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政府和各涉农区政府的指导、支持下,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称“农交所”)于2016年底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覆盖全市10个涉农区、154个镇(街)的“市—区—镇(街)”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2018年11月,三级市场体系作为天津市唯一成果入选国家信息中心组织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也是全国唯一涉农成果。2019年末,农交所将三级市场体系延伸至四级,打通市场“最后一公里”,在全市3628个村开通村级服务端口,实现了由三级市场到四级市场的全面提升。2020年4月,在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务办公室的指导支持下,农交所依托前述“四级市场”服务体系搭建农村阳光招采平台,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招标采购的基础设施。
1 主要做法
农交所从配套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建立四级市场体系、研发上线招标采购系统、开展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及提供综合配套金融服务五个方面,建立完善招标采购业务体系,配套服务天津市农村集体招标采购规范运行。
1.1 配套做好顶层制度设计
为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好地办理招标采购业务,农交所制定了《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招标与采购项目交易流转手册》,涵盖交易细则、农村招标文件模板、业务操作文件和相关交易流程图,为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1.2 建立四级市场体系
依托“市—区—镇—村”四级市场服务体系,农村招标采购项目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上报镇(街)政府审核、区级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最后由农交所市级平台在阳光招采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同级村务监督委员会或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下开标,保证全程规范、公开、可追溯,以维护农村集体利益不受侵害。
1.3 研发上线招标采购系统
配套制度规则和四级市场体系,农交所研发上线农村阳光招采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并形成“一网、一台、一库”的系统架构,即:前台网站公告发布、中台项目交易管理、后台汇总生成数据,功能涵盖项目创建、公告公示发布、线上关注项目、开评标结果线上记录、信用评价、开标鉴证,为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公开、阳光”的招标采购活动。
1.4 开展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农村阳光招采平台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会员制管理,定期年检,并不断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利用曝光台功能模块,采取“一制度、一手册、多培训”管理方针,及时将会员机构诚信规范展业情况在曝光台公示,从而让招标人零负担选择会员机构。
1.5 提供综合配套金融服务
为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人交易成本,农交所建立了电子保函专区,丰富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同时,为解决中标人的融资问题,农交所建立了农村金融专区,形成覆盖保证金贷、中标贷等多种产品的金融超市,丰富投标人资金融通渠道。
2 取得成就
农村阳光招采平台提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服务,结合投标保证金三方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过程,填补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农村集体招标采购无平台管理的空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自农村阳光招采平台成立至今累计发布招标项目规模约71.02亿元,累计中标规模约64.69亿元,累计节约涉农资金达9%。
3 成果特色
3.1 会员自律管理
农村阳光招采平台建立360度信用评价体系,评价范围涵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并通过曝光台对违规展业行为、违约行为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会员制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标环节进行鉴证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为招标人、投标人创造阳光透明、规范管理的招标采购平台。
3.2 线上电子交易
农村阳光招采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其中招标人利用农村阳光招采平台进行线上项目登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人的项目委托通过农村阳光招采平台完成公告公示的发布、投标人文件费的确认、开评标结果记录、保证金交退查询;投标人登录农村阳光招采平台进行项目的关注、招标文件的获取、项目进度查询等。
3.3 综合金融服务
通过建立电子保函专区和农村金融专区,极大丰富了投标人对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降低了金融机构和投标人的交易成本,为资本下乡提供了流动通道,下一步农交所将持续升级打造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农村信用评价体系,研发数据贷款产品,为投标人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