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倩 袁兆春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时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1]303。2021年7月,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论断。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新时代的深刻体现,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提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百年奋斗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迫切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在民主实践中,实现了从工农民主到人民民主的历史性跨越,探索出中国式民主新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百年奋斗的政治经验总结,是中国式民主新的表达形式,体现了中国式民主的优越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的历程,也是逐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进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革命与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形式。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工农民主的形式。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中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2]772。抗日战争时期,根据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现实特点,中国共产党探索出了“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推动了根据地的民主运动以及全国的民主化。随着革命队伍不断壮大,民主的范围也发生了改变。反帝反封建的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人士也逐渐成为民主的主体。至此,工农民主逐步发展成为人民民主。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了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这就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宪法保障。同时,共同纲领中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体支撑。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国特色民主实践迈入了新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都成为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追求,在新的实践背景下不断创新民主实现形式,创造性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使中国特色民主实践踏上了一个新台阶。在“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在民主实践中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为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进行积极探索。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2014年,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六十五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1]97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述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指明了方向。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的民主”,强调民主的全方位、全过程。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成为“十个明确”之一。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新实践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蕴含着丰富的群众智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百年民主实践的经验总结。
民主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但各个国家民主具体实现形式不尽相同。民主概念来源于西方的政治理论,西式民主实践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经历了上百年之久,在世界民主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其局限性也愈加凸显。西式民主多与普选制相关联,金钱成为选举中的重要门槛。西式民主也越来越成为以投票为核心的精英民主模式,越来越背离“人民主权”的理念。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过程,也是西式民主模式世界性传播的过程。然而,自21世纪以来,西式民主在全球范围内的衰退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陷入理论和实践双重困境的西式民主已重病缠身、积重难返”[3]。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的民主模式在实践中日趋完善,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从制度上确认了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体制保障。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管理国家事务,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中国的民主模式摆脱了西式民主中金钱的绝对控制,将国家前途命运与人民紧密相连。同时,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广泛的民主,汇聚起人民智慧。也避免了西式民主模式下,资产阶级政党相互倾轧的政治倾向,确保了国家和社会的安定。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的全新实践形式,以完善的制度保障人民切实享有民主权利,是真实的民主,彰显了中国式民主的显著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统一。从形式上看,环环相扣的民主参与形式,将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统一起来。从内容上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涵盖了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对国家管理的广泛参与。在这一过程中,民主不仅是形式,也是目的。全新的、多样的民主参与形式以及广阔的民主参与范围,为民主提供了真实的实现路径,是民主的制度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与中国民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有着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也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从理论来源看,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源头活水。马克思在市民社会的语境下,探讨了国家和法的产生,认为国家并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阶级斗争的结果。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正是通过政治国家进行统治。在原始社会,经济上实行公有制,在政治上则是氏族民主制。到奴隶社会,奴隶被物化为商品,没有人身自由,更不可能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虽然也出现了古希腊城邦民主模型,但在民主主体上来看,只是贵族的特权。在封建社会,政治上实行君主专制,权力为君主世袭,民主被排除在国家治理之外。资产阶级民主将“人民主权”观念引入国家政治生活中,以选举和议会的形式保障民主。马克思认为,同君主专制相比,资产阶级民主显然是一种进步。广大人民在资产阶级革命中获得了政治解放,实现了政治上的平等。但政治国家并没有消除社会上不平等的根源——私有制。因此,作为资本主义国家衍生物的资产阶级民主,必然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而非广大人民的民主。马克思将阶级概念与民主观念紧密关联,犀利地指出了资产阶级民主的阶级本质。
马克思曾提出:“‘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4]371。恩格斯也明确指出民主“这个概念每次都随着人民的变化而变化”[5]565。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理应享受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实际上是为少数人服务的,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革命,上升为统治阶级,才能改变现有的民主模式。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探讨了无产阶级如何争取民主的问题,指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革命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正是民主的新模式。它以人民为民主主体,将人民与国家政权紧密联系。
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与中国实践的碰撞,造就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成果,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直接理论来源。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都包含着丰富的人民民主思想,指导着中国民主实践进程,也随着实践的深入不断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理论创新,针对发展什么样的人民民主、怎样发展人民民主这一重大课题,创造性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与“人民”概念紧密关联,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政治领域的典型示范。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一切为了人民”为根本价值追求,坚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价值目标,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民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与西式民主为少数精英阶层服务不同,我们的民主是为社会绝大多数人服务的,我们的民主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民主。在我国,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权力运行的关键在于人民。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了更好地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为了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这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
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紧紧依靠人民”,把人民视为民主建设的主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百年奋斗的经验总结,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在中国特色民主模式的探索实践中,中国人民始终是实践的主体,是中国式民主的开创者。“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在于它是植根中国大地上成长起来的真正管用的民主,在于它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它的实行具有领域全面性和环节全过程性”[6]。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为有序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激发了人民的政治参与热情。
再次,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人民作为民主状况的评判者。近代以来,西式民主越来越成为精英民主,是否有竞争性选举成为民主的判断标准,并赋予其绝对价值。“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1]101,对于一个国家民主状况的评价,不能仅看其民主的外在形式,更重要的是看民主实践的现实效果。在我国,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来源,是民主实践的主体,是民主状况的评判者。一直以来,我们的人民民主制度都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目标,这就决定了人民是中国特色民主实践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以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为目标,“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1]163-164。
作为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对人民民主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不仅坚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价值追求,更创新了民主的实现形式,扩大了民主的运作范围,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主体与内容的全面性。作为全新的政治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全”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是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中国的民主首先是人民民主,这是对中国民主形式的根本定位。作为一个政治概念,人民是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代表着历史前进的方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的意志通过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得以充分表达,人民不仅是名义上的民主主体,更真实地享有民主权利。同时,人民的概念随着历史的进程不断拓展,相较于西式民主中的资本倾向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充分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在国家政治决策和社会管理中,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二是具体实践形式的多样性。与西式民主中过分强调选举民主不同,全过程人民民主侧重于多形式保证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民主选举人大代表、政治协商、基层群众自治,都是我国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形式,不仅将选举民主囊括其中,更将民主的形式不断扩展,使人民真正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三是参与内容的全面性。民主虽然是一个政治概念,但其运行范围还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等多领域。在经济发展中,通过民主手段破解难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在文化建设中,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社会治理中,强调人民的自觉有序参与,发挥群众在基层自治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参与的全程性。西式民主已经逐步沦为简单的选举民主,民主的过程被简化为选举的过程。选举时,民主就被“唤醒”,民众通过投票行使民主权利;其他时候,民主又重新进入“休眠”状态。可见,西式民主具有过程性,却不是全过程的民主。它只是选取了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小部分,向民众开放参与渠道。但即使是这一小部分,也充斥着金钱与政党利益的纷争。从民主选举到民主监督,中国的人民民主是链条式的,环环相扣,不断深入。民主选举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要环节,通过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出代表人民利益、德才兼备的管理者。在决策阶段,通过科学、民主的决策模式,广泛吸纳群众智慧,实现民主决策。在基层管理中,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主体意识,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充分的行使空间。最后,以民主监督对选举、决策、管理环节进行监管,确保人民在各环节的充分参与。我们的民主在形式上是全过程的,在内容上是真实可行,并且通过民主程序的完整性,实现民主的实质效果。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的制度化。民主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制度架构。民主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是否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在中国,民主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载体的。国家政治生活每一环节都以相应的政治制度为依托,为人民提供了现实可行的参与渠道。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7],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都是我国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是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的民主制度既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又规范了权利的行使方式,从而实现了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在科学合理的民主体制框架内,广大人民的诉求得以充分表达,在沟通与交流中寻找利益的共同基点,最大限度避免社会冲突,以最小的实践成本实现民主效果的最大化。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是党百年民主实践的经验总结,也体现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需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们党面对发展中的新问题、执政中的新挑战,做出的重大战略布局;是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推进全球民主进程的中国方案。
中国特色的民主实践不仅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还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中国取得举世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制度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实现了全面政治参与,为党的决策凝聚了群众智慧,为政策的落实提供了群众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8]11。2021年,我们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创造了中国奇迹。在此基础上,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愈加凸显。这种需要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多方面。在政治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身就是满足人民群众民主需要的题中应有之义。迈入新时代,人民的民主觉悟不断提高,也对政治民主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只有不断创新民主的实现形式,才能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的新要求,实现更高质量的民主参与。
目前我国的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也因此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在国家治理中,如何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也成为党必须直面的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着眼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全链条、全方位的民主模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将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落实到党和国家的政策中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利益和诉求上协调统一,将全国人民凝聚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以实现美好生活这一共同目标,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长期稳定。
作为执政党,如何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必须直面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性质决定了其是人民的一部分,是人民利益的代表。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本,只有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利益,才能使党始终保持其先进性。“发展人民民主,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和考验中保持自身纯洁性、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重要法宝”[9]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放在首位,通过民主集中制汇聚群众智慧,推进人民群众对党工作的监督,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人民政协是党加强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民主探索的重要成果,政党协商、政协协商都是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广泛协调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关系、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施,使广大人民充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使党的政策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使党的主张充分体现社会共同利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也面临着新的执政考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摆脱治乱兴衰历史周期律的政治路线,是实现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底气。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良好政治生态的制度支撑。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相结合,实现了党的政策与人民意志的统一,从而为政策的落实提供了秩序、稳定等方面的支持。其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实现自我革命、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使命、永葆生机的重要条件。通过民主监督,依靠人民的力量,使党在执政过程中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从而使党保持其先进性,在革故鼎新中汇聚力量。
中国的高质量民主,展现了国家在治理能力上的提升;人民民主的不断完善,也推动着国家治理体系走向现代化。中国的现代化之路,不是掠夺与侵略之路,而是和平发展之路。它充分协调了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在民主建设中避免了西式民主资本至上、党派纷争的弊端。我们的人民民主制度,凸显了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调动了人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汇聚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彰显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实践证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社会长期稳定,离不开人民民主的制度支撑。没有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奋斗、没有各阶层群众的充分参与,中国不可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果。
人民民主的模式是实现“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10]。民主制度不断完善,人民民主高质量实现,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直接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更通过有效的沟通,协调了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一系列具体的实践形式,将人民的声音传递到国家治理的各环节,提升制度的活力,激发社会内生动力,从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民主是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但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是多样的,总是与国家的经济制度、民主传统、文化背景相关联。西方国家虽然普遍实行民主制度,但就具体运行模式来看,也有较大差异。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奉行议会主权原则;美国以三权分立学说为理论基础,实行总统共和制。一些西方国家标榜自己的民主模式具有普世性,向其他国家输出自己的民主理念和民主制度。普选的广泛适用是以经济高度发达、国民文化素质普遍提高为基础的。将普选民主制移植到经济发展滞后、国民素质低的国家,将会发生水土不服,产生各种矛盾,最终导致社会的混乱。
中国在民主发展道路选择上,拒绝照搬西方模式,立足基本国情,坚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在民主发展模式上的探索,为其他国家的民主进程提供了新思路。民主没有固定模式,只要符合自身发展状况、得到人民认可便是好的民主形式。有些国家借民主之名,大肆干涉别国内政,以自己的政治标准来衡量他国民主状况。“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11]中国在对外关系上,坚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尊重其他国家的政治形态,以人类共同命运为要,倡导各国共同治理。实践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既是符合中国人民希望的民主模式,也是符合世界共同利益的政治文明新形态,是人类民主进程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