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 蕾
(江汉大学武汉研究院 湖北武汉 430056)
中国的霍乱分为中西医两种病症。古代中国很早有“霍乱”一说。早在《黄帝内经》一书中就有相关记载,一般指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吐泻病,但一直到清中页,中国发生的霍乱病没有出现传染性强和致死率高的特点,直至十九世纪前期,由印度传播到中国的流行性霍乱(时人也称为真性霍乱、亚细亚霍乱)才是造成近代中国大规模传染与死亡的急性传染病。因此,近代所称的霍乱爆发一般是指后者。它由弓形菌引起发病,具有高流行性和高死亡率,以及发病急速、无痛性排便等特点。本文的研究对象即是此病。
抗战时期,受到战争影响,武汉公共卫生形势面临严峻挑战,数种急性传染病肆掠流行。疾疫的防治关乎广大民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成为政府尤为关注的社会问题。武汉被日军占领后,1939年集中爆发了大规模的霍乱疫情,之后的数年后也频繁发生。为此,汪伪政府积极采取多项防疫措施加以应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于近代公共卫生治理的研究正方兴未艾,然而就沦陷时期武汉地区的流行病防治活动还鲜见有专题研究,仅见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文史研究所副研究员路彩霞在《城市管理体制异化与市政颓败:卫生行政的强化与异化》一文中,对武汉沦陷后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作了详尽的梳理。因此本文试图对霍乱这一急性传染病在武汉及周边地区的爆发与防治展开分析,以期对当下有所镜鉴。
在日军的抢掠下,武汉三镇市民中的难民和流民人数大大增加。一方面城市被日军的炮火摧毁严重,大量的房屋、土地被战火焚毁,人民流离失所;另一方面,日军和入城的日本商人又趁机大举侵占民房、企业和商铺,大批武汉市民被驱逐。这些民众不得不困居于租界等地。因初期法租界被设为安全区,为躲避战乱,大量市民突然涌入,计有8至10万人之多,造成法租界拥挤不堪。后来,许多乱民又再次遭到日军的驱赶进入难民区。
战乱给城市人民生活环境造成的改变与这一时期霍乱的反复爆发有着多方面的联系。比如,难民棚等居住地卫生条件不佳,避难所内的人口过于集中。据《申报》上的报道,“沦陷初期汉口地区有难民7万余人,武昌东北区域有难民7千人,武昌近郊有难民1万人。日军把难民都感到收容所里,并派宪兵把守巡视。”[1](p606)流民和城市贫民因食物的匮乏而导致营养不良,轻则身体抵抗力减弱,重则疾疫缠身,乃至死亡。“沦陷初期,汉口还有部分积粮可以维持,武昌这边粮荒问题则十分严重。在日军的严格管控下,不允米粮载运过江,汉口这边的粮食不能救武昌之急,对岸武昌难民之用水用粮,均感缺乏。”[1](p606)因此,日伪政府不得不开展众多救济工作。
此外,因战时原因,卫生机关及其医院和医疗设备遭到破坏而无法及时发现、隔离和治疗霍乱患者,水井遭到破坏导致井水污染,下水道遭破坏,导致污水处理能力下降。
1939年夏季,武汉霍乱疫情再次爆发,“此间之霍乱,大有蔓延之势,据此间报载,自7月1日以来,收容于隔离医院者,已有170名之多,其中47名,已因是致死,霍乱之蔓延,日方不愿供给食水与武圣庙一代之难民收容所一举亦有相当关系。因难民既无自来水,则只能自井中、河流中汲取污水饮用之。此间日方控制之华文报纸乃谓,法租界与‘武汉特别市’之关系仍见紧张,‘武汉市政府’拟将法租界予以封锁,切断租界所需之食物、饮水与电力之供给,促其早开。”[2]
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市卫生局采取多种宣传途径宣传霍乱的防治知识以及该病的可控性,稳定民心。比如举行防疫演讲、发放防疫简明传单等,内容涵盖霍乱产生原因、预防方法以及治疗手段等。此外,对于本地及周边霍乱的爆发情况,也及时向市民发出通告,起到警示及安抚社会的作用。1942年9月初,因上海、苏州、杭州等地均发现霍乱病人,武汉市卫生局遂防范于未然,“一面严饬预防加紧工作,一面切实晓谕市民,务于饮食起居随时留意,期策安全云。”[3]
强制实施防疫注射。日伪政权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在汉口地区主要开展了强制性注射疫苗,[4]针对霍乱病,武汉特别市在规定时间段内按居住地强制注射,实现应种尽种,由市立医院负责注射,宪警负责动员、组织和检查工作。根据当时日本防疫部门制定的防疫方针,霍乱预防注射的有效期为注射后的四个月,霍乱预防注射基本上每年要实施春夏两次。
1939年武汉特别市市立医院在全武汉分设十个霍乱疫苗集中注射处,其中汉口8处,武昌2处,时间从8月10日至9月10日为限,每日上午8点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同时规定须注射人员年龄从幼儿至50岁为止,但有三种情形可以免于注射:一是当年7月份内曾经注射并有证书者,二是染病患者,三是孕妇。具体实施工作由警察局负责通知,民众注射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表、安居证、通行证或良民证等。检查工作则由日宪协同警士组成五组负责实施,于注射次日挨户检查。
通过全方位的强制免疫措施,这一时期汉口地区60%以上的人口都注射了霍乱疫苗,达到近代以来该地区的最高峰值。以1939年为例,霍乱疾疫当年在武汉再次爆发,日伪政府立即开展夏季霍乱疫苗注射,普及人数超过100万。当年武汉霍乱致死率大幅低于广东和香港,前者仅为45%,而后两地则分别达到54%和64%。“各地区虎疫猖獗情形,其数字均超过武汉,而武汉本年虎疫之预防工作能获如此效果,实属幸事。”[5]
1940年,汉口卫生当局继续强制实施两次霍乱预防注射,两次注射人数分达到82万余和27万余,“以二十九年气候恶劣,长江下游此症流行极盛,而本市(汉口)预防得当,竟无一人发生,足征预防注射确有实效”。[6]1941年4月至5月,汉口卫生当局再次实施春季霍乱疫苗预防注射,共计注射73万余人,“以本市全人口计算,大概业已普遍”。[7]
在进出武汉检疫方面,日伪卫生当局对进出武汉的旅客和船只实行严格的防疫证明检查。1941年,长江下游再次发生霍乱疫情,汉口卫生局“对下游各埠进港轮船一律施行消毒,以防霍乱波及本市。”[8]
为防止交叉传染,日伪当局在本地疾疫爆发时临时设立了隔离疫区,严格管控疫区人员和物品的进出,并在每个隔离区的进出路口均设有日本军部哨所及检诊班,疫区居民离开疫区须持军特务部宪兵队及防疫队之特许证书或市政府证明书,且“非经喷雾消毒及踏盘消毒后不准入市区”。[9]而且,禁止将疫区食物外运,新鲜蔬菜等农产品也必须经由检诊班消毒后方可放行。[10]另外,来自疫区的粪便等污染物垃圾也须经消毒后就地掩埋,禁止外运。[11]这些举措都使本地的疫病流行范围得到有效控制。
日伪当局采取的另一项防疫措施是便检。为饮食安全计,本来打算禁止疫区饮食业,但考虑到相关人员失业可能引发社会问题,从而规定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大便检验,由季检变为月检,无毒无菌者即可恢复营业;[12][13]到外地涉疫地区旅行人员也必须凭注射证和五日内的便检证明才能购买车船票,而且隔离区内的居民更是必须参加便检。
因为苍蝇是霍乱病毒的传播媒介,为消灭传染源,确保饮食安全,沦陷时期当地市政府积极鼓励市民捕蝇灭蝇,每年都给价购买死蝇。[14]以1942年为例,当年春季苍蝇幼虫刚孵出时,汉口卫生局即以每百只1角的价格收购幼蝇,及至夏日,又以每百只5分的价格复购夏蝇。当年恰逢霍乱疫情流行时期,10月,卫生局又举行一次灭蝇行动,由各卫生事务所统一给价收买市民所捕杀之苍蝇,并逐日汇送焚化。[15]
为防止霍乱疫情蔓延,当地政府积极消除可能存在的传染风险。在各交通要道、码头、市场等公共场所实施彻底消毒;在各码头检查注射证,同时按户调查有无霍乱病人,必要时采便检查,并及时注射疫苗。
另一方面,设立隔离医院和霍乱临时治疗场所。政府明确规定,除传染病医院和其他临时定点救治诊所之外,其他医院、诊所一律禁止诊治霍乱病人,而且规定医生、邻居等发现霍乱病人,均应立即报告。此外,还组织了保甲卫生班,“动员共同租界内的医师义务担任或指导防疫、防空救护、提高公共卫生道德等业务。[16](p154)对霍乱患者隔离收容,发现疑似患者,速即收容于传染病院。[17]而且,对于霍乱患者,一律免费收治。这些措施有利于减少交叉传染,提高治愈率。
其他防控措施也在霍乱急性爆发期非常严格地执行,诸如武昌至汉口之间断绝轮渡交通、病者家门口撒石灰消毒、焚烧疫尸和感染病愈者便检等措施。
比如在华人聚居集中地的难民区,日军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区内设立联保保甲组织,实施保甲制度。汉口地区12个警察分局中就有3个分局设在难民区,他们严格封锁此地,四周布满铁丝网,只设立两个进出口。巡警在出入口检查所有过往行人,以及向他们喷洒消毒药水。[1](p614)
综观武汉沦陷时期的霍乱防治活动,带有较为明显的日军入侵后的“非常”特质,迥异于同时期国统区以及抗日根据地的管控工作。其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种说法认为,近代中国霍乱病菌流行始于入侵的外国军队。根据1865年英国出版的《卫生医事统计报告书》“1838年,英人自印度出发,侵袭中国,其军队由英兵及土著混合组成,当时士卒中患霍乱者甚多,霍乱病菌遂由彼等传带至中国各地。”[18]而且,兵营中之士兵一旦染疾,传播迅速,死亡率高,因此,“对日本而言,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和占领地区的社会秩序,都必须重视传染病问题。而且,日本方面还有牵制和对抗国际机关和其他国家对传染病的拯救事业的意图。”[16](p141)
武汉沦陷时期,日本军方几乎参加了武汉防疫的全过程,使得武汉的防疫带有浓重的殖民色彩。在武汉特别市政府和汉口市政府设立的卫生局内均设有日本军部派遣的顾问和嘱托,表明汪伪政府是在日方的操纵下重新构建新的防疫体系。
武汉沦陷时期,这种强制性体现在疫苗注射与生活各个方面紧密相关,缺少了疫苗证,将给生活带来极大地不便。1940年9月,伪市政府将安居证换发为市民证,为了实现强制性注射疫苗,在市民证上专辟种痘、注射栏目。又如,政府在市内设置交通关卡,规定只有持有防疫证明者才能通过,否则禁止通行;华人凭防疫证领取所需食盐等生活必须品。[19]
但是,不少民众为逃避注射疫苗,竟花钱冒名顶替注射疫苗以及非法买卖假的防疫证明。为此,1940年5月,由宪兵和警士联合成立检查班,检查防疫证,意外发现多张伪证。[20]为杜绝此等行为,政府也采取惩罚措施,如对持伪造注射证者加盖“苦力”印章,[21]或者对当事人按照伪照公章罪或扰乱防疫行政秩序定罪,[22]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并令补种。[23]
市民对疫苗注射防疫的抵抗,一方面可以说是迷信和缺乏卫生观念,另一方面也是对日伪政府的不信任所致。1939年春夏,汉口中华区谣言四起,或谓无论男女均当街注射肛门、乳部、臀部,或谓注射后会绝嗣、变成哑巴。[24]
在卫生行政系统中,为了实现居民管理和维持治安的保甲制度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它的建立能够在防疫活动中弥补卫生经费和警察人数不足的问题,也有利于城市改善环境卫生的改善。市政府利用保甲制度开展取缔路边大小便、垃圾处理、维持户内外清洁、消灭害虫等活动。同时,保甲长也需要向各户劝导预防注射,发生疫病时以保甲为单位协助居民购买饮用水等。通过保甲组织,不仅起到了组织说服民众强制注射疫苗的作用,而且将防疫活动与市民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从而在这个时期实现了大规模的疫苗注射。
在战乱连年、物资匮乏的时期,一些消毒和防疫措施,实际上也未能严格执行到位,或者被迫适时变更。比如,1939年,日伪政府要求一般民众及菜贩对新鲜果蔬消毒清洗,但因广大市民卫生常识既不足,且又无钱再购买消毒物品,因而无法真正执行。而禁止疫区粪便等垃圾外运的规定,不仅不利于城市粪业的发展,而且疫区也没有能够清理消纳大量粪便污染物的场地。而且,鉴于武汉地区的实际情况,并且考虑到普通民众维持生计的需要,一些防疫措施在实施时也不得不有所调整。1939年武汉的霍乱源于饮用水的污染,因此,伪卫生局一度禁止民众汲饮江河水和井水,但因江岸地区尚未安装有自来水笼头,只能采取权宜之计,改用白矾过滤江河水后再煮沸饮用。[25]而这些都会让防疫效果大打折扣。
尽管如此,这些疫情防控手段却对战后国民政府的防疫工作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