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献章《慈元庙碑》的教化思想探析

2022-01-16 03:54张子俊
闽江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官学教化书院

张子俊

(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学术研究部,福建 福州 350001)

《慈元庙碑》是陈献章晚年的碑文著作(图1)。弘治四年(1491),陈白沙倡议兴建慈元庙于当年宋少帝行都故址之上,纪念以身殉国的宋少帝及杨太后,慈元庙碑亦为此而立,由陈献章亲自撰文并以茅龙笔书写。慈元庙碑立于陈献章去世前一年,反映了他以推行教化为己任的思想,对于研究明中期岭南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不无裨益。以往学界已关注到《慈元庙碑》,但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书法艺术研究,少有专文以此为切入点,研究陈献章之教育思想。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慈元庙碑》为主,兼及相关史料,解读、探究陈献章的教化思想。

图1 《慈元庙碑》碑刻Fig.1 Ciyuan Temple Monument inscription

一、碑文撰写的时代和地域环境

陈献章(1428—1500),字公甫,号石斋,别号白沙子、玉台居士等,因其长期居于广东新会县白沙村,故世称白沙先生。他是明中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书法家、诗人。陈献章自幼受儒家经典教育,后师从理学大师吴与弼。成化十八年(1482),广东左布政使彭韶向朝廷举荐陈献章,“国以仁贤为宝……诚恐国家坐失为贤之宝”,宪宗批准其上疏,允许“有司以礼劝驾”。[1]入京之后,因陈献章病情加重,母亲林氏“忧念成疾”,遂上《乞终养疏》,请求回乡。宪宗准其“亲终疾愈,仍来供职”[2]3。之后陈献章居乡讲学,专研心学,终成一代大儒。弘治十三年(1500),陈献章去世,万历二年(1574),朝廷下令将陈献章从祀孔庙,追谥文恭。万历十三年(1585),朝廷下令将陈献章以翰林院检讨的身份从祀孔庙,这也是岭南地区唯一一位从祀孔庙的大儒。

陈献章生活的明中期是岭南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阶段。据学界已有研究可知:“明中后期,广东各府州县有了更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县一级学校增多……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为学校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3]另外,“明代广东的书院不仅为广东培养了不少人才,还为外省培养了不少人才”,“人才蔚起,出了许多当时有用之材,栋梁之材。而这一切,都是与明代广东重视和发展教育事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3]

《慈元庙碑》写于陈献章逝世的前一年(1499),正是儒家教育在广东普及和岭南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其碑文的内容主要在于总结宋亡教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明朝统治提供借鉴。他认为:“南渡之后,惜其君非拨乱反正之主,虽有其臣,任之弗专,邪议得以间之……至于善恶不分,用舍倒置,刑赏失当,怨愤生祸,和议成而兵益衰,岁币多而民愈困。”[2]50学界对此有过客观的评价:“陈白沙《慈元庙碑》对宋亡这段论述,有别于一般史评单纯地或过分强调蒙(元)崛起入侵的外部原因,而着重剖析内因,对宋室‘自腐’,直指无遗。并分阶段论述其盛时、衰时致腐的因素。其考察问题的方法是合理的,结论是中肯的。”[4]

二、碑文体现的教化思想

碑文体现了陈献章重视社会教化的思想。陈献章认为,教化民众有两种方式:学校教育和民间教化。学校教育应坚持官学、私学同步发展,缺一不可;民间教化以儒家思想为依据,以乡绅为主要执行者。

(一)坚持官学、私学同步发展

1.重视官学的作用

重视教化,兴办教育是陈献章思想的组成部分之一,目的在于“立大闲,愧颓俗,而辅名教”[2]50。他曾说:“风俗美恶存乎人,人之贤否存乎教。”[2]31人、风俗、教化相互联系,风俗的好坏取决于人,如果社会间贤人居多,就能“愧颓俗”。教育是培养贤人的方法,而官府必须承担教育民众的责任。

陈献章在碑文中特别强调官府在教育事业中的责任和作用,其曰:“世道升降,人有任其责者,君臣是也。予少读《宋史》,惜宋之君臣,当其盛时,无精一学问以诚其身,无先王政教以新天下;化本不立,时措莫知,虽有程明道兄弟不见用于时。”[2]49可见,他认为君臣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宋代君臣在国家强盛时,未能确立教化民众的大政方针,未能任用贤才以治理国家。任用贤才,确立正确的基本行为准则,端正民风民俗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与《慈元庙碑》中“立大闲,愧颓俗,而辅名教”表达的意思相同。官府是正风俗、重纲常的主要执行机构,“自古有国家者,未始不以兴学育才为务,然自汉而下,求诸学校之所得名世者几人,有不由庠序而兴者乎?是故学校之设,其重在于得人;学之道,其要在于为己;古之名世者,舍是无以成德”[2]39。那么他如何看待官府在教育方面的作为?他在《程乡县社学记》中说道:“国朝开设学校,自胄监至于府、州、县,备矣……古者王畿置小学于辟雍之侧,其在侯服邦国,则列于庠序之右。今之郡县学,古之大学也;今之社学,犹古之小学也。天下风俗美恶存乎人,人之贤否存乎教。观今之风俗,则今之人才可知矣。”[2]30可见,陈献章肯定明代的学校制度,认为其足以与前代的教育制度相媲美,在正风俗、选贤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明代教育制度,学校分官办和民办两类。明初,在朱元璋的亲自主持下,国家先后兴办了国子监、府州县学、社学,三者属于官办学校。凡愿读书者均可入社学学习,费用自理,老师由官府聘请。府、州、县学设立于全国府、州、县衙门所在地,每年招生一次,考生来源主要是民间俊秀和官员子弟。每年招入全国府、州、县学的“廪膳生”,可获得官府按月供给的米粮,还享有免役特权。

朱元璋是明代官学的创建者。即位后,他颁布诏书:“自胡元入主中国,夷狄腥膻,污染华夏,学校废弛,人纪荡然。加以兵乱以来,人习斗争,鲜知礼义。今朕一统天下,复我中国先王之治,宜大振华风,以兴治教。”[5]于是他于洪武二年(1369)要求府、州、县建立学校,岭南各级学校也相继建立。太祖之后的成祖、宣宗、英宗、代宗、宪宗、孝宗均有设立或修缮官学,例如:广州府“洪武初征南将军廖永忠命中书掾高希贤仍故址重修庙学,建先贤祠,辟射圃……宣德元年(1426)年,巡按御史金濂、左布政使张涣修建殿庑”[6]302;韶州府“洪武丙午知府钱旭建明伦堂……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知府王琰重修”[6]305;潮州府“正统三年(1438)知府王源重修殿庑,天顺七年(1463)知府陈瑄重修明伦堂,增修仪门齐舍。弘治六年(1493)知府周鹏辟学前地建号房,迁杏坛于中庭……继为门扁曰:育英”[6]307;顺德县“景泰三年(1452)知县周亶、教谕刘景福始祠,其旧庑堂齐公爵号舍,咸以茅覆……成化元年(1465)知县钱溥牦泮池,创丽泽亭,建奎文阁……知县吴世腾建号房八十余间”[6]303;新会县“洪武三年(1370)知县吴拳、署学事吴汝仍建于故址……宣德八年(1433年)知县林廷芳重修。正统二年(1437),提学彭琉增修。天顺二年(1458年)知县陶鲁复新之”[6]304。明代广东官府始终坚持发展教育,从未停止设立和修缮官学,逐渐建立起地方的教育体系,即府、州、县三级教育体制。尽管广东官学大多设立于洪武年间,然而洪武之后历朝都注重修缮官学,教育兴国的政策在广东得到充分施行。

社学是元、明、清三代的地方学校,分为官立、私立,以进行封建伦理道德教育为主要任务。洪武八年(1375)明太祖下令广设社学,以15岁以下儿童为对象,除传统小学的《三字经》《百家姓》《孝经》《四书》外,还将《御制大诰》及律令列入教学内容,强调讲习冠婚丧祭之礼,使孩童自幼懂得封建社会的礼仪制度。陈献章认为社学与小学具有相同的作用,即教育儿童,为府、州、县学提供合适的生员。“天下之事,无本不立。小学,学之本也。保自然之和,禁未萌之欲,日就月将,以驯致乎大学,教之序也。然则社学之兴,在今日正淑人心、正风俗、扶世教之第一义也,胡可少哉?胡可少哉!”[2]31可见当时官府重视广东社学的发展。“广州城社学八……南海县一百有五……韶州府曲江县十二……惠州府归善县六……肇庆府高要县二……高州府茂名县十一……琼州府琼山县八十一。”[6]314-316社学遍布广东,即使文化相对落后的海南岛也社学林立,有相当部分为官方设立。明代广东官府发展教育的政绩值得肯定。

2.鼓励发展民间私学

陈献章是岭南唯一一位从祀孔庙的明代硕儒,他不但精研哲理,开明代心学之先河,也主动投身于岭南教育事业,以为国家兴学育才为己任。陈献章的教育思想对明代和现代教育工作皆有参考意义。

陈献章在《慈元庙碑》中提出“立大闲,愧颓俗,而辅名教”,肯定了民间办学的重要性。他鼓励发展民间教育,主张官学与私学应共同发展。根据前文所引《程乡县社学记》“国朝开设学校,自胄监至于府、州、县,备矣。惟乡之社学,不列于官,待有司而后兴”[2]30可知,陈献章认为地方官府兴办的府、州、县学,已经很完备了,但社学虽非官府主办却有赖于地方官员主持。由此可见,他主张将民间创办的社学与官方创办的府州县学相结合,以形成完整的地方教育体系。

陈献章不仅主张民间创办社学,还支持民间参与兴建府、州、县学和书院。弘治六年(1493年),为鼓励民间人士重修程乡县学宫,他撰写了《程乡县儒学记》,其中提道:“潮之程乡县儒学倾圮久矣,今按察佥事雩都袁公庆祥处分以新之。明年,巡按广东监察御史刘公缨分巡岭东道,佥事王公某往来为之劝借财用,或拓地以相其成……袁公不以风教落第二义,追惟古先圣王立学教人之本意而作新之。袁公所以望于程乡,则不可不以告也……予尝闻程乡风俗,善多而恶少……夫三尺童子,闻人称其善则喜,称其恶则怒,是何心哉?予老矣,彼将有感吾言而兴起者乎?……叶柏,钟誉,杨伟咸以义官董兹役,柏又偕珀来谒文……其余助者又七十余人……”[2]28-29陈献章对利用民间人士推进学宫建设的做法很赞赏。他也十分厌恶社会上唯利是图的风气,因而重视私学在正风俗、得贤才、立名教中的作用,对广东民间通过建社学整顿风教的业绩给予肯定,而正风俗、得贤才、立名教正是陈献章毕生追求的目标。

“云津杳何许,试向卷中寻。不睹六经教,空余百代心。嵩阳思识面,白鹿尚遗音。家有鸳鸯谱,何须更问针。”[2]387通过他的诗文可知,当时广东民间的书院教育已经较为兴盛。虽然明初官府热衷于创办官学,如前文所引,朱元璋曾下诏加大教育投入,以图改变自元朝建立以来存在的社会混乱的局面以及蔑视文教的行为,但从宣德年间起,私学即不断兴起,官私并存,规模也有所扩大。“除宋元间官立的书院尚存外”[7]25,据《广东书院制度沿革》统计,洪武年间(1368—1398),官府新立两所书院;永乐年间(1403—1424)立三所书院,均为私立;宣德中期(1429—1432),肇庆知府王莹在高要城东立崧台书院,此为官立。此后,官方和民间均有建立书院,正统年间(1436—1449)立三所书院,除贡生陈文徽在琼山建立的桐墩书院外,其余两所为官立;天顺年间(1457—1464)立三所书院,除邑人卢能建在东莞大宁建立的岑溪书院外,其余两所为官立;成化年间(1465—148)立三所书院,除成化元年(1465)举人李金在澄迈建立的秀峰书院外,其余两所为官立;弘治年间(1488—1505)立三所书院,均为官立。[7]25-27

陈献章自己也积极投身于私学教育,“南归,杜门却扫,潜心大业。道价响天下,四方学者日益众......自朝至夕,与门人宾友讲学论天下古今事,或至漏下,亹亹不少厌倦......虽少壮者自以为莫及也”[2]870。可见,他学问渊博,又诲人不倦,身体力行,因此深受学子爱戴。陈献章生活时期的岭南教育,以官学为主,私学为辅,民众教化不断发展,文化日益兴盛。

(二)提倡以儒家伦理为核心的民间教化

民间教化也是教育的手段之一。陈献章通过撰写《慈元庙碑》碑文,表明了积极推行民间教化的主张。[2]50在碑文中,他阐述了个人关于宋亡的观点,提出纲纪名教对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意义,也赞扬了南宋志士的忠诚与勇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他对忠诚及纲纪名教的赞许和提倡,这说明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这一思想在他幼年时便有显现,“少读宋亡崖山诸臣死节事,辄掩卷流涕”[2]868。在《恩平县儒学记》中,他提出:“习端而俗正,教立而风行,民乐生而好乱者息,士有耻而慕义者众,则刑罚可省,礼义可兴,囹圄可空,干戈可戢,守令之责尽矣,而君之志宁不亦乐于斯乎!”[2]38陈献章通过民间教化表达自己的伦理思想,而他的伦理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根基的,因此他教化民众的过程就是传播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过程。伦理教化是民间教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相同,它同样能宣扬儒家的伦理观念,稳定社会秩序,促其长治久安。

在明前中期的岭南,官绅共同参与民间教化的推行,以创建大忠祠、慈元庙为例。新会的大忠祠建于成化十二年(1476),“大忠祠在厓山全节庙(慈元庙)前,西向以祀宋丞相文天祥、陆秀夫枢密使张世杰……成化五年,佥事陶鲁奏请建祠,赐额入祀典……献章书其门曰:‘宇宙万年无此事,春秋一例仿诸公’”[8]589-590, “创议建慈元庙、大忠祠于厓山以示风励,皆卓见也”[8]646。陈献章倡议兴建大忠祠的直接目的是表彰临危受命、力抗元兵、坚贞不屈的文天祥、陆秀夫、张世杰三人,实际目的是宣扬忠君爱国的思想,宣扬儒家伦理教化。

广东布政使刘大夏于弘治四年(1491)主持修建慈元庙,由陈献章提议,三江赵思仁出资建造,旨在推行道德教化,弘扬爱国情怀。《慈元庙碑》记载了这一事件:“弘治辛亥冬十月,今户部侍郎,前广东右布政华容刘公大夏行部至邑,与予泛舟崖门,吊慈元故址,始议立祠于大忠之上。邑着姓赵思仁请具土木,公许之。予赞其决,曰:‘祠成,当为公记之。’……甲寅冬祠成。是役也,一朝而集,制命不由于有司……碑于祠中,使来者有所观感。”[2]50陈献章倡议建慈元庙、立碑文,与广东右布政司布政使刘大夏共同提倡以儒家伦理道德教化民众,赞赏忠君爱国的行为。他积极教化民众的主张与以刘大夏为代表的广东官员端正风俗、宣扬儒家伦理思想的政见不谋而合,得到官方支持。

除此之外,陈献章也身体力行,通过书院教育的形式推行民间教化,“先后在小庐山书院、碧玉楼、江门钓台、嘉会楼等地讲学,用自身的实践去验证他的教育理念,而他的弟子也在其影响下,活跃于广州各地及周围各县,广建书院、传授学说”[9]。陈献章大力实行的书院教育,促进了岭南地区书院文化的发展,也改善了学术风气,“欲为名教树无穷风声于后代”。[2]204-205

三、结语

慈元庙碑的竖立,其目的在于借助慈元庙故址纪念南宋末帝赵昺,同时表彰宋末三杰、杨太后以及抵抗元兵身死的爱国将士。在明中期岭南教育快速发展,儒家思想、道德深入人心的背景下,此前经陈献章的提议而先后建成的大忠祠、慈元庙都体现了陈献章重视教化的思想。通过陈献章崇尚教育、教化的思想,可以看到明中期的岭南重教化、兴教育,正风俗、立名教,以儒家伦理为核心推广民间教化,从而促进了岭南教育事业的发展。自立国起,明代广东官府在教育事业中承担责任,发挥作用;民间士绅积极响应配合,兴办私学,传播主流价值观,取得不俗成绩。以《慈元庙碑》为例可以看出,伦理教化是民间教化的一部分,官绅是民间教化的执行者,他们与明代广东官府观点一致,即端正风俗、宣扬儒家伦理。在官方支持下,岭南官绅积极向民众推行正统教化,使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得以确立和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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