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华
“三农”问题长期以来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短板,为解决好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政策法規相继出台,国家及地方的乡村振兴局纷纷成立,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也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入全新发展阶段。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均等化,更是有质量的、能够有效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均等化。而公共体育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构成之一。因此,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出发,剖析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的必然逻辑、实然困境和应然路径,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体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必然逻辑
把握乡村振兴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是分析“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路径的前提和基础。总的看来,高质量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而乡村振兴的有效实施需要高质量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作为支持。
1.1 高质量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乡村振兴是乡村各项事业的全面振兴、可持续振兴。从横向来看,乡村振兴的内容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振兴,即文化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新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在文化繁荣上,该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丰富农民文化体育生活,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和服务运行机制,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在组织建设上,该法提出要“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上述规定中使用的“丰富”“完善”“健全”都是对应质量的。从纵向上看,乡村振兴要破解长期以来制约乡村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难题,激活乡村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乡村由过去的衰落之势走向可持续繁荣。这样的可持续发展必然是高质量的发展。
1.2 乡村振兴的有效实施需要以高质量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为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这一论断深刻阐释了体育对于人民健康、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就乡村振兴而言,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促进农村体育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质,丰富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对提高农村生产效率、建设文明乡风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不仅如此,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还能够带动农村休闲体育产业发展,为农村经济振兴开辟新的增长点。
2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实然困境
找准困境,才能找到突破困境的路径和方向。当前,提升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面临着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相对较低,服务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不足,服务质量提升的制度规范不全等问题。
2.1 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相对较低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了对农村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居民所享受的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总体仍然偏低,且区域之间很不平衡。从体育场地来看,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2020年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体育场地371.34万个,体育场地面积30.99亿平方米,其中,位于村委会的有5.8亿平方米,而居委会3.04亿平方米,事业单位13.88亿平方米,机关1.19亿平方米,企业5.59亿平方米。体育场地分布主要集中在城市。从服务满意度来看,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层委托上海体育学院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研究中心开展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实施效果评估数据显示,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这一指标上,城区受访者的总体满意度为73.98%,乡镇受访者的满意度则为73.15%,在健身场地设施、健身组织、健身赛事、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健身文化等六个方面的满意度指标上,乡镇受访者均低于城区受访者。这说明乡镇公共体育服务的水平仍落后于城市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滞后加大了其质量提升的难度。
2.2 服务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不足
当前我国城乡公共服务供给主要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模式运行。在这一模式下,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一同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三者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从根本上决定着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效果。体育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项目相比处于相对边缘化的状态,尤其是在人员分散、人才不足、资金匮乏、场地设备落后的广大农村地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往往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外在压力传导促成,缺乏内生动力。据刘玉在安徽省的调查显示,2010-2015年间,所调查的3个乡镇仅购买了7种公共体育服务,而且3个乡镇的具体领导均提出是按照上级政府的指示进行的购买,并没有表现出因地制宜地进行本地公共体育服务治理的主动意愿。
2.3 服务质量提升的制度规范不全
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需要健全的制度规范作为保障。纵观国家和地方已经出台的关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法规文件来看,存在两大特征,一是宏观指导多,微观结合少。彭国华等人通过查阅近十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部分政府网站以及体育局网站发布的有关地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法规,可以发现,不少文件只是对中央文件进行复制,没有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缺乏一定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不是很强。二是方向性明确,但时效性、约束性不足。《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尽管明确了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和全民健身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支出责任及牵头负责单位等,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指明了方向。但服务的具体标准依然是参照以往出台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少规定的有些内容已经滞后于农村体育发展的实际状况,且对于标准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奖惩机制,约束力不足。
3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应然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既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出新要求,也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提升带来了新机遇。突破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面临的主要困境,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3.1 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的物质基础
导致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总体相对较低的根源在于资金投入不足。无论是农村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体质健康状况的监测,还是体育活动开展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尤其是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模式下,基层政府的可以支配的财政资金不足,将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和持久性。各级政府要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充分挖掘财政资金潜力,并积极鼓励社会捐赠,建立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2 加强协同治理,激活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从根源说,还需充分激活各方供给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释放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就政府而言,应充分认识到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对于农村体育发展,对于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摒弃体育发展边缘化思想。要充分运用好政府的主导机制,善于调动市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参与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中来。就企业而言,既应看到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体育发展的市场潜力,更应看到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中去。就社会组织而言,应主动跟进政府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战略安排,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吸纳体育服务志愿者支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建设。
3.3 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的标准体系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提升需要较为完善的制度规范作为保障。从国家层面来看,应根据当前乡村振兴对公共体育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并结合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的实践需要,按照适当超前的原则,对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修订,提高时效性和针对性。各级地方政府应在国家宏观政策文件指导下,从本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深入了解农村居民的体育服务需求,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质量标准规范,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及质量评价提供依據。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还应完善制度落实的督促奖惩机制,既要强化压力传导,增强制度规范执行的约束力,也要强化正面激励引导,增强制度知行的内生动力,避免出现制度稻草人现象。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