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佳月
(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4)
义和利这对哲学范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二程曾曰:“天下之事唯义利而已”。中国古代哲学、伦理学、文学对其的讨论从未停止。不同的学派对义利的看法不尽相同,出现了义利之辨,同时也形成的自己的义利观。先秦时期重要的思想家,墨子建立了墨家学派,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对于义与利提出了不同于其他学派的看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义利观。
义利之辨自古就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经历了四次高潮。其中处于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的第一次义利之辨的影响力远大于随后分别处于两宋时期、明末清初时期、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的后三次。各学派都持有不同的看法,形成自己的义利观。
义利之辨的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争论义和利怎么定义,谈论义和利的本质是什么,讨论义和利的社会作用。第二层面是争论两者中何者更为重要。在第一次义利之辨中,儒家、道家、墨家等各家各执己见,百家争鸣的局面再一次在义利之辨中得到体现。作为先秦此时的两大显学,儒墨各自的义利观都是其两家思想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其他思想又具有一定的联系,所以两家的义利之辨产生巨大的影响。
对于义和利的内涵,儒家认为义者,宜也。即做事要合适,合当如此之意。儒家认为义和仁为人自身固有的,仁义与否完全在于自己。儒家认为利分公私,公利大于私利,儒家将义利分开讨论。墨家则训义为正、同、利,将利作义和不义的衡量标准。墨子通过将“利”阐释为“义”,将义与利两者统一起来,两者不可分离。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主张重义轻利,《论语·里仁》中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与利形成对立,同时用君子和小人之分 将义利问题提至伦理的高度。义利之辨便越发受到历代学者的注目。孟子在孔子的基础上,主张“去利怀义”,认为战争乱世的根源在于人们对个人私欲和利益的追求,荀子的性恶论将“心好利”归入其中。后来的董仲舒进一步要正其义而不谋其利。儒加将贵义贱利不断发展。而墨家在义利观的抉择上是义利并重,义利关系体现在“兼相爱、交相利”。
儒墨两家的导向不太相同,儒家追求道德的完善,而墨家追求功利的最大化。作为先秦显学之一的墨子对义利之辨有自己不同于儒家的看法,也形成了墨家的义利观。
墨家贵义。《墨子·贵义》中明确阐释万事莫贵于义,墨家认为义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为珍贵,人的言行都需与义相符,义应该作为尚贤的标准,任何利的获取都需在义的的基础之上。是利的根本。义是人间良宝,是利国利民的根本。义的实质是兼相爱、交相利。
墨子训义为正,作为一种道德标准,意为公平、墨子认为义自身就是一种可以界定是非对错的标准。义是治理天下维持社会秩序的准则。所以墨子曰:义,天下之大器。义就是能够使得天下大治的做事情的方法。那么义的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墨子在称述尧、舜、禹等先代圣王做事情的方法时说道:“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 综观《墨子》一书,可知墨子所思考的事物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天、鬼,一个是人类社会。当然,这两个层次其实就是紧密联系的同一个整体。而所谓的义就是处理人事是标准。墨子训义为同,墨子认为国家直接的战争,人们之间利益的冲突都是因为义的不同,国家间义不同,每个人的义不同,义的不一样导致社会价值尺度的混乱。为了避免战争与冲突,就绪想要一个统一的义,以这个义作为治理天下的标准,墨子也称之为“尚同一义”。墨子确定义来自天出。墨子认为,天具有赏善罚恶的意志,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受其规范,天下的明法。核心思想就是兼相爱,交相利。为了实现这个核心的思想,提出了天志,通过天志这个手段,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墨子·尚同》篇中讲到“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墨子指出,上帝立天子目的在于让他为老百姓服务。主要兴利,除害,变贫、寡、危、乱为富、众、安、治。这也是墨子对天子的要求。
墨子认为,利决定义的内涵,将实现社会利益作为做事情的出发点。注重做事情的动机,志功合一,志是动机,目的,功是效果,影响。认为志与功即动机和效果是统一的。也称“合志功而观”,意为应该经过对行为的动机和效果的考察来确定行为的好坏、善恶。义利是同一个事物中的两个方面。
墨家尚兴天下之利。根据有关统计《墨子》中“利”共出现348处,好像对于利的阐释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墨子不仅贵义而且重利。墨子所说的利是天下之利。墨子将天下公利作为最终目的,义是为了达到天下公利的目的。一言以蔽之,墨子将义和利合一。墨子的义利观是面向于现实的实际作用的,看重对现实社会是否有用,是否有利于社会发展,这是他最为在意的点。
对于“利”的最直接阐释是墨子在《经上》的“所得而喜也”,意味着得到后感觉喜悦的东西有利的,与此相反的是害,即“害,所得而恶也”。《经说》的“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对利进行进一步阐释。即达到后感到受到喜悦的是利,反之不是。
墨子将利人和利天下视为义的内涵,将义和利合一讨论,体现了利在墨家义利观中的地位,墨子的义利观是面向于现实社会的实际作用的,所以带有了功利主义色彩。
墨子的利也有公私之分、他我之别。但是与儒家放弃私利不同的是,墨子没有一味的否定和放弃私利,没有回避人的私利,而是基于人的自然人性,对对人的私欲的合理性给予了肯定,同时将其延伸到社会各基层的各个角落。墨子对于欲、利、义的看法都是基于承认人自然私欲是合理的这个判断上的,追求个人的私利其实是一种合理的普遍性行为。墨子认为行事要符合天下人的普遍利益,以达到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效果。不能因为追求私利损害他利,反对杨朱不拔一毛。墨家义利观最大的特点是义利统一,墨子义利观中的义与利是不可分离的,是相互融合的。
墨子处于特定的阶级,让他能目睹、亲历普通百姓的艰苦生活,让他能感同身受,抛弃有阶级差别的爱,主张爱无差别,对所有不同出身的仁人志士一视同仁。墨子主张的兼相爱,交相利,以求可以避免社会不稳定的社会问题。墨子认为义就是利,同理利也是义,与儒家的有等级的爱不同,兼爱应该是没有差等的,没有分别的爱所有人。尚义贵利,义利合一。相利并不是意味着人们要以利为交往的前提,而是要以双方都感到欢喜的方式进行交往,实现自利和他利的统一如果为了个人私利而损害他人利益,那么就不是交相利,那么肯定就是不义的。
墨家的义利观具有深刻的影响。义利观作为墨子思想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对当前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既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利新时代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中华民族埋下先公后私的思想基因。首先墨家兴天下之利,注重对天下公利的追求,为中华民族埋下了先公后私的思想基因,有利于加强中华民族的群体意识,形成巨大社会凝聚力,这也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思想的基础。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越来越近,中国梦不仅是国家的梦想、也是民族的梦想,更是人民的梦想。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
为社会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奠定思想基础。其次有助于形成正确的义利观,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当代的中国社会是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利益问题日益显现,溯其根本为义利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如何处理现实生活中的义利关系,其中包含道德与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问题。而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商家为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付出全部努力,同时也做出损害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事情。对个人私利的极度追求,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风险。从墨子义利思想中学习如何正确对待利义问题,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墨子的义利观,强调对他利的尊重,以天下大利的追求,而不是片面的追求个人的私利。墨子的义利观有利于当代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个人正确协调个人与集体利益关系提供思考。墨子不同于儒家贵义贱利的传统标准,尊重个人追求合理的个人私利。正确协调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把“利人”“利天下”的劳动人民的利益放置重要地位。受墨子的出身的影响,他是我国历史上首位为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发声的思想家。儒家思想出于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角度,对社会广大人民的个人利益进行否定和限制,这样大大限制了最广大人民的能动性,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墨子义利观思想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对劳动人民自身利益的肯定和保护,具有一定的人民性。契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