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治理研究

2022-02-16 08:34姜睿雅
西藏发展论坛 2022年5期
关键词:舆情

姜睿雅

自媒体是指组织机构或个人通过网络等途径向外发布他们本身的事实和新闻的传播方式。它是信息传播技术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其主要特征是凭借传播高科技,任何社会个体,都可以利用手中握有、可以自由支配的媒体,相对自由地披露信息和发表意见。作为一种崭新的媒体形式,自媒体改变了传统媒体形式下个人仅仅是受众角色的局限,实现了“人人是麦克风”。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了自媒体的蓬勃发展,随着微博、微信、贴吧和社区等自媒体平台的悄然兴起以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网站的蓬勃发展,属于社会大众的自媒体时代已经到来。自媒体时代的本质就是打破传统媒体传播的窠臼,以个人为传播主体,以网络为传播媒介,人们可以毫无“边界”的互联互通。自媒体时代,网民围绕社会热点事件、焦点问题在网络上发表意见与评论,形成观点与态度,就产生了网络舆情,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偏激性和多元性等特点。因此,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治理迫在眉睫。

一、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治理的重大意义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网络快捷的传播速度,广阔的传播范围,廉价的传播成本,使得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能在瞬间产生集聚效应并迸发出巨大的影响力,因此,自媒体时代强化对网络舆情的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治理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推进网络治理现代化

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情绪化、偶然性等特征,部分网民或者出于吸引眼球获得流量的需要,或者出于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目的的需要,在网上炒作话题,散布偏激甚至虚假信息,煽动不明真相的网民参与其中,极易产生重大社会性舆情事件。最初政府部门在面对突发网络舆情时,往往采用简单的删帖、封禁网站等围堵方式遏制舆情的发酵,但这种简单的网络舆情治理方式,不仅不能从根本上平息舆情事件,而是极易引起网络舆情的反弹。因此,加强网络舆情的治理,需要充分运用行政管理和法治等多元手段,综合运用防堵和疏导的方式,主动发声回应社会,才能更好的净化网络环境,实现网络治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二)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治理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政治安全

自媒体时代,网络具有开放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网民的言论在虚拟的网络中,具有了更大的随意性,如果缺乏法律的有力规制和舆情的有效治理,任由可信度低的网络言论随意散播,甚至网络谣言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就会导致社会公众的心理恐慌,造成社会秩序的紊乱,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近年来,国外敌对势力利用其在自媒体领域的技术优势,频频对我们国家进行文化渗透和颠覆政权的活动,给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加强对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治理,提高我们在自媒体领域的技术水平,有效利用网络进行正面的舆论引导,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实现我们的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

(三)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治理有利于畅通民情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日渐成为网民表达意见的舆论平台。这其中,自媒体在关注社会事务、表达个体意见、监督热点事件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在一些网络事件中,自媒体的积极参与,使得关注和参与该事件的个人意见越来越多,汇聚起强大的网络舆论监督力量,制造出巨大的舆论压力,从而推动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反应。网络发言的匿名性和网络的开放性,极大的激发了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使得网络舆论监督产生传统媒体舆论监督无法企及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同时,网络的普及以及自媒体的兴起,也使得网络成为群众反映民意和表达诉求的一个重要方式。[1]相对于官方媒体在征求意见以及接受民众投诉的层层报批和反应迟缓,自媒体在反映民意的过程中,具有更强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它拓展了民众的交际面,赋予了普通民众更多的话语权,成为人们表达诉求的一个重要工具。一些影响力大的公众号和大V,逐渐成为民众心中的意见领袖,在反映民意,表达民众诉求方面,能够产生一呼百应的社会效果。加强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治理,建设良好的互联网生态环境,发挥网络的舆论监督和反应诉求功能,可以更好的畅通民意,密切联系群众。

二、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治理面临的新问题

自媒体时代的来临极大丰富了新闻学理论,并引发了传媒领域的深刻变革。它深刻地影响了新闻学科自身,并在实践中打破了传统媒介秩序,引发了传媒从形式到内容,从生产到传播,以及受众身份定位的一系列变革。这种变革,直接导致了媒介生态系统及其环境的剧烈变化,必将引发媒介格局的深度调整。也在客观上使传统媒体受到了尖锐挑战,加大了网络舆情治理的难度。

(一)传统媒体在舆情引导方面的权威地位受到挑战

进入新世纪以来,互联网得到广泛普及,这不仅标志着人类社会迈入信息化时代的步伐在加快,也深刻改变了传媒的生态格局。近几年来,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出现,使网民从信息接受者,变为信息的“制造者”、发布者、评论者。便捷、多元的内容阅读,为受众提供了多元的服务。“低头一族”的碎片化浏览,让相当多的人离开了纸质媒体,甚至离开了电视和广播。而报纸杂志对社会政治议题的深度解读优势,也受到了尖锐挑战。因为在网民看来,网页就是报刊,互联网上巨大空间中的“图书馆”,以及各类专题的链接,同样可以提供你所需要的更为丰富的阅读内容。但是,PC 互联网影响的人群是有限的,因为它以能够使用电脑和上网的人群为主。但“移动”时代的到来,传统的互联网媒体又受到了极大冲击,那些红极一时的门户网站,也正面临着挑战。移动社交网络“随时随地”化、社交化、通讯化及对人群的广泛覆盖,改变了人们对信息的获取渠道和方式。尤其类似微信之类的工具,将通讯、社交、自媒体无缝整合,信息获取和分享实现完全同步,这就使PC 互联网面对着颠覆性的威胁。在自媒体大行于世的背景下,传统的纸质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在舆情处理中所处的绝对权威和话语权受到了威胁。多元化的发声渠道导致了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降低。甚至政府通报的权威性也会受到影响。

(二)网络舆情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势力所利用

自媒体时代,增强了民众对各类议题的参与度,推动了社会民主化进程。但这种民众的参与热度也可能被特定的利益集团利用而制造危害。从国际视角观察,当代文化传媒产业的基本组织是超级跨国公司。目前,垄断竞争型的世界传媒市场,其扩张发展呈现高度不平衡性。时代华纳、迪士尼等九大占据主导地位的跨国传媒集团,支配着全球的传媒市场,对传媒市场的占有欲经久不衰,媒介市场资源争夺愈演愈烈。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传媒,利用其在传媒领域的优势,将网络作为其意识形态渗透和反华分裂行动的工具,煽动不明真相的网民,形成不理性行为,影响我们国家正常的网络和社会秩序。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1.6%,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10.07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比例为99.6%。统计告诉我们,一方面,数以亿计的普通用户通过互联网建立起大众沟通和传输平台,大大满足了人们对知识、新闻的了解和期待,使人民群众获得了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发言权,也使正能量的信息,通过网络快速、便捷、广泛、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加以互动传播。另一方面,总体上说来,在互联网发展中,中国仍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这种相对弱势和落后,涵盖了互联网科技发展中的各个关键领域,也包括产业链和价值链。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庞大用户,与其科学技术在最前沿领域的相对滞后,形成了尖锐矛盾。特别是在互联网国际传播活动中,中国还缺乏强大的互联网媒体,因而在重大国际事件中,中国影响国际舆论的能力还非常有限,话语权基本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这既影响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内政外交政策的了解,也影响了中国国际形象的塑造和构建,是与正在崛起的复兴中的大国地位不相称的。

(三)网络空间系统性风险的加剧加大了网络舆情管控难度

还要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以“四个全面”推进的改革进程,不可避免地触及到社会群体之间关系的调整。这就使得不同社会阶层、群体的利益、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诉求,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这种诉求产生的矛盾、碰撞和交融,已经发生在国内外联系的互联网空间中。这是因为,网络空间与社会空间、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是相互交融在一起的。由于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信息不对称性,会使一个看上去并非重要的社会议题被迅速放大。同时,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出现,个体进入新闻生产领域的大门打开了,这就模糊了传统媒介领域中生产和消费的界限,从“我说你听”、“我印你看”,变为主客体互动。这一变革,一方面提高和扩大了人们对社会事务的关注和参与。同时也颠覆了传统媒体生产过程的主客体关系,为舆情管控和引领带来新问题。

基于动力系统连锁反应的所谓“蝴蝶效应”理论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细微调整,往往会给整个系统带来持续不断的、巨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自媒体时代,互联网具有无限的空间,社会热点、焦点事件可由网民自由获取,自我评价,自由表述。而它的表现方式,不过是自我管理的网络日志、博客、微信,或网络论坛的帖子等等。当事件持续发酵时,一些网民在争先恐后的“发声”,而事实是推论的基础这一原则被抛到一边,真相也变得似乎并不重要了。这表明,互联网的自媒体在传播健康的、正能量信息的同时,也可以让负能量的新闻信息在网络上大行其道。需要说明的是,互联网新媒体的繁荣,既是科技进步的结果,同时也借助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推动。目前,传统媒体不仅存在结构单一,制度供给不足,以及先天性的时空局限性以外,对行政系统的依赖,也是它与互联网新媒体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原因之一。对政府财政的过度依赖,以及融资渠道有限,就难以适应市场化的发展需求。宣传内容单一和制度供给不足,以及宣传策略的灵活性不够,必然影响受众面并直接导致经营效益下滑。从根本上说来,当传统媒体同时具有社会公器和资本化身时,其追逐利润的倾向是难以遏制的。对庸俗、低级内容的专注和非理性娱乐化的膨胀,以及炫富、奢靡、矫情之风兴起,必将日渐远离民生议题的解读。应当承认,一个时期以来,互联网新媒体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一些负面内容也在出现。特别需要警惕的是,极端种族组织、极端宗教势力和恐怖主义分子,在境内外反动势力唆使下进行的反华、反人类的宣传内容,也在互联网新媒体上出现。这种一定程度的失控趋势和状态,不仅混淆了人们的道德是非,模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准,任其泛滥,则会对社会秩序造成根本性的颠覆。这就告诉我们,网络空间系统性的风险正在加剧,随之而来的是网络舆情管控的难度在逐渐加大。[2]

(四)对滥用网络舆论的行为缺乏相应监督

近年来,大数据支持下的新兴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将PC 互联网形成的孤岛打通了。社交媒体的出现,制造了新的社群。非传统媒体的网站、手机终端,计算机用品,均具备了“采访自赋权”和“发布自赋权”。移动互联网将历史上曾经有过的载体形式完全整合在一起。于是,移动互联网的“去中心化”,使得全民参与,个人角色和身份的多样性和重叠性成为现实。这不仅消融了不同社会层面的信息界限,也带来了控制权的极度分散以及管理上的难度。自媒体的舆论监督,作为第四种权力,能够很好的行使其监督和制约权力的功能。但是也应当看到,网络舆论作为一种监督手段,绝不能被滥用。尤其是在自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舆情以匿名的形式在网络上传播,扩大了其受众的范围,加快了其传播的速度,容易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实践中还存在少数自媒体通过歪曲事实,蹭流量热度等方式,干扰司法审判或者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的现象。我们国家目前对网络舆论和自媒体的规制更多的是停留在行政手段上,比如通过网信部门删帖、网站禁言等手段来减少其损害后果。民法典颁布之后,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的法律规定为保护公民免受网络暴力和网络攻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护手段,但总的来说,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一部针对网络舆论侵权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也比较单一,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这就导致网络舆论在实践中时常被滥用,侵害到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治理的对策建议

强化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治理,从宏观上,要以改革精神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技术先进、形态多样、公信力强和传播有力的新型传媒体系;[3]从微观上,要从立法、执法和人才队伍建设上着手,实现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网络舆情的有效引导与管理。

(一)要创新理念,明确价值目标,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媒体的融合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核心的党中央在大力推进包括传媒行业在内的各项事业改革中,明确提出要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新技术,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的制高点。[4]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党管媒体、国有资产,以正面宣传为主和弘扬主旋律的原则,在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是必须长期坚持下去的。同时要看到传媒体系中不同内容的意识形态属性是有差别的,因而必须采取分类指导的改革思路。对时政类传媒,必须坚持党管媒体、国有资产的原则不动摇;对非时政类传媒,则应引入市场机制,实行转企改制。[5]

以改革精神推动媒体的融合发展,要着重于构建良好的媒介生态系统。在国际资讯一体化的形势下,中国媒体发展受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中国现有媒介的数量已近饱和状态。新媒体的进入,使媒介市场资源的分割与竞争越来越激烈。解决结构性的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一个时期以来,传统媒体采取办电子报、建网站等方式,以期实现报(台)网互动和报(台)网融合,以尝试传统媒体融合新媒体,实现对互联网媒体的整合。这是积极、有益的探索。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可以互为补充,尚不可能完全取代。因此,当务之急是净化网络空间,加强舆论引领。传统媒体有着掌握和传播国际国内重大资讯的优势地位,有着引领舆论的主动权,在事关政治、立场、信仰等原则问题上充当“发言人”的角色。另一方面,还要看到,在大数据禀赋表现得淋漓尽致的网络空间,在政治多元化、意识形态多元化的形势下,特别是商业逐利等市场模式的引入,传统的新闻价值观念正在发生变化,信息贫乏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数据大爆炸带来的“信息过剩”,虽然让用户有了更大的选择权,但信息中的“垃圾”、“噪音”,不仅会消解重大政治、经济和民生议题,也使看上去“海量”的数据变得毫无意义。因此,在抢占舆论引领制高点的同时,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网络空间的治理方法,变管理为治理,变管制为疏导,变刚性为柔性,变命令为协商,变监管为服务。在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科技手段,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的同时,大力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护能力。要进一步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能力,缩短与国外跨国集团的差距,实现网络安全技术、关键设施以及重要数据信息的安全可控。努力打造国际化、产业化、品牌化,结构开放、管理现代的强大传媒系统。

治理和监管基于互联网的“虚拟社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目前,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和对社会议题关注的多元性、复杂性,必然反映在社交媒体上。互联网舆情治理,必须从一元单向治理,向多元交互治理转变。在实践中,要重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构建公民参与政府负责的治理体系。各人民团体要在互联网舆情治理过程中引导各自群体行为,以发挥其化解社会矛盾的独特作用。

(二)要坚持立法理念和立法实践创新,为推进依法治网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

目前,我们国家在互联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2016年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更多的采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规制手段,在互联网媒介生态系统建设方面缺乏完善的立法支撑。但互联网不应是法外之地。加强互联网新媒体立法尤为迫切。新闻媒介中的“杂音”、“噪音”乃至跌破道德底线的不良信息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造成的。互联网新媒体的舆论监督,为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所谓舆论监督是公众通过新闻媒介表达一定倾向的言论、意见的社会行为,也是对公共权力、公共政策的评价。它对于遏制权力腐败,彰显社会正义,保障公民权利,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显然,包括互联网新媒体在内的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实施,有助于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到为人民谋利上来,这符合当前我国的实际,也有利于营造社会民主氛围,优化社会整体环境和政治生态。

如前所述,大数据背景下的互联网信息有着自由流动的天性,这种天性是由于其开放性、非平衡互动状态所决定的。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参与表达和互动,使原本没有话语权的“个人”或“大众”,成为舆论权力的主体。但是,世界上不应有绝对的权利。言论表达的自由也是有限度的。那些诸如危害公共安全,妨害他人权利,毁谤性的言论攻击,以及欺诈不实的信息等不法行为,则不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必须予以依法严惩。这就是说,言论自由是一种权利,但并不代表你可以不对你发表的言论负责。在事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秩序等重大问题上,有害的言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构建良好的新闻媒介生态系统,要逐步制定并完善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共同构成的法律体系,做到网络舆情治理有法可依。要构建遵章守纪的奖励机制和违章违纪的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个体的自我约束。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到网络空间治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推进互联网立法实践,建立完善的依法治网体系,是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内容。当然,对以微博、微信、手机终端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的治理是一项新的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立法过程中,在确保新闻自由和公民合法的舆论监督权的同时,要规制自媒体各种违法行为和滥用言论自由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因此,法治建设要立足长远,统筹兼顾,既要为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预留充足的空间,又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舆情治理提供有操作性的治理利器和制度保障。

(三)要强化政府部门在舆情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找准定位,发挥作用

首先,要掌握先机,积极主动。政府要牢牢掌握在维护互联网秩序、化解风险、处理危机等方面的主动权。必须明确,在遭遇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政府和主流媒体只有在真相公布的公开性、传播的快速性基础上,才能实现导向的正确性和影响的广泛性。否则,谣言蜂起往往会导致舆论失控。这不仅会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也混淆了人们的道德是非,模糊了价值判断标准。因此,公开是流言的天敌,阳光是最好的“杀虫剂”。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谣言止于智者,不如说谣言止于真相。努力实现政治透明和信息公开,是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具体而言,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第一时间迅速了解和查清舆情所涉及的事实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事件发布的主动权,及时处理。尽量避免外界媒体的不实报道,降低网友对事件的揣测和传播,防止网络舆情的扩大化导致的负面影响。所发布的信息要准确及时,能够全面回应舆论关切,消解舆情热度。其次,在舆情回应中,要正确处理好防堵和疏导的关系。对待正常发表自身意见和建议的言论,要尽可能通过疏导的方式,让网民和自媒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牢牢掌握舆论的主动权,抢占舆论的制高点。同时,对恶意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侵害他人人格权,损害企业信誉的言论,则要坚决果断予以删除和围堵,必要的时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从源头阻止负面舆情的传播。最后,在舆情处理中,要正确处理好人民性和党性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传媒体系自身承担着巨大的宣教功能,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传播内容和方式,则要遵循新闻规律,即研究并采取合适的新闻传播策略。如果话语系统表达陈旧,姿态居高临下,便难以实现有效传播。[6]因此,必须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在实践中,要力求做到宣传的色彩淡一点,说教味少一点,离人民群众近一点,更加接地气一点,让受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在舆情治理中,也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在网络上逐渐形成主流价值观。让自媒体既能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又能弘扬社会优良新风,维护人民群众自身利益。

(四)要重视互联网人才的培养和培训,拓宽治理领域,完善网络空间的治理体系

互联网空间已经成为数据信息的集散地和放大器。应当看到,新闻信息的客观性和主体的参与度,表面体现于外在的操作规则上,实质上则是这一职业或非职业团队对自己职业规范、职业理想的内在要求和申明。因此健康良好的媒介生态体系的建设,必须把建设一支合格的人才队伍提到社会治理体系的战略高度,这是新形势下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知识分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强和改善对互联网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物的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机制,切实做到线上互动密切,线下沟通顺畅,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方面的正能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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