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圣安,杨春泉
(上饶市农业农村局,上饶 335000)
所谓超标粮就是重金属(镉等)含量超标。按照现行国家执行的标准,稻谷中重金属(镉等)含量超过0.2mg/kg 即为超标。国家规定0.2mg/kg~0.4mg/kg 的超标粮通过物理方法处理降至0.2mg/kg 之内尚可食用,若超过0.4mg/kg 就不能进入口粮市场。
从各地专业土壤调查、收储企业稻谷检测和农户反映的综合情况看,超标粮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据德兴市调查,德兴铜矿矿区周边(泗州、花桥)为最重超标地域;万年水泥厂、玉山水泥厂周边污染程度都很高。又因矿区采选,污染周围区域并河流下游扩散。德兴全境土壤检测几乎全部超标,区域内生产稻谷52%超标,而且超标程度为全市之最。玉山、万年的水泥矿山(含建材石场)范围之内的土壤及所产的稻谷重金属超标普遍,而且程度较高;鄱阳的饶丰、乐丰为全县超标普遍区、重灾区。据调查,两个乡镇水源为乐安河,乐安河上游是德兴铜矿,造成旱稻普遍超标。据报告,旱稻更易超标,鄱阳县近6667hm2棉田改种旱稻,全部超标。
据各地反映工业园区及城市周边土壤检测均重金属超标;其范围内所产稻谷送检亦重金属超标。另外,复合肥及农药的过量(长期)使用也导致污染。
总体来看,我市各县(市、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粮食(稻谷)重金属超标问题。其中德兴最为严重,超标率为50%以上;玉山30%以上;鄱阳,万年,上饶县都在20%以内。全市各地超标稻谷的超标程度绝大部分在0.4mg/kg 以内,超标0.4mg/kg 以上的不到10%,而且主要集中在矿区周边。
今年旱稻检出超标比例程度比去年约低30%。据反映原因有三个:一是早稻生长期间雨水多,阻碍了植物籽实对重金属的吸收;二是今年早稻种植面积及产量有所下降;三是部分经纪人先期自行采取了用不超标粮羼超标粮的物理稀释方法。
去年国家作出超标粮不得作为储备粮和临时储备粮的规定之后,又将超标粮的收购处置责任下放到产地县级政府,这对产地政府、生产者和收储企业均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如鄱阳去年收了0.98 万t 的超标中晚稻,今年处置后计亏损820万元;德兴市去年收了1.245万t超标中晚稻,今年处置后计亏损1200万元;玉山去年收了0.83 万t 超标中晚稻,处置后亏损计600万元;万年去年收了630 t超标早稻,当年处置后亏损467万元。还有铅山、广信等地,也因收购超标粮造成不同程度的亏损,财政进行了大量的补贴。粮食产区都是财政穷县,实在无力承担超标粮的收购处置之亏损。
由于国家储备和临时储备不收购超标粮,地方政府因财政压力又不能包揽当地的超标粮收储处置,便造成了超标粮的“难卖”恐慌。一旦启动超标粮收购,卖粮者便蜂拥而至,一哄而上,担心自己的粮食卖不出去,造成严重排长队现象,秩序一片混乱。更主要的是,如果政府不收超标粮,生产者只能降价卖给粮食经纪人,而粮食经纪人为了出售超标粮也是费尽了心机。比如合格粮与不合格粮互羼,同一车粮多次、多地出售,就是第一次抽检不合格后,过些时间再次到同一收购点出售,或到另外的收购点出售,因为每次抽的样都有不同,快速检测仪检测结果也存在差异。
企业需添置快检设备,一个收购点至少一台,每台购置价一般在16 万元左右,上面要求由县政府购买,实际上大都由企业承担了。在收购过程中,既要维护生产者的利益,又要考虑政府的财政负担,只能确保收购本县生产的超标粮,这就必须做好售粮对象的甄别工作。这项工作难度又非常大,费时费力都难达预期目的。去年德兴市在这方面算是考虑周密,工作细致,比如上户调查,发放售粮卡,售粮对象还要取得当地村委及乡镇的身份确认证明等等,但收购开始后,售粮群众仍争先恐后,秩序很难维护,有人想尽设法钻空子,卖粮者真实身份很难判别,外地进入的超标粮也没能从根本上杜绝,当地政府无端当了“冤大头”。
超标粮是严肃的食品安全问题,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生产者也采取了相应措施。
如德兴市提出了“一退”(退出粮食生产)、“二改”(改种其他经济作物)、“三修复”。如撒生石灰、硅肥等降低水稻对重金属的吸附率;鼓励农民在水稻收购后种植芥蓝、油菜、香根草等利于富集重金属的植物,采取之后集中处理。还有鄱阳在饶丰、乐丰采取稻虾共养模式,让小龙虾吸取土壤中的重金属(小龙虾吸收重金属后会转化为硬壳);对旱稻产区则要求农户改种芝麻等经济作物。另外,玉山、上饶县等大力提倡绿肥种植、超标稻草不返田等。
如玉山文城乡的种粮大户(今年承包了73hm2水田)郑圣东,对重金属超标田块采取了生石灰治理方法,每667m2需投入250 来元,可包3年以上所种稻谷重金属含量不超标;还有万年的种粮大户胡风胜(万年水泥厂附近)包田73hm2,其在部分田块使用“猛降镉”的药物也有较好的防控作用。
如果仅靠产区县级政府负担是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一是地方政府大都财政并不宽裕,难以对超标粮处置的亏损进行兜底;二是上面对超标粮处置尚无建立奖惩机制,完全靠地方政府的良心、感情和责任,没有内在的动力和积极性,做得好的得不到奖赏,不作为的也得不到追究。有的地方迫于压力,曾启动超标粮收购,但见财政负担这么重,又迅速鸣锣收金,草草收场,并来了一个“下不为例”。
如果地方政府不收购超标粮,势必会造成生产者出售困难,打击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粮食安全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在当前不可避免超标粮的形势下,仍然要保证收购农民的超标粮,因此而造成的亏损要分级负担,不能只压到县级政府头上。即使如此,也要突出钢性执行力,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要奖罚分明,并责任追究。再说,各县要同时启动,粮农要按辖区有序售粮。
土壤普查已有成果,土壤治理工作也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应尽快实质性启动。在此之前,有关部门应指导农民采取包括轮作、休耕、撒石灰、喷“猛降镉”等防控措施避免或减轻土地污染对粮食生产的危害。
当前国际上的粮食重金属超标标准定在0.4mg/kg,而我国定在0.2mg/kg,是否科学有待进一步论证。当前我市超标粮的超标程度80%以上在0.4mg/kg以内。标准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指数,影响社会心理,影响生产者利益,影响政府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