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贫困视域下中国老年多维贫困测度及分解

2022-01-27 05:14赵周华霍兆昕
西部经济管理论坛 2022年1期
关键词:代际维度发生率

赵周华 霍兆昕

(内蒙古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内蒙古包头 014000)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扶贫政策的实施,中国在减贫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现行贫困标准下,中国已于2020年底彻底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一脱贫任务的完成成为了国际脱贫史上的一大奇迹,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已经完全消灭贫困问题,而代表我国的贫困问题将会进入崭新的相对贫困阶段,并且会长期处于这个阶段[1]。 我国人口老龄化出现于经济不发达的时期,具备“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特点,老年人口比重和老年抚养比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预计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2]。特别是在我国养老机制不完善、养老政策尚不健全的背景下,老年人作为易返贫及边缘性群体,将成为相对贫困治理的重点人群[3]。

针对老年人口的相对贫困问题,仅以收入不足这个单一指标来衡量显然是不够的,需要从基本可行能力和自由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贫困由最初绝对贫困视角下的收入贫困[4],逐渐发展到综合转型贫困、流动性贫困、多维贫困、发展性贫困、结构性贫困和特殊群体贫困等六种贫困类型的相对贫困[5]。与绝对贫困相比,相对贫困呈现出长期性、复杂性与多维性等特征[6]。国内对相对贫困的研究起步较晚,国内学者最初以定性分析研究老年贫困,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及老年贫困致因的复杂化,学者们开始基于绝对贫困标准从经济、教育、医疗等维度运用A-F方法和Logit方法探索老年多维贫困测度[7-9]。仲超等[10]结合多维贫困视角运用A-F方法得出教育、健康是影响相对贫困的主要因素,许源源等[11]基于制度视角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深化分析出基本公共服务在减贫中占据重要位置。诸多学者立足国情、围绕相对贫困及多维贫困理论和方法开展贫困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并为后续化解老年相对贫困提供了路径选择。

当前关于相对贫困的研究大多偏向理论分析,不少学者通过梳理研究内容、研究对象及方法,结合国际经验与启示为中国界定相对贫困标准提供了重要研究视角[1,12-13],为构建2020年后相对贫困视域下长效的贫困治理机制奠定了基础[14-15]。然而,关于相对贫困研究的实证分析较少,大多基于相对的界定标准进行研究。关于相对贫困的界定,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欧洲福利国家主要以相对收入为贫困测量标准,美国采用绝对与相对相结合的差异性贫困标准,以墨西哥为代表的一些拉美国家则大多使用多维贫困测量方法[1],目前国际上关于相对贫困标准的制定,以平均收入或中位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相对贫困线的方法使用较为普遍[12]。白增博[6]认为各地区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对多维贫困度量标准作适当调整。相对贫困没有统一的定量标准,更注重与其他社会成员的比较。那么,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基于多个维度对我国老年贫困进行衡量时,用什么标准与指标去衡量这些维度,是相对贫困下多维贫困测度面临的一个挑战,值得学者进一步深入分析。

现有关于老年相对贫困的研究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大部分学者依旧将绝对贫困线作为判定收入贫困的标准,较少有学者运用实证分析来研究相对贫困视域下老年多维贫困变化情况;其次,较少学者关注代际互动关系对老年人多维贫困产生的影响。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基于2011—2018年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数据(CLHLS),结合国际相对贫困标准的制定标准,运用A-F方法选取教育水平、收入水平、生活水平、社会保障、心理健康共5个维度14个指标对老年多维贫困进行测度分解,找出相对贫困视域下影响老年多维贫困的根本因素,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老年人面临的困境,实现老有所养,另一方面为我国构建老年相对贫困治理机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方法、指标与数据

(一) 方法

本文曾尝试使用PCA方法来确定各维度指标的权重,但因累积贡献率较低且SCM值较小,使得本文仍然沿用目前大部分学者普遍使用的等权重法(A-F方法)来对各维度、指标进行赋值。该方法是根据个体所经历的联合剥夺的加权和来确定每个样本是否贫困,可以与不同的指标、权重和边界值一起使用,为不同的社会群体和社会情况创建度量。A-F方法在测度多维贫困时主要涉及如下指标。

(1)加权贫困边界值(Ci):确定多维贫困的边界,当个体被剥夺的加权维度的数值超过规定的比例时则可以被划分为相应的多维贫困级别,更高的贫困分值则意味着更严重的贫困程度。K临界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gij表示第i个个体在第j个指标上的剥夺得分,当gij处于剥夺状态时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ωj为每个指标所占的权重。

(2)贫困率(H):在特定人口中经历贫困的人口比例,指贫困人口的数量q占总人口n的比重。

(3)平均剥夺强度(A):贫困人口(在特定人口中)所经历的平均贫困比例,用被剥夺分数的总和除以贫困人口的数量得到。

(4)多维贫困指数(M0):指贫困人口在贫困的各个方面被剥夺时所经历的贫困的份额。它是贫困发生率(H)和平均剥夺强度(A)的乘积。

A-F方法的优势在于多维贫困指数M0既可以按照年龄、性别、地区、省份、城乡等不同组别进行分解,也可以按照贫困致因的不同维度进行分解,来计算每个组别对贫困的贡献度。分解公式如下:

其中,X代表不同维度(指标);l表示不同组别(年龄、性别、地区等);,代表不同组别下贫困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M0(Xl)代表不同维度(指标)下某一组别贫困人口的多维贫困指数。

(5)各指标的百分比贡献(D):每个加权指标对总体贫困的贡献程度。

(二) 维度与指标选取

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等宏、微观因素,同时参照多维贫困指数(MPI)维度选取标准,重点考虑代际因素对老年多维贫困的影响,选取教育水平、收入水平、生活水平、社会保障和心理健康等5个维度来衡量老年多维贫困,各维度选择依据及指标具体如下:

(1)教育水平:教育水平可以直接反映家庭的人力资本状况,是衡量能力贫困的重要维度,相比单一经济维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另外,父代教育和子代教育也属于影响老年人贫困变动的重要因素[16],考虑到每个时期的社会背景不同,教育水平也会随经济发展而有所提升,故对受访者(老人)的父母受教育临界值定为双方均未曾接受过教育,受访者本身接受教育年限临界值为6年,其子女接受教育的年限临界值则定为9年。(2)收入水平:国际上通常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对贫困标准界定为平均收入或中位收入的50%或60%[10],故本文将城市和农村相对贫困标准分别设定为家庭人均收入中位数的50%和60%,以此来判断家庭是否处于贫困状态,而对于收入结构单一或收入来源不稳定的老年人来说,子女经济支持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17]。(3)生活水平:从需求层次理论来看,老年人首先要满足最低层次的生活资料,如饮食情况、住房质量、卫生设施,且单一的客观条件不足以准确把握老年人生活质量现状[18],故将老年人对自身贫困状况的主观评价纳入考虑范围。(4)社会保障:贫困老人的权益保障离不开政府及社会的支持[19],社会养老保险可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医疗保险可以为患病老人减轻医疗费用负担。(5)心理健康:受个人观念、家庭状况和社会文化变迁等方面的影响,老人心理健康问题逐渐显现,老年心理问题中孤独和抑郁位居榜首[20],但目前并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

在充分借鉴前人研究多维贫困的基础上,本文采用等权重法对老年多维贫困进行测算。目前多维贫困等维度权重法将维度的总和设为1,然后对每一维度赋予相同的权重,进而对各维度内的指标再均分相应的权重。由此,依据老年人的贫困剥夺状态进行加权计算,得出老年个体加权贫困边界值(Ci)与多维贫困剥夺值进行比较,以此来反映老年多维贫困的程度。一般而言,加权贫困边界值大于零且小于1/3的样本为脆弱性贫困户,即这部分样本虽然目前不属于多维贫困,但稍受风险打击就容易陷入多维贫困;加权贫困边界值大于等于1/3的样本定义为多维贫困户,为准确判断多维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加权贫困边界值等于或大于1/3且小于2/3的群体被定义为一般多维贫困户,加权贫困边界值等于或大于2/3的为极端多维贫困户[11]。每个维度的选取及指标权重设定如表1所示。

表1 中国老年多维贫困的维度、指标和剥夺临界值

(三) 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团队开展的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数据,该数据提供1998—2018年,涉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26个,但由于前期数据中部分衡量贫困的指标不能贴合地反映当前的贫困状况,故选用2011年、2014年、2018年的数据进行测算,其中2011年调查样本9765户,2014年调查样本7192户,2018年调查样本15874户。根据研究需要,本文利用stata15对2011—2018年的数据进行整理,筛选出符合研究需要的家庭样本,其中2011年有4065户,2014年有2991户,2018年6117户,涵盖东部11个地区、中部8个地区以及西部4个地区,总计涉及到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老年多维贫困测度及其分解

(一) 中国老年单一指标贫困发生率

总体来看,多数单一指标贫困发生率呈下降趋势,表明我国在当前扶贫政策的实施下,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详细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2011 年、2014 年、2018 年中国老年各指标贫困变化率

由表2可知,教育水平和社会保障是影响老年贫困的两大主要维度,其贫困发生率均超过40%。2011—2018年,教育水平维度中3个指标的贫困发生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但贫困发生率仍较大,均超过60%,过去偏低的国民教育普及率影响了老年人及其父辈的受教育水平,且现阶段的老年教育发展尚不健全,因此教育水平在影响老年贫困发生率方面占据比重较大[21]。子女受教育年限指标贫困发生率在教育水平维度中的指标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尽管义务教育和学费减免对子代入学起着积极的正向作用,但由于社会历史和环境决定了父母下一代的教育水平,子代教育的改善对整个家庭受教育贫困问题的影响作用有限。另外,社会养老保险指标的贫困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在2018年依旧占据65.96%的贫困发生率,有无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标的贫困发生率也近半,这说明近几年推行的医改政策在老年人群的扶贫减贫工作中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收入水平维度上,不同于物质财富匮乏造成的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是同一时期不同地区或不同阶层成员之间由于主观认定的可维持生存水准的差别而产生的贫困[22],更偏向于比较性。随着我国现行农村收入贫困线能基本达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消除极端贫穷和饥饿的要求,我国减贫策略应当以缩小差距为目标[23]。2011—2014年以相对贫困线为基准的家庭人均收入指标的下降趋势明显,说明老年贫困家庭的收入贫困缺口在逐步缩小[24],但2014—2018年家庭人均收入指标贫困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说明我国大量相对较低收入老年群体的收入相较社会平均水平处于低水平,依然具有较强的经济脆弱性。另外,子女经济支持指标整体呈下降趋势,随着社会保障的获得与国家逐步完善的养老制度,拥有退休、养老金等收入来源的老人将更少依赖子女的经济补贴。

生活水平维度中5个指标基本呈现出下降趋势,表明老年人的卫生、饮食等生活条件逐渐发生改善,生活条件的稳步提升可以帮助贫困老人减少寄生虫、传染病和流行病的患病概率,为老年人疾病预防提供重要保障。其中,做饭燃料和饮水来源指标的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均在20%以上,这可能是因为在地理位置偏远或环境较为恶劣地区,仍存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情况,而且相对高昂的电价与水费也大大限制了艰苦朴素的老年人对现代生活卫生条件的需求。

在心理健康维度上,老年人心理孤独感贫困率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2018年中国老年心理健康白皮书》显示,63.0%的中国老年人常常会感到孤独,而其中有54.0%的老年人即使和别人在一起也会感到孤单[25],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个体特征、家庭、社会参与等都可能成为影响老年人心理健康的因素,加之快速的生活节奏使许多儿女无暇顾及老年人的心理变化,老年人极容易出现心理障碍,但目前我国老年人心理健康干预工作仍较为滞后,对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不足,所以近几年因孤独而抑郁导致心理出现问题的老年人不在少数[20]。老年人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密切相关[26],政府在关注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之余也应重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倡议“积极老龄化”,鼓励人们摒弃对老年人的消极看法,发挥老年人在家庭及社会中的积极作用[20],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

(二) 考虑代际因素的中国老年多维贫困测算结果

单一指标的贫困发生率仅能反映出一个方面的贫困,并不能诠释贫困的全部意义,因而将上述14个指标综合成一个多维贫困指数M0。考虑到代际教育、代际经济会对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产生影响,故剔除了含有代际关联的子女受教育年限、父母受教育年限和子女经济支持等3个指标作对照组,对不含代际指标的老年多维贫困进行测度,详细测度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4的测度结果可发现,代际支持对脆弱性老年贫困群体的贫困发生率具有促进作用,而对于多维贫困程度较高的老年贫困具有缓解作用。

表3 剔除代际因素时2011年、2014年、2018年中国老年多维贫困指数

表4 考虑代际因素时2011年、2014年、2018年中国老年多维贫困指数

由表3、表4可知,整体来看,在同一贫困总剥夺得分状态下,相较2011年及2014年,2018年老年多维贫困指数、贫困发生率、平均剥夺强度都呈下降趋势,这说明老年多维贫困的状况总体来说是改善的。以表4中总剥夺得分取1/3为例,老年多维贫困发生率从2011年的73.21%降至2018年的57.12%,同一维度下的老年多维贫困人口数量显著降低。此外,随着多维贫困程度的增加,老年多维贫困识别门槛逐渐上升,贫困发生率与多维贫困指数呈递减趋势,遭受更多维度剥夺的老年贫困人口数量也在逐渐减少。以表4为例,2018年测度结果显示我国有超过一半的老年人在经历着一般多维贫困的剥夺,当总剥夺得分为2/3时,老年极端多维贫困的发生率为不足1.5%,说明仅有少数老年人处于近乎全维度贫困的状态,但老年平均剥夺强度由0.4479上升为 0.7302,这说明多维贫困的改善效果更多作用于多维贫困人口的发生率,对多维贫困老年人口的平均剥夺程度的降低效果并不明显,由此也从侧面反映出老年人整体脱离相对贫困任务的艰巨性。

与考虑代际因素的测度结果相比,剔除代际因素后,脆弱性贫困老年群体多维贫困发生率较低,多维贫困程度较高的老年群体的多维贫困发生率较高。以2018年总剥夺得分取0.2为例,剔除代际因素的老年多维贫困发生率为84.27%,考虑代际因素的贫困发生率则增加为87.95%;当总剥夺得分取0.5时,剔除代际支持因素的老年多维贫困发生率为21.99%,当加入考虑代际支持的指标后,老年多维贫困的发生率下降为16.54%。可见,代际支持对多维贫困程度较高的老年群体贫困发生率具有缓解作用,对脆弱性老年贫困的发生率具有促进作用。相较多维贫困程度较高的老年群体,脆弱性老年贫困群体的家庭代际经济支持模式为互惠型的可能性更大[22],老人可能更有能力或意愿对子代进行经济支持,这也变相增加了老年群体贫困的发生概率;对于多维贫困程度较高的老年人来说,子女的教育水平和经济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贫困老人的经济收入,阻隔代际贫困的传递,降低父代家庭的贫困发生率[27]。这也意味着,完善教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弱化的家庭养老功能,减轻家庭养老负担。

(三) 中国老年多维贫困测度按区域分解

相对贫困具有典型的区域性特征[5]。考虑到不同指标、不同地区对老年人福祉的影响有所差异,有必要根据不同的多维贫困状态对不同地区老年多维贫困指数进行动静态相交互的分析,以此作为建立差异化扶贫政策的依据。本文将数据中涉及到的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成东、中、西三个地区进行研究,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共11个省(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共8个省份,西部地区包括广西、重庆、四川和陕西4个省(自治区),下面对东部、中部和西部进行多维贫困地区分解及维度分解,详细测度结果如表5和表6所示。

表5 (续)

由表5、表6可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在不同贫困程度下,各指标对各区域贫困贡献度也有所不同。就地区共性来看,三个地区的教育水平与社会保障两个维度的贫困贡献度差距不大,并一直占据较高比重,生活水平各指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说明老年人在饮水质量、住房条件、卫生环境等方面的生活质量均有明显提高,完善的生活设施对防止老年人疾病发生、实现健康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28]。从不同的多维贫困程度来看,一般多维贫困程度下教育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所占比例较高,随着老年多维贫困程度的不断增加,经济贫困问题更加凸显。

在一般多维贫困程度下,2018年东、中、西部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两个维度对老年多维贫困的贡献度之和均已超60%,其中社会养老保险是最易遭受剥夺的指标,贫困贡献度均在18%左右,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贡献度也达到13%左右,说明我国社会保障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可能还存在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全面、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繁琐、养老服务水平较低等较多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西部地区子女受教育年限在三地区中指标贡献度最高,受地理、人文等多方面影响,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经济水平的低下制约着教育的投资,形成了“贫困综合症”,因此,西部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中、东部仍欠缺。

在极端多维贫困程度下,教育水平与社会保障维度的贫困贡献度仍较大,收入水平和心理健康维度的贫困贡献度相较一般多维贫困的数值有明显增加,这说明对于基本生存条件落后、处于极端多维贫困的老年人来说,收入水平和心理健康仍然是影响他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2018年东、中、西部地区家庭人均收入指标的贫困贡献度均超12%,且子女经济支持指标的贫困贡献度相较一般多维贫困的老年群体有所增加,达到10%左右,呈现东、中、西部依次递减的趋势,这主要与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有关。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各地人才发展战略等国家政策的实施,东部地区依然是流动人口最集中的地区,2020年中国流动人口调查报告显示,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占全国流动人口的比例为75.7%。许多中、西部地区的年轻劳动力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选择到东部沿海等较发达地区务工,通过提高经济收入来提升赡养父母的经济能力,日常照料更多以为父母提供经济支持方式为主,因此中、西部地区子女经济支持指标的贫困贡献度相较东部较低。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提供的家庭护理、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能力较有限,使得留守老人无法获得生活上的照料与情感上的慰藉,增加了老年心理孤独与焦虑感。相较而言,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老年人的养老观念较为开放,养老方式也逐步趋向于敬老院、老年公寓和特殊护理等多元化方式,但目前敬老院中存在的精神障碍互理、特殊护理等养老型服务因专业人员短缺、服务设施简约等问题并不能真正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基本养老需求,因此,东部地区有孤独感指标的贫困贡献度较高。

四、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本文利用2011—2018年CLHLS数据分析了相对贫困视域下考虑代际因素的中国老年多维贫困的剥夺程度及影响因素,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从单一指标看,多数指标的老年贫困发生率呈下降趋势,但老年心理贫困发生率略显上升;2)从多维指标看,代际支持对处于多维贫困程度相对较高老年群体有缓解作用,对脆弱性老年贫困群体的贫困发生率具有促进作用;3)从指标分解来看,一般多维贫困程度下教育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的贫困贡献度所占比例较高,随着老年多维贫困程度的不断增加,收入水平和心理问题更加凸显,且西部地区教育水平、人均收入及老年人心理健康较中、东部均有差距。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老年教育、职业教育和夯实基础教育,逐步缩小相对贫困地区的教育差距。一方面,扩大老年教育的受众体,鼓励相对贫困地区办好各类老年学校,设立专门的部门对老年教育事业进行管理,填补当前我国在老年教育制度方面的空白。另一方面,继续加大西部相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扶持力度,提高人力资本,从根本上进一步提高我国相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终止“贫困—人力资本不足—贫困”的恶性循环圈;在教育结构上可继续加大对中等教育发展技术型人才的支持,鼓励和支持相对贫困老年家庭中主要劳动力集中接受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相对贫困老年家庭劳动力生产能力或就业创业能力,达到智力扶贫的效果。

第二,关注相对贫困老人的心理健康,适当进行心理干预。首先,鼓励子女与父母多沟通、多交流,在为相对贫困老人提供生活帮助、物质照料之余,更要注重情感交流与精神慰藉;其次,加快中、西部地区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大学等机构的服务建设,引导相对贫困老年人正确使用网络,甄别网络虚假信息,免受养生等虚假广告的误导;再次,鼓励社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可适当安排家庭旅行、老友聚会等社会活动,丰富相对贫困老年人的退休生活,疏导内心的寂寞与焦虑;再其次,倡导老年价值多元化,发挥老年人的主观能动性,引导相对贫困老人积极参与到自身老化心理构建活动中,从根本上解决相对贫困老人心理问题。

第三,建立合理的相对贫困老人收入补给机制,强化对家庭承担养老责任的经济支持。加强对西部相对贫困地区老人的能力开发,针对身体状况良好、尚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老人,可以通过政府扶持、以工代赈、社会支援等途径向相对贫困老人提供基本生产活动,提高相对贫困老人增收致富的自我意识。同时,将相对贫困家庭人口负担作为税收宽免的依据,继续推进个税向以家庭人均收入作为征收税基的家庭税方向发展,承认相对贫困家庭在赡养老人等责任方面付出的成本,提高社会对家庭照料价值的肯定。

第四,加快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降低相对贫困老人的医疗保障支出。从社会养老保险方面讲,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厘定相对贫困老人的财政补助比例,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所需。从医疗保障方面来讲,针对西部地区参保能力相对贫困家庭实行保费缴纳优惠政策,尽快实现全民参保的目标;其次,不断充实中西部相对贫困地区的卫生人才队伍,全面提升相对贫困地区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再者,合理提高医疗报销比例,适度扩大部分特殊药品的报销范围,缩小东中西部地区相对贫困老年群体获得感上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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