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增元,吕慧莹,张喜艳
(吉林大学,吉林 长春 130012)
科学高效的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是评估和管理高校教师的重要工具,也是激励广大教师落实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各项职能的重要举措。但是在历经长期的演变过程之后,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呈现出明显的“五唯”特点,“论文、帽子、职称、学历、奖项”这5项典型指标的外在表征成为高校教师考核评价的唯一衡量标准,极大地阻碍了教师自身发展和高等教育进步。近年来,国家各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来优化我国的教育评价制度,为高校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政策力量的推动下,评价改革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但是根植于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当中的“五唯”顽疾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有必要对“五唯”问题做深入研究。首先应当明确“五唯”是什么,深入了解其实质,并探究是什么原因促成了“五唯”化的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其次是为什么要破“五唯”,即“五唯”的危害有哪些;最后是怎样“破五唯”,“破五唯”会遇到哪些阻碍和困难,又可以从哪些方面寻找突破口,以营造良好的管理与服务环境,促进我国高校教师发展和高等教育的长足进步。
在不同的评价领域当中,“五唯”所指的要素也不尽相同。2018年10月,教育部、科技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遂有了“四唯”的说法。同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 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在 “四唯”的基础上增加了“唯帽子”,自此便形成了针对高等教育领域破“五唯”的官方定义。要破除“五唯”,首先要清楚“五唯”的实质是什么。
一方面,“五唯”实质上是一种单一化、绝对化的唯外部评价。从外在表现来看,高校教师考核评价中的“五唯”问题是指在评价活动中,以“论文、帽子、职称、学历、奖项”这5项代表性指标的高低作为生成评价结果的依据,但其实质却是只看外在表现,而忽视实际内容。以“五唯”为特征的高校教师评价本质上是一种偏离实际能力和实际贡献的评价,是一种盲目追求数字化,只看历史成就,忽视未来发展的“以偏概全”的形式化、结果性、单一性的评价方式[1]。尽管针对不同的评价要素,所“唯”的要素不同,但是这种“五唯”化的评价体系具有共同的实质和内在特征,那就是“唯外部评价”[2]。这种外部评价是指对成果或产出的外在表现进行评价,而非对其内在的价值进行评价,且在“唯外在表现”的评价过程中尤其注重对“数量”的评价[3]。因此,“五唯”的本质是绝对化、片面化、形式化和“一刀切”。
另一方面,“五唯”实质上是教育评价活动异化的一种结果。高校教师评价活动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活动,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本应以促进高校教师的发展为目的。但在简化主义、功利主义、行政逻辑等多重力量的复合推动下,教师评价逐渐背离初心。由于论文、项目、奖项等评价指标具有直观简洁、便于搜寻数据和计量等诸多优点,很容易便成为了评价教师的主流指标,对这类指标的极端推崇导致对高校教师的评价活动发生了异化。数字化的指标驱动着评价体系的运转,作为评价手段的评价要素异化为教师追逐的目标,复杂的教育现象和本应多维的教育评价变得极其简洁和易操作,发展性的教育评价活动异化为管理者方便管理的手段和被评价者获取以评价结果为依据的各种回报的工具。因此,“五唯”是教育评价活动发生异化的一种结果和表现,是教育评价偏离正确的价值导向,功利地追逐若干简化的、可量化的评价指标的一种局面,发展性的评价目的在这种异化的评价体系中被湮没,评价的负向功能逐渐显露出来。
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制度之所以会呈现出“五唯”特征,是在发展过程中各种内外部因素相互作用并不断强化的结果,经梳理,可以将其成因归结到社会、制度和方法3个层面。
1.问责与绩效评价制度的盛行引发各高校围绕“指标”办学的倾向。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化的发展理念逐渐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人们开始用市场经济的理念来解读教育现象和解决教育问题,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企业中的问责与绩效评价的理念和制度被引入到教育管理过程中。然而,高等教育中的问责与绩效评价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使高等教育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合法性,进而获得公共财政的支持;另一方面,在问责与绩效评价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信息不全面或不对称的情形,为了获得更好的绩效评价结果,评价对象往往会选择性地披露信息,比如当以若干简化的指标来评价大学的发展水平时,会造成大学对排名和各种既定指标的盲目追求,引发高校围绕评价指标办学的后果[4]。在高校内部,不论是对学科发展状况的评价,还是对教师的评价都呈现出表象化和片面化的特点,即只关注和测量外显的易于统计和测量的指标,而忽视内隐的不易计量但却同样重要的指标,正如格特·比斯塔所说:“我们是在测量我们真正重视的,还是仅仅在测量我们能够轻易测量到并且最终能评估的东西”[5]。
2.审计文化的侵蚀催生广大教师的数字业绩崇拜现象。审计一般以可量化和测量的指标体系为基础,目的是获得基于准确数据的可运算的比较或证明[6]。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社会对问责制和透明度之要求的提高,以及强调组织控制的质量保障模式的发展,使得审计成为一种被广泛运用的社会控制技术。审计文化的蔓延,催生出数字崇拜现象,教育活动受到数字的支配。“绩效评价使得原本内涵丰富的教育理念被转化成一套客观的、标准化的指标,教育实践异化为一连串无休止的达标游戏,教师的工作实践与成果均被化约为可运算及可加总的数字”[7],论文、帽子、职称、学历、奖项等评价指标成为评价高校教师的不二之选,评价活动的学术性、专业性特征逐渐被淡化。由于评价结果往往与各种切身利益相联系,更进一步激励了广大教师的数字业绩崇拜,高校教师评价活动的非学术性欲求逐渐掩盖了评价的初心和学术追求,循环上演并不断强化着“唯”各种指标的现象。
1.集权化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五唯”问题的根源所在。管理体制是影响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因素,“怎么评”的问题受制于“怎么管”的体制,“五唯”问题的根源在于集权化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8]。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包括高校与外部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和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两个方面。由于我国公立大学由政府主导创办,政府主导和控制着资源的配置,进而左右着大学的发展,对高校的管理具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在高校内部治理过程中,通常采取科层制的组织结构形式和行政运作模式,这种治理方式的目的在于实现组织有序化和提高管理的效率。然而在实际运作中,行政化的弊端日渐显露,过分注重理性和效率,使“短、平、快”的行政权力凌驾于教学和科研之上,影响和支配着学术事务的发展。因此,高校内部治理中官僚化的组织形式与运作机制已经成为束缚科层制本身追求其目标和效用的桎梏[9]。为了使考核评价结果具有客观公正性,评价过程更加简便可操作以迎合管理者的需要,逐渐形成了“唯”各种可量化指标的局面,表现为评价标准的趋同化、单一化,忽视评价对象的特征和差异,在评价内容上偏好形式和数量,忽视对评价对象的内容和质量的评价。
2.锦标赛制度的广泛应用使教师科研评价演化为“科研竞赛”。锦标赛制度是对相对业绩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即通过对工作性质相同或者相似的代理人的工作业绩进行比较,获得比其他考察方式更多的有关代理人努力程度的信息,相对业绩好的代理人能够晋升到更高一级的职位上,获得更多的薪酬[10]。锦标赛制度在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和体现,在科研评价中尤为典型。科研评价中根据科研成果的数量化指标进行排名,并以此作为教师晋升职务、评奖评优的决定性条件的做法,无疑就是学术、科研中的锦标赛行为,这使得我国学术科研评价中“重数量轻质量”“重投入轻绩效”“重短期结果轻长期发展”的现象长期存在[11]。政绩导向的绩效评价以及与之衔接的资源配置机制,迫使学术锦标赛异化成容易衡量政绩和进行指标排名的“科研竞赛”,引导高校核心行动者走向追逐科研增长而漠视人才培养责任和使命的行动选择[12]。学术锦标赛“加剧了高校教师学术身份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之间的冲突”[13],在学术锦标赛制下,“学术层级与高校教师的学术利益深度捆绑,更高的层级便意味着更多的学术利益”[14]。因此,锦标赛制在评价活动中的运用,是造成高校教师评价“五唯”现象的重要原因。
1.西方实证主义方法论影响着高校教师评价指标的选择。实证主义范式是以经验主义、客观主义、自然主义为认识论基础构建的一套严密、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实践规范, 其精神实质是科学主义, 其行动纲领是推动学科“科学化”[15]。19世纪末20世纪初,实证主义研究方法被运用到教育评价领域当中,评价理念或评价哲学过度强调实证主义是高校教师评价呈现出“五唯”特点的一个重要助推因素。“五唯”的显著优点是从表面看很客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说服力,不容易引起纠纷,有利于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各个要素进行考核和管理,这样的评价方法与实证主义哲学所推崇的理念不谋而合。所以,论文数量、论文刊载期刊影响因子、论文被引次数被广泛地应用于高校教师评价当中[16]。尤其在当下重科研轻教学的环境背景下,就有了教育评价约等于科研评价,科研评价约等于论文评价的现实情景[17]。
2.评价活动需要考虑结果的公信力和操作技术问题。一方面,尽管学术界普遍认同量化评价存在弊端,主张将量化的外部评价与体现质量水平的内部评价相结合,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内部评价始终存在标准难以统一、公信力难以保证等短板。以学术代表作评价为例,“由于评价主体往往具有不同的价值偏好和质量观,如何从多元的价值选择中达成广泛的质量共识存在巨大的现实挑战”[18],且评价结果难免会受到个人职业道德、关系、利益等主观性因素的影响,甚至有可能滋生学术寻租和学术腐败等现象。因此,相比于复杂多变的内部评价,用论文数量、刊物等级、项目经费等一些外显的客观评价指标来评价教师往往更具公信力。另一方面,我国的教育评价技术水平仍有待提升。尽管在教育评价的理论研究领域已有一些先进的评价方法和技术,但由于缺乏该领域内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未能将其与我国本土的教育评价现状有机结合起来,导致了当前诸如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评价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相统一的教育评价理念难以切实地付诸实践。先进的教育评价理念通常只是停留在理论与思想层面,而现实的教育评价体系仍在不断上演着重“量”轻“质”、以刊评文的场景。
“五唯”化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促使教师在处理教学与科研之关系的过程中,在时间和精力分配上向科研倾斜,这体现了制度逻辑对教师职业行为策略选择的内在规定性[19]。一方面,由于科研评价所占的比重大,且评价结果与教师自身的生涯发展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教师不得不重视自身的科研发展;另一方面,频繁的教师评价活动和评价的数量化倾向使教师承受着较大的科研压力,并促使其努力加快科研成果产速。在高校教师评价指标的设置上,对科研的重视程度远高于教学,很多高校仅仅以课时量是否达标作为对教师在教学方面的要求,而衡量教学成效的指标由于涉及的方面较多且复杂,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在评价体系中往往不受重视。有些高校甚至规定教师可以将科研成果折合为教学工作量,反之则不行,科研成果成为高校教师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而教学投入则变为可以折合的“软任务”,教书育人在高校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20]。因此,高校教师评价制度的重科研轻教学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教师的重科研轻教学行为,广大教师纷纷投身科研,教学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然而,高等教育最本质和最核心的职能是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只是其职能之一,并且可以说培养人才是一切高等教育的功能得以发挥的重要基础。如果没有高质量的人才源源不断地输出,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主体必定会逐渐萎缩,科研成果的实际转化也会变得困难,科学研究活动的实际效用将难以发挥,更不用说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的实现了。
“五唯”评价体系在指标设置上既片面又很不科学,缺乏人文性,忽视了对高校教师科研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考察,自然也没有起到督促高校教师遵守职业道德和良好科研作风的作用。论文、奖励、科研项目等是评估活动的主要对象,教师晋升职务、获取学术奖励、获得申报更高级别科研项目的资格等一系列切身利益的获取均以对这些关键要素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学术活动从最初以探索知识和创造价值为目的逐步演化成了教师谋获物质回报的工具和手段。在“五唯”评价体系的推动下,学术成果的数量与日俱增,但是对质量却没有严格的把关,粗制滥造、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现象层出不穷,还有一些高校教师为了加快科研成果的产出速度,尽量去选择一些研究难度低,甚至没有实际意义的“假问题”进行研究,其结果便是学术界呈现出一派“虚假繁荣”的景象,科研成果总量上去了,但是真正有创新性、有突出贡献和价值的研究成果却极少。同时,由于科研评价指标中的论文要求在统计和比较时大多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为主,忽视了其他作者的贡献,这就导致高校教师之间往往竞争大于合作,阻碍了创造性和跨学科科研成果的产出,也严重阻碍了高等教育发展和国家科技进步。
学术生态是指学术共同体追求学术、创生学术的有机环境,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复杂生态系统[21]。理想的学术生态环境应当以学术为中心,学术人员心无旁骛地致力于学术研究,力求产出有价值的学术成果。然而,由于教育评价具有导向性功能,在“五唯”的影响下,学术生态环境逐渐被破坏。评价的功利化导向使得一些教师对所属单位的忠诚度下降,以既有的科研成果和学术头衔为砝码,纷纷流入综合实力强、待遇更好的高校或科研单位,造成一些非重点高校的重点学科人才流失严重,加剧了高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另外,一些出成果快的学科或研究领域往往更受科研人员的青睐,而另外一些冷门学科或需要长期攻关的研究领域逐渐被边缘化,以致面临被取消的境地。因此,“五唯”化的科研评价体系加剧了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甚至使一些学科面临生存危机。
“五唯”评价体系不是短时期建立起来的,它在形成的过程中摒弃了很多不公正的因素,比如人情、关系、偏好等,保留了客观和貌似公平公正的特点,这种评价体系以一些可以量化的刚性指标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已经在高等教育系统中形成了一种被高度认同的学术绩效文化。因此,很多人会担心这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学术绩效文化会被破“五唯”摧毁[22]。尽管行政部门明确喊出了破“五唯”的口号,也颁发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文件,引发了学界对破“五唯”热议的现象,但是在实践中,不管是评价者还是被评价者对于破“五唯”的呼声似乎并不高。以学术共同体为例,在原有的评价体系中,学术共同体以既定的评价规则实施评价,这使得评价活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不涉及个人的情感和偏好,而破“五唯”要求学术共同体改变原有的评价习惯,注重评价学术成果的内在价值,这样便使评价活动失去了统一的评价尺度和客观依据,而且很容易掺杂情感和利益等因素,无疑给学术共同体增加了评价难度,并且评价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必会大打折扣。另外,由于教育评价与资源分配机制相关联,那些能够在原来的评价体系中获利的人员会想方设法地维护“五唯”评价体系,而竞争者也会依据既有的评价规则去争取获利机会。身处教育评价体系的各类人员早已经接受了评价规则,在他们看来,即使破除了“五唯”,也还会有新的“唯”出现,毕竟事物总是会朝着更加简便易行的方向发展。因此,学术绩效文化的根深蒂固,使得评价的各相关主体不愿意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缺乏破除“五唯”的热情与决心,阻碍了破“五唯”改革发挥实效。
我国高等教育的运转机制受行政影响非常大,“五唯”难以破除的根源在于人们在教育评价的过程中无法排除行政力量的干预。在高校教师评价中,从制定评价标准、确定评价流程到实施评价活动,都有行政因素的介入。高校教师评价活动既是一项管理活动,也是一项复杂的学术活动,但两者一结合很容易产生“二律背反”现象,表现为行政力量的主导和学术力量的屈从[23]。从路径依赖的角度来看,我国高校教师评价机制在评价组织、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等方面呈现出行政化的特点,其原因就在于评价制度存在路径依赖,短时间内完全去除评价制度中的行政化因素是不切合实际的[24]。有学者提出,我国高校制度去“行政化”面临着3大困境,即宏观的制度背景制约着大学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和扩大,行动者“行政化”的思维定势阻碍“去行政化”的政策产出,制度的累积效应将大学锁定于“行政化”的路径依赖中[25]。因此,我国高等教育的“行政化”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其改革必然会受到高校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制约,既包括体制的因素,也包括文化因素,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调整问题,完全破除高校教师评价的“行政化”障碍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任务。
高校教师评价的破“五唯”改革归根到底是要改变形式化、片面化和单一化,实现准确、科学、全面的评价。不可否认的是,任何一条合理的对策只有落实到实践中,才是一条有用的对策。尽管理论层面的改革对策层出不穷,而在实践中却往往落实不到位,这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人奉行着“复杂的事情简单做”的办事信条,但是却在追求精简的过程中把很多重要的东西丢弃了,其结果便是“事半功半”。当前,要去除高校教师评价中的“五唯”顽疾,很大程度上要从评价方法上找原因、求突破,破“五唯”之后要评价什么和怎样进行评价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应避免在简化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出现新的“唯”现象,可这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易事。如前所述,一方面,“五唯”评价方式在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盛行已久,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完美的改变当前评价习惯的方式;另一方面,质性评价具有较高的难度和成本,制订合理的、得到广泛认可的质性评价方案是使评价活动走向全面科学的重要前提,也是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一大难题。
高校教师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主力军,理应树立远大理想,做好自身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本职工作,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高校教师评价工作的目的在于全方位了解教师发展现状,以评价促发展,激发广大教师的创造活力,进而促进高等教育的长足进步。然而,不合理的高校教师评价导向,致使评价变得片面化和功利化,给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破坏。因此,要扭转这一局面,从源头上改变当前不科学的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必须要加强理念层面的引导作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的评价理念引领高校教师评价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首先,应坚持将师德师风作为高校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加强对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和职业道德的培养,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和常态化,坚决杜绝“重研轻教”“重教轻育”等现象。将师德表现作为高校教师参与各项评比的首要条件,对学术不端等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其次,要注重评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高校要引导教师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使命和任务,加大教学评价比重,细化教学评价的内容,鼓励教师潜心育人,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最后,要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评价科研成果价值。2021年7月,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为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在科研评价实施过程中,对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取得显著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等高质量成果,要提高其考核评价权重,重在奖励真正做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切实提高我国整体的科研实力。
高校教师评价管理制度是进行评价管理,规范评价工作,提高评价效率和水平的重要保证。在高校教师评价过程中,科研评价是极具学术性和专业性的评价部分,然而目前我国高校的科研管理缺乏专门机构,行政力量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逐渐走向了“唯论文”的科研评价境地。为此,我国可以借鉴英国在科研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建立“以科研评估为导向,以科研拨款为基础”[26]的高校科研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设立独立的、专门的第三方科研评估机构,对高校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以保证科研评价活动的学术性和权威性,并不断提升科研经费利用率。此外,为了保证科研经费充足,扭转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立项上存在不良竞争关系和由于经费不足致使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局面,高校可以设立专门的科研基金,并规范科研基金的管理及使用,为高校教师科研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资助。
另外,为保证高校教师评价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应建立完备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为维护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保驾护航。一方面,要加强对第三方科研评估机构的规范和管理,制定严格的准入与退出机制,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规范。另一方面,由于高校教师评价结果与教师自身的职称评级、评奖评优、课题验收等切身利益相关联,评价标准和评价活动的实施理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且有必要设置专门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完善高校教师评价问责制,加大对评价过程中失职行为的惩戒力度,以保证评价组织者和实施者严格按照评价规则和程序开展评价工作。
各高校要坚决摒弃用“一刀切”的方式来评价不同学科类型、不同岗位类型的教师,而是要认识到各类教师的特点和劳动规律,实行分类评价。其中,科研评价改革是“破五唯”改革的重要落脚点,必须要扭转“论文至上”的评价思想,根据科研活动的类型及自身特点制定分类评价标准和体系。例如科研活动按其性质可以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研究3大类:基础研究主要是以解释现象,揭示规律和探索新知识为目的,具有出成果率低、科研周期长、价值滞后性等特点,其科研成果的形式以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为主,对这一类型的科研活动及成果进行评价时应适当加大评价周期,着重考察成果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是以解决生产或生活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为目的,主要为了开发某项新产品、新技术或新方法,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和技术性,其成果表现形式以技术类论文或专著、专利、原理性模型等为主,要着重评价其科研成果的应用前景和实用价值。技术开发研究的目的是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成果转化到技术领域,以获得经济利益,评价其科研成果应当以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为标准,考察其实用性。
另外,要不断完善代表作评价制度,根据学科或研究领域的不同,制定严格的学术代表作质量参照标准体系,重视评价科研成果的原创性,鼓励科研人员从事回报周期长但意义重大的研究课题或项目,突破现有的科研水平,产出高质量的成果。还应当不断优化以学术共同体为基础的同行评议制度,科研评价要体现学术性和专业性,理应由学术领域的专门人才来实施,自由自治的学术共同体机制是保障学术评价达到最大限度公平的基础和前提。为了保证评价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可以建立不同学科或者研究领域的同行评议专家库,吸纳国内外各领域的高水平学者加入到专家库中,以保证科研成果评价更具权威性和公信力。
总之,破除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五唯”问题既是政策要求,也是形势所需。“五唯”是多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破“五唯”对各高校来说既是一项挑战,也是提升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的关键,必须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破”与“立”的关系。超越“五唯”,一是要不断加强理念层面的引领作用,使高校教师评价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要切实优化高校教师评价管理制度,为评价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避免“一刀切”,实行分类评价,并推行“量质并重”的综合评价模式。只有多措并举,才能打造科学高效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促进高校教师自身发展和高等教育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