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迪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哈尔滨 150080)
党的十八大后,随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教育领域的融合,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领着新时代我国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的方向,进一步推进了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尤其2018年后出台多个有针对性的文件。正所谓师者德行,关系国之未来。因此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原则,以保证教育实践有效、正常、顺利地进行。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指教师从事教育职业时,协调与处理各种工作关系而要遵循的最根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的指导准则。
教师在教育工作中需要面对学生、家长、同事、领导、社会人员等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在此关系中需要调节、处理和评价相应的利益冲突,由此需要遵循一定的职业道德原则,这一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最根本的指导性原则,是对教师职业德性和德行要求进行的高度概括。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集中反映了教师职业道德本质,是教师职业道德总纲和精髓所在,是教师处理职业伦理关系的道德标准和参照,也是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职业行为准则,对教师的道德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与之相关的教师职业道德具体内容、范畴、准则等都依据其派生而来。因此,在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处于核心地位,担负着指导性的重要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皆由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派生而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铺陈与细化。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和范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有机整体。
1.历史发展中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作用不仅涉及当下,更波及其在历史长河中的连续性价值。因此,研究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时,不仅要从教师真实的存在和历史延传的抽象维度去研究,还要从教师职业道德的历史实践活动维度去研究。只有从历史整体性的视角去研究,才不至于割裂历史的先进性和启示性,才能使当下教师职业道德的意义原则存在于连续的、统一的、客观的视域中。
2.道德实践中的稳定性和约束性作用
在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职业道德最初可能是既定的和强制性的,但之后就变成了他们日常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习惯,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因此,当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变成了教师职业践行的“自然”,就彰显了其延传和整合德性习俗的力量,教师在这样的“习俗”中认识和反思自我,不断趋近相适应的职业德行来验证其内在的德性,这种自然一旦形成,在一定阶段便具有了相对的稳定性,进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也就发挥出了其稳定性和强制约束的作用。此外,随着教师职业内容和环境等的变化,具体道德规范的内容会有所改变,但是其依据的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却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例如不管任何时代、任何社会“教书育人”都是教师所遵循的道德原则,虽然可能在不同的社会、时代或不同的具体环境下教书育人的内容、形式会有所不同,规范和要求有所差别,但是其反映的教育本质却是一贯的。
3.当代社会的现实性和时代性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指引教师处理各种关系的指导性原则和行为准则。在传统与现代、中西方教育理念的相互碰撞和冲突中,社会属性与现实性必然要求教师职业道德要符合当下人们的价值追求。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都会发生某些变化,决定了其依据的职业道德原则必然是有着不同的选择和诠释,而这种选择和诠释必然是当下教师职业德性能否满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需要的回应,充分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现实社会发展中的时代性作用。
4.自身价值的独特性和指导性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调节教师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具有明显的区别于其他职业的伦理特性和道德特性。教师职业道德原则规定了教师职业道德特定的方向和性质,贯穿于教师道德发展的全过程和教师道德活动的各个领域,在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与之相关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范畴和评价等则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具体表现形式,都是围绕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派生而来的。所以,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起着统领作用,是教师在职业道德教育、道德规范、道德修养、道德评价等方面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其具有普遍约束力和重要指导性作用。
道德原则作为道德文化的一部分,是道德体系的核心,是个体在社会关系中的行为依据,呈现了个体所处社会中阶级地位所依据的伦理原则。在社会道德的框架体系中,教师职业道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教师的德与行以职业道德为导向基准。教育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其教育对象、内容和形式等都是依据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社会需要而确立的。对于我国新时代教师来说,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浸润头脑深处,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职业道德是社会公共生活中最一般、最普遍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它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并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教师职业道德作为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必须从其自身的特定角度来反映社会存在的变化,表达一定社会或阶级中教师的义务、责任和要求等。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通过教书传授给学生知识与技能,并实现对学生道德的引导与培养,达到育人的目标。因此,教书育人反映了教师职业的实现路径和核心内容,这也是教师职业有别于其他职业的最显著特征。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对一定社会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本质属性的概括,最集中地反映了教师职业活动的根本要求,直接指引着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方向[1]。教师道德实践中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其过程中涉及了师生、家长、学校、社会等各方关系。因此在教师道德实践的全过程中,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其所依据的最一般、最普遍的根本要求,是教师在实践活动中指导一切教育行为的根本准则,贯穿于教师道德实践活动的始终。
思想性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统领性原则,指引着教师价值追求、政治理念、职业信仰的方向,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作用。
1.崇高的理想信念
崇高的理想信念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思想砥柱,可以形成强大的价值认同力、目标吸引力和精神感召力。新时代要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就要保证教师育人思想的纯洁性、先进性和崇高性。崇高的理想信念是教师思想上的钙,更是培育学生生命的钙,这个钙如果补得适时、适量,就会助力于每一名学生志存高远、信念坚定,从而成为国家栋梁。
2.正确的政治方向
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本质要求。在新时代要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就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身作则,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者、支持者、弘扬者和力行者,进而培养学生目光远大,胸怀鸿鹄志,把好人生航向,延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智慧,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伦理性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立命之本。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专业伦理的客观性内化于教师个体的道德修养及其结果。
1.乐教勤业
对于教师来说,敬业、勤业是一种美德,乐业、乐教是一种境界。乐教是勤业的内在动因,只有乐教才能有从事工作的动力、归属感和幸福感;勤业是乐教的具体表现,可以强化乐教,是满足乐教的有效途径,只有勤业才能实现教师职业的成就感和自豪感。
2.为人师表
师者,为人师表,体现出职业特殊性赋予教师的最显著特征。师表不仅体现在教师的职业要求上,还体现为社会角色所赋予的伦理道德责任。在传授育人中示范,在示范影响中传承。因此,在学校教育中,教师的一言一行会像照镜子一样在学生身上体现出来。教师对学生产生影响,进而会影响到一个个家庭,乃至影响整个社会。所以,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对其德性和德行提出的本质要求。
3.率先垂范
才智卓越、知识渊博、品行高尚的人才能为人师。教师以身示范,就要求其在品行和学识上都具有示范性。正如卢梭所说:“敢于培养人前,自己就必须是一个模范。”[2]学生的向师性特点,决定了教师只有才学兼备、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慎独的情操修养,才能成为学生的道德楷模和精神榜样,正所谓“以教传道,以道致德,以德立人”。
知识性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根本要求
1.专业扎实的学识
“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信息网络化的快速行进,以前所未有的态势推动文化的全球化与多元化发展,各种知识以最快的速度交流、碰撞与融合,每天都有大量新的事情产生。教师的专业知识不能仅仅满足于课本的基本知识,而要顺应飞速发展的社会化需求,探索新时代背景下的教育模式,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新路径,更新管理理念,掌握信息化教育技术,打造互联网思维下的教育新生态,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学识功力,才能满足当下学生日新月异的求知欲。
2.传播优秀文化
教师既有传播文化的使命,也面临创造文化的机遇与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中国信仰的集中体现。作为新时代的“新教师”,有责任更有义务传播蕴含中国优秀文化的中国精神,明确自己在历史印记、当代大路、未来筹谋中的角色定位,本着犀利的眼光、锐意的听觉、批判的思辨原则,汲取中华思想精髓、道德精华,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至真、至善、至美,大力弘扬以爱祖国、爱民族为核心的国民精神,以改革创新、敢为人先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发中华优秀智慧结晶中“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时代价值,向世界传递中国正能量,展现中国真风采,亮出中国大风范。
人本性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终极目标。教师职业道德的人本性原则就是指要秉承教育的人道主义精神,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以生为本,爱护学生生命,关怀学生幸福,维护学生权利,提高学生道德价值,尊重学生发展需要。
1.尊重与关心学生
尊重是人际往来的基本前提,对待学生就是要从尊重他们的人格开始,把他们看做独立人格的完整个体,平等、公平、友善、真诚地对待。“教育的伟大任务既不是简单灌输,也不是将我们的观点强加给他人,而是为鼓舞人们达到新的道德发展水平而进行启迪和指导。任何把含有排他因子的真理、虔诚、美德和正义的观念强加于整个社会都是有害的。”[3]因此,教师不能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更不能滥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而要俯下身子与学生平等地交流和对话,要正确对待他们的优点与缺点,尊重他们的人格、权利和自由,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心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每一个细节。
2.理解与信任学生
培养生动活泼的鲜活的人是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实现这一目标,教师就要以更和谐的、理解的姿态走入学生的心田,多倾听学生的心声,真正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志向爱好、专长短板,洞察他们的心理、思维、情绪的变化。只有理解学生,教师才会避免过于偏执权威、矫枉过正,从而真正地走入学生的内心。信任以理解为前提,理解了学生进而信任学生,调动他们自主、自立进而自信、自在、自达。教师还要相信学生的潜在能力,鼓励学生富有创新意识,放手让学生在实践中锻炼、在磨练中成长,给学生充分发挥自己潜能的机会和舞台。
3.爱护与包容学生
德国有学者曾说“教育者之本性,应先回归到以纯真之爱去塑造个性的个体”。教师要用爱心去温暖学生,当学生犯错误时,既要针对问题、直言不讳,又要春风化雨、循循善诱。在融洽、和谐、民主的氛围中让学生欣然接受,并且积极地引导其转变,从而具有正确的思想和行为。
依法从教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公共底线。任何职业都受到公共法治的制约,法律是形式上的公共强制,道德是内心的自我约束。依法从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实践中从成文的法律到内心的法律都自觉遵守,依法履职尽责。
1.守法从教
习近平曾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落实教育法治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科学化发展的应然产物。教师的守法从教职责从权利义务的存在形态看,既包括法定的职权还包括法定的义务,两者是双重统一关系。因此,教师在行使职权时,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守法从教,从小处看是保护和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和行为,从大处看是通过法律这一利剑斩断教育乱象的根源,净化社会和国家育人环境,所营造的良好育人风气将利在千秋。因此,教师要率先垂范,做懂法的人师、守法的榜样、护法的表率。
2.廉洁从教
教师育人的成效事关个体成长、家庭幸福、社会延续、民族发展、国家强盛。见微知著,其对人类发展的命运影响深远。如果教师对教书育人的根本信念有偏差,误以为是单纯谋利的手段,那就会在育人中误入歧途。人为社会之源头和血液,育人的职业由此在重要性和专业性上有别于其他的社会职业。育人是人类发展的生存本能和再创造,并成为教师工作的核心,而培养人才的工作价值赋予教师职业的崇高性。因此,教师要正心诚意,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严于律己,志向高远,守护好教师职业的精神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