以前的数据(这里借鉴的“断点回归法”也包括在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所奖励的实证方法之中)。如果反推出的数据和以前的数据不同,相当于反事实的实验组数据和对照组数据不同,这条区块链就分裂为两条甚至若干条区块链,“占据”不同空间。但时空等价,我们仍然有信心认定这些不同的区块链就是原来那一条关于时间对称的因果链,从而有把握用它们在不同空间的实验数据代替在未来时间的实验数据,即它们关于时空对称并守恒。

当以上的课题完成,问题得到肯定答复,每个人利用区块链进行产权确权的需求将会更大。不但拥有一定生产资本的投资者需要建立自己的权利区块链,没有任何生产资本只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也需要建立自己的权利区块链;甚至对于“吃低保”的兜底保障贫困户来说,他们的低保金也是凭借自己拥有的资本在权利区块链上交易所得,不是接受施舍。每个人维持基本生存的消费支出的消费资本和使用法定货币进行信用评价中介活动的中介资本,都可以在权利区块链上交易;每个人都是有产者,都是产权主体。

电子商务依托区块链也将发展为规模巨大的平台经济,而区块链平台也将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数据基础设施,成为数据资产等各种产权交易的超级市场,这可以是股票市场,可以是期货市场;如果对劳动不仅货币化、资本化还证券化,那么也可以像买卖期货一样买卖劳动资本套期保值图利,从而形成新型的“期员市场”。甚至买卖中介资本套期保值图利形成更新型的“期信市场”,这里的“信”是信息和信用(包括了一切可以“通证”的权利),中介资本的价值正是来自信息和信用;期信市场就是对信息和信用货币化、资本化和证券化。另外,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可以“撤”回来再投资获得更大利益,相当于购买了一种可以反复在商品或货币成交价格总额中重新分配利润并且执行没有到期日的期权,这既不同于欧式期权也不同于美式期权,我们不妨称为“中式期权”;从而形成中式期权市场。

区块链本身也是不断积累的巨额数据资产,是一条“互联网+”甚至“互联网×”的数据链或大数据产业链,因为各行业在利用区块链增加了价值的同时,也反过来增加了区块链本身的价值;数学上双向双重的相加就是相乘。这在区块链上表现为每个人“去中心化”分布式的“私有链”连接或“链接”成“中心化”分布式的“公有链”,两条链的价值就在双向双重相加;或者表现为每个人的区块链账户分别对商品和货币的复式记账,延伸为整个区块链账户对商品和货币成交价格总额的复式记账,进而并列为宏观经济中商品和货币的“复式增长”。商品和货币作为财产的两种形式就在双向双重相加,尽管相加结果可能相等,但相加的步骤和过程并不一致,这就使商品和货币可以互相比较,但不可以互相代替(或者只能在一定前提下互相代替)。

因果推断,推而不断;因果推不断,断则反推。这可以是一种经典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都不成立的非单调不协调“连续相干逻辑”的“连续相干推理”,也就是结论断定出来还要作为新的前提继续推理,一直推出它旧的前提,这是连续相干性的反推;另外结论如果被否定,把结论的否定断定出来作为新的前提继续推理,也可能推出它旧的前提,这也是连续相干性的反推。连续相干反推出的不一定是完全不变的旧的前提,如果有所变异,等于就从结论反过来修正了前提,也就像重新发现价格一样重新发现前提。这其实是说因果链上任何一环的论断都要有个前因后果,而后果又可以作为“后因”反推出接近前因的“前果”;任何论断要么依赖前提成立,要么依赖结论成立,要么同时依赖前提和结论成立,它要受前提结论影响随时发生变异,不能真的和任何事物都断绝联系自己单独成立。这种前后双向的推不断也就对演绎和归纳都适用,比如數学归纳法(包括超限归纳法)的奠基、递推和结论三个步骤,也必须这样互相依赖推而不断才能成立。

这样一来可以说任何事物都是全相关的,全相关性的事物如果再有连续相干性就是有了因果性。前因或“后因”在作出规范假设,后果或“前果”在进行实证检验,规范假设不断指导实证检验而实证检验不断修正或重新发现规范假设,这种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紧密结合的因果推不断,也许才是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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