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宅五祀的演变

2022-02-09 01:29栾鹤鸣
寻根 2022年6期
关键词:司命祭灶灶神

□栾鹤鸣

五行之官与家宅之神

“五年说”中,“祀”有“年”之义。《尔雅·释天》:“载,岁也。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尚书·周书·多方》记载:“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五祀”即是五年的意思。

对“五祀”为句芒、祝融、蓐收、玄冥、后土五官说的记载,《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

(蔡墨)对曰:夫物……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这里所见的社稷“五祀”,郑玄认为在国家祭祀中与社稷、五岳皆为中祀。

《礼记·祭法》中所记“七祀”虽有七祀、五祀、三祀、二祀、一祀之等级差别,但其所祭祀的神与《月令》中相似,只是在“五祀”的基础上增加司命、厉二祀,因此可以看作家宅五祀之变体。

句芒、祝融、蓐收、玄冥、后土五官之“五祀”与门、户、井(行)、灶、中家宅神之“五祀”虽都以“五祀”相称,但属于两种不同的祭祀。

在古代社会,地位不同,祭祀的对象也不一样。“《礼》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祭其祖。《曲礼》曰:天地、四时、山川、五祀,岁遍。诸侯方祀山川、五祀,岁遍。卿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非所当祭而祭之,名曰淫祀。”(《白虎通义》卷二)只有大夫以上得祭五祀,士者位卑禄薄,只能祭祀先祖。虽在实际祭祀中有所出入,但表明身份不同,可祭祀的神数目也不同。因此,本文从国家官方祭祀和民间祭祀两个方面对“五祀”的演变进行叙述。

官方祭祀中“五祀”的演变

根据历代正史以及相关政书中有关“五祀”的记载,可大体推断出“五祀”在国家正祀体系中的演变。

先秦时期的“五祀”在“三礼”等典籍中记载的内容并不一致。《礼记·月令》中为门、户、井(行)、灶、中五祀,而《礼记·祭法》却在此基础上加上司命、厉二变为七祀。正是由于这些记载的差别,以后历代学者争论不休,各朝对于“五祀”的祭祀内容也徘徊在“五祀”“七祀”之间。

汉至南北朝官方祭祀中祭“五祀”,且“五祀”的祭祀内容与先秦时期出现差别,井神代替行神出现在“五祀”中。

魏武王始定天下,复兴旧祀而祭五祀。《魏书》记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每神皆有。”可见这一时期继承汉代的制度,“五祀”中祭祀井神而不祭行神。傅玄云:“帝之都城,宜祭一门。正宫亦祭一门,正室祭一户,井、灶及中,各择其正者祭之。”(《通典》卷五十一)其中对门、户之神的祭祀做了具体的规定。《晋书》亦载:“立夏祭灶,季秋祠心星于城南坛心星庙。……是后诸祀无闻。江左以来,不立七祀,灵星则配飨南郊,不复特置焉。”则南北朝时期官方可能不祭“五祀”。

隋朝,“其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以秋,行以冬,各于享庙日,中则以季夏祀黄郊日,各命有司,祭于庙西门道南。牲以少牢。”(《隋书》卷七)唐初废七祀,唯季夏祀祭中。开元中制礼祭七祀,各因时享祭之于庙庭。“司命、户以春,灶以夏,中以季夏土王之日,门、厉以秋,行以冬。”(《新唐书》卷一二)

元制附祭七祀,神位于庙庭中街之东西向,其分为四时之祭,并与宋同,唯中则附于七月之祭,特祭则遍设之,每位笾豆各二,簋各一,尊二俎一。

明朝小祀有八,其中就包括“孟春祭司户,孟夏祭司灶,季夏祭中,孟秋祭司门,孟冬祭司井。”(《明史》卷四十七)洪武二年(1369年)定制,岁终腊享,通祭于庙门外。岁暮享太庙时,五祀并列庙西庑下东向,太常寺官行礼。八年,经礼部奏并批准:“孟春祀户,设坛皇宫门左,司门主之。孟夏祀灶,设坛御厨,光禄寺官主之。季夏祀中,设坛乾清宫丹墀,内官主之。孟秋祀门,设坛午门左,司门主之。孟冬祀井,设坛宫内大庖井前,光禄寺官主之。四孟于有事太庙之日,季夏于土旺之日,牲用少牢。”(《明史》卷五十)永乐间又改定四孟祭户、灶、门、井于四立日,祭中于季夏土王后戊日,皆遣内臣祭。岁暮太常卿合祀于太庙丹墀西东向。

清朝祭“五祀”,初循旧制,每岁暮合祭太庙西庑下。顺治八年(1651年)定制,每岁致祭五祀之神,但停止了岁暮合祭。康熙十五年(1676年)十二月恢复岁暮合祭五祀之礼。十八年(1679年)正月奉谕旨,户、灶、井、中、门神停其专祀。又以“禁中祭上帝,大享殿合祀天地日月及群神,太庙阶下合祭五祀非古制,诏除之”。唯十二月二十三日,宫中祀灶以为常。由此,官方祭“五祀”的历史结束,变为只祭灶一神了。

整体而言,官方祭祀中,“五祀”的祭祀等级不断下降,最后在官方祭祀中消失。

民间祭祀中“五祀”的演变

关于民间五祀,先秦时期的文字记载较少,借助出土简牍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祭“五祀”的时间并不固定,据睡虎地秦简乙种《日书》中记载,祭“五祀”的时间较多,而到《月令》记载中,祭“五祀”的时间就相对固定下来。

汉至南北朝时期,民间主要祭祀门神及灶神。门神的祭祀中,开始产生具体的门神形象神荼、郁垒,祭祀时间为正月十五。灶神的祭祀由一年多祀变为一年一祀,祭祀时间为十二月八日,即腊日。灶神的功能也不断增多,由主饮食之神变为可致富、诅咒、白人过失的多功能神。

汉代民间求雨也会祭门神、灶神,并以五行相属,依季节拜:春旱求雨,令民祷社稷,家人祠户;夏求雨,家人祀灶;季夏,祷山陵;秋,家人祠门;冬,祷于名山,家人祠井。虽然祭祀主体为庶民,但都是县邑命令百姓的行为。民间自发的祭祀一般只祭祀一两种神,如《风俗通义》中记载宣帝时期,南阳阴子方腊日以黄羊祭祀灶神,后暴富,子孙职显,阴氏世蒙其福,其后子孙常以腊日祀灶以黄羊。《汉书·息夫躬传》载哀帝时,息夫躬在政治斗争中含愤而死,其母“坐祠灶祝诅上,大逆不道”。(《汉书》卷四五)灶神出现了致富和诅咒的功能。另外,《汉书·孙宝传》载:“御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后署宝主簿,宝徙入舍,祭灶请比邻。”可见,除了腊日祭祀灶神外,搬入新居时也会祭祀灶神。

到了东晋,一年之内仍可能多次祭灶。

南北朝时期,“五祀”中民间祭祀的主要仍是灶神及门户。这一时期灶神的祭祀变为一年一祀,仍在十二月八日。《荆楚岁时记》记载:“十二月八日为腊日……其日并以豚酒祭灶神……许慎《五经异义》云:‘颛顼有子曰黎,为祝融,火正也。祀以为灶神,姓苏名吉利,妇姓王,名抟颊。’”

隋唐至宋元时期,民间祭祀中,士大夫祭“五祀”,且祭祀地点与祖先神相邻,可能是为了祭祖的时候兼祭“五祀”。门神的形象发生改变,出现了以秦叔宝、尉迟敬德为代表的武门神形象。这一时期门神的主要功能仍是驱鬼辟邪,祭祀时间由正月十五变为除夕夜。

在唐代,灶神的祭祀日渐兴盛,被称为“东厨司命”。《辇下岁时记》中记载:“都人至年夜,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帖马于灶上,以酒糟抹于灶门之上,谓之醉司命。”《酉阳杂俎》中记载:“灶神名隗,状如美女。又姓张名单,字子郭。夫人字卿忌,有六女皆名察洽。常以月晦日上天白人罪状,大者夺纪,纪三百日,小者夺算,算一百日。”可以看出“白人罪状”功能成为灶神的固定职能之一。

宋时,祭灶时间变为十二月二十四日。《东京梦华录》中记载:“二十四日交年,都人至夜,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纸钱,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涂抹灶门,谓之‘醉司命’。”

元朝戴表元作《迁奉祠堂文》,其中提及祭祀土地神。“维大德五年,初祖以下在北室,高祖六四府君在中室,五祀诸神附南室,惟土地之神在下室。”(《剡源集》卷二十三)

自明朝开始,民间祭祀中,门神的形象发生改变,开始出现文门神的形象,门神的功能也由驱鬼辟邪趋向祈福纳祥,但仍保留辟邪的功能。灶神的祭祀更加兴盛,甚至出现了“五祀独隆于灶”的情况,灶神的功能更加广泛。

清代林伯桐在《士人祭仪》中提及广东番禺地区“于寝堂之北为龛,以版别为四室。奉四代之亲故为四室,以版别之者,事亡如事存之意。谨按人家厅多者,专以一厅祀祖,则神位宽然。若厅少者,乡俗多为神楼正中既以供五祀之神,惟以神楼之东西两处奉先”。“五祀”再次与祖宗神主相邻,可见“五祀”与祖宗祭祀关系密切。

形成于战国后期的家宅“五祀”在中国历史悠久,官方祭祀中,各朝代对“五祀”的祭祀内容并不一致,总体来说徘徊在“五祀”“七祀”之间,但其祭祀等级却呈现下降的趋势。民间祭祀中,士大夫阶层和庶民阶层的祭祀也存在差别。部分士大夫可以祭祀完整的“五祀”,而庶民阶层由于身份等级的限制,只祭祀“五祀”的部分神,一般以灶神和门神为主。

[本文系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AHSKZD2018D08)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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