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类型分异

2021-12-31 08:29赵美风汪德根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21年1期
关键词:聚居区城中村市民化

赵美风,汪德根

(1.天津师范大学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天津 300387;2.苏州大学 建筑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城镇化进程加速,城镇化率由1995年的29%上升至2017年的58.52%,到2020年将达到60%[1]。然而,高速城镇化并没有产生真正市民化[2,3]。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点任务是流动人口市民化[4,5]。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何缩小流动人口与本地户籍人口在社会经济与人居环境方面的差距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人居环境是流动人口全面市民化的重要保障,人居环境优劣程度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口未来的发展[6]。流动人口低劣的人居环境成为流动人口“半城市化”的显性标志,是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的严重阻力[7]。

2010年我国流动人口人均住房面积13.4m2,为全国平均水平(27.8 m2)的一半;约50%流动人口住房缺乏独立厨房、卫生间和洗澡设施,一部分流动人口长期生活在极为恶劣的居住环境[8]。在北京市的“城中村”中,约40%的住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5m2,约90%以上住户缺乏独立的厕所和厨房[9]。缺乏舒适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流动人口居住空间与本地市民呈现明显的区隔,“二元社区”特点凸显[10-12]。这种二元分割不仅表现在地理空间层面,更表现在心理层面。流动人口长期聚居于 “城中村”、“棚户区”和建筑工地宿舍等相对恶劣的人居环境,违背了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要求[13]。

流动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任务,成为当前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议题。学者们通过选取经济收入、社会生活、居住状况、公共服务、自身素质、意识行为、文化融合、心理认同和政治参与等多方面因子构建市民化指标体系,对全国和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流动人口市民化水平进行了评估[14-16]。研究发现,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较低,基本处于“半市民化”水平[7]。城市内部市民化水平空间分异显著,城乡结合地区高于主城区[17]。流动人口在不同维度的市民化进程不平衡,经济状况、人居环境、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是制约流动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因素[18,19]。少数学者从地理学视角探讨了市民化压力的空间分布特征[20,21]。综合来看,学界主要关注流动人口的“个体身份”市民化,即流动人口的经济立足、社会接纳、心理认同和文化交融,缺少对流动人口“人居环境”市民化研究。人居环境作为流动人口市民化的“硬性支撑”,是推动流动人口市民化的重要物质保障。鉴于此,开展流动人口人居环境市民化研究,探讨市民化视角下流动人口人居环境问题是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的课题。

本文以流动人口聚居区为研究对象,评价了北京市典型流动人口聚居区的人居环境市民化程度,分析了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的类型分异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空间类型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的提升路径。

1 研究设计

1.1 研究方法

为了评价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水平,本文从小到大依次选择建筑、住宅、社区3个空间尺度,选取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评价指标,构建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REC),计算公式如下:

(1)

式中,f为指标判断值;fmax为指标理论最大值;w为评价指标权重,Σwi=1。REC的取值范围为0—1,REC越接近于1,表示人居环境市民化程度越高;REC越接近于0,表示人居环境市民化程度越低。评价指标权重值采用特尔菲法获取。具体操作:聘请10位熟悉北京市流动人口聚居区相关领域专家,采取填表方式独立地对上述两个层次进行赋权。第一轮赋权结果反馈后,计算平均值、标准差,统计最大值和最小值,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专家进行第二轮赋权;对第二轮赋权结果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达到标准差<3%的要求,进行赋权。

1.2 案例区选取

本文从外部“地理区位”分异和内部“环境特征”两个角度分析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的类型分异特征。据此,选取地理区位(中心城区、近郊区和远郊区)和农村宅基地占比(城中村型和城市住宅型)两个指标,将流动人口聚居区划分为6个空间类型:中心城区城中村型、中心城区城市住宅型、近郊区城中村型、近郊区城市住宅型、远郊区城中村型和远郊城市住宅型。土地利用数据和社会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奥运会后,北京中心城区(东城区和西城区)已极少分布流动人口聚居区。此外,北京远郊区的流动人口聚居区多在农村宅基地基础上发育演化,城市住宅型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数量很少。因此,当前北京市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空间类型以近郊城中村型、近郊城市住宅型和远郊城中村型为主。本文选取海淀区树村(近郊城中村型)、海淀区建材西里社区(近郊城市住宅型)和昌平区东三旗村(远郊城中村型)3个典型案例区深入分析了不同空间类型流动人口聚居区的人居环境市民化程度(图1)。

图1 典型案例区分布和交通区位

1.3 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数据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第一手资料和数据,包括案例区的发展历程、地理区位特征、土地利用结构、人居环境特征、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来源于实地勘探、问卷调查、结构式访问和基于GPS和遥感影像的空间制图。二是第二手资料,来源于土地利用现状图(2012年)、Google earth 高清遥感影像、北京市海淀区与昌平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第一手资料和数据的获取方法如下:①实地勘探。本研究团队于2014—2016年前后10余次赴海淀区树村、海淀区建材西里社区、昌平区东三旗村3个案例区进行实地勘探和环境考察,以确定案例区的建筑质量、住宅结构和社会环境。②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地点选择3个案例区的大型人群集聚点,调查对象为流动人口,调查方式采取分层随机抽样。共发放问卷500份,其中树村200份、建材西里社区100份、东三旗村200份,回收有效问卷430份,回收率为86%。问卷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和居住现状。③结构式访问。访问对象主要是社区或村干部、长期居住本社区并熟悉社区基本情况的中老年人(以男性为主)、出租屋房东、沿街商店店主,访问内容包括社区人口土地概况、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流动人口集聚历史。

2 人居环境市民化类型分异特征

为了深入分析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的类型分异,本文首先从建筑、住宅和社区3个空间尺度构建了人居环境市民化评价指标体系;其次,依据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REC)计算方法测度了3类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水平。在此基础上,本文比较分析了3类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特征,并剖析了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类型分异特征。

2.1 人居环境市民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遵循针对性、可比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4个原则,以社区为评价尺度,以城市居民普通住宅为标准,以满足居民基本安全、生活、社会需求为目标,从小到大依次选取建筑、住宅和社区3个空间尺度,构建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评价指标体系(表1)。建筑层面,选取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和建筑布局3个指标,以满足城市居民安全需求为基准建立标准层,衡量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建筑类型与城市普通居住区的区别;住宅层面,选取住宅基本空间、住宅功能和居住环境3个指标,以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为基准建立标准层,评估流动人口聚居区的住宅级别;社区层面,选取公共服务设施、内部交通和公共空间3个指标,以满足城市居民社会需求为基准建立标准层,测度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整体环境风貌。

2.2 人居环境市民化测度及总体特征

将案例区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图、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图和统计表、街景照片、建筑物手绘图稿作为专家评判人居环境市民化程度的主要信息源,并辅以流动人口采访录音、视频短片等资料,从建筑、住宅和社区3个空间尺度评判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程度,测度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水平(表2)。结果发现,不同空间类型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存在巨大差异,人居环境市民化程度最高的流动人口聚居区是建材西里社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高达0.925,即达到城市住宅区标准值的92.5%;其次是树村,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为0.2;东三旗村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最低,仅为0.153。

表1 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测度指标体系

表2 北京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

从地理区位和内部构成两个视角分析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的总体特征。地理区位反映了大城市蔓延和扩展过程中流动人口聚居区受到市中心的辐射强度,内部构成反映了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土地城市化水平。从地理区位来看,近郊区流动人口聚居区平均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达到0.563,接近远郊区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的4倍。可见,越靠近市中心,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水平越高,表明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进程呈“由近及远”的圈层式空间推移过程。从内部构成来看,城市住宅型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高达0.925,接近城市住宅区标准值。与之相比,城中村型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平均市民化指数仅为0.177,不及城市住宅型人居环境市民化指数的1/5。由此得知,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程度与土地城市化水平高度相关,土地利用结构越接近城市普通住宅,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水平越高;土地利用结构越接近农村住宅,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水平越低。综上,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总体上呈现圈层式空间推进态势,并高度依赖于土地城市化水平。

2.3 人居环境市民化类型分异特征

以海淀区树村为典型案例区的近郊城中村型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水平呈“半市民化”特征:建筑质量良莠不齐、住宅结构简易单一、社区环境拥挤聒噪,与城市空间存在强烈反差,是高速城市化进程中农村聚落不完全城市化的产物。从建筑尺度看,这类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建筑类型以村民宅基地上私自加建、改建、扩建的4—5层楼房为主,建筑材料为砖、木、瓦、混凝土等,建筑结构主观随意性强,无防震设计与防火设施,完全不符合国家住宅建筑相关标准,建筑密度很高,景观风貌参差不齐。从住宅尺度看,这类聚居区的住宅类型以10—20m2隔断出租屋为主,居住空间极不完整,大多无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面积狭小、供水不足,采光、通风、卫生状况较差。近郊城中村型流动人口聚居区的住宅结构在3个案例区中市民化指数最低,原因在于交通区位优越、单位面积房屋租金价格较高,而城中村型行政管理体制的宽松性导致房屋隔断现象严重,产生大量小面积、配套设施严重缺乏的廉价房屋。从社区尺度看,近郊城中村型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商业服务设施数量多、规模小,以个体和私营为主,餐饮、百货零售类设施居多,且道路狭窄,难以满足人流、物流、车流、停车和消防的要求。内部虽拥有大片绿化用地(树村的绿化用地面积约0.23km2,高达村庄面积的36.78%),但主要功能是作为北京第二道绿化隔离带用以控制城市无序蔓延,休息游憩功能欠缺,并不能作为居民活动的公共空间。

以海淀区建材西里社区为典型案例区的近郊城市住宅型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准市民化”:建筑质量规范达标、住宅结构完善合理、社区环境方便舒适,与城市本地户籍人口居住区无异。这类社区是在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日趋减少的进京指标背景下,“高技术、高学历、中高收入”外来流动人口的主要居住地。从建筑尺度看,这类聚居区的建筑类型以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为主,建筑材料为钢筋、水泥混凝土材料,建筑结构符合国家住宅建筑相关标准,建筑层高6—8层,建筑密度较低,建筑风貌一致、整齐划一。从住宅尺度看,这类聚居区客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居住空间完整,空调、网络/电视等设施齐全,居住环境较舒适。从社区尺度看,远郊城市住宅型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公共空间宽敞;商业服务设施的规模大、等级高,市场辐射范围广,教育与休闲娱乐类设施居多;社区内部道路经统一规划建设,平整宽阔、交通标志清晰醒目。社区建有大面积公园绿地,种植草坪、灌木丛、树木等,并配备长椅、凉亭和健身器材等。

以昌平区东三旗村为典型案例区的远郊城中村型流动人口聚居区,人居环境市民化水平呈现“低市民化”特征:建筑质量粗糙低下、住宅结构混杂无章、社区环境极其恶劣,是城市政府对近郊城中村型流动人口聚居区进行拆迁改造后低收入流动人口被迫迁居和空间转移的结果。从建筑尺度看,这类聚居区的建筑类型分为自建简易房屋和农村住宅两类。以东三旗村为例,自建简易房屋即废品收购货场简易房屋,建筑材料为铁皮、石棉瓦等,防风、雨、雪能力差,无任何防震防火设施;农村住宅是村民在农村宅基地上私自加盖的2—3层楼房,建筑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布局密集杂乱。从住宅尺度看,这类聚居区居住空间不完整,厨房、卫生间是私自搭建的简陋设施,兼具生产(废品收购)和生活功能,固体废弃物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和水体污染严重,居住环境极其恶劣。从社区尺度看,这类聚居区商业服务设施数量多、规模小,以个体私营为主,汽车修理、补胎、电机维修、电焊加工和五金加工等修理维护类设施居多,大型与重型货场来往频繁,道路破损严重,北部绿地作为城市绿带,缺乏游憩功能。

3 人居环境市民化提升模式及对策

3.1 人居环境市民化提升模式

重建提升模式:该模式主要针对近郊城中村型流动人口聚居区,通过鼓励农民、村集体、政府和开发商合作,拆除聚居区,并充分考虑村民、流动人口和开发商利益,重建混合型居住区,彻底改善当地居民和流动人口居住环境。重建提升模式要注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提高产业发展水平,解决就业增收和社保问题,保障村民的长远利益;二是考虑当地居民和流动人口居住需求,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为一体的混合型社区,解决流动人口住房问题,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优化提升模式:该模式主要针对近郊城市住宅型流动人口聚居区,通过优化内部空间结构,增加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完善公共交通建设,提高居住舒适性。近郊城市住宅型流动人口聚居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容积率较高、公共交通设施负荷量较大,因此需通过尽量增加公用空间活动场所来提高空间开敞性,同时加快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建设,优化提升居住功能布局,缓解交通拥堵,提升社区居住环境。

存续提升模式:该模式主要针对远郊城中村型流动人口聚居区,在保持出租屋经济和集体物业的获利空间基础上着手物质空间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居住环境质量。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延伸,交通可达性得到极大改善,远郊型流动人口聚居区吸引了大量低学历低技能低收入的流动人口在此居住。这类流动人口从事的行业(如家政服务、市政清洁、物业管理、内饰装修等)是城市运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础服务性部门,因此有必要通过提升该聚居区的居住环境质量,加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措施,让流动人口享受到城镇化成果,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

3.2 提升人居环境市民化对策

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流动人口聚居区转型。2015年通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控北京市人口规模。北京非首都功能主要包括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批发市场和部分教育医疗。其中,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批发市场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部门或服务型部门,吸引了大量低技能流动人口在其周边工作和居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可以促进低技能流动人口向京外迁移,一方面有助于实现北京市控制人口总体规模的目标,缓解北京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基础设施负荷超重等问题,提升城市总体居住环境;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城中村型流动人口聚居区拆除重建,转型升级为混合型居住区。

深化城乡建设体制改革,完善流动人口聚居区基础设施。城乡建设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建设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新体制,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完善流动人口聚居区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城市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目标人群由本地户籍人口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分类并逐步解决流动人口聚居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缺乏的问题。目前,我国城乡规划重城镇规划、轻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水平滞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边缘区的农村地区逐渐被城市化,成为低收入流动人口的聚居区。然而,这些地区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导致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居住环境恶劣。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全覆盖和向城乡结合部区延伸,使流动人口可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均等的基础公共服务。

健全居住证制度,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是促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载体。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2014年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3年及以上的占55%,打算在现居住地继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占56%,这部分流动人口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仍难以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生活面临诸多问题。随着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的增长和居住意愿的增强,全面实施居住制度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了城镇化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并明确指出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使农业转移人口不但能在城镇就业,而且能平等地享有所在城镇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政治权利,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陷入政策悖论:一方面,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对二元结构进行改革;另一方面,一旦户籍制度有所松动,将面临外来人口蜂拥而入。因此,在户籍制度改革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应平衡流动人口和城市居民的利益需求,创新成本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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