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丽 于秀金
(1.山东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2.山东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格是人类语言系统的基本语法范畴之一,最早源自拉丁语,指的是以格标记等形式表示句子结构中的名词短语语法角色的形态手段 (Baker, 2015)。国内外学者对格范畴的研究涉及多个角度,包括转换生成语法、系统功能语法、类型学等视角。这些角度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相互借鉴,相互联系,并大多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1)格的本质与功能;2)格范畴在语言中的表征机制;3)不同语言的格配置模式;4)格与语义句法之间的关系等。但是当前的格范畴研究仍存在一定局限性,如研究多从狭义形态理论出发,忽视了格的其他表现手段;研究术语混乱;重形而忽视形-义的界面研究。鉴于此,本文尝试梳理国内外跨语言格范畴的既有研究,指出当前格范畴研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深入探讨的问题,对未来研究进行展望。
Fillmore (1968: 17) 用格来指代“处于底层的语义—句法关系”。他将句子分为情态 (Modality) 和命题 (Proposition) 两部分,命题中每一个名词短语与动词之间各自的语义关系即为“深层格” (deep structure case)。Fillmore在初期主要列出了施事格 (agentive)、工具格 (instrumental)、与格 (dative) 等六种语义格。随着对深层格探讨的不断深入,格的名称被多次修改,数量也被多次删减,在Fillmore的相关文献中共出现过12种语义格,但是Fillmore从未列出过完整明确的语义格清单。
基于语义格概念,Fillmore (1968: 33) 试图建立深层语义结构与表层句法结构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句子表层主语的深层格选择等级:Agentive (施事) >Instrumental (工具) >Objective (客体)。Fillmore (1971) 将主语选择原则进一步发展为格层级 (case hierarchy),格层级越高的格越容易成为句子表层主语。Fillmore的格语法突破了传统语言学中对格的认识,对揭示语义和语法之间的关系起到重要作用。但格语法也存在着语义格数量、界限不清,语义分析精密度标准不一等问题,为分析句子中的语义关系造成诸多困难。
Chomsky也将“格”引入生成语言学,提出了“格理论” (Case Theory)。不同于Fillmore的格语法,生成语言学将格分为结构格如主格、宾格等,及属性格如工具格、与格等 (Chomsky, 1981:170-171),并规定“每一个具有语音内容的名词词组都必须被指派一个格”(Chomsky, 1981:49)。可见 “格”在生成语法研究中被赋予了两层含义,一是指用来标记语法成分的形态手段,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表层格;二是指探讨句子结构和语义之间关系的深层格。Chomsky (1995) 的最简方案沿袭了结构格和内在格的区分,但存在二者如何划分的问题。 Chomsky (1986:191) 认为结构格由动词指派,而内在格通过插入of由名词或形容词指派。但上述标准受到部分学者质疑 (Baker, 1988),认为动词也可以指派内在格。可见格理论设想在具体操作层面还存在一定缺陷,有待进一步商榷。
Halliday (1994: 161) 认为在所有语言的及物系统中都存在着及物和作格两种模式,二者互为补充:一是及物分析法,关注的是动作对某一实体是否具有延及性;二是作格分析法,关注的是动作的内部或外部原因,如:
(1)a. The lion chased the tourist.
b. The lion ran.
(2)a. Mary walked the dog.
b. The dog walked.
按照及物分析法,小句的核心是动作者和动作过程,(1a) 中 “the tourist”是动作“chase”的延及目标。而按照作格分析法, 小句的核心是过程和中介,(2a) 中的“the dog”并非动作“walk”的延及目标,而是动作的中介,由中介和过程可向右延及动作的致使者,即“Mary”。
Davidse (2002) 与Thompson & Ramos (1994) 在系统功能语法框架下进一步发展了Halliday的作格概念。Davidse (2002: 133) 认为及物模式和作格模式共同构成一个连续体 (continuum),在不同的小句中两者所体现出的主次地位不同。Thompson & Ramos (1994)则引入了语义作格的概念,认为动词对不同格模式的选择存在其语义基础。Givon (1995:46) 从语篇和认知层面讨论了格角色与标记性的关系,认为对于占据主语或宾语位置的格角色,其标记性与人类认知复杂度 (cognitive complexity) 有关。从语篇的分布频率来看,由于施事、与事等格角色在语篇中分布频率较高,因此倾向于无标记。
类型学视角下对格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格标记分布规律以及世界语言中主宾格和施通格两种格配置模式的探讨,尤以施通格格局为研究重点。Comrie (1973) 最早对主宾格和施通格格局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Latin
(3)a. Puer venit.
‘The boy comes.’
b. Puer puellam amat.
‘The boy loves the girl.’
Basque
(4)a. Miren etorri da.
‘Mary came.’
b. Yon-ek Patxi jo du.
‘John hit Bill.’ (Comrie, 1973: 239)
例 (3) 为拉丁语,不及物句的主语与及物句的主语采用相同的主格形式“puer”,而及物句的宾语采用单独的宾格形式“puellam”;例 (4) 为巴斯克语,不及物句的主语与及物句宾语采用通格形式零标记形式,而及物句主语采用单独的施格标记“-ek”。Dixon (1979) 引入了S、A、O三个术语分别表示不及物句主语、及物句主语、及物句宾语,同时进一步区分了形态施格和句法施格。形态施格指的是在形态标记层面,S与O形成配对关系的格局,而句法施格指的是小句在并列、从属等句法操作过程中以S/O作为中枢的句法表现 (Dixon, 1979:60)。
非宾格假设 (The Unaccusative Hypothesis) 最早由Perlmutter (1978) 提出,他指出非宾格假设具有跨语言共性,对不同语言的句法表现通常有一定预测性。根据语义或句法结构特征,Perlmutter将英语一元动词分为非宾格动词 (unaccusative verb) 和非作格动词 (unergative verb),前者通常为表状态特征的非自主动词,其表层主语由深层宾语派生而来,为域内论元,而后者主要包括描述动作或行为的自主动词,其表层主语即为深层结构主语,为域外论元,具体见如下例句:
(5)a. Gorillas exist.
b. Gorillas play at night.
例 (5a) 中“exist”表存现义,为非宾格动词,“Gorillas”为“exist”的域内论元,既可以位于动词之前,又可以位于动词之后。而例 (5b) 中“play”表活动义,为非作格动词,“Gorillas”为“play”的域外论元,只能位于动词之前的主语位置。
Burzio (1986) 在管约论框架下进一步发展了非宾格假设,认为动词是否具有外部论元与动词是否具有授宾格的能力相关,不能授予宾语的动词即为非宾格动词。Van Valin (1990) 和Levin & Hovav (1995) 则分别从句法和语义角度就如何更好地区分非作格动词和非宾格动词进行了专门探讨。Levin & Hovav (1995: 39) 提出可根据是否可以形成结果结构辨别非宾格动词,非宾格动词往往不能形成结果结构;Van Valin (1990: 249) 则认为动词论元的“意愿性”和“施事性”是辨别非宾格动词与非作格动词的语义基础。
汉语究竟有没有格在学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议。胡建华 (2007) 认为汉语无格,正因为汉语是一种无格语言,因此汉语在论元分布和题元选择上具有较大自由度,并提出用以区分格标语言与非格标语言的格标效应。胡建华 (2010) 进一步指出由于汉语没有格,需要用题元允准和题元连接解读条件来处理汉语中的论元分布和题元选择问题。而冯奇、万华 (2008) 则持相反观点,他们认为胡文因汉语缺乏形态格而推出汉语是非格标语存在以偏概全的问题,语序是广义格的表现形式,汉语正是以语序体现格位关系。
自Perlmutter提出非宾格假设以来,学者们也开始将非宾格假设应用于汉语的研究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汉语的作格研究中,吕叔湘 (1987) 首先注意到汉语中的部分动词如“打败”所构成的句法结构具有作格语言的特征。学者们进一步围绕如何界定汉语中的作格动词这一问题展开研究。黄正德 (1989) 根据汉语动词的题元结构和句法表现大致将汉语一元动词划分为“非作格动词”和“非宾格动词”,将汉语二元动词划分为“及物动词”和“致使动词”。
邓思颖 (2004) 提出作格化这一句法机制试图推导出汉语的四种被动句。邓文所提出的“作格化”与类型学界所使用的“作格”存在本质不同,作格化指的是生成语法框架内动词改变指派受格能力的过程,而类型学界的作格实质是格标记或句法层面的一种作格特征。刘晓林 (2006) 在“作格化”这一框架内对汉语中的“把”字句、倒装句、拷贝句等特殊句式从句法、语用等多层面进行分析,认为以上的几种特殊句式与作格化相关。但是不同于邓文观点,刘晓林认为作格化受句法、语用等多因素驱动。
一些学者以Chomsky生成语法中的格理论为理论背景考察汉语,如韩景泉 (2000) 同样以“领主属宾句”为观察对象,以“格理论”为参照,提出“语链传递格位”概念,试图论证领有名词移位目的是为深层结构整体寻求赋格,而非为自己寻求赋格。温宾利、陈宗利 (2001) 则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基于格理论对领有名词移位的解释存在许多问题,并从最简方案的角度提出新的观点:[D]特征核查才是领有名词移位的根本动因。
与汉语的非宾格研究不同,有些学者从格分裂视角探讨汉语是通过汉语的句法语义表现分析汉语的格配置,并对影响汉语格配置模式的因素进行分析,从全局把握汉语的格配置模式。金立鑫、于秀金 (2012) 以与OV-VO语序类型相关和不相关的参项为参照对汉语进行了逐一考察,证明了汉语普通话兼具OV和VO语序类型,语序上的混合属性为汉语的格配置模式研究提供了证据和理论支撑。金立鑫、王红卫 (2014) 则根据汉语中不同动词的句法分布特点论证了汉语存在主宾格和施通格两种句法模式。
在汉语学界,汉语是否有格一直颇具争议。主张汉语无格的证据一般为汉语缺乏显性形态语素,认为“某一语言中的NP是否具有格特征至少需要一定的形态方面的证据” (胡建华, 2007),可见个别学者是从狭义形态理论出发认为汉语是一种无格语言。而我们至少有三个理据证明应该从广义的视角认识汉语的格标记。首先,探讨一种语言是否有格不应因缺乏屈折语素而否认该语法范畴的存在。汉语语法范畴与印欧语语法范畴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不应采用相同的语法体系标准衡量;其次,不同语法范畴在不同的语言中语法化程度不同。Bybee对强制性范畴和非强制性范畴进行了区分,认为分析性语言 (孤立语) 通常缺少强制性语法范畴 (Bybee, 1997: 28)。另外,胡建华先生以汉语论元分布的自由性论证汉语无格,我们先来看汉语论元分布是否完全自由,他为论证汉语论元分布的自由性给出了以下示例:
(6)a. 这个问题我解决不了。
b.我这个问题解决不了。
c.这个问题解决不了。
(7)a. 那瓶酒喝醉了老王。
b. 这瓶酒醉得我站不起来了。
如果我们只看 (6) 中的三个例句,或许可以承认汉语的论元分布相对自由且灵活,但是并非完全自由不受隐性格位的限制,正如我们不可以说“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我”。我们再来看例 (7),胡文给出的解释是“酒”为受事,“老王”和“我”为施事,施受颠倒可见其自由性。首先从句义上看,这两句话更多承载的是因果关系,与其说“酒”为受事,不如说“酒”为致事更合适;其次,如果非要说它们是施受颠倒,那么何以解释“老王喝醉了那瓶酒”和“我醉得那瓶酒站不起来了”不成立?既然不成立,何以说明汉语论元是自由的呢?
Dixon (1994: 49) 曾将世界语言大致分为两类:一类语言主要以语序表示句法关系;另一类语言主要以格标志、虚词等手段表达句法关系。格标志与语序成互补关系,格标志作用越突出,语序越自由,反之语序越固定。我们所看到的恰恰是汉语论元分布即语序在表示句法关系中的作用,分布也是一种表示句法关系的广义形态。
系统功能学界、类型学界、生成语法学界对“ergativity”这一术语存在不同的理解,导致“非宾格”“作格”“施通格”等术语的混用,使相关研究变得混乱模糊。在类型学界,金立鑫、王红卫 (2014) 等学者倾向于使用“施通格”这一术语,而吕叔湘 (1987)等大多数学者则使用“作格”这一术语。根据Dixon (1994: 1),“ergativity”指的是不及物主语与及物宾语配对的格配置模式,“ergative”是及物句主语上的格标记。及物句主语通常为动作的施事者,“ergative语言就是动作的施事有ergative格标记成分的语言,与施格相对的为通格,因此这种句法组配应该称为施格-通格语言” (金立鑫、王红卫, 2014)。因此从这一角度看,将“ergativity”这一术语译为“施通格”更加清晰明了。在系统功能学界,作格分析法与类型学界和生成语法学界所使用的“作格”并无过多关联。在生成语法学界,一些学者认为非宾格动词就是作格动词,因此沿用了作格动词这一名称。但是非宾格动词和作格动词存在本质上的不同,根据Perlmutter (1978),非宾格动词指的是含有一个域内论元不能指派宾格的动词,非作格动词指的是含有一个域外论元不能指派作格的动词,本质上它们都是不及物动词。如果将非宾格动词称为作格动词则是将非作格动词与非宾格动词放在了同一对立面上,非宾格动词成为了可以指派作格的及物动词,因此“作格动词”这一名称不符合Perlmutter的“非宾格假定”,是对非宾格动词的曲解。
当前对语言形-义关联及其接口研究多集中于句法结构与语义之间的关系研究,且往往“句法规则的表层现象归纳有余而深层关系解释不足” (刘锋、张京鱼, 2020),忽视了格标记在跨语言“形-义”对应关系上的解释力。事实上,不仅论元的句法分布与语义存在映射关系,格标记与语义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在一些语言中,工具、处所等外围语义角色并非被赋予相应的所谓“内在格”,而是被赋予了结构格,如下面冰岛语和藏语的例子:
(8)Hann landi hælunum í golfi.
he.NOM beat heels.the.DAT in floor.the.ACC
‘He kicked his heels on the floor.’ (Malchukov & Comrie, 2015: 394)
(9)Sta=re-s shing chad-pa.
axe-ERG tree cut
‘Cut the tree with an axe.’ (Malchukov & Spencer, 2009:362)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不同的格标记对语义也存在一定的承载作用,而这种承载作用是否存在一定规律,语义是否对采纳何种格标记有一定的预测作用?很明显,现有研究鲜少关注这一问题,而在汉语学界,格标记在“形-义”对应关系上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忽视格标记在语义-语法界面上的作用不利于我们认清格标记的全貌,解释世界语言包括汉语中的一些特殊结构。
格范畴的现有研究多止步于描写和归纳,缺乏科学、合理的解释框架,得出的结论偏重语言之间的局部性差异,难以发掘跨语言共性和普遍规律。如汉语非受事宾语结构或施通格结构的研究大多只能借助西方语言主干特点进行比较。正因为没有合理的解释框架作为支撑,才会出现汉语究竟有无施通格结构的争论,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以致有些学者认为“讨论汉语是施格型还是受格型总让人觉得不那么对头” (沈家煊, 2018)。因此,只有搞清楚导致汉语格配置模式的内部或外部动因,才能使相关研究更具有说服力。我们常将汉语中的“非受事宾语”结构拿来讨论,然而国内大部分研究要么采取句法思路解决,衍生出一系列复杂的句法规则,违反了语言研究的本意和初衷,要么从构式和历时层面尝试解释这类结构,结果还是没能说清这类结构的本质,忽视了对这类特殊结构跨语言共性和导致这种共性内部或外部动因的研究。现有的语言学分支,包括生成语法学、类型学、认知语言学等仍然相互独立,而每一种分支都是不完美的,仅仅在单独框架下对语言现象做出解释显然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我们跳脱某一种研究范式,走向多角度融合的研究方法。
格标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语法和语义的关系。从广义形态理论来讲,汉语也存在格范畴,其具体表达手段以语序为主。未来研究应更多关注汉语格标记在语义-语法界面的解释力,尝试考察汉语格标记和语义角色之间的关系。而这类研究同时牵涉到汉语格配置模式以及汉语施通格结构等相关问题。汉语当中存在大量“被”字句、“把”字句,这类特殊句式中的论元如何被赋予格标记?它们的格标记和语义角色存在何种关联?如:
(10)a. 小李把鞋跑丢了。
b. 鞋跑丢了。
(11)a. 肥皂水把衣服洗干净了。
b. 衣服洗干净了。
例 (10) 和例 (11) 都为汉语中的“把”字句,“鞋”和“衣服”都为受事,却既可位于动词之前也可位于动词之后,很明显这类结构与汉语中常规的主宾格结构有所不同,而例 (11) 当中“肥皂水”语义角色为工具,也可以分布于动词之前,可见语义-语法层面上汉语的格标记研究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亟需我们解决。
格范畴研究方法各异,解释力却不强,因此需要跳出较为单一的解释方法,寻求能够揭示世界语言格范畴共性规律的研究框架。近年来一些学者为跨语言研究分支走向融合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如刘丹青 (2011) 所提出的语言库藏类型学 (Linguistic Inventory Typology)。语言库藏类型学试图从特定语言系统所拥有的语音、词库、形态等手段出发考察不同语言的显赫性语义范畴,从而揭示语言之间因库藏而导致的类型差异。语言库藏类型学在跨语言研究中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对寄生范畴现象的研究 (刘丹青, 2018),对跨语言时-体-情态范畴显赫性与扩张性的研究 (于秀金, 2017) 等。而格范畴在不同语言中的语法化程度不同,表达手段也存在差异。因此未来研究可以沿库藏类型学思路从格范畴的形式手段出发关注其所形成的语言中的形-义对应关系。另外,于秀金、金立鑫 (2019) 提倡建立认知类型学 (Cognitive Typology),以期从认知、心理等角度对类型学所描写的跨语言现象进行合理阐释。未来研究可尝试在收集大量跨语言语料基础上考察不同语言格标记使用背后的认知机制,如格标记的使用如何受人类认知因素所驱动,构建不同格标记在语言中的显赫性层级关系。
通过梳理国内外的格范畴研究文献,我们希望能对既有的研究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呈现出现有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研究者关注跨语言格范畴研究中仍留有的空白以及值得继续探讨挖掘的问题,尽可能创新研究理论、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使格范畴研究更加全面、丰富。我们发现,现有的格范畴研究仍存在一定问题:1)多从狭义形态理论研究格,忽视了格的其他表现手段,从而无法揭示某些语言中格范畴的全貌;2)“非宾格”、“作格”、“施通格”等术语混用为格研究造成一定困难;3)在跨语言格范畴研究中语义和语法联系不够紧密;4)格范畴研究多为描写、归纳,拘泥于某一种研究范式,缺乏合理的解释框架。因此,我们认为未来的研究可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向出发:1)关注格标记在语义-语法层面上的解释力,对汉语的格标记和语义角色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从而帮助揭示汉语中格范畴的表征方式以及汉语的格配置模式;2)跳脱单一的研究范式,融合多种语言研究分支,借助新的研究范式,如库藏类型学、认知类型学等,为格范畴研究寻求更好的解释路径,从而真正揭示跨语言格范畴的普遍原则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