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安琪
(南京审计大学,江苏 南京 211815)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历经40多年的发展,创造了“中国奇迹”。但之前粗放式发展的弊端日益暴露,经济快速增长伴随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我国能源消费大多依赖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化工原料,这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污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因此,为保护自然环境,实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中国需要采取必要且适宜的环境政策。庇古曾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庇古税”这一经济学概念以减少环境污染。社会福利最大化是政府的一般化目标,亦可从此角度出发,比较最优排污税与“庇古税”,以确定最优环境税的选择。不过,现今中国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扩张阶段,经济快速增长必然会出现环境污染,在平衡和污染中,政府亦可规定一个排污上限,即排污许可证,对企业的排污量进行必要的限制,尽可能不损害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国有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维护者,承担着超出一般民营企业的责任。其发展目标并非局限于利润最大化,也要考虑社会正外部性、社会福利。因此,国有企业易出现委托代理问题,导致运行效率低下,权责不清。针对这一现象,中国政府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为改善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引入股份制改革。一般而言,股份制改革将国有企业部分所有权民营化,提升国有企业对最大化利润的追求,增加激励,从而提高经营效益。市场化改革,除却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这一重点,更关注对市场结构的调整。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证明完全竞争市场是最有效率的,相反,垄断和准入限制将会弱化有效竞争,从而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尽管对于环境政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以及市场准入的研究都十分丰富,但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改革对环境政策影响的研究似乎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本文尝试研究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中,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将会对政府的环境政策、污染排放产生何种影响。首先,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也进入关键节点。其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不仅关注物质生活,更关注美好生活,如环境保护。再次,市场体制的完善伴随着市场公开和公平竞争,健康的市场结构和合适的市场壁垒将有助于产业的长期发展。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现实性。
环境政策一般分为环境税、环境补贴以及排放限额。不同环境政策的效应比较研究始于Weitzman,他利用局部均衡模型对比分析了数量型环境政策工具和价格型环境政策工具,指出在不确定环境下从社会福利视角进行分析,数量型和价格型政策工具的效应并不等价。相对于数量型环境政策,价格型环境政策更受关注。L.F.S.Wang和J.Wang构建了异质产品的混合寡占模型,在一个混合双寡头模型下,比较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竞争的两种极端情况的环境污染,即国有企业百分之百为国有时和私营企业的竞争以及国有企业百分之百私有化为私营企业时与私营企业的竞争,研究结果表明,当产品的差异化程度较高时,国有企业完全私有化时的环境污染会超出国有企业完全为国有时的环境污染。企业经营时,会出现常规的委托代理问题,蔡振宇认为在博弈学和委托代理机制理论下,政府必须在财政承受范围内提供略大于企业减排成本的补贴,并侧重于研究政府约束与监管的效益。赵峰等研究了在混合寡占模型下,当企业进行古诺竞争时,政府两种环境政策对污染物排放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指出国有企业民营化存在一个最优水平。程发新和邵世玲认为企业主动碳减排创新策略存在最优,企业对碳减排策略的投入随着政府超额补贴系数的增加而加大。而环境政策除却补贴和税收外,存在另一种普遍的形势,且从理论上讲,由于不存在税收和补贴,因而对价格的扭曲效应最小。Hoel和Karp比较分析了污染排放税和限额排放政策,认为当边际减排成本曲线斜率增加、边际损害曲线斜率减少以及折现率或存量衰减率增加时应采取税收政策。Moledina等从福利视角分析则认为,税收和许可证两种环境政策中哪一种政策更受偏爱取决于许可证价格由谁决定,如果是由低成本企业决定,税收的福利水平更高,如果是由高成本企业决定,许可证政策产生的福利水平更高。
假定本国的市场是由一家国有企业0和n家民营企业构成的单一市场,所有企业生产同质产品。代表性的消费者效用函数为:
式中,q表示国有企业的产量,q,q,…,q代表n家民营企业各自的产量。消费者剩余可表示为:
式中,p代表该同质产品的市场价格。由消费者福利最大化的一阶条件求得市场的需求函数:
同时假定所有企业使用的生产技术相同,将所有企业的生产成本函数设为:
为分析和计算简便,且不失一般性,本文中限定F=0,c=1。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一例外地会排出污染物,假定所有企业生产一单位产品将排出一单位污染。政府为保护环境,将设立环境标准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假定政府设定每家企业污染排放的最大限度为e,由于所有企业使用相同的排污技术生产同质产品,因此每家企业被政府许可的最大排污量相等,即e=e=e=…=e=e,从而企业i的减排量为:
企业i的减排成本为:
企业所排放的污染物必然会对环境产生损害,按通常的方式设定为:
式中,D代表所有企业的生产活动对环境的损害。因此,企业i的利润表达式为:
由于国有企业主要是由公有资本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目标函数并非单纯地追求利润最大化,也需要考虑负外部性的问题,兼顾社会福利的实现。因此可将国有企业的目标函数设定为:
其中,k(0≤k≤1)表示国有企业被私人持有的份额,当k=1时,企业0为纯国有企业,当k=0时,企业0则为纯民营企业,本文中企业0非纯国有企业,其部分资本为私人持有,但为表述方便,仍称企业0为国有企业。W代表本国的社会福利,可表示为:
本文为三阶段混合寡头博弈,具体的博弈过程如下:在第一阶段,政府根据本国的福利最大化选择合意的k,即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程度;在第二阶段,政府为保护环境,对市场上的每家企业设定可允许的最大排污量e;在第三阶段,观察到政府的决策,国有企业和n家民营企业进行古诺竞争,同时确定产量和污染物减排量,本文选择处理该类问题的常规方法,即逆向归纳法求解。
首先,从博弈的第三阶段分析。在该阶段,市场中所有企业根据政府的政策决定各自的最优产量和污染物减排量。由企业0目标函数的一阶条件,可得:
由民营企业i目标函数的一阶条件,可得:
此外,由于在本文中n家民营企业无区别,且进行同质产品的产量竞争,因而
q=q=…=q=q,联立以上方程,求得:
回到政府设定可允许的最大排污量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政府根据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则确定最优的e。将(13)代入社会福利函数中,并由社会福利函数的一阶条件可得:
将(14)代入(13)中,可得国有企业的产量以及各民营企业的产量:
同时也可得到企业各自的减排量:
第三阶段求得企业最优产量q与q,为考察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程度如何影响国有企业产量,将国有企业的最优产量对其民营化水平求一阶导数,即∂q/∂k。同时还可考察民营化程度是否会对市场上n家民营企业产量产生影响,将民营企业的最优产量对k求一阶导数,即∂q/∂k。随着民营化水平的提升,改革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产量的影响并不相同。为研究民营化程度对社会整体产出量的影响,需要进一步将社会总产量对民营化程度求一阶导数,即∂Q/∂k。分别得到:
对以上三种比较静态分析的结果进行经济学解释:当企业为纯国有企业时,完全将社会福利最大化视为自身目标,因而为尽可能增进社会福利,国有企业选择生产更多产品。而当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改革时,其目标不仅关注社会利益,也关注企业利润,从而,企业为追求更大利润会通过减产的方式提高产品价格。一般而言,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产品生产上具有替代作用,国有企业市场份额减少时,民营企业会提高产量以增加市场份额。但尽管如此,当进行股份制改革时,国有企业产量减少的产量一般大于市场中所有民营企业增加的产量,因而,社会总产量并不会增加,反而会减少。该经济学理论可用于解决现实中产能过剩行业的生产问题。
结论1:当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时,国有企业的产量随民营化程度的提升而减少;民营企业产量随民营化程度提升而增加;社会总产量与国有企业民营化程度反向相关。
现实中的市场一般存在一定的进入条件,当市场存在几家企业时,市场结构是寡头垄断,企业通过生产较少的产品进行价格管控,以提升自身可获得的利润。而当企业数量较多且对市场影响力相差无几时,该同质产品的总产量将有所上升,价格也会相应地下降。为考察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背景下,市场准入程度是否会影响环境政策、民营企业减排量,以及环境的污染情况,将政府制定的排放标准e对民营企业个数n求一阶导数,即∂e/∂n。进一步,考察企业的污染减排力度是否会因市场准入程度不同产生变化,将民营企业的减排量对n求一阶导数,即∂(q-e)/∂n。也可关注市场中企业数量的变化对国有企业减排量的变化,即将国企减排量对n求一阶导数,即∂(q-e)/∂n。结果分别如下:
∂(q-e)/∂n的具体结果并不确定,即国有企业减排量并不是随市场准入程度的增加而增加或减少,而是存在一个最优的民营企业数量。当国有企业民营化程度为一半,即k=1/2时,国有企业减排量与市场中民营企业数量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国有企业减排量与民营企业数量的关系(k=1/2)
另外,即便政府对企业污染排放实施管控,但污染物的排放必然会对环境产生损害,也会对社会整体福利产生不良影响,当准入壁垒较低、市场存在较多企业时,是否会对环境产生更大的损害则有待探究。在博弈第二阶段求得最优的e,将其代入公式(7),得到:
再将环境的损害程度对民营企业数量n求一阶导数,得到:∂D/∂n<0。
以上结果的经济学解释为:市场准入壁垒降低,会诱使多家民营企业进入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数量的增多会增加社会总产量,从而产生同等级的污染物,相较于原先较少数量的企业,必然会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因此,政府从社会福利最大化角度考虑,会减少每个企业被允许排放的污染数量。企业对此将做出减产或是减排的决策,以符合政府环境规制政策。随着较多企业的进入,在政府提高污染管控力度的情况下,为保持价格的可获利性,民营企业可生产的产量会做出相应的变化,做出减产的决策。由于生产一单位产品会产生相应的一单位污染,因此,每家民营企业会因为市场中企业数量的增加而相应减少自身产量,从而减排量会降低。尽管民营企业数量的增加会使得社会污染对环境的损害程度减轻,但是,民营企业数量的增多对市场中唯一一家国有企业的减排量的影响是不确定的。
结论2:市场准入程度越高(市场中企业数量越多),政府制定的可允许排污量越小,即政府对环境污染管控力度越大;民营企业减排力度越小,而国有企业的减排力度并不能确定。同时市场准入程度越高,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小。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探究在多家寡头企业混合博弈的市场环境中,当其中一家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时,是否会对政府的环境政策产生影响。由于现实生活中纯垄断企业和双寡头博弈较为罕见,同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是我国市场化政策的重要实践方向,因此,分析探究该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国有企业民营化程度提高时,将会减少自身产量。由于市场中其他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产量存在替代关系,从而民营企业的产量将会上升。结论1得到的社会总产品数量也会随着民营化程度的提升而减少,从而可以直觉推断出,社会总污染必然是随着民营化程度而下降的。但是,由于引入了市场准入程度这一变量,从而必须考虑n的影响。为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对污染物排放的影响,本文将政府给每个企业制定的可允许最大排污量e对民营化程度求一阶导数,即∂e/∂k。得到如下结果:
结果显示,当n<3(3+ 17)/4时,即市场中存在不超过6家企业时,国有企业在初期进行民营化改革会增加每家企业的污染排放量,即政府的环境管控力度随民营化程度上升而减小。这或许是因为政府出于社会总福利最大化考虑,在国有企业因民营化而减产的情况下,为提升社会福利而选择放松环境管制,激励企业增加产量,尽可能抵消国有企业减产造成的消费者福利下降。当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进行到中后期,即民营化程度较高时,继续民营化使得每个企业的最大排污量下降,即政府将增大环境管控力度,以减少社会总污染物排放。民营化程度较高时,国有企业的产量随民营化程度减少,其他民营企业的产量将增加,这会增加污染排放,因而政府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将减少允许排放额度。如图2所示:
图2 国有企业民营化程度对环境政策的影响(n=2)
结论3:当市场准入壁垒高,即市场中存在少数几家企业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与每一家企业被允许的最大排污量呈倒U关系。而当市场准入壁垒较低,市场中存在多家民营企业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越大,每家企业被允许的排污量越大。
本文在双寡头模型的理论基础上,将市场准入程度作为外生变量引入模型。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个三阶段多家企业的混合寡占博弈模型,深入探讨了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中,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对企业产量、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分析比较了市场准入不同的情况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环境效应会因市场上企业的数量而产生一定的变化。
本文研究表明,市场准入程度、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程度都会显著影响企业产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首先,在多企业的市场中,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总体而言会减少社会的总产量,虽然民营企业的产量会随着民营化程度而上升,但其上升的幅度小于国有企业的减产量。因此,虽然股份制改革会提高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但不可避免地会损伤社会福利,因而需要适度民营化。其次,当市场准入度较低,即进入市场较容易时,政府的环境规制力度将会加强,随着民营企业产量的下降,减排量也会相应下降。最后,不同的市场环境会显著影响股份制改革的环境效应。市场准入程度较高的情况下,存在一个最优的民营化水平,即在还未达到该水平之前,继续进行股份制改革会增加污染物排放,而在该水平之后,继续进行股份制改革又会降低污染物排放。在市场准入程度较低的情况下,提升民营化水平只会增加污染物排放。因而,国有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革时,出于对环境、对社会福利的考虑,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水平,并且根据市场结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期达到最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