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红燕
(保山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保山 678000)
《说文解字》中,许慎曰:“类,种类相似唯犬为甚,从犬类声”;“型,铸器之法也,从土从型”。《词典》中将类型解释为“具有共同特征的事物所形成的种类”[1],同样强调了“类型”一词的“类”的相似性。分类意识是人们理智活动的特性,分类行为是人们认识事物、分析事物和判断事物的方式之一。世间杂陈万物以各自的势态呈现于人们的视线,人们通过社会性的活动积累对万物的经验认知,在经历了观察、判断、总结、预设、验知等过程后逐渐把握不同事物的内在属性,并以此来建构对事物进行分门别类的途径,并得到不同分类途径下的类型化成果。
分类学和类型学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虽然都是对于类的判断,但是分类学侧重于自然科学,类型学侧重于社会科学,分类学侧重于自然属性的判断,类型学侧重于社会因子的认识。分类学相较于类型学来说,分类较为清晰,而类型学的分类则相对性较强,类别之间的边际较为模糊。也有学者认为,分类学与类型学之间不存在严格界限,尤其是在面对无条件现象时,二者的区别可忽略不计,此时,“分类学可以被看作限于条理问题的类型学”[2]。
文化类型是按一定标准将文化分类后的形态样式,文化类型学主要是从现象研究文化的特殊性和差异性[3],将特殊性和差异性强调为文化形态的特征。《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对文化类型的释义是:“在文化分类中,一种以经过选择并互相起作用的各特征或各组特征为主要内容的结构。”美国人类学家林顿、德国历史哲学家斯宾格勒、英国历史哲学家汤因比都对世界文明史进行过类型划分。梁漱溟和冯友兰分别以“意欲”和“社会结构”作为类型标准,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和《新事论》中对文化进行了类别判断。总的来说,把握文化类型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强调对文化现象和形态的研究,着力点是外在形式结构,而非内在的文化个性,不同于文化模式研究;二是在文化形态的特征研究时,强调其典型性,而不是所有特征的集结;三是不同的学者分类角度不同,使用标准不同,导致分类结果不同,文化类型可以是结构、体系和功能差异的区别结果,也可以是将组成体系的文化要素组合特征作为基本单位;四是文化类型既是相对稳定的,又是动态变化的,各类型中的要素在一定条件下可彼此作用,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可“转型”。
人创造了文化环境,而文化环境是文化的土壤和机体,对人具有能动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化环境本质上也是一种文化,因此,文化类型理论在我们对文化环境类型的阐析时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文化环境类型研究的学术背景和理论分析模式主要得益于考古类型学的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民族文化类型学的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和“六区三走廊”理论。这三个理论侧重不同,从时间段面来说,文化区系类型关注的古代民族文化,经济文化类型和“六区三走廊”理论在认识文化起源的同时,更关注当今。
考古类型学的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是我国除考古发掘方法的地层学外的中国考古学研究的主要方法。考古类型学诞生的标志是1836年出版的《北欧古物导论》[4],对我国考古类型学影响至为深远的是瑞典蒙特柳斯的《先史考古学方法论》中对意大利、希腊、北欧金属古物的研究集得[5],考古类型学目前已经经历了20世纪20年代的创始期、30-40年代的形成期、50-60年代的发展期、70-80年代的成熟期,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类型方法[6],涌现出了李济、梁思永、吴金鼎、裴文中、苏秉琦等学术前辈,实现了对考古类型学理论及方法的研究推动。其中,苏秉琦先生的古文化区系类型理论和方法,对我国文化体系与序列的建立举力颇巨,被学者喻为“中国考古学思想发展史上的一场革命”[7]。
苏秉琦先生的学术观点主要在以下代表性的篇章中。1941年苏秉琦先生撰写《陕西省宝鸡县斗鸡台发掘所得瓦鬲的研究》一文,将40座瓦鬲墓以埋葬制度分“类”,以瓦鬲特征别“组”,提出以“全器的结构”“腹足的形式”的“基本形制特征”和形式、纹饰和制作的“一般形制特征”作为标准,分类的目的则是为了“研究它们应该如何分类和不同形制标本的谱系问题”[8]。在1948年苏秉琦先生撰写的《瓦鬲的研究》和《斗鸡台沟东区墓葬》中,进一步梳理了器物的形制演变、共存和组合关系,以及器物在进化谱系中的地位问题。
在对器物类型的思考基础上,1965年苏秉琦先生的《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发表,将类型学方法运用于我国史前考古学中最先被发现和命名的典型遗址仰韶文化,提出根据典型器物小口尖底瓶的两个完全不同的双唇口序列和壶罐口序列的文化组合特征、典型彩陶图案鸟纹、花卉和鱼纹的类别特点,以及发展过程和空间分布,将仰韶文化划分为庙底沟和半坡两个地方类型,得出早晚两期和四个阶段的纵横维度发展演变的序列轨迹,进一步完善“类”(类型)、“期”(分期)、“段”(阶段)、“组”(组合关系)等层次处理的研究思考,并结合生产工具和神话传说,对文化共同体的文化面貌和夷夏关系进行思考分析。以此文为标志,确立了这一时期的考古类型学研究中以地层关系和逻辑关系来研究考古学诸文化的内部与外部关系,探索中国文化的基本结构的原则和方法[9]。
再经数年的考古发掘工作经验、教学和理论思考,1981年70高龄的苏秉琦先生和殷玮琦先生合著《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一文正式发表,标志着考古文化区系类型学说的正式提出。考古文化区系类型理论通过集合典型遗址发掘的典型材料,根据距今七千至四千年间的人们共同体的物质文化遗存形质和分布特征来分析“各地区文化内涵的差异和特点;它们的发展道路(阶段性和规律性),及其源流等方面”[10],从而得出中国新石器时代和早期青铜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六大区系:陕豫晋邻境地区、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湖北和邻近地区、长江下游地区、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地区、以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地区[11]。并指出区是“块”,系是“条”,类型是“分支”,“六大区并不是简单的地理划分,主要着眼于其间各有自己的文化渊源、特征和发展道路”[11]。区为空间,将区域文化的范围加以确定后追溯其起源;系为时间,探研区域性文化的演替状况和播布过程;类型是区域文化中的具体内容。考古文化区系类型理论得以成为典型为彰、时空交织、区域分划、层级次递、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结构型分析模式,既成为苏秉琦先生致力于多民族国家起源和民族文化学术研究的主线,以及实现其学术研究目的的基础理论,也成为考古学界理解区域个体文化的史学地位,把握中国文化的整体布局和多源合流的基本方法。总之,考古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是为我们力求恢复历史原貌而服务的,并非仅是点、线、面的概念机械划定,其学说的基础,“在于承认文明的多样性和互动性,以及世界社会历史运动的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关系。”[12]“区系类型理论促进了考古、史学界对诸如‘红线论’(苏联史学理论)、王朝正统、大汉族主义等史观的反思,把对考古和古史传说所反映出的古文化多源现象的思考迅速提高到理论高度,形成了一种完整的古史体系。”[13]
林耀华先生的经济文化类型理论是其社会发展史研究中的重要内容。经济文化类型概念最初始由苏联民族学家托尔斯托夫、列文、切博克萨罗夫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其基本含义为:“指一定的经济与文化特点的综合体,它在历史上形成于处在相似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并居住在同样自然地理条件下的不同民族中”[14]。在理论引入的过程中,结合中国民族实际,1958年8月,林耀华和切博克萨罗夫合作撰写了《中国的经济文化类型》一文,将中国乃至东亚的经济文化类型从纵横两方面进行划分,开创了中国民族情况研究的新的类型方法论。后来此一理论经过了“文革”形势影响的民族学干扰停滞期,在重启研究中不断地得以修正和完善,这种修正和完善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定义的修正;二是方法的完善。首先在定义的修正方面,以“生态环境”概念取代“自然地理条件”,用“生计方式”概念替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强调了人与自然、文化与环境的交流和互动,克服环境认识的片面化和“环境决定论”倾向,以及标示社会经济活动的方向,避免经济文化类型内容的空泛;其次是方法的完善方面,在强调精神文化作用的基础上,加入对经济文化类型结构层次分析的体系、类型组、亚型、分支的逐层划分,以解放初期各民族经济文化状况为基础,整理出中国经济类型的基本框架,强调了认识的综合性、体系的系统性和研究的操作性[15]。这样,经济文化类型的定义便被表述为:“指居住在相似的生态环境之下,并操持相同生计方式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经济和文化特点的综合体”[15]。继之,有多位学者据此理论提出相关看法。杨庭硕、罗康隆、潘盛之按民族的控能等级划分出五大民族经济类型[16];宋蜀华提出了中华民族生态文化区的概念及八大生态文化区[17];施正一则据此理论划分了民族经济文化活动的七种类型[18];张海洋强调了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的应用解释能力[19];王建新认为经济文化类型重视从发生学和文化生态学的角度认识区域文化,从而对文化特征和文化共性、差异的定性分析具有有效性[20]。在学界积极运用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和方法,探讨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时,也有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李伟、杜生一提出概念中“生态环境”、“生计方式”对“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替代,外延扩大而内涵缩小,不仅易生歧义,且不能反映经济文化和地理的耦合关系[21]。张继焦提出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和方法静态而刻板,只适用于较简单的前工业社会,在当代已经过时,但所形成的“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方向-文化特征”的概念框架仍有价值[22]。
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民族文化多元起源、动态发展的“六区三走廊”理论在我国民族学和人类学界具有广泛的影响,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思想的重要内容。学界相关著述和论文颇丰[23],这些成果既充分肯定了费孝通先生终其一生的学术辛劳及建树,同时也为创建具有中国特点的民族学理论,完善学科体系,为建立民族学人类学中国学派而做着共同的努力[24]。
费孝通先生于1978年9月的政协全国委员会民族组会议上首度言说民族走廊;于1982年5月的武汉社会学研究班及中南民族学院少数民族同志座谈会上提出3条民族走廊:西北民族走廊、藏彝走廊、南岭走廊;于1981年12月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座谈会上提出 “六区”即“六个板块说”:北部草原区、东北高山森林区、青藏高原区、云贵高原区、沿海区、中原区[25],板块以走廊相连结。随后,经李绍明先生首次给出了民族走廊的定义,“指一定的民族或族群长期沿着一定的自然环境如河流或山脉向外迁徙或流动的路线。”[26]李星星认为民族走廊概念是以本土经验为基础,价值在于其是对中国特殊的自然和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历史空间形式的一种概括,因之成为民族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工具,具有世界性研究意义[24],并提出“二纵三横”的民族走廊的全国格局[27]。一方面,学界对“区”和“走廊”进一步进行概念界定[28],以及对形成原委和价值意义继续探寻[29];另一方面,也以其理论进行区域民族文化格局观察,探讨民族文化的互动态势,说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问题的关联性[26]。
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和“六区三走廊”理论对民族历史文化的起源和分布、差异和共性、互动和交融作出了不同侧面的探讨,是我国自1978年社会政治背景改变后近40年来民族学、人类学学科领域建构的丰硕成果,是民族学、人类学学术研究繁荣气象的代表之作。区系文化类型理论和经济文化类型理论论证文化起源和发展之时,前者强调历史,后者强调当今,前者突出各区系文化的特殊性,后者突出民族文化要素的关联性。“六区三走廊”则在分析历史空间形式特殊性的同时,重点关注区域文化的传播和交融。这三个理论分析模式有以下的一些共同点。一是文化历史发展的动态观[30];二是中华文化的整体观;三是区域切割的结构分析法。三者都以唯物主义历史发展观来审视中华民族文化的总体格局,强调区域的特殊性和结构的层次性,思考“区域-民族”的文化变迁和古今关联。
从表1结果显示:大鼠每周及总食物利用率各剂量组与生理盐水组之间大部分无显著性差异,部分有显著性差异,其数值均未见明显的量效关系,故认为其差异均无实际生物学意义。
此外,还有佟柱臣的“古文化三个接触地带论”[31]、张光直的“中国相互作用圈”[32]、童恩正的“半月形文化带”[33]、严文明的“史前文化谱系”[34]、胡焕庸的“东西人口发布线论”[35]、陈连开的“南北发展带说”[36],李如龙的“中国文化板块说”[37],王建新的“宗教文化类型说”[38],以及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等认识,分别强调了文化的相互作用、跨区系共性、史前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中原文化的影响范围和作用、宗教文化交融状态,以及中华民族的同源同根。
上述理论为我们认识民族文化起源、互动、发展的整体格局提供了学理层面的支撑,同时对我们研究文化环境及其类型具有极强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是类型逻辑关系的指导意义。根据文化与文化环境的充要和必要关系,我们可以有一个假设,即有什么样的文化环境就有什么样的文化。那么反之,从文化类型上来说,有什么样的文化类型,便应该与什么样的文化环境类型发生关联。
二是历史发展动态观和文化格局整体观的指导意义。文化与文化环境、文化类型与文化环境类型都是要以由古及今、时空纵横、动静结合、史地交织和文脉贯通的观察视角来加以考量的,并且这种考量是建立和统一在最高位的中华民族认同之上的,多源合流,多元一体。
三是区域切割的结构分析法的指导意义。无论是区和系,或是体系、类型组和亚类型,还是支、块、廊,都是一种结构层次上的由大及小、由外及内、由概及点的逐层递进,这有利于我们树立起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唯物主义的分析思维。
文化环境类型的词语表述形式,乃受益于林耀华先生的类型理论。经济文化类型理论一是重在类型特征的发掘和比较,并以此作为分类标准;二是强调结构层次的系统性,将主亚之间的关联呈现得较为清晰,条件和结果、共性和特征的逻辑关系颇具说服力。文化环境类型的分类标准和结构层次的研究思路皆可从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及上述理论模式中得到启发。
而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文化环境类型研究,则还可受教于王建新先生的宗教文化类型理论。王建新先生通过对穆斯林社会和伊斯兰文化的研究来支撑宗教文化类型理论模式的合理性和实践性,既有学理性,又强调应用性。在类型设定的同时,观念上又跳脱出类型认定的一定之规,他认为“宗教文化类型的认定,没有划一的形式和规定的数量,研究者可以根据研究对象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具体整理和设定”,且“宗教文化类型理论模式的适用标的,规模可大可小。” 而王建新先生的“宗教文化类型说”最开始的研究初衷恰是在相关理论中寻找“理论支点”时,认为区域空间切割和历史动态理论在“村落社区规模的、以揭示特殊性为目的的民族志研究中不奏效,在对跨区域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文化传统的形成没有关联的穆斯林群体间的比较研究中也不灵”[22]。这种分析认定类型的做法给我们的启示如下。
一是在继承优秀理论传统的基础上,可针对具体研究对象来设定类型。比如,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文化环境类型要视传统社区、少数民族的文化环境实际进行分析和设定;
二是可将类型标准确立基础上的不同特征之间的比较作为分类依据。王建新先生首先将文化融合作为类型分析的共性尺度;其次将维吾尔族、回族和瑶族、壮族的宗教文化融合特征作为个性标准,设定宗教文化类型为知识体系融合型、社会组织融合型和神灵结构对称融合型三种。这种宗教文化类型以“文化融合”这一关键词及其特征间的比较来进行类型划分,为我们提供了启示。
三是将理论性和应用性的价值作为宗教文化类型研究的目的。王建新先生认为宗教文化类型的“理论意义体现为能为世界范围的宗教文化融合现象的整体性把握提供学术和视角,而其应用价值则在于为局部民族志微观研究提供方法论依据”,其应用性主要表现在跨文化比较研究和个案研究上。首先,宗教文化类型认为不同民族的宗教文化存在着共性,并将这种共性作为类型模型建立的基础;其次,通过不同区域的民族个案的研究比较,进行类型化的分析。因此,民族文化环境类型的研究亦可在观察共性的基础上选取某一民族的个案社区文化环境作为典型案例,目的则是为民族传统社区文化环境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强调文化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应用价值。
从20世纪5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发表《文化变迁理论》作为文化生态学诞生标志开始,由于文化生态学是研究文化与环境关系的科学,“文化生态学是以人类在创造文化的过程中与天然环境及人造环境的相互关系为对象的一门学科,其使命是把握文化生成与文化环境的调适及内在联系。”[38]文化环境是文化生态学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把‘环境’纳入到文化研究之中,是文化生态学研究对象的显著特点。”[39]因此,文化环境研究具有环境哲学、文化哲学、文化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和人类学等学科意义的同时,文化环境类型的研究直接受益于文化生态学。
目前学界对文化环境的概念、功能、结构、特征,以及建设任务、实现途径诸方面均有所思[40],但是,对文化环境类型的研究及其理解迄今为止未见相关表述。因此,我们首先要对文化环境类型这一概念提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解释。
从必要性上说,文化环境类型的研究有两大意义。一是理论意义。有利于完善文化环境研究的体系,丰富文化生态学学科内容;二是实践意义。有利于局部民族志研究的开展,有助于我们为微观区域民族文化环境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分类指导。
从可能性上说,文化环境类型的研究有两个基础。一是理论基础。文化生态学及其他学科理论,包括进化论、人地耦合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功能理论和景观感知与映射理论等提供了文化环境类型研究的学科背景。尤其是系统结构理论、文化类型理论对文化环境类型的研究启发较大。系统结构理论将文化环境视为一个系统,文化环境因子的共生和差异组合可作为类型结构的依据;文化类型理论则为我们提供了文化环境类型观察的诸多视角;二是实践基础。民族文化环境本质上的差异性和发展不平衡性是类型存在的基础。我们在布朗族传统社区进行文化环境调查时发现,不同传统社区的布朗族生态环境、族际交往环境、制度环境和经济环境等存在明显差异。我们可以观察这些差异,以及这些差异与其他因素的关联,找出不同文化环境类型的典型性特征,这便为类型的区分创造了可能。
下面,我们对文化环境类型进行进一步论证时,有必要对文化环境这一概念及其特点进行回顾,并导引出文化环境类型的定义。
从文化环境的内涵来看,由于文化环境作为一个派生概念和复合概念,是由人类主体所创造并影响主体活动的精神性成果与文化条件状况的总和,这种主体意识产物的“条件状况总和”总是会表现出文化环境因子间的比较性差异,因此,文化环境类型理论是建立于文化环境的内涵和综合体的要素组合的异同比较之上的。
从文化环境的功能作用来看,其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发挥着积极或消极的影响。文化环境影响着民族经济行为的判断和选择,影响着社会稳定、社会变革和社会文明,影响着人的塑造和人的素质,而这些功能作用均是通过文化环境组织单元、结构要素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来达到的。因此,文化环境作用和影响程度及侧重点的不同,可以为我们提供文化环境类型的定性判断。
从文化环境的基本特征来看,民族性是文化环境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民族性而言,文化环境是以本土文化为主,并广泛吸收和融合外来文化而形成自己本民族的文化特征。”[41]在与文化环境另两大特征时代性和阶级性进行比较时,我们会发现往往时代性和阶级性这两大特征会在同一个国家中表现出更多的趋同性和普遍性,而在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环境的特征观察上,民族文化环境融合方面的特征性差异无疑更为突出,这使我们建立分类指标时,便可以以民族文化环境融合的特征来作为分类依据。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文化环境类型。文化环境类型首先是一种文化环境特征的综合体;其次是一种对文化发生影响的文化环境特征的综合体;再次是一种对文化发生影响的具文化环境融合典型化特征的综合体。文化环境类型是民族的,是历史的,是一定区域的,它不能脱离民族、历史和区域来凭空谈论,它是立足于现实万象、广袤时空的一种理性分析框架。至此,我们认为文化环境类型指历史所形成的在一定区域中对文化主体发生影响,具有文化环境融合典型化特征的综合体。
对文化环境类型概念进行解释,最初属于基础性的研究,但是最终要实现的学术目的则是应用性的。在一个研究体系中,研究目的、理论方法、研究实践和学术成果是四位一体的,针对民族传统社区文化环境的基础性研究,用方法体系来导引,用实践资料来佐证,结合起来便具有整体意义,可以为我们实现民族文化环境的保护和发展提供文本依据和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