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远,唐海军,敬龙军
(湖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2017 年2 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年)》,各地积极推动课后服务活动的开展与实施,构建弹性离校制度,以解决家长下班和学生放学时间之间出现的教育“空档期”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后过重的学习负担,这也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是在课后服务开展时间内,主要依托学校现有体育教学资源,开展适宜的体育活动。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的开展,不仅能满足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还是促进学生掌握体育技能、增强身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带来了“新”的问题,需要解决对策,以期为中小学在开展课后体育服务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提供理论指导,提高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的教学质量,更好地贯彻国家全面育人的精神,落实素质教育理念,使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能有序稳定地长远发展下去。
安全重于泰山,关于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制度不够完善。体育活动天然具有一定的运动风险属性,需要政府明确学校责任边际和保障学生运动安全的制度。各地方政府对于学校体育活动安全工作,关注度不够,提供政策不完善,基本沿用教育部发布的暂行办法,多停留在中央层面,导致学校开展体育活动责任边际模糊。目前,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不仅面领着体育活动风险问题,还有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管理责任欠缺问题,需要政府出台适宜政策为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正常开展保驾护航。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体育教学资源包括教学人力资源和教学设施资源。目前,对中小学课程资源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开发和使用体育设施资源、改造和创造课程内容资源,对学校体育人力资源发展研究较少,说明我国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制度缺乏,具体表现在:(1)体育教师数量的缺乏,区域分配不合理;(2)不同体育项目对于体育师资要求也不同,部分专业类体育师资力量短缺、不足;(3)我国关于在职体育教师专业化成长培训机会较少,特别是县城和城镇地区,这既不利于体育教师个人成长,也不利于我国体育发展。师资力量不足将会影响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内容开设。
中小学课后体育活动的开展与其他学科对比有其独有特点,中小学课后体育活动对经费要求不仅需要工作人员补助,还需要体育器械和场地建设、维护经费的保障,场地和器械对于体育活动的开展有很大的制约因素。
学校是提供课后服务的主体,其课后服务实施理念倾向关系着课后服务质量的高低。许多学校仍遵循知识本位、应试教育思想。同时,在安全因素和其他原因影响下,导致有的学校会弱化甚至不提倡开设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活动是育人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的重点内容形式。但“活动化”同时存在着目标比较分散、内容比较随意、主体不够专业、时间不能持续且组织比较困难等现实问题。这就需要寻找一种相对科学的实施理念为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形成可持续开展。
课后体育服务的评价制度与课后服务质量有着很大的正相关性。很多地方把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工作纳入教师正常工作的量化考核,这样等于变相强制教师参加,标准的缺失导致教师抵触情绪强烈,说明有关于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教师评价制度不够完善,没有考虑到体育教师实际处境,大大打击了体育教师参与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的积极性。
中小学生参与体育服务学习效果反馈路径少,大多数是体育教师主观反馈为主,没有形成中小学生评价反馈或家校评价反馈等区域评价局面。评价制度是衡量工作效果的标准,更是落实工作的指向标。评价体系的不完善,将无法对中小学课后体育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会对教学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
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的组织形式单一,不能满足中小学生参加各体育活动和展示自我的愿望。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开展需要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但某些项目对年龄有一定的要求,中小学生想要参加需要达到年龄要求才可,还有些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项目对参与人数有限制;同时,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主要进行体育知识与技能教学,没有有效的赛事机制提供给中小学生展示自我的机会。由此可见,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主要以学校单一体育活动教学为主,没有区域协同、校社协同与校际交流,这种情况既不利于中小学生体育能力的成长,也不利于中小学生在参与体育过程中形成良好的体育习惯。这就需要有外部力量搭建交通通道,构建竞技平台,打破中小学校体育活动组织形式单一、赛制缺乏的局面。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与推动中小学校体育发展是未来一段时期全面深化中小学校体育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社会体育力量进入中小学校体育面临2 个方面的现实障碍:一是认识局限性,即人们将其简单地认同为由政府购买和提供,并且家长对于中小学生参与体育活动也多有抵触心理,认为孩子应以学习为主;二是制度空间约束,即体育社会组织行动的自主性和有效性受到限制的问题。
学校是教育工作的实施者,政府是教育工作的保障者,社会是教育工作的参与者,三者积极互动才能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本文将以政府、学校和社会为切入点,对开展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开展面临的“新”问题进行优化策略阐述。(图1)
图1 政府、学校、社会3 方面合力优化对策
2.1.1 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综合立法模式。学生安全问题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最主要体现于在校安全。学校安全本身就是一个“跨界”问题,涉及政府责任、学校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具有情况复杂、多变和随机性强等特点。学校安全立法的情况,地方较少关注立法,并且综合立法和单行立法缺乏学校安全本身属于地方政府职责。如果地方政府不积极推动立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安全问题。因此,各地方政府要依法发挥各级政府自主能动性,积极出台适宜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好学校、教师和家长的责任边际,健全校园安全保障制度,走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最后一步,为学校体育提供充分的安全制度保障。
2.1.2 完善资金保障制度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强化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主体责任,构建资金保障制度。面对学校现有资源无法满足学生参加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的需求,政府要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力度,首先,保障学校开展基本体育活动的基础;其次,可向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购买体育特色课程服务,丰富体育服务内容。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来源进行多元化安排,可遵循政府补贴、家长自愿、社会资助的方式,保障校内课后服务长期稳定开展。教育、审计、财政等行政部门协同探索“建立学校收费专项审计制度”,对学校资金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管,加强审计常规检查,对学校政策的执行和经费花销给予规范的指导和常规监督。
2.1.3 构建部门协同制度构建政府职能部门协同制度,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化解体育师资问题。首先,要加强对现有师资队伍建设。搭建在职体育教师培养专业能力成长体系,形成政府引导、专家引领和自我塑造三位一体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其次,可引进专业运动员进入校园,提升体育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水平;最后,充分发挥社会人员力量,引进退休教师、民间艺人、家长志愿者,缓解体育教师师资短缺,保障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持续、有序的开展。
职能部门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打造适宜的联赛制度,为学生提供展现自我的机会。学生掌握体育技能一定程度后,就会渴望有机会展示自我,政府职能部门可与社会体育力量合作搭建省、市和县级联赛制度,给学生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形成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局面。
2.2.1 转变服务理念倾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了学校评价中唯分数论的顽瘴痼疾。学校要转变理念,在新时代教育背景下,不可边缘化体育学科,更不能让课后服务成为“文化课堂的延伸”和简单的“中小学课后体育活动碎片化”,我们要强化课后服务育人价值,用健康第一的理念指导,以学生为本按“学生所需,教师为主导”作要求,根据学情优化课程内容,形成教学体系,通过中小学课后体育活动课程全面发展学生。
2.2.2 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充分发挥我国三级课程标准的优势,优化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内容提升教学质量。各校可在国家课程的基础上,满足学生多方面发展需要,结合地方特色和学校现有的体育资源,因地制宜地更新中小学课后体育内容,让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具有系统性和延续性,最后形成区域独特内容。形成具有地方特色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内容,最大限度地发挥课后服务的教育功能,达到全面发展学生的作用。例如,体育教师结合地方特色和个人特长,开发适宜的特色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校本课程,学校将相关特色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课程内容整合,形成适合该校的一套具有延续性特色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校本课程体育服务课程,然后大力推广实现校际交流、区域交流局面。同时,体育教师要秉持着终身学习理念,不断丰富教学理论和深化教学内容。
2.2.3 构建服务评价制度建立校内、外课后服务评价制度,把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发扬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评价原则。校外——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评价机制,可由政府部门牵头或学校交换对部分在校生家长进行调研,匿名对学校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满意度评价,将结果纳入学校体育工作评分。校内——课后服务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机制,让学生匿名对各教师开展课后服务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具体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评价制度可从4 个方面入手。第一,制订绩效计划,指标量化;第二,绩效追踪辅导,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第三,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定量以发放教师课时补贴为标准,定性评价以家长和学生满意度为标准;第四,评价反馈,保持以人为本原则,进行发展性评价,让教师对自身进步有上升动力,切身感受到参加的意义,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发展提升,不成为教师额外教学压力。为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开展情况不佳的教师,给予更多培养专业成长的机会,让评价制度和师资建设体系形成闭环,稳步提升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质量。
2.3.1 家校合力育人家校协同合作,合力育人。实施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前,学校先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告知学生家长关于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信息以及明确各方责任。学校提供适合家长与学生的课后服务项目,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邀请学生家长一起参加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让家长和学生一起运动,使其能够全面了解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通过多方面途径宣传,引导家长形成科学教育理念,改变以往唯分数论的观点。学校可通过新时代技术的引进,使家长能对孩子的行踪动态实时掌握,对孩子的学习情况和过程有直观的感受,加强家长对于教师的理解和支持,成为教师工作的新动力和助力。学校推动家校合作中的同时,家长也需要积极协同配合,在假期期间带着孩子多去参加体育活动进行体育锻炼,形成合力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全面成长。
2.3.2 拓展社会组织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合作,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体育组织与学校体育工作合作,需要打破认识的局限性和政策空间的约束性。首先,社会体育组织要不断提供丰富合作形式和空间范围,通过以体育俱乐部为主形式和学校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合作,既可弥补学校体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也能丰富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其次,要正确认识到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发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是由政府对待社会力量的态度所决定。政府部门要从思想上接纳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教育,赋予相应的法律地位,提供相应的政策空间促进社会力量和学校体育工作合作。社会体育组织加强与政府合作,整合社会资源举办各级体育赛事;以俱乐部形式为主拓宽参与渠道,积极融入学校体育工作。
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是一项复杂的而又长期的项目,仅仅依赖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是很难实现以及推广的。社会力量应以关爱为钥匙,拓宽学生体育锻炼途径,积极举办各级赛事,加强与学校合作,以俱乐部为主要形式补充教学资源,践行以人为本的真谛;学校应以学生为核心,丰富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内容,依据考核评价制度助力学校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工作远航;政府应以政策为基石,铺设学校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长远发展之路,加强与社会合作构建体育联赛制度。学校、社会、政府三位一体,搭建合作之桥形成合力,为营造体育教育的良好氛围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我国全面育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