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昕 编辑/章蔓菁
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下称“自贸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强调,要继续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贯彻落实,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强化“中央统筹、部门支持、省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海南自贸港如期顺利封关运作。外汇局海南省分局(下称“海南省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制度集成创新探索,不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质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
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高水平自贸港的基本特征,其中资金的自由流动是最基本、最核心的要素流动,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基础条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对自贸港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提出了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实现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海南省分局坚持政治引领,加快探索制度创新,站在更高起点谋划海南外汇改革开放。
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海南自贸港外汇管理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海南省分局坚持从国家战略高度和改革开放全局出发,以服务最高水平开放形态为目标,深化对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定位的认识,坚持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自贸港建设和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支持海南自贸港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点和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反应炉”,始终坚持“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原则,不断增强自贸港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正确方向。
加强制度集成创新,探索建立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政策制度体系。制度集成创新是打造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实现自贸港跨境资金自由便利的的必然要求,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鲜明特点。海南省分局坚持将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参与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89条具体政策措施,拟定24个可操作的先导性项目清单,以项目为导向推动金融政策落地实施。与此同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先后发布实施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外汇管理等一系列外汇业务创新政策,并在2022年1月发布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推动试点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支持海南深化改革开放。
海南省分局积极开展自贸港外汇改革开放政策全流程管理,从政策研究、政策出台、政策宣传、政策对接、问题分析、风险监管等方面部署工作,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做到政策出台精准科学,政策宣传直达实体,政策对接落地有声,政策实施效果突出,推动了自贸港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辖内涉外企业主体数量成倍增长,涉外收付款规模和银行结售汇规模显著提升,外汇管理创新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贸易便利化政策推动贸易业务量持续增长。一是深入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自主推荐信用优良的企业开展优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和允许在银行直接办理服务贸易项下特殊代垫和分摊业务等4项便利化试点业务,帮助企业简化单证审核、提高结算效率、节省经营成本。截至2022年6月末,辖内便利化试点银行和试点企业分别为4家和30家;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累计办理1145笔、总金额3.15亿美元。二是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在海南注册经营的银行依据海南自贸港的战略定位和国际贸易发展特点,优化金融服务,为在海南注册的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2022年上半年,海南省货物贸易收支合计187.7亿美元,同比增长69.84%,其中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收支合计85.52亿美元,同比增长144%。
跨境投资便利化政策助力各类新业务陆续展开。一是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使用范围。截至2022年6月末,辖内银行已为83家企业办理226笔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的业务,境内资金划转金额合计200.3亿元人民币。二是深化跨境投资管理新模式。积极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针对QFLP,便利企业设立QFLP基金开展境内投资,简化注册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截至2022年6月末,辖内共落地QFLP基金71支,注册资本共计81.2亿美元,累计跨境流入资金11.7亿美元;设立QFLP基金管理企业19家,注册资本共计4.4亿美元,累计跨境流入资金1078.16万美元。针对QDLP,联合印发QDLP试点工作办法,通过联席评审会议推出36家试点企业和50亿美元核定额度;率先简化QDLP基金跨境投资登记手续,仅需基金管理人申请额度,无需每只基金单独进行额度备案和变更。
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持续优化市场主体融资环境。一是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显著提高企业办理外债的便利性。截至2022年6月末,海南省分局共为辖内32家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登记金额95.3亿美元。二是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目前已有3家银行开展试点业务。三是稳健推动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截至2022年6月末,全省共办理信贷资产转让业务45笔,金额折合13.7亿美元。四是下调海南自贸港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门槛,支持海南发展总部经济,目前辖内已有4笔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业务落地。
金融基础设施功能持续完善。一是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功能不断丰富。2019年成功上线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账户),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丰富账户功能,结算量呈成倍增长态势。2022年上半年,分账核算单元发生收支折合人民币1462.88亿元,较2019年上半年增长19.69倍。共办理各项本外币融资折合人民币126.87亿元,较2019年上半年增长13.62倍。二是不断扩大跨境金融平台试点范围,开通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等4个应用场景。截至2022年6月末,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累计办理550笔融资业务,合计9308.3万美元。
跨境金融生态不断丰富。率先落实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政策,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补齐短板,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一是银行保险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成功引入汇丰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3家商业银行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等3家银行已获得总行离岸银行业务正式授权;引入泰康养老保险等5家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二是证券市场业态更加丰富,资本集聚效应显现。截至2021年末,证券期货分支机构较2017年底增加24家;公募基金分公司实现“零的突破”,目前共有3家;私募基金迎来快速增长,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和规模分别较2017年末增加251家和1503亿元。
跨境金融服务不断优化。一是全面建立省市县全覆盖的外汇服务专员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辖内共有外汇专员350余名,高效推进外汇政策宣传、自贸港外汇创新和便利化系列措施协调落实、汇率风险管理推动开展等工作。二是推动提升海南省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稳外贸稳企业措施全面实施,提升企业汇率风险中性宣传的针对性,加强靶向宣传、分类指导,区分市场主体类别精准施策,推动自贸港市场主体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不断增强。2022年上半年,全辖对客远期结售汇签约总额6.56亿美元,同比增长79.7%。
创新建设资金流动监测平台。为满足封关运作风险防控需要,创新建立海南自贸港资金流信息监测平台,基本实现了多维查询、宏观分析、监测预警和大屏展示四大功能。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通报“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中对海南资金流平台建设工作予以表扬。2020年10月,该资金流平台荣获第一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一等奖。
完善智能化分级监测预警机制。一是开展海南自贸港跨境(跨岛)资金流动风险研判和线索分析,科学研判跨境(跨岛)资金流动大趋势,实现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预警分析。二是利用机器学习技术、规则模型引擎技术开展大数据分析,建立监测模型。例如在对跨境企业主营业务的监测中,通过机器学习识别各家企业的主营业务,建立企业主营业务交易监测模型;对大量交易与主营业务范围不对应的企业进行关联分析和重点监控,根据重点企业关联关系、交易关系构建企业关系图谱,分析企业交易动向及对象,提升监管效能。
探索本外币联动分析。充分发挥资金流平台的数据优势,探索开展人民币和外币一体化监测分析。一是对QFLP私募基金交易开展监测管理,建立QFLP资金流动监测管理体系。对资金通过QFLP由境外入岛,再由岛内转向国内其他地区相关项目的情况进行联动分析管理,为“外资上岛,立足海南,投向全国”的重要部署提供监测保障。二是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的联动分析机制,关注币种错配、资金跨境高频流动等风险。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发展目标,2025年前,海南自贸港将适时启动封关运作,逐步建立以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海南省分局将继续聚焦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充分释放自贸港外汇管理创新政策效应,加快研究制定跨境资金流动配套制度,基于“管得住才能放得开”的原则,推进跨境资金流动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探索高水平开放的海南经验。
进一步释放外汇管理创新政策效应。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坚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二是大力推进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的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试点工作。指导银行加强政策执行,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实施,切实让政策惠及市场主体。三是加大试点政策推进力度。争取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便利化政策惠及面。稳步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指导银行机构充分利用自贸港政策优势,拓宽不良贷款的转让渠道,释放政策红利。开展自贸港外汇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制度研究,持续跟踪评估外汇政策实施效果。
加强跨境资金管理制度集成创新。一是积极开展与自贸港需求相适应的跨境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做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压力测试。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水平开放要求,探索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完善自贸港跨境金融基础设施,依托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实现海南自贸港跨境、跨岛资金双向自由便利,支持海南自贸港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点。二是探索建立自贸港跨境资金流动“电子围网”,一体推进改革开放和风险防控,探索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和现有账户体系间的资金流动实施有条件、可调节的严格监管,实现“电子围网”隔离。
精准有效防控外汇领域风险。一是开展海南自贸港外汇精准高效非现场监管框架研究。探索建立一个“事前有预警,事中可控制,事后能管理,主体无感化”的精准高效智能化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为海南自贸港相关金融政策出台与落地实施提供支撑。二是加快资金流平台建设。突出“封关运作进出岛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的定位,着力完善适应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的资金流监测体系,强化跨境(跨岛)资金流动风险防控效能,辅助“三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风险防控,开展违法违规案件协查,实现进出岛资金高效监管目标,为防范自贸港金融风险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