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景
(云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云南 昆明 650500)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2017年提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版)在第一章总则第六条中明确提出“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据此,“立德树人”与素质教育、教育公平、高质量教育,以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共同构成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的指导思想,凝汇成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的目的要求。在教育理念层面,形成了“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教育目的观。“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深刻地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对我国教育目的观的理论指导地位,同时“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本文力图从“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与马克思主义的学理逻辑入手,来阐明“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的教育原理性。
从现有的关于“立德树人”教育的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关于“立德树人”教育的研究工作主要是从三条路径着手进行:一条研究路径是从教育政策分析着手,主要讨论“立德树人”教育政策的历史经验及其制度建设问题。(1)冯刚,王亚男:《党的十八大以来立德树人政策发展特征及趋势研究——基于政策文本分析》载《湖北社科学》,2022年4月。林锋,王建南:《中国共产党百年立德树人的传承与创新》载《中国高等教育》,2021年10月。李长泰:《新时代立德树人教育目标实现的制度伦理路径》载《伦理学研究》,2021年9月。谢娜,李辉:《习近平关于立德树人重要论述的文化维度》载《广西社会科学》,2021年6月。王鉴,姜纪垒:《中国共产党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的百年历程与基本经验》载《教育研究》,2021年7月。陈始发,朱格锋:《论习近平立德树人重要论述的逻辑理路》载《现代教育管理》,2021年5月。另一条研究路径是从教育实践着手,主要讨论教育领域的利益相关方作为行为主体的“立德树人”教育实践问题,(2)从学校作为“立德树人”教育实践的行为主体的角度来讨论的,如陈启超:《社会思维视角下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之新路》载《中国教育学刊》,2022年1月;杨晓慧:《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奋力书写高校立德树人新篇章》载《中国高等教育》,2021年12月。从教师作为“立德树人”教育实践的行为主体的角度来讨论的,如周文叶:《指向立德树人的教师表现性评价》载《全球教育展望》,2022年4月;王志伟:《协同理念视域下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研究》载《思想教育研究》,2022年3月。比如从学校的角度,从教师的角度,以及对教育系统内部要素的“立德树人”教育实践发展问题的讨论,(3)从课程教学实践的角度来讨论的,如徐健,巴莹:《高校课程思政的思考与探索——评〈课程思政与立德树人〉》载《教育发展研究》,2022年1月;陈博娟:《立德树人目标下英语教学理念变革与完善》载《中国教育学刊》,2021年9月。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来讨论的,如常翠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载《党建》,2022年4月;刘化重,程良宏:《从“功利之教”到“德性之教”:立德树人视角下研究生德育的进路审思》载《教育理论与实践》,2022年3月。如从课程教学实践的角度,从人才培养实践的角度。第三条研究路径是从教育理念本身着手,主要讨论“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内涵。(4)从“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角度来讨论的,如蓝晓霞,张安梅:《试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三大逻辑》载《中国高等教育》,2021年12月。袁振国:《立德树人的理论内涵与落实机制建设》载《人民教育》,2021年8月。姚菁菁,张澍军:《论立德树人之“德”的内在规定与外在张力》载《思想教育研究》,2021年5月。李长吉:《中国传统文化中立德树人的基本形象》载《中国教育科学》,2021年5月。“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的讨论属于第三条研究路径,从作为教育目的的“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内涵分析着手来对“立德树人”教育理念问题进行讨论。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者关于“立德树人”教育理念问题的讨论主要聚焦于“立德树人”的逻辑合理性、“立德树人”的理论内涵、“立德树人”的文化内涵、“立德树人”的德的内涵等方面,尚未有学者从教育目的的角度讨论“立德树人”教育理念内涵。本文尝试从马克思主义原理的角度对“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所体现的教育原理性进行分析和阐释。
《汉语大词典》载:“原理,具有普遍意义的最基本的规律。科学的原理,由实践确定其正确性,可作为其他规律的基础。也指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载:“原理,探求和阐发客观规律的观点、命题和理论。如实践是认识真理性的最终标准,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由以上可知,原理既指具有普遍意义的最基本的规律,也可指对于客观规律的探求和阐发所得出的观点、命题和理论。本文所述的 “立德树人”的教育原理性是从原理的第二个含义来展开讨论的,即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阐述“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的学理逻辑。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有记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此句意在说明,德业、事功、学说这三样都是可以让一个人精神不朽的东西,其中,德业是最上等的不朽。由此可见,古人十分注重德业的树立。德业的树立过程,可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个体以自我为教育对象,对自我的道德境界所做的操持涵养功夫,这关涉的是教育情境中的自我教育;另一个方面是个体以他人为教育对象,对他人的德行进行引导的培养过程,这关涉的是教育情境中的他者教育。笔者认为,今天谈论的“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是放在他者教育的语境中来使用的,“立德”指的是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德行的活动,“树人”是指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成人成才的活动。需要说明的是,今天党和政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标准,这诚然是从教育情境的自我教育这个维度来要求每一教师个体对自身德业的操持涵养。但是这种做法的最终目的也是为“立德”这一教育活动的他者教育,即教师所培养的对象——学生的德行养成教育服务的。合格的“师德”表现可以发挥教师在“立德”方面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作用,消除教师因德行不彰而对学生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见,对教师“师德”素质方面的要求最终是指向于他者教育目的的实现。
如上文所述,“立德”是培养他者德行的教育活动。“树人”是培养他者成人成才的教育活动。“树人”的教育活动含有“立德”的教育活动。“立德”放在“树人”的前置位置,意在指明“立德”教育对于“树人”教育具有基础地位和前提地位,说明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德行的教育活动在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的教育活动中居于基础地位和前提地位。“立德”教育活动要贯穿于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这是“立德”对于“树人”所具有基础地位的体现,同时“立德”对于“树人”的前提地位,要求“立德”教育活动对人才培养的其他教育活动起着决定作用,一切教育活动不得违背“立德”教育活动的根本旨趣。基于此,本文认为,“立德树人”是指把“立德”教育置于教育的基础地位和前提地位的教育活动。
“根本”一词最早出自《韩非子·解老》:“上不属天,而下不著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以肠胃为人之根本,即指明肠胃乃是人的最主要的部分,人的其他部分皆是由肠胃来供给营养,没有肠胃的营养供给,人便不能存活。由此,肠胃对人起决定性作用。“根本”的英文翻译为“root”,朗文英语词典对“root”的一个词义表述为:“the origin or main part of something such as custom, law, activity etc., from which other things have developed”。这句话意思指明,“根本”的一个词义即为事物的主要部分,事物的其他部分是由它发展而来。基于“根本”的词义解释,“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的内涵包括两层含义:其一,“立德树人”是所有教育任务的根本部分,少了“立德树人”,则不能完成任何教育任务。这要求任何教育任务的实现过程都要体现“立德树人”,体现出“立德树人”在教育系统的不可或缺性。这是从积极层面来认识“立德树人”。其二,从消极层面来认识“立德树人”,“立德树人”对教育其他任务的实现起决定性作用,教育其他任务的实现不得违背“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体现出“立德树人”在教育系统的前提地位。举例说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熟的个性养成是所有教育活动都必须完成的一项基本教育任务,在教育系统中具有不可或缺性。但是,促进学生健康成熟的个性养成的教育基本任务与“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相比较,必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即体现前面所述的两个方面:其一,在促进学生健康成熟的个性养成教育的任务实现的过程中必须要体现立德树人;其二,在促进学生健康成熟的个性养成教育的任务实现过程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前提,不得违背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由是,在对学生进行健康成熟的个性养成教育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到对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彰显学生的个体独特性和差异性,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也要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立德树人贯穿个性养成教育始终。促进学生个体的健康成熟的个性发展的同时,也要增进了学生个体的德行的培养,即把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培养教育融入到学生健康成熟的个性品质的培养过程。其二,遵照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目的观的要求,在思想认识、政治觉悟、道德水平、文化素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和纠正,确保学生的成人成才教育不得违背“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比如,学生个性中所表现出的与社会主流价值观不符合的“不拘一格”,教育者不能以培养学生个性的独特性为理由对其放任不管、放纵不束。
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历史事实证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科学认识、解释和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的思想方法和行动指南。中国教育改革和实践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地位,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来指导中国教育实践改革和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要包括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两个层面。唯物史观涉及知识本体论的问题(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精神的问题、思维和存在何为第一性的问题),是方法论的前提;唯物辩证法涉及方法论的问题,讨论的是方法运用的原则问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要把唯物史观应用于人类社会历史研究,“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1](P378)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人类历史的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充满着矛盾,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面之间的统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属性,它使事物保持自身统一,对立面之间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否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不断变化以至最终破坏自身统一,这是促进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的决定力量。“没能对抗就没能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2](P82)但是如果矛盾失去了统一性而仅有斗争性的话,那么不管是否定的旧事物还是否定之否定的新事物都终将破坏消亡。如果矛盾失去了斗争性而仅有统一性的话,事物的发展运动停止休歇,事物灭亡。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任何事物都必然含有矛盾,没有矛盾的事物不存在。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二者对于矛盾的存在缺一不可。统一性是事物矛盾存在的前提,斗争性是事物变化的决定力量。
“教育目的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是思维活动的产物。这样一种思维运作过程并不像镜子映物那么简单直观,而必然要从人们各自的利益和需要出发,在选择和取舍中体现人们的不同价值追求。因此,研究教育目的不能不与价值问题联系起来。”[3](P180)概括起来,古往今来人们对于教育目的的看法和评价大致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教育目的价值观取向: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个人本位论是以满足个人的内在需要为基本来确定教育目的,以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培尔等教育家为代表;社会本位论是以满足社会的外在需要为基本来确定教育目的,以涂尔干、纳托尔普、凯兴斯泰纳等教育家为代表。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都是极端的教育目的价值观。“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的价值观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基本规律对教育目的认识的理论指导作用,在教育目的的价值观取向上坚持“对立统一”,提出教育促进人的发展的个性化和社会化的有机统一的目的价值观。它把教育促进人的发展的社会化和教育促进人的发展的个性化对立统一起来,既看到教育促进人的发展必须要满足社会要求的一面,又看到教育促进人的发展同时要满足个人内在需要的一面。这两者构成了教育促进人的发展这一事物的矛盾的对立双方。矛盾的一方是促进人的发展的社会化的教育目的,它要求个体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按照社会的要求来促进个体的发展,这是个体要参与社会生活所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矛盾的另一方是促进人的发展的个性化的教育目的,它要求个体发展要体现出独特性和创造性,对于社会发展表现出变革性而不是适应性。这是由个体身心发展的内在规定性所决定的。这二者在个体的发展中缺一不可。“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坚持教育促进个体发展的社会化和个性化的有机统一的价值观取向。由此可见,“立德树人”教育目的观所反映出的教育目的的价值观取向充分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基本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在教育实践领域的具体应用。
中国古代哲学流派虽各有主张,但都把人生的切要问题作为关注的对象予以讨论。孔子的儒家、老子的道家、墨子的墨家都表现出对人的价值和意义的重视。西方“以人为本”的哲学理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代表人物普罗泰戈拉的经典名言是:“人是万物的尺度,存在时万物存在,不存在时万物不存在。”虽然这句话是典型的唯心主义的观点,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普罗泰戈拉这句话所表达的思想观点具有进步意义,把人的感官存在看作是判断万物存在与否的标准,重视人的价值和意义。此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人都对人的问题有过深刻的论述,比如关于虔诚、民主、美德、勇气、真理、理智等与人有关的切要的问题,后来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人文主义思想极大地丰富和深化了“以人为本”的哲学理念的内涵,“以人为本”逐渐成为现当代哲学理念的基本范畴。马克思主义高度重视人的价值和意义,在个体的人与群体的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中,具有“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立场。
马克思主义以人的发展状态为标尺把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概括为三种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社会形态、[4](P6)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为特征的社会形态,[4](P52)以及摆脱了对物的依赖关系,人实现了完全的独立性和自由的个性为特征的社会形态。[4](P53)
马克思主义以人的发展状况为标尺来说明社会发展的程度,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对于人的发展的重视:把人的发展状况看作是社会发展的核心表征。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鲜明地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作为“真正的共同体”的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条件。[3](P294)由此可见,在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中,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条件。要想实现社会的发展进步必须促进每一个人的发展进步。但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第三种社会形态的分析,可以知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实现是需要满足条件的,即“个人全面发展”和“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实现人的自由个性,即人的自由发展。这说明,在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中,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发展进步是人的发展进步的条件。
关于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提出两个基本论断:其一,每一个人的发展进步是社会的发展进步的条件;其二,社会的发展进步是每一个人的发展进步的条件。二者互为条件关系。在人与社会之间的互为条件关系的基础上,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种社会形态的理念构想可以知道,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个性。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点落脚到每一个人的自由个性的实现。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互为条件关系,但是只有人的发展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这种价值观立场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取向。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的理想就是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5](P133)党和政府把“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根本任务说明党和政府是把人的发展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而不是把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鲜明地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立场。同时,“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和中国教育实践相结合的实践产物,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观。
新中国成立至社会主义改造以来我国坚持把为社会主义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作为教育目的的内容表述,即把马克思主义提出的人的发展的最高形态“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作为教育对人的培养作用的积极期待的总的要求,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对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指导作用。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理论指导地位的同时,也需把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与中国教育实际相结合,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中国教育实践的解释能力,促进中国教育理论问题的认识和实践问题的解决。由此,马克思主义在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形成一些独特的教育理论,不断丰富和促进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的发展。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是指导我国教育实践的根本理论。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明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总则第五条提出教育培养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2年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指导思想部分,提出“坚持德育为先,提升智育水平,加强体育美育,落实劳动教育”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人的全面发展,指的是每个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 从我国教育目的的表述内容来看,我国把人的全面发展的范畴从马克思主义提出的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拓展到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范畴,并且确立了“立德树人”在教育活动中的根本任务。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坚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的观是我国对马克思主义所做出的理论创新贡献,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的重要内容。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是指导我国教育实践的根本理论。从我国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进程来看,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坚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的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过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的教育理论。
教育活动的质的规定性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5](P48)这说明目的性是教育活动的内在规定性。教育是人类实践活动,当然具有人的活动的目的性特征。只不过,与其他的人类实践活动相比较,教育活动的目的性更强。对人的培养的目的性作为教育的本质属性,反映的是教育活动所具有的,致力于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期待对人产生培养作用的活动特性。它把教育活动对人的影响的消极方面的期待排除在教育的本质属性之外。这反映在教育目的的制定上,即要求教育目的要体现对人的培养作用的积极期待,这种期待所表现的是通过教育活动对人的影响的积极作用。由此可见,目的性作为教育活动的本质属性,确保教育目的的积极性是教育活动的根本性问题之一。教育目的要体现出对人的培养作用的积极期待。这是从理论层面来认识教育目的。从操作层面来看,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本国教育培养的人才的质量和规格的总体要求。教育目的的内在规定性要求国家对本国教育培养人才的总体要求要反映出教育对人的培养作用的积极期待。由此可知,善的目的性是教育活动的内在要求,反映人们教育目的作用的主观认识。
教育目的是在教育活动开始之前人们在头脑中已经预先观念地存在着的对教育活动结果的积极期待。教育目的是头脑中的观念形态。因此,教育目的是意识层面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教育目的虽然具有主观性,但是教育目的同时具有客观性,教育目的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人们在规定教育目的时必须以一定的客观存在条件为前提和根据。这里的客观存在条件主要包括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建立一定的生产方式之上的法律关系和政治关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明:“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判断。由此,教育目的作为观念形态必然受到社会客观存在条件的决定性影响。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对教育目的的规定起着直接的决定性影响 。[3](P176)
教育的目的性是一个由客观到主观,又由主观到客观的能动的过程。[3](P173)教育目的的观念性是由客观存在条件所产生的,以客观存在条件为前提的,这体现的是教育目的由客观到主观的形成过程。人们在观念中设定了教育目的,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来能动地改造客观存在,使客观存在产生符合教育活动结果期待的变化,这是把主观的观念形态的教育目的变为客观的存在的实践,体现出教育目的性的由主观到客观的能动的过程。“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是党和政府基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国家教育发展的总的指导思想。把“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确立为国家教育目的是由我国的客观存在条件决定的,主要受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同时,建筑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之上的政治关系和政治制度对教育目的的规定起着直接的影响作用,它们共同构成规定教育目的的客观存在条件。这是教育目的形成的客观性表现。尔后,“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作为教育目的正式形成,成为了观念形态的教育目的,实现了“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作为教育目的的由客观到主观的发展过程。观念形态的教育目的一经形成,并对教育活动产生规约和指导作用,通过教育活动能动地改造客观存在。此一阶段“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作为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产生目的作用,对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产生能动作用。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根本任务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教育活动的实践结果检验了教育目的的科学性。“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是被实践检验了的科学的教育目的观。它把握了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指明了教育要达到的要求,对教育内容的选择、教育活动过程的组织、教育方式和方法的应用起着指导的作用,并将继续对我国教育实践产生理论指导作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十分重视民众德行养成教育的国家。“德”既有影响人的外在的传统习俗、社会规范的含义,又有人的内在品性的意思。民众德行养成教育是指有目的的对民众的内在品性和外在的行为规范施加积极影响的实践活动。自夏、商、周三代华夏文明初创以来,对民众的行为规范的引导和伦理道德品性的形塑是华夏文明“以文教化”的主要内容。以西周时期的礼乐文化为代表。周礼对民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饮食、起居、祭祀、丧葬等,都提出了“礼”的要求。此后,孔子有感于“礼崩乐坏”的社会风气,以恢复周礼为人生志向。民众德行养成教育是孔子哲学思想的基本范畴之一。孔子所开创的儒家学说把人的修身看作是人的安身立命的根本准则,并把对民众的道德教化视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手段。自汉朝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学在官学教育体系中的正统地位以后,德行养成教育作为儒学思想体系实现政治治理的重要手段,成为中国古代学校教育体系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至宋明时期程朱理学进一步发展了传统儒学思想,重视人的道德修身,并逻辑抽象出伦理道德化的主宰“天理”“天道”,提出“内圣”的为人经世路线,主张人的道德人格的培养是比政治治理更加有效的国家治理手段。由此可见,德行养成教育在古代中国的文化教育发展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
对民众的行为规范的引导和伦理道德品性的形塑是华夏文明“以文教化”的主要内容,古代中国封建社会更是把伦理道德教育提高到非常重要的高度,把对民众的道德教化视为国家治理的根本手段。这种“明人伦”的教育目的观与今天“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都重视道德教育实践,但是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以明人伦为教育的目的,来培养修己治人,维护封建制度的统治人才。这样一种教育目的从总体上来看,是轻自然,斥技艺,脱离生产劳动,而与专制政权、神权的统治密切相联的。”[3](P178)“明人伦”的教育目的观所反映的主要是社会的生产关系以及建筑其上的法律关系和政治关系对教育活动的需要,生产力对于教育活动的要求是通过生产关系来间接反映的。自18世纪中叶工业现代化进程的飞速发展,新的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效率更高的生产工具的迭代更新,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才能满足现代生产对劳动者提出的素质要求。于是,现代教育作为不同于传统教育的崭新的教育形态,为适应现代生产对劳动者提出的素质要求应运而生。教育目的直接反映生产力对教育活动的要求。生产对教育目的的决定性的影响表现出直接性。由此,“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教育目的观并不是排斥技艺、脱离生产劳动。相反,为反映现代生产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比以往更加重视人的多方面能力素养的要求。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在指导思想这一部分,明确要求:“义务教育课程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提升智育水平,加强体育美育,落实劳动教育。”由此可见,当下我国“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密切联系社会生产力对教育活动的要求,深刻反映出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法律关系和政治关系对教育活动的需要。
“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作为国家教育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对各级各类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要求。“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的实现需要不断具体化,通过学校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逐级体现目的要求。以教育目的为教育行动的指引,把“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
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报告指明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理论指导地位。报告指出,“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由此可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的理念内涵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指导作用,是国家教育事业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地位的完全体现。同时,“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的内涵以及确立和形成过程鲜明地体现出“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目的观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承继性和发展性,是国家教育事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地位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形成的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它对我国教育实践正在产生着并将继续发挥着理论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