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 捷 仇闽燕
(作者单位: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州教育研究院)
弗洛伊德形象地描述过一种人,他们把所有时间都花在“擦眼镜片”这件事上,极其认真,以至于根本没有时间“戴上眼镜看世界”。也许我们把这句话解读为取舍的艺术,或者是直接批评舍本逐末的愚蠢。但作为精神病医师和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更希望从现实的研究角度去分析,并提出讨论——
在面对现实的时候,以方法为中心,还是以问题为中心?
“方法中心”以及“问题中心”,无论哪一种思考,结果都将转化为行动。在教学领域中表现出来的,就是教师的教学“起点设定”与“环节设计”。以统编习作教学为例,“方法中心”是一种大众倾向,代表着大多数教师的教学认识与操作样式。教师极为认真地将教学作为一门科学对待,认为其本质在于使用工具、技术、程序、方法,去解决问题。因此,教学的起点就是从“我”的视角出发,为学生提供方法,进而让学生获取、练习运用,直至达成目标,收取写作结果。“方法中心”观念下,主流的教学环节设计为:依据“我”的经验与判断,对方法进行讲述、解释、拆解,注重教学中方法出示的步骤、序列、展演方式。
显然,“方法中心”即“教师中心”“教为中心”。不是要排斥这样的中心观,只要有效,就有存在价值,就有生命力。
例如统编五年级下册的习作单元。单元习作的教学目标设定为“初步运用描写人物的方法,具体地表现一个人的特点”。单元编排了《人物描写一组》《刷子李》以及两篇习作例文《我的朋友容容》《小守门员和他的观众们》,最后安排的习作为“形形色色的人”。教科书的编排意图很明确:即从“学方法”到“用方法”。通过两篇精读课文与两篇习作例文的学习,获取学习成果后,迁移完成习作。为了使迁移顺利实施,“方法中心”能顾及习作内容与单元学习内容的吻合,确保达成顺势迁移,甚至是直接获得效果。
教师在教学课文与例文时,就注重提取方法,解构方法,或是直截了当地“张贴”方法。例如《我的朋友容容》一文中,编者以批注的方式公开提醒:“课文细致地描写容容的动作,表现她取报纸的不容易”“容容一天没有取到报纸就发脾气,这个事例体现了她‘忠于职守’”“容容追问‘我’的话,显露出她的天真、好奇”,各处批注无不在提示学生:要通过对话、行动等细节描写表现人物的特点;要注重选取恰当的事例体现人物特点。而之前的《刷子李》等篇目,也在无声地示证与支持着这些熟悉的写作知识,让学生认定其是管用的。
之后的写作活动,确实变得简单了。以习作例文为例,仿写即可,是方法的复刻。更多时候发现,教师还不放心,继续提供更为典型的范文,嚼烂了之后“喂”给学生。范文中运用方法很直接,很明显,感觉是“为方法而写”的,意图就是让学生最直接看到效果。教学时,教师的讲解很细致,也很集中,在写作前再次强调了效果——看,这样写就行。
摇摆不定的是评价系统,如果判断为“教为中心”,则直接给予差评,而且评得义正辞严;如果描述为“方法中心”,也许能获得好评。从效果看,“这样教,学生真的会写”。特别是教师讲述写作方法时,那样地细致,那样地按部就班、条分缕析,堪称优秀。一线教学系统青睐“方法”,急于获得“怎样做”的秘密,方法就这样沦为操作程序,教学就这样成为技术的代名词。
即便如此,“方法中心”的有效性依然无可置疑,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
写作,是以作者为主体的一种学习类型,是综合性极高的复杂认知活动。“方法中心”的最大弊端在于从教师的角度出发,人为去除复杂性、干扰因素,纯粹认真地“擦拭镜片”,让学生“试戴一下”,而不是真正去“看世界”。教师一厢情愿地以为“按照我教的这样写,一定能写好”。毕竟方法来自成功的例文,教学中也极尽所能,耐心细致。学生看起来写出一篇又一篇的好作文,但写成的作文很雷同。只要更换学习环境、迁移条件,或是面临全新的写作任务时,依然措手无策。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习作教学那样用心,但学生依然不会写作文。课堂上“管用”的方法,日常写作用不上。
首先,方法不能仅是“冷知识”、硬指令。方法本身在应对新环境、新任务时,需要与环境、任务相融合,不是直接迁移即可。例如:要描写人物的动作、语言等细节;要选取典型的事例。这些方法都没有问题,但停留在条款层面,都是未曾激活的“冷知识”。作家的过人之处在于激活后的融合。例如《刷子李》中的典型事例是“裤腿上的白洞”,与之前的描述融合后,形成意外的反证效果;《我的朋友容容》中的例子是正例,与其他事例并列后形成叠加强化。具体到面临写什么人,体现什么特点时,就需要融于环境融于任务,实现自我建构,而不是直接套用固有的“流程”。
其次,迁移也非畅通无阻。学生之前写作成功,是通过反复练习形成一种固定的技能,从而顺利进行的“低通路迁移”。例如,写人物对话,就要加上语气词、提示语等,迁移发生的时候,学习环境、条件的重合度极高。迁移中共同要素的重合,或是学习材料的关联性越高,越能保障迁移发生。但也带来不利因素——条件发生改变、破坏,迁移就很难发生。
布鲁纳研究了迁移的发生。他在《教育过程再探》中说:“如果你理解了知识的结构,那么这种理解会使你独立前进……你借此能够获悉大量信息,纵然你头脑里记住的事物数量并不多。”布鲁纳的研究为我们作了提示:迁移中,学生应彻底了解的是知识结构。这样才有利于“高通路迁移”的发生。认识结构,而不是获取概念条款,成为迁移形成的核心关键。奥苏贝尔也认为迁移不应该是简单复制,而是后续学习对先前学习的重新认定和解释。学习不应建立在“刺激—反应”的链条上,而是知识体系之间的相互关联,形成系统。
这样看来,以“方法为中心”的迁移,限制条件比较多,对产出的结果影响大。一旦环境发生改变,就会阻断。
第三,教学的通路是单向的。“方法为中心”的教学,实质上更接近于教师单方面传递信息。以习作教学为例,教师认真教,之后让学生写。写后评改,就是关注学生是否“照做”。这一模式应验了王荣生教授在《我国的语文课为什么几乎没有写作教学》一文中指出的现象:“中小学的‘作文教学’,主要在两个阶段:一是在写之前,主要的工作是指导学生审题……二是在写之后,教师对学生的作文进行讲评……对学生是怎么写的,则很少顾及……具体的写作过程,教师通常很少顾及,更缺乏有效的指导。”
2.学生无自主学习的习惯。空乘专业学生因为在高考阶段属于艺术类,对文化课的学习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律性也较低。对于英语课程学习,因为本身基础差,课堂上,即使去了也学不懂,加上英语课程属于语言类,本身具有枯燥性,需要反复背诵才能掌握。如果课堂上再不加强过程控制,缺课率较高,他们课下自主学习英语的动力更是不足。
从这个角度看,“方法为中心”带有“知识本体论”的倾向,以追求对知识本身的讲解、接受为教学的核心任务,将学习的结果看作对知识的确证、反馈、摹写、复制、印刻,容易回到“灌输式”教学格局。
亚伯拉罕·马斯洛在他的著作《动机与人格》中也提出“以问题为中心,还是以方法为中心”的话题。马斯洛认为“方法为中心”往往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种自满,而自满一旦出现,就会排斥其他并视为异端。这样的自满很容易在给予方法时,产生三个弊端:
其一,教师带有居高临下的态度;其二,唯我独尊的意识屏蔽了其他可能的通道;其三,忽视了“用户体验”。方法好不好,需要用户表述体验。“用了觉得好,才是真的好。”写作,更强调用户体验时的舒适感、适切度。所以,“方法为中心”定会面临无可回避的问题。例如,佐藤正夫在《教学原理》一书中对方法本身提出质疑:“教学方法论处置的主要问题,不是找出适合于教学过程各阶段的方法,让学生去接受,而是激发并引导学生以自我活动去掌握教学内容的学习过程。”以“方法为中心”中的“方法”,本身也拒绝成为教学中的“主角”。
改良的建议是以“问题为中心”重构教学。问题来源于学生的学习中,真正的需要,真正的应对,即一切围绕着学生的学习而发生。学的起点不是老师给方法;教学的流程也不是教师主导对方法的详解。“问题为中心”的“中心”,不是固定不变的一种僵化定位,而是从前置学习中必定遭逢的问题就已经开始。诚如美国认知写作学倡导者弗劳尔和海耶斯教授的研究结论指出:写作是一种问题解决模型。学生要写成一篇文章,会遇到什么问题呢?教学从问题开始,过程就是解决问题。
例如写“形形色色的人”,写成的难点在哪儿?写好的秘诀在哪儿?教师是辅助者,思考这些问题时必须采访学生。同时,还要付诸于写作实践。写“下水文”成了备课时的首要规定动作。掌握难点之后,结合与学生进行的作前讨论,获得来自学生的学习困难体验,形成优先解决的核心问题——与本次学习目标达成关联度最高的问题。例如写“形形色色的人”,学生亟待解决“选材问题”与“描写问题”,事关能否实现“具体地表现一个人的特点”的目标。
关于选材。可以借助教科书,让学生从书中提供的“事例1:读完故事,记住细节”“事例2:记住我昨天说的一句话”“事例3:记住我的生日”“事例4:地图看一遍就一点儿不差地画下来”事例中去判断与“记忆力超群”关联最密切的事例,同时排除关系不大的事例。学生作出判断后,还可以结合判断的过程进行讨论,巩固强化这一能力点的获得,解决选材时“举棋不定”“照单全收”的问题。
关于描写。本案隶属小学第三学段,五年级学生在习作中应重点突破“如何写具体、写真实”的问题。以选择写“事例4:地图看一遍就一点儿不差地画下来”为例,学生容易出现“以结果代替过程”的问题,在轻描淡写地举例之后,叠加相似的事例进行赘述,以此说明人物具有的特点。实际上,这是“举例说明”,并未进行本次写作的难点攻关——“学习描写,具体表现人物特点”。针对这一问题,教师可以提示学生回忆具体事件,采用六要素写法,让事件的描写显得真实;注重对人物的言行的正面刻画,借助课文、例文中的方法,以动词写动作,以对话写语言,让人物的形象更加鲜明;着力使用对比的方式,突出人物的特点,从侧面佐证。三步操作,化解了之前“以方法为中心”时,笼统提出要求的“硬教学”,实现了方法在具体实践中的“软着陆”,让“用户”经历了完整体验过程。
孙绍振先生在《名作细读:微观分析个案研究》一书中提示:“一定要讲出学生感觉到又说不出来,或者以为是一望而知,其实是一无所知的东西来。”教学中最大浪费在于,教师常说“已知已会”“一说便会”的老知识、旧概念。“问题为中心”让教学的起点源于问题,教学的设计为了解决问题。同时兼顾“以方法为中心”的优势,如:例文借助、方法提取、成功范例关联等,让整个教学安排符合学习发生的轨迹,让学生感觉教师“教的就是我要的”“教的就是我不会的”。学习的满足感与优质体验,由此生发。
上文案例中,教学有所凭借,但更推崇让学生去尝试、去评述、去讨论,形成自己的经验与方法,鼓励“条条大路通罗马”,而不是仅有“一条险路到华山”。学生在实践后,解决了这一次的问题,形成的是通用的能力,可以迁移到相关的写作实践中。例如本案写作后,学生知道可以用哪些方法展开描写;知道如何围绕中心去选择素材;知道如何通过写后的调整不断地优化文字。在问题的解决中,提升了自我认识、自我调整、自我监控的元认知水平。这将有利于学生今后更迅速达到预定的目标,在过程中有力地制订计划、调整路径、反思结果、采取措施补救等。
“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成就的不仅是当下的学习任务,本学科的学习,更大的意义在于改变学生学习的品质,提升学习力。所以,以“问题为中心”更准确地表述为“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
“方法为中心”与“问题为中心”,究竟哪一类更为优秀,难以一言蔽之。
美国学者施瓦布教授认为“除非我们打算把一切知识看作任意的真正的教条,那我们就会把学生看成当前社会文化的被动、恭顺的奴仆”。以“问题为中心”,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去除“恭顺的奴性”,成为学习的主人,主动去发现问题、暴露问题、提出困难,教师才能和学生一起试图解决问题。可能这样的学习效率不理想,常被新的问题打断。而在此方面,“方法为中心”的效率是具有优势的。教师和学生都放置“插曲”不顾,一厢情愿地照着划定的路径走。就像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横空问世的时候,标志着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规范的学科,同时也标志着他的“三中心”论的建立。而杜威毫不留情面地批判说:“已经习惯的锁链,一旦被拿去还会想念它。”他提出“学为中心”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获得认可,大有颠覆赫尔巴特学说的气势,但至今也不能否定赫尔巴特在教育史上的贡献。
“方法为中心”合适,还是以“问题为中心”合适,依然可以讨论下去。所有的方法,在伦理上是中性的。在方法遭遇问题和疑难的同时,会招来更新、更多,甚至更难以调解的争端,需要不断补给全新的方法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