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梦麟的“蒋村”书写对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的意义

2022-01-01 07:09杨梦园
宁波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蒋梦麟蒋氏

吴 昌,杨梦园

(1.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 科研科,浙江 临安 311300;2.中共乐清市委党校 科研室,浙江 乐清 325600)

蒋梦麟(1886-1964),浙江余姚人,中国近现代著名教育家,于抗战时期写下《西潮》一书,以“亲闻”“亲历”向读者呈现了近代西风东渐下浙东余姚蒋村的诸多内容。这些平直而客观地记录因而具有很强的史料功能。罗家伦指出,蒋梦麟这本书蕴藏的价值在于启迪后人[1]3。事实上,这些记述“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乡村历史的‘事实’和内在脉络”[2]。进一步说,只有从乡村社会研究入手,才能把握“近现代中国历史变革的走向、规律及其独具的特征”[3]。从社会治理角度看,蒋村的日常世界存在着固有的一套治理模式,对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蒋梦麟的“蒋村”书写与传统乡村社会治理

蒋村是散布于钱塘江沿岸冲击平原上的众多村庄之一。李默海指出,观察传统乡村社会治理,首先要对乡村社会性质及其表现特征有所认识[4]70。蒋氏在《西潮》中虽未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那样直接讲明乡村社会的“乡土性”,但在书中多次提到类似于蒋村的,“中国有成千上万这样的村落”[1]9。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虽并不完全一样,甚至具有各自鲜明的特色,但与“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就是乡村社会的“乡土性”,主要表现在以土为生、聚村而居、熟人社会。

在蒋氏的记录中,蒋村人世代以种地为生,经营一定的副业。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着耕种、捕鱼、纺织。对于土地,乡人很会经营利用,在江边新生地筑起围堤用海水晒盐、畜草、植棉、种桑、稻谷、棉花、鱼虾等让人们丰衣足食,“贫富之间也没有太大的差别”[1]21。在乡村这一共同体中,村不仅是生产空间,还是生活和交往之地。人们聚村而居,“个人如非因特殊事故与所属社会破裂,永远是小单位的一部分”[1]170。即如汉娜·阿伦特所言,“人必须共同生活在一起”[5]。在江南,这样的村落大小不一,蒋村就只有六十来户人家,三百人左右。村与村(外部世界)之间有旱道和河汊相连,在一些场合村与村之间也有联系,但更多的是彼此不相干扰,如老子所言的小国寡民社会。在幼年的蒋梦麟和乡人眼里,山水那一头的世界很大,但本村及邻近乡村才是他们日常生活所在,他们和平而满足地生活于此,并没想过要有什么变化[1]21。

在缺乏流动而相对封闭的环境里,血缘、地缘和业缘高度交叉重叠,人们从小到大,从生到死,所见到和接触的都是身边的人和事,每一个人、每一户人家和乡村的家族都为村里人所熟悉,人们知根知底,甚至人人之间都能攀上一点关系。这即平常所讲的“熟人社会”。因要世代居于此,所以人们的一言一行都不可“图一时之快”,必然要有“长远打算”,赢得“生前身后名”,照顾到家庭、家族乃至整个村落的名声和实际利益。在熟人社会中,信任、诚实、尊重等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努力通过反思、修身、自制和隐忍来改变自己,适应于乡村中长久固定的社会关系。法律、契约和官司这些在乡村里是很难看到的,“伪君子是没有市场的,‘装得了一时,装不了一世’,‘日久见人心’,长久接触便是熟人社会中的真伪识别机制”[6]。人们重视彼此间的关系即所谓的“人情”,都力图做一个“好人”,这既是一种规范和原则,也是言行举止的固有逻辑,或可说是“安身立命”所在。“熟人社会”也常被称为“伦理社会”“礼法社会”。显然,与西方以个人为中心的社会交往逻辑不同,它是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有着特殊的私人关系,并以此将社会构成了一张张关系网。

费孝通将之称为“差序格局”,即乡土社会基层结构,它是建立在生育和婚姻基础上的,以“己”为中心的向外推的社会关系,可以依据亲疏关系不断增加和缩小,关系越近,交往越紧密,反之亦然[7]25-29。在这其中,一条基本的、天定的、永恒不变的“规矩”,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因此,“差距格局”包含了横向的亲疏差等和纵向的等级序列两个维度,在日常运行和维系中严格按照伦理社会原则,“人生的终极意义在于生命的道德实践以最终实现人世间的美好世界,这种实践是以一种‘由己及人’的方式展开的”[8]57。这在外人看来道德带有“私”的色彩,实际上“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8]29,并反过来进一步维系和稳定着社会结构。

同样,与西方的家和团体不一样,“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组合,必须加以扩大”[7]39。家庭、家(氏)族是乡村社会最主要的组成单位,很多时候一个村往往是由某姓命名。蒋氏就认为,“这些或大或小的单位是以家庭、行业和传统为基础而形成的”,“团体内各分子的关系比对广大的社会更为亲切”[1]169-170。对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广大臣民和这众多的小单位,封建皇权是鞭长莫及的,无法延伸至每个村落,“县以下的基层社会(或‘民间’),往往‘官力’触及较少,而放任的程度较高”[9],但共同的文字、文化和制度等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看似松散的“放任”和“触及较少”,并非是封建王朝对乡村的不重视或者是放弃,更不能由此说明封建国家乡村社会治理的无效,皇权若隐若现般的存在,只是很少介入或无意介入罢了。

乡村更多的是一种“自治”,这是与“差序格局”相适应的治理模式。乡人严格依靠祖上留下的规矩和伦理道德行事,利用寺庙、戏院、家庭等将伦理道德观念转化为乡人的日常习惯。村事多交由族长来处理,读书人和绅士也有很大权威,一起共同解决纠纷,照顾共同的利益。因此,乡村社会秩序很少会有变动,“不论朝代如何更换,不论是太平盛世或战祸频仍”[1]21。就如费孝通所说的礼治、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等治理方式,它依靠乡村礼俗、村社伦理、非正式的村规乡约等实现了某种“自治”,并通过乡绅实现封建皇权与地方之间的有效联系,确保乡村社会治理的长期稳定与公共事务的有序展开[10]。事实上,自秦汉以来,随着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与发展,出现了“皇权不下乡”“无为而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并持续了两千多年。

二、近代蒋村的急遽变化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失序

蒋氏提到,蒋村在短短50 年间发生了急遽变化,原有环境很快成为历史陈迹。既有的基础、资源、条件等发生了改变,皇权统治下的乡村治理模式逐步瓦解,失去了既有效能,乡村从有序走向了失序。

马克思指出,随着世界历史的形成,无论是地方的,还是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都将被打破[11]。在蒋氏的记录中,可以明显看到这一点,用他大伯母的话就是,“世界全变了,简直变得面目全非”[1]104。过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最重要的物质福利和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当时只要能“管住了土地,就管住了农民”[12],即使不管也不会有多大问题。可随着外来物品进入蒋村,土地的吸引力越来越弱。煤油、肥皂、洋布等为乡人所喜爱,必需的东西越来越多。许多人主动或被迫加入到新行业中,旧行业则走向瓦解,“旧有的经济制度很快就开始崩溃”[1]43。这些情况在蒋氏留学回国后更为严重,大伯母告诉他,“他们就了新行业,赚钱比以前多。现在村子里种田的人很缺乏”[1]104。农民不再安分,不再局限于村庄,流动成了常态,突破了原有的治理空间范围,村庄的实际影响越来越小。加之频发的盗匪活动、环境的破坏,尤其是乡村“权威”人物移居在外,几年难得回一次,许多已不再那么重要,有人甚至卖掉了土地和房屋。他们的生活已不再是地方性的了,乡村治理失去了它的土壤。

人们变得忙碌,对乡村、村人的关注越来越少,陌生人在乡村出现的越来越频繁,“熟人社会”变向“陌生人社会”。蒋氏回乡去看老朋友,却已物是人非,“人们成为‘萍水相逢’的 ‘生人’,流动性大,一个人干了悖逆常“礼”之事转眼就消失了”[13]52。信任不如从前,“人情”和“做人”不再那么重要,有些还“卖个面子给你”,有些甚至“冷眼相对”。法律和契约开始得到重视和发挥,但更多的是为许多人所困惑。“乡土性”不再那么明显和强烈,“已经不完全是差序格局形式,人们之间也不再全凭亲属关系的远近、厚薄进行社会交往了”[4]72。经济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人们的言行,导致阶层分化越来越明显。正如马克思指出,谋生方式变了,“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14]。用费孝通的话说,就是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的转变。

对于改变了的现实,“过去认为天经地义的权威需要寻找并确立新的根基”[15],否则只能是“分身乏术”“无力回天”。有些人觉得不可思议,有些则不以为然,以至于蒋氏对她大伯母的去世并不是很伤心,反而庆幸她“终于离开这个疯狂的不断在变的世界”[1]105。“疯狂的世界里”,越来越多的人觉得,“相互欺骗为最好的应对策略;讲诚信是要吃亏的,权威理论或‘礼仪’规范同样遭遇尴尬”,“‘熟人社会’的‘礼’体制难以对他实施有效的惩治”[13]52。事情复杂起来,在村的旧式“权威人物”难以应付,乡村还要面对侵略、压榨和原本“皇权不下县”带来的诸多问题。进入民国,“乡村治理陷入‘专政劣治’的困境,导致底层农村社会更加混乱”[10]。

三、蒋梦麟的“蒋村”书写对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的意义

虽然时至今日,乡村已发生诸多变迁,但当代乡村与传统乡村有着内在连续性。传统乡村结构和治理模式仍以惯性力量发挥着作用。要把握乡村社会,必须重视传统乡村社会及其治理。这也是借助蒋梦麟的“蒋村”书写观察传统乡村社会的意义所在。

乡村治理要尊重乡村实际,坚持走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道路。忻平指出,在社会转型之际,一部分人会本能地用熟悉的非正常、非理性、非现代的方式和手段进行抗拒,以谋生存[16]。在蒋氏的记录中我们也确实看到,许多乡民面对“西潮”,一方面享用着西方的物质文明,另一方面却仍固守着传统伦理道德;“讲人情”“做好人”仍然是一些人处事原则和行为逻辑。这样的情况仍在乡村和中国人的生活中存在。从这个意义上看,传统乡村治理方式仍可以为当下所借鉴和使用,可以作为现代治理方式的有效补充,关键在于如何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也意味着,现代乡村治理道路必须基于中国乡村的特殊国情和实际,它一定是在继承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基础上,借鉴人类现代治理方式的过程,应是有中国特色的。

乡村治理要深入乡村内部,积极发现和利用地方知识和经验。朱小田指出,乡村这一共同体具有“‘不足为外人道’的地方性”,更多时候“只有当地人熟悉共同体关系”[17]。乡村治理如果以外在力量介入,往往难以达到预想的效果,因为无法“有的放矢”,甚至很难介入其中。换言之,乡村的内在“奥秘”,只有在日常中与当地人打交道中才会觉察到,有些则很难发现或很难在短时间为外人所熟知。而这些却实实在在地在乡村日常中发挥着作用。现代社会治理只有深入乡村内部,紧密联系地方,联系群众才能达到效果,更需要发挥当地人的力量,这样的治理才会更为持久有效。

乡村治理要挖掘乡村价值,增强乡村文化自信。传统乡村治理方式有它独有的价值和优势,是被历史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它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悠久的历史传统,体现了前人的治理经验和智慧,对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李默海指出,这样的治理模式是低成本的,不是过度的治理或者管理,它有效实现了乡村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稳定与有效的运行[4]72。为此,我们需要大力挖掘传统乡村治理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利用历史资源,增强乡村文化自信,进而助力乡村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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