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芳
【摘 要】本文针对目前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依托微信平台多人群聊、实时对讲、公众号等功能,以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形式,通过“发布主题—自主申报,建立群聊—制定方案,商讨流程—实践体验,协同合作—整理制作,交流分享—评价激励”等环节构建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操作模式,有效促进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
【关键词】实践活动;微信平台;实施操作
一、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分析
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一种整合社区、家庭、学校资源的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的活动,兼具实践性和创新性,是学校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
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不仅为能学生打开一扇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窗口,而且能让学生在活动中充分表现自我,寻找到自己满意的位置,符合其心理需要。为了更好地了解现实生活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笔者对某校近年来组织学生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相关数据的整理。
(一)活动组织无序化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从上级文件通知,再到学校布置,常以主题形式出现且没有较为具体地活动操作描述,加上活动主要是在假期时间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校教育。给予自由活动,自主创新的同时,涵盖的大量工作常会导致活动无序,实效大打折扣。
(二)活动开展失衡化
小学生往往是喜爱社会实践活动的,但参与活动要受家长态度、学业安排等因素制约,参与过程中还会出现家长包办的现象,导致学生参与度失衡。与开展活动的初衷——锻炼学生的能力相背离。
(三)活动评价单一化
有效的评价能极大地促进学生的活动热情,提升活动实效。然而,目前学校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以总结性的评价为主,过程反馈不多,评价形式较为单一。
二、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可行性分析
(一)便捷沟通,面向全体学生
依托微信平台可以实现参与活动的学生、家长、教师、校外志愿者等成员间互的动交流,让每位学生都能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各个阶段能表达自己的观点,深入活动的体验。
(二)交流展示,丰富呈现内容
依托微信平台可以丰富活动形式,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激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兴趣。依托微信平台可以丰富成果展示形式,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成就感。
(三)上下融合,提升活动实效
依托微信平台可以打破时空制约,教师能及时给予建议,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融合,提升活动实效。
三、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操作模式
以微信平台为载体,依托其微信群、实时对讲、公众号等功能,通过“发布主题—自主申报,组建成员—建立群聊,制定方案—商討流程,实践体验—协同合作,整理制作—交流分享,成果展示—评价激励”等环节构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操作模式。
操作模式通过微信平台实现教师与学生、家长与学生、校外志愿者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等各成员之间的实时交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的活动教育网络,有效保障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安全开展,切实优化实践活动过程,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深度发展。
四、小学社会活动的实践
(一)发布主题,自主申报
学校根据上级各项活动安排以及本校实际情况,拟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并根据主题内容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通过微信平台予以发布。主题的发布可以单主题,也可以多主题供学生个性化选择。
1.主题鲜明,指向清晰
主题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后续活动的方向,主题鲜明至关重要。主题的发布并非只是给出一个活动主题,还需要根据该主题提供相应的活动建议,最好直接、清晰地指明活动方向、采取的策略、预期的形式等。为实践活动成员呈现该活动的整体计划可取得更好的效果,便于学生深入了解每个活动阶段的详细安排,合理开展活动。
2.形式多样,激发兴趣
小学生在学习思考中多以直观形象思维为主,他们更加喜欢生动活泼、感染力强的事物,所以主题的发布要充分利用视频、音频、图文的作用,吸引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3.成果明确,有的放矢
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需要在主题发布时予以明确,这样才能使学生在活动中有的放矢,强化材料积累,加深活动体验。
案例1:利用公众号发布活动微课
某校组织开展了“我为美丽家乡代言”微视频征集活动,学校首先通过制作微课的形式,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并使用助手群发,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自主申报。
微课部分设计过程如下:先通过学校德育卡通吉祥物视角引出活动主题,激发学生的兴趣。“嗨,各位同学,大家好,我们又见面了!我是你们的好朋友‘乐乐’。小长假快要到了,精彩的活动马上要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什么吧?哦,原来是‘我为美丽家乡代言’视频征集活动!”
紧接着,提出活动开展的若干条建议,并对安全等重点事项作提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更具指导性。吉祥物“乐乐”通过自己活泼的言语,吸引学生的注意:“你想参加吗?赶紧到班主任那里去报名吧。活动前一定要建好微信群,发挥你们自己的才干制定好方案,明确分工,做好活动各项准备,需要建议的时候可以向爸爸妈妈、老师咨询。活动时要注意安全,带着任务参与活动,活动中收集的材料一定要保管好及时上传群内交流分享。活动后要注意整理制作属于你们自己的成果。”
微课的最后,务必明确本次活动的成果以何种方式展现,具体如下:本次活动又有什么要求呢?赶紧仔细看看吧!首先作品名称自拟,画面真实,附上解说词。其次作品必须原创,通过摄像机等工具拍摄后进行剪辑配音,时长3至5分钟,格式为MP4或AVI,尺寸1080*720,大小400M以内。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除总结性评价外,还加入过程性评价,丰富评价形式,以此激励学生。微课中给学生具体的指引:在活动中可以把自己的实践过程或者活动感受发给“乐乐”,然后择优推送至学校微信公众号。“乐乐”期待大家的积极参与!最后还会根据活动成果进行评比表彰!
(二)组建成员,建立群聊
班主任根据学生自主申报情况予以分组,根据活动主题要求来设置小组成员,一般设置5至8人一组,这样更有利于让每一位学生都深入参与,有话可说,有事可干。各小组分别推选一位组长,负责活动的牵头工作。小组成员利用微信平台使用群二维码扫描或好友添加等形式组建微信群,并重命名,建立起即时通讯平台。
在分组的过程中,班主任在尊重学生自主申报的前提下,还应当考虑到后续的活动过程成能否顺利开展,可以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适当调配小组组员。确保一个小组中能够有组织能力较强的组员负责协调内部的情况,能力较弱的组员也能在组里得到帮助和锻炼。
(三)制定方案,商讨流程
活动方案及流程至关重要,制定过程中以不受时空制约的微信群聊功能为载体,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从理念到设计,从整体到细节,都要以学生为主,教师、家长、校外其他志愿者可以根据学生的需求、重难点、未考虑到的部分给予建议与帮助。
在小组群聊中,学生依据活动开展的进程来确立小组的活动流程。学生不断地交流、讨论、完善活动方案及流程,既能锻炼实践能力,又能促进自身的发展。
案例2:基于微信群策划活动内容
某校的“蓝精灵组”,在他们的“寻找最美公厕”的主题活动中,就充分发挥了自主性和创造性。线上,5位小组成员明确了具体的分工,组长是总负责人,组织协调小组内部各项事宜;小组成员则分别负责“走访公厕”“撰写脚本”“主持讲解”“摄录影像”“后勤保障”等事宜。其中选一位家长作为志愿者协助学生通讯联系以及保障活动的安全;教师负责为本次活动修改方案,提出一些指导;校外志愿者则从旁协助后期视频的剪辑指导工作。
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走访街道公厕,了解实际情况;2.小组群聊讨论分工,明确内容。第二阶段:1.撰写脚本,展示最美公厕的魅力;2.分工练习,分模块进行重点讲解;3.用具制作,准备活动所需材料。第三阶段:分场景分地点进行拍摄,统一剪辑制作。第四阶段为活动总结,整理完善活动成果。
(四)实践体验,协同合作
学生根据既定的活动方案及流程开展活动实践。活动中可以利用微信群即时传递信息,分享交流个人感受和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时对讲功能可以语音形式准确传达信息;定位功能可以实时分享学生的位置,方便实践活动的开展,保障人身安全。
(五)整理制作,交流分享
在活动开展中,微信平台多人群聊功能会上传分享活动的过程性资料,既方便学生根据分工进行整理,又能激发彼此互相交流、迸发灵感,而制作的过程更是学生加深体验、促进发展的过程。
(六)成果展示,评价激励
成果的呈现除各类活动的要求以外,也可以借助微信群、公眾号等功能开进行展示,以激发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成就感及归属感。在活动中期,可以开展中期的小组汇报,集合成通讯文章发布在学校官方公众号上,以此激励学生将活动继续做精、做细、做实。
五、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效与不足
(一)学生参与热情高涨,综合素养有效提升
借助微信平台,实现形象生动的活动展示,能吸引学生的热情参与。据统计,某校近两年有126位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在市、区评比中获奖。
(二)家长改变思想认识,倾情投入实践活动
借助微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融合,能够加深学生的活动体验,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转变家长的观念。借助微信平台,能够实现多种媒介的即时沟通,可提高活动效率,也能吸引越来越多的家长参与其中。
(三)学校建立活动机制,助力活动再发展
学校借助微信平台,梳理社会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建立起活动机制,进一步打通活动的脉络,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安全、有实效地开展。社会各界多家媒体也踊跃地对相关活动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
当然,在基于微信平台助推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其一,小学生使用微信平台受客观因素及自身自制能力影响,需要家长的支持与介入。其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从方案制定、活动开展,到总结展示等环节都会受到家庭、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学校需要及时介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其三,活动评价仍需建立一个面向全体学生的可量化的评价机制,并能与微信平台功能相适应。
【参考文献】
[1]李娜,乜勇.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微学习资源设计与应用研究[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