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芸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1)
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质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生动实践下产生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1]7在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题中应有之义,在融入过程中涉及逻辑相关的三个问题需要厘清:融入价值、融入现状、融入路径。
2020 年11 月,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被正式提出,会议明确了其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的里程碑意义。[1]1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孕育而生的伟大理论,是今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引领,同时是内在包含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科学理论体系。将其融入高职思政课中,既是高职思政课课程建设的内在需要,又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在《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中,凸显了其本质属性,即政治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推动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促进大学生政治认同的灵魂课程,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阵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主渠道。”[2]正是因其本质属性、第一属性是政治性,高职思政课课程建设要保持与党的创新理论同频同调。
1.“三进”要求的延续推进
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的十九大上被概括、提出以来,推进其“三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是新时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的重要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宣传和贯彻也备受重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阐明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任务,并明确指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3]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的延续,是落实中央部署的要求,更是高职思政课课程建设的内在要求。
2.课程内容的更新完善
基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思政课课程在内容建设上要保持与党的创新理论的同步,在教学内容上也要求常讲常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理论成果,从高职思政课课程建设层面出发,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完善课程内容的当务之急,有其紧迫性。在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中,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材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了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学段和贯穿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的融入要求。[4]在高职院校,思政课是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的主要课程。在高职思政课教材中,已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但还不够完善和具体。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可以完善课程内容,打造富有“时代感”的思政课课程群,提升高职思政课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从而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
1.肩负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要求
技术型、实用型、应用型、高技能型、技术技能型等反映了不同时期对人才培养的不同要求,但人才培养所指向的根本问题是不变的。[5]“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直面的是高职院校办学的立场问题。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是新时代的高职院校必须始终坚持的出发点,马克思主义是包含高职院校在内的一切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必须始终坚守的底色。高职院校肩负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和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的使命任务。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去落实立德树人是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也是贯穿其人才培养的一根主线。从办学方向层面出发,在高职思政课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知普及和价值认同是高职院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生动彰显,更凸显其坚定的政治立场。
2.尊重高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高职阶段的大学生正处在“拔节孕穗期”,“这一时期心智逐渐健全,思维进入最活跃状态,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6]大学生作为“半个社会人”,在这一特殊的学段里,既有适应社会生存的知识渴望,又有适应社会发展的素质期望。高中阶段的思政课立足于培养学生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等核心素养。从学生成才的规律出发,高职阶段要衔接做好学生的国情教育和增进学生对国策的理解认同,同时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行动上坚定支持国家政策和国家战略,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高职专业人才培养中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思想政治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有明确要求。从学生成长层面出发,高职思政课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既符合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开设思政课的规律,同时符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中“高素质技术技能”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法治思维培养、法治实践能力提升、增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认同上发挥显著作用。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已积累了丰富经验,以此为基,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职思政课的探索处于不断发展中。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为例,融入现状如下:
在高职人才培养中,开设了思政类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了一套完整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群。2021年,各门思政课教材在结构、内容和表述等方面都有新变化。其中,《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 版)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翻新版”,对原有的法律模块进行更新调整,是变化较大的部分。如在第六章第二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专门增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等内容。从教材本身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分量加重,且融入该门课程指向明确。但其融入不该局限于第六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对其形成、意义和主要内容的探索。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丰富、体系严密,既有法治理论又有法治实践。所以,在教学中要多寻找在其他章节上的融入点和融入角度。
思政课教师是上好思政课的关键,思政课教师的胜任力会影响教学信心和教学效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丰富,讲清讲透内容、适时适当融入都是对教师胜任力的考验。近年来,思政课迎来“春天”,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备受关注。但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从整体上看还不够合理,且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背景的教师居多,鲜有法学专业背景,出现专业与岗位“非对口”。高职院校难以搭建专业化的法治队伍,或让有法学专长的思政课教师专岗负责法律模块轮班上课,因而自然出现教师法治素质跟不上教学需要的情况。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多学科思维,如政治学、社会学等。高职学生认知发展水平和思维能力已不同于初高中阶段,时常会提一些尖锐敏感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涉及深层次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教师法治教育教学的能力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易出现“本领恐慌”。
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教学,在不同学段有不同的要求。小学思政课呈现“习语金句”,重在启蒙学生学习榜样、从小做起、遵守法律。初中阶段重点讲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侧重感性体验和知识学习的结合。高中阶段系统讲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侧重实践体验和理论学习相结合。大学阶段,特别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重在系统讲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侧重理论思维的形成。在当前高职思政课教学中,同一个教学班、同一专业,学生前一学段学习背景和知识储备差异较大,常常是“两种高考”模式学生混杂。“思想道德与法治”是大一新生入校后开设的第一门思政主干课,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学的“主力”。课程往往采用大班教学,给精准的学情分析带来困难,出现有些学生“吃不饱”,有些“吃不了”,产生知识断层和学习目标断层。
在融入过程中往往采用“灌输式”理论讲授法,能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分析,确保学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是科学性、系统性。但这种被动式的知识吸收方法,容易让学生打退堂鼓,也不容易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在讲授时,教师习惯于选用一些相关的案例以辅助说理引导,以理服人。在教学案例选用时其出发点就变成了“为阐释而解释”,案例沦为举例,没有深耕,缺少启发性。融入过程偏重理论知识的输出,而忽略价值输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为中心”“党领导立法”等知识中蕴含了大量的我国依法治国的价值理念,对这部分深入挖掘较少。此外,偏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探索少,情景模拟法、合作学习法等教学方法运用较少,教学成效以掌握理论知识为主,而在法治思维培养、法治实践能力提升上较少,融入的方式方法也显得单一。
在高职思政课教学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既要符合学科特点,又要符合教学发展规律和学生认识发展规律。以“思想道德与法治”为例,在融入过程中针对内容融入点、教师胜任力、学生适应度、过程与方法上存在的问题,要从“准”“透”“活”上下功夫。
“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是高职院校思政主干课程,也是探索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的重点课程。在融入过程中各门课程侧重各有不同,教学目标有所差异。找准融入侧重点,才能避免各门课程教学上出现简单交叉。在高职院校思政主干课“思想道德与法治”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材中都有专门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章节,但章节侧重不同。对比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021 年版教材,“思想道德与法治”侧重了解其形成、深刻意义,阐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五个原则,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谋篇布局和主要任务,从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认同。同时在法治篇章的其他内容中也可有机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如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中融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中融入“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除了在法治章节中找准融入点,在教材其他部分也可“准”入。在“担当复兴大任成就时代新人”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对政治与法治、德治与法治关系的正确处理;在“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在“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道德品格”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对德治与法治关系的相关内容。
思政课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教”的客体,又是“学”的主体、自我发展的主体。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职院校思政课,“教”的主体首先要自己“吃透”。“吃透”是“讲透”的前提,教师“讲透”学生才能“吃透”。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逻辑。思政课教师要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所包含的法理、政理、学理,吃透其所蕴含的政治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战略思维等。思政课教师应开阔学科视野,夯实理论体系,丰富法治实践,通过教学研讨、集体备课、专业培训、法律讲座等途径,让“非专业”的思政课教师“专业化”。同时,思政课教师可以借助外力,弥补自身不足,通过慕课、超星资源库等网络资源,整合适用、适当的课程资源在教学的前、中、后阶段适时“借力发力”,讲透教学内容。如在课前预习阶段,布置学生通过课程资源《德法相济促进良法善法》小视频提前预习“德治与法治关系”;在课堂讲授中,结合罗翔教授谈流氓罪强化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的理解和认同;在课后复习中,引入车浩教授与罗翔教授关于“是否上调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争论,引导学生提升对法治的理解。
高职思政课教师所要面对的教学“客体”是高职大学生,但他们的理论素养比起本科院校大学生要弱,他们有自身认知特点和思维习惯。他们关心专业发展、关注社会热点,但缺乏多维度的思考能力、开阔的视野和长远的眼光,倾向于喜欢活泼生动的话语体系,聚焦涉及专业发展的知识体系。将教材体系用贴合学生实际、富有时代特色的话语体系表达,挖掘专业元素让从高职大学生从职业发展的具体情境中理解国情、党情和世情。通过加强对各种热点难点问题的阐释和解惑,引导学生厘清是非对错,消除模糊认识,自觉抵制错误思潮,提高分析和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能力,从而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从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教学的过程与方法看,重知识输出,轻价值导向,教学方法以理论讲授为主,学生的参与感、获得感不高,课堂难免缺乏“活力”。按照思政课“大中小”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学科设计,大学阶段需要侧重解决理论层面的“为什么”,那么思政课的守正创新就不能抛开其学理性,一味追求形式上的“活”,要让“活”有实效。
1.理论情境的“活”
善于设计与学生情感联结、与学生专业相关的生活情境或虚拟情境。如在讲授“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时,结合“安阳狗咬人事件”营造生活中法律运行上的难题;讲授“法治思维及其内涵”时,结合“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案”构建“如果你是该小区业主赔与不赔的抉择”情境。
2.理论设问的“活”
巧于提出与理论逻辑相关的议题,在提问、讨论、辩论等过程中推进对理论的理解。如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提出设问“秦国商鞅变法、唐朝颁布唐律,是在依法治国吗?”开门见山引出全面依法治国,再讨论“法制在法治与人治中的不同”引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
3.理论阐释的“活”
精选典型案例,并通过演讲、辩论和模拟法庭等方式将理论向实践延展,丰富教学。如在“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讲授中,引入“美国控枪难背后的枪支立法问题”,引导学生辩论“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与西方‘司法独立’的区别”。
4.理论践行的“活”
习近平法治思想有着丰富而生动的法治实践,开展专题讲座、法治调研、观摩庭审等实践教学方式,营造浓厚的学法践法氛围,巩固理论学习成果。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对学生的认知特点、思维特点、知识储备、生活经验和兴趣爱好等学情有较好的把握,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有效灵活的教学方法,增强教学的感染力,增强学生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