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鑫(枣庄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山东 枣庄 277160)
清末至民国中期是近代中国文化观念革新巨变的一个特殊历史时期。近代中国在学术领域和文化艺术教育领域都镌刻着十分明显的时代烙印,也反映了这一时期文化嬗变的内在动力和历史趋势。中国传统学术形态也同时受到影响,在“兴学堂、废科举”的现代学术转型过程中,新形态的学术分科体系下产生了知识组合新系统。中国传统乐教体系下的不分科的“通人之学”被打破,向西方现代学术分科体系下的“专科之学”转变。“西学东渐”带来的科学技术革命和人文思潮的裂变对中国文化形成了前所有未的冲击,传统儒学巨变,文化分化与演进,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掀起的文化思潮对传统礼乐文化和乐教思想也形成了史无前例的挑战。
本文从乐教思想学术发展的内在理路切入,考察清末至民国中期乐教思想的现代学术转变过程。重点选取官方学制政令、文化思潮和乐教活动为案例,具体结合清末至民国中期社会各阶层具体进行的乐教改革,梳理清末民初社会结构、教育制度、思潮涌动等因素对于传统礼乐思想的守成、改良与革新的三种文化改革态度。
中国近代史意义上的学校是基于清朝末年,在西方文明侵入的文化背景下,受到新的知识系统及西方分科性学术体系影响而产生的。随着西学进入学术主流,中国传统古代知识系统从传统私塾学堂式教学转为学校学制分层分级的教学模式。此前,中国还未普遍建立新式学堂,全国大多还是沿用的官学或私塾的教育组织形式。清末洋务派推行新政,废除科举制,进行教育制度的改革。中国传统学术受到西方学术分科体系和近代科学思潮的影响,传统乐教思想和乐教制度也随之面临如何融入近代学术体系和学术分科的困境。“近代中国科学主义音乐思潮的主要内涵是对音乐实践中理性主义、实用主义的强调和系统的音乐理论分科之学的推崇,认为西方音乐的理论与实践是科学的,而中国音乐是不科学的。因此就要学习引进合乎科学精神的西方音乐,在此基础上创造中国新音乐。”[1]维新变法运动催生了探求“西学”或“新学”的社会风潮,学堂乐歌在1898年维新变法运动的高潮中应运而生。
清朝末年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在朝中文人士大夫阶层中,借鉴日本的明治维新以求富国强兵的情绪高涨,兴起了变法运动。康有为和梁启超不断强调政治变革和教育改革的必要性,废除科举制度,制定了近代化的学制。洋务派认为可以借鉴欧美日本等国学制和教育观念,更新和辅佐中国古代旧制进行革新。洋务派起初按照“西体中用”的知识配置模式,按照实用的原则对引进的西方学制与课程采用相对保守的汲取。处于内忧外患的清政府借鉴西方的教育模式对开办的学堂进行改革,其中虽然在课程体系中加入美术课和音乐课,然而,在学堂中并未能将其完全转化和推行。1866年,清政府创建的福建船政学堂还未计入艺术类课程。1898年,京师大学堂成立,学制中有关艺术类课程仅有图画课,未涉及音乐科目。1898年5月,康有为上奏光绪帝的《请开学校折》中,介绍了德国学制,并且建议仿效日本定学制,明确提出将“歌乐”作为学校教育中必不可少的科目。在“百日维新”期间,虽然政变失败,但全国建立了大量的新式学堂。上海的南洋公学、中西女塾等开设了图画工艺课、体操课和“音乐歌唱”课。
以清末洋务派张之洞和维新派代表梁启超和康有为拟定的学堂章程为例证, 1903年,荣庆、张之洞和张百熙等人重新修订了《学堂章程》,之后经过商讨又《重订学堂章程折》。清政府对在新学堂中设置乐歌课予以认可。张百熙在《进呈学堂章程折》中提出了古今中外学术风气不同,当以西学为中用。这封奏折代表着清末政府及知识分子之间大多奉持着“以西学为中用”的文化守成态度。“古今中外学术不同,其所以致用之途则一,值智力并争之世,为富国政治之规,朝廷以更新之故而求之人才,以求才故而本之学校,则不能不节取欧美日本诸邦之成法,以佐我中国二千余旧制,固时势使然。”[2]195
“乐”作为传统乐教思想体系下的主要形态,贯穿知识教育体系和社会文化活动的各个层面。在兴办学堂的初期,传统乐教制度现代性转化的最大问题即出现在由私塾转入学堂教育的课程设置转换过程中。中国传统礼乐制度中的乐教,如何适用于西方学术分科体系下的音乐专科科目?张之洞亲自参与起草了《奏定中学堂章程》,此章程参照日本明治时期课程。其中规定了12门具体课程,唯一未被采用和照搬的就是唱歌课。清末学堂中以“中小学学堂读古诗歌法”取代了日本课程设置中的“唱歌课”,保留了中国乐教中“诗教”的传统。张之洞认为,中国雅乐由来已久,与西方中小学校中的音乐歌唱科目性质不同。西方学制中设置的音乐课难以体现和效仿中国古代乐教诗书中体现天人合一的礼乐大道。“外国中小学堂皆有唱歌音乐一门功课,本古人弦歌学道之意,唯中国雅乐久微,势难仿照。”[2]424
显然,清末拟定的学制中,不论洋务派还是保守派的代表均秉承和坚守周代以来的乐教传统。清末的中小学堂课程设置中,唯独没有采纳将音乐作为一种单独教学的科目,依旧沿用礼乐文化体系中的“中国雅乐”为主。在清末官方制定的学堂章程中,摒弃近代西方学制中的音乐教育,否定唱歌音乐作为一门功课。清末学制和学堂章程中,依旧遵奉周代乐教中“乐舞、乐语、乐德”,沿用传统乐教中的“诗乐礼教”,倡导在学堂中吟诵诗乐。在《中小学堂读古诗歌法》《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中,相关章程规定文字全同。可见,当时清政府在广泛接纳西方学制和教育思想时,唯一没有被替代的就是中国传统乐教。如:
外国中小学堂,皆有唱歌音乐一门功课,本古人弦歌学道之意;惟中国雅乐久微,势难仿照。然考王文成《训蒙教约》,以歌诗为涵养之方,学中每日轮班歌诗。吕新吾《社学要略》,每日遇童子倦怠之时,歌诗一章,择浅近能感发者令歌之。今师其意,以读有益风化之古诗列入功课。……皆有合于古人诗言志、律和声之旨,即可通于外国学堂唱歌作乐、和性忘劳之用。[3]19
清代末年,受西方近代以来新的学术分科和知识系统重构的影响,教育观念、体制和内容各方面都进行了革新。清政府积极倡导“废科举、兴学堂”,向西方科学文明学习的同时,兴办的新式各学堂章程开设“歌乐”课程。梁启超等改良派文人也积极推行在学校中设乐歌课,发展中小学的音乐教育。但事实上,学堂并没有被全盘西化,其中也传承沿袭了古代的乐教传统和人文精神。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不论大小学堂,经学课上演唱的音乐均源自传统雅乐歌诗的内容。“作赞扬孔子之歌,以化末俗浇漓之习;春秋释菜及孔子诞日,必在学堂致祭作乐以表欢欣鼓舞之忱。”[3]19另一方面,留学归来的知识分子组织了音乐社团讲授西方音乐,并且将日本以及欧美的流行曲调填写新诗编新曲以推广新乐。
作为中国近代杰出的政治家和改革家,康有为的教育思想与乐教革新意识具有政教特色。康有为和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大力主张推行西方教育制度,在继承传统德性道义之学基础上,吸收西方近代先进教育理念。但面对儿童音乐教育内容时,仍然坚持以诗歌音乐为主体,强调仁智并重、以礼入教、寓教于乐的传统乐教理念。康有为于1891年,在广州创办了“万木草堂”,在学堂中设置西方哲学、社会学、政治学,还有绘画课、体操课、演讲课和音乐课。但音乐课教授内容还是歌诗雅乐。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详细描述了“教以歌,以陶冶身心”[4]的观点。梁启超在教育上倡导恢复诗乐合一的乐教传统,他认为:“盖欲改造国民之品质,则诗歌音乐为精神教育之一要件。”[5]其教育观念主要刊载于《饮冰室合集》中,强调发挥情感的教化作用。康有为强调以礼入乐,倡导在音乐教学中以礼仪贯穿乐的表演过程,感染习乐者心灵和人格,从而达到礼乐教化的目的。《康有为全集》中详细论述,“朔月、月半行相揖之仪。以鼓为节,考钟磬吹管,抚琴,案《开元诗谱》而歌诗,升歌《诗经》三篇、间歌国朝乐章三篇。笙入汉、魏诗三篇,散歌唐、宋诗,以管和之。礼毕投壶,论学而散。”[6]
光绪三十一年,在清政府颁发的《女子小学章程》和《女子师范章程》中,首次增定纳入了音乐课程。《女子师范章程》中规定一二年级音乐课每周一小时,三、四年级音乐课每周二小时。该章程中规定“学习平易雅正之乐歌,凡选用或编制歌词,必择其切于伦常日用有裨于风教者,俾足感发其性情,涵养其德性”。由此可知,虽然当时学制和教学内容接受了西化的音乐教育,教学方法发生了改变,但教育思想和宗旨还是沿袭了传统乐教的路数。“清政府主张的歌诗雅乐,民间传统戏曲界的教化观,内涵是传统儒家式的伦理价值。学堂乐歌、美育所宣扬的,则是面对西方现代文明冲击后的回应。”[7]
民国初期,西方音乐在中国的广为传播,主要力量并非依靠传教士,而是中国的有识之士为了改造中国做出的历史选择。在改革的路径上,是通过学堂乐歌活动以及相应的音乐启蒙教育开始的。学堂乐歌的创作主要是据已有曲调填新词,曲调大多选取日本和欧美流行曲调。歌词内容主要反映富国强兵、抵御外侮的爱国思想,宣传女子自强、男女平等的女权思想,宣扬民主平等和科学文明的思想。
综上所述,清末官方的乐教改革思路依旧是立足于儒家乐教诗教立场,首先强化了关于诗书礼乐等传统六艺的教化作用,进而围绕着“涵养德性”“陶冶性情”等教化功用展开学制改革,表面上虽然回应了近现代科学思潮的冲击,但实际上则采用文化守成主义的态度传承古代儒家乐教体系及思想。面对历史的境遇和现实的紧迫感,清末政府和文人士大夫企图塑造新的国民精神和启发救亡图存的国民性。乐教改革的过程中,引进了西方的教育思想、教育体制和教学方法,从文化心理上影响和促进了传统的知识体系变革,在组织形式上产生了新的音乐活动方式,预示着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开始进入新的文化转型期。乐教改革、乐歌活动及早期音乐启蒙教育各个层面表现出的改良与变革,归根结底是由于文化变迁的主动性选择,意味着新的文化征程的开启。
“中国近代学术分科的演变的历程,与西方新式教育之引入及确立息息相关;而从旧式书院到新式学堂及其学科与课程设置的变化,体现了中国传统学术分化与引进西方新学术门类在初建时之情形。”[8]9920世纪上半叶,也是中国政权频繁更迭和社会思潮剧变的时期。此时,中西多种思潮林立,表现出社会变革时期音乐教育思想和体制迅速变化的特点。中国近代音乐史的研究中,应当将社会思潮纳入学术史的考察中。中国音乐学学科的奠基人王光祈曾在其代表性论著《欧洲音乐进化论》中,强调了音乐思潮之于中国音乐史研究的重要性。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研究专家张静蔚教授认为:“近代中国音乐思潮,是指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前后这一历史时期内,在音乐领域里反映出来的,代表资产阶级和新的知识分子阶层利益和要求的音乐思想倾向,也即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音乐思潮。”[9]学堂乐歌的出现是中国近代新音乐思潮兴起的必然,与诗歌和文学界的文艺思潮共同带动了中国文化的革新。
学堂乐歌的产生伴随着西方音乐的进入,中国传统礼乐无法适应新文化运动进入的社会,取而代之觉醒的是一种音乐启民思潮的兴起。中国传统礼乐与乐教思想源远流长,清末时的中国,上至国家官吏下涉庶民,都习惯性地坚守着中华礼乐观和乐教思想。“中国圣人所以教人,必先之以乐歌,所以宣志道情,以和人之心性。闻此歌辞,亦足使人忠爱之意油然以生。三代礼乐,无加于此矣。”[10]学制章程的制定,虽然都借鉴了西方学校艺术教育的形式和分科,但在实际教学实施过程中取而代之的还是传统乐教中的“古诗歌”。
1902年,《钦定小学堂章程》中有“中小学堂读古诗歌法”,在评价西方音乐课程时的论述十分清晰:“外国中小学堂皆有唱歌、音乐一门功课,本古人弦歌学道之意;唯中国雅乐久微,势难仿照。然考王文成《训蒙教约》,以歌诗为涵养之方,学中每日轮班歌诗;吕新吾《社学要略》,每日遇童子倦怠之时,歌诗一章,择浅近能感发者令歌之。令师其意,以读有益风化之古诗歌列入功课。”[11]424此时,乐歌作为儿童教育的重要途径,意在涵养性情和涤荡心灵。显然,清末学堂教育中依旧奉行古代乐教思想,教以唐宋七言绝句诗词,协声律而唱诵。
留学思潮影响下的“学堂乐歌”时代的到来,虽然标志着清末学制中开设了“音乐课”,但显然,西方学术分科体系下的“音乐”与我国传统教育中的“乐歌”指代的意义不同。例如,张之洞曾亲力亲为参与了学堂乐歌的撰写,其中包括学堂歌曲和军队整队的曲目(学生重大活动、节庆、日常整队或者体操列队时所使用的歌曲)。1903年,清政府颁布的官方规定,《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中非常具体地指明童蒙学习内容是歌谣,而且实质上也并非指代的西方音乐歌唱曲目,而是中国古代诗礼声诗。
歌谣俟幼儿在五六岁时渐有心喜歌唱之际,可使平和浅易之小诗,如古人短歌谣及古人五言绝句皆可,并可使幼儿之耳目喉舌运用舒畅,以助其发育,且使心情和悦为德行涵养之质。[11]389
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了一系列国家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些政令与规章制度,更加明确地提出了有关音乐普及教育的问题,具体参见《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师范教育令》和《大学令》等国家律令。如在《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第十条中对唱歌内容做出了规定:“唱歌要旨,在使儿童唱平易歌曲,以涵养美感,陶冶德行。初等小学校宜授平易之单音唱歌,高等小学校宜依前项教授,渐增其程度,并得酌授简易之复音唱歌,歌词乐谱宜平易雅正,使儿童心情活泼优美。”[11]459可见,民国时期的音乐教育融入了西方音乐的歌唱技法和教学体系,甚至使用了区分单音和合唱的教唱技法,但最终目的还是本着涵养孩童心性与德行的传统礼乐教化思想。此时,依旧视乐教为教育思想与目的,并不强调音乐技术的教育。
20世纪初期,国民政府在文明现代化的进程中,依旧将中华礼乐文化和乐教传统奉为文化继承和治国施教的关键。乐教作为德性人格教育的重要实施路径,并没有拆解到细致的西方“七科”体系中,成为单科的音乐唱歌课程。面对近代科学主义的西方人文思潮,国民政府仍然选择坚守中国古代乐教传统,发扬礼乐文化的风俗教化作用。不论是文化政策的推广、教育制度的改革,还是音乐教育和研究机构的增设,均遵循乐教传统和围绕礼乐文化的弘扬而进行。
但随着新式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发展,改进国乐的思潮却如一缕春风,逐渐渗入到有识文化阶层,致使固有的文化保守思维逐渐松动。1927年,刘天华、曹安和联合文化音乐名流倡议成立了国乐改进社,通过创办杂志、举办活动、创作乐曲等致力于国乐改进工作。而身处上海的大同乐会,则本着整理中华国乐和恢复乐教向当时的国民政府发出建立国乐馆的申请。不仅如此,会长郑觐文文等同仁还以改进国乐并谋中华本民族礼乐文化普及为宗旨,提出了“借助西乐,研究国乐”的倡议。一方面创办学校,组织成立国乐专属研究机构;另一方面积极收集整理研究民族优秀音乐和弘扬乐教思想,倡导积极发展民族乐器和民族音乐。这一时段形成的振兴国乐和改进国乐思潮与西方近代科学思潮争相抗衡。国民政府和有志之士达成共识:主张借鉴西方现代音乐创作技术和理论观念,改造中华民族自有的国乐。
国乐改进思潮反映了以“音乐救国”的一种国民诉求,以音乐鼓舞士气和激发国民爱国主义思潮和斗志。冯长春教授在其专著《中国近代音乐思潮研究》中,认为这时期的国乐改进思潮包括了爱国主义情怀、西方科学精神与人文思潮、社会关系融合以及人格思想完善等诸多方面。学堂乐歌正是国乐改进思潮和音乐启民思潮的历史产物。
清末社会一直发展至民初,大批中国知识分子留学归国,其中以欧美和日本留学者居多。自洋务运动之时,中国知识分子纷纷留学英国和欧美为了寻找救亡图存的良方。早在1867年,一位留学英国的王韬对伦敦的教育就有了详细考评。他感叹西方学术所学“非止一才一艺”,学校中所设科目繁多,“历算、兵法、天文、地理、书画、音乐,又有专习各国之语言文字者。如此,庶非囿于一隅者可比。”[12]1876年,曾任清政府驻英大使参赞的黎庶昌将英国的音乐教育详细推介至清朝官员中。他十分认可乐歌宣志气和扬爱国的思想,他说:“教人必先之以乐歌,所以宣志导情,以和人之心性。闻此歌词,亦足使人忠爱之意,油然以生,三代礼乐尽在是矣。”[13]
日本作为亚洲最早实现近代化的国家,对于清政府而言是个便于借鉴学习的参照。1901年至1906年,中国赴日留学生高达一万人。近代音乐教育史上开启学堂乐歌创作的著名音乐家曾志忞和沈心工就是这批留学浪潮中的一分子。曾志忞于1901年赴日本留学,专攻法律。沈心工1902年4月东渡日本,与鲁迅同期进入东京弘文学院学习。曾志忞与沈心工留学日本期间,先后在铃木米次郎开创的东京音乐学校学习过,两人在日本组织发起了“音乐讲习会”。1903年,沈心工回国后在南洋公学附属小学执教,开设了中国最早的唱歌课。同年,清朝学部大臣张之洞在《重订学堂章程初级师范学堂课程规定》中,将音乐列为必须科目,不过对象仅限于师范学堂的学生群体。沈心工仿效在日本学习的“唱歌”创作方法,依靠欧美及日本歌曲的旋律填入中文歌词。1904年,曾志忞在东京出版了《教育歌曲集》,之后,又翻译和补充汇编了我国第一部系统介绍西方音乐体系的乐理教科书《乐典教科书》。同年起,沈心工在国内出版了第一本《学校唱歌集》后,几年的时间里陆续出版了十几本唱歌集。这些歌曲以简单的旋律填入充满民主、爱国等启蒙思想的歌词,被誉为“学堂乐歌”,在全国流传开来。
清末随着近代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中国学人接受了西方学术分科的观念。西学各学科的建构与中国传统学术文史哲不分家的治学特点相比而言,分科主要依据不同科目的内容特点进行细化、分类,无论是研究上还是学习上都依据学科及其专业的相近关系组织和架构,研习西学一般为分门专攻。中国传统经学的“四部之学”分类尽管也有其自身的特定,但所涉范围以及学科建构原则显然与西方不同,特别是自然科学相关内容少之又少。清末开始,西方教育体系及观念逐渐被介绍进来后,我国原有的以经学为首的传统体系被打破了,改为西方七科之学的学科分类法。从西学移植到中学的过程中,作为综合性的覆盖人生各层面的礼乐体系难以对应音乐单科体制。伴随着中国近代学术分科体系的西学影响和演化,直到民国初期的学校课程中才陆续增加了相应的音乐课程。
时任“中华民国”首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明确提出了“美育”方针,并且在北大率先组织了“音乐研究会”。与此同时,国外学成归来的沈心工、李叔同等人,开始选用西方(欧美或者日本)流传至中国的曲调进行填词。此外,也采用中国民间小曲旋律或世俗歌谣曲调进行填词,编创一些新的歌曲为学校歌唱所用。其歌词内容大多展现“富国强兵”“科学文化”“男女平等”“破除迷信”的近代科学思想,这就是著名的“学堂乐歌”。随着学堂乐歌的传播和推广,西方音乐的创作技法、谱式、乐器演奏和风格逐渐融入,整个教育领域开始采用学堂乐歌形式进行音乐普及教育。影响较为深远的专著有:曾志忞编创的《教育唱歌集》(1904)、沈心工创作的《学校唱歌集》(1904)以及辛汉编创的《唱歌教科书》(1906)等。
沈心工于1902年创作的学堂乐歌《体操—兵操》,是我国最早的一首学堂乐歌,这首作品后来改名为《男儿第一志气高》。此后较为著名的学堂乐歌还有:《送别》《苏武牧羊》《春游》《祖国歌》《中国男儿》《木兰辞》《何日醒》等。这一时期的政府、官员教育家和音乐家既表现出对于现代性的迫切追求,又渴求在科学思潮的巨变中寻找到民族文化的立脚点。辛亥革命后,学堂乐歌中充斥着男儿保家卫国的家国情怀和军国民精神。以乐歌宣扬爱国主义思想与革命精神,反映抗日救亡的思想,如《革命军》《今从军》《当兵》。其中,《当兵》的曲调旋律并非中国原有,而是通过改编甲午战争时的一首日本歌曲《勇敢的水兵》填入新词而成。
1906年1月,李叔同在东京创办了《音乐小杂志》,标志着中国音乐普及过程中,留日热潮对中国音乐启蒙思想起到的影响。“这本最早由中国人创办的音乐杂志,其中内容一半以上从日本的音乐书籍中翻译过来,像贝多芬的传记、乐理等。”[14]
在清末至民国中期的教育改革中,音乐科目作为近代学制中的一门独立学科列入国民教育中,并以“学堂乐歌”的形式存在。20世纪初有关音乐与科学之关系的思考,并无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文化思潮。“音乐学”的概念才开始由留学德国、日本的少数新音乐家介绍给中国,未获得官方的认可和大力推行。此时,西方科学思潮影响下旅德音乐家萧友梅主张用西方科学的乐理取代研究中国传统音乐。
乐歌运动的发展标志着我国民主主义新文化在乐教改革领域内的深刻影响。它不仅在进行启蒙思想教育方面给予当时的学生和知识分子群体以重要引导,而且使得这种新的文化传播形式——群众集体歌唱的形式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为此后军歌、工农革命歌曲以及群众歌曲体裁的发展与传播奠定了基础。通过学堂乐歌的发展,才真正系统地将西洋音乐的基本理论和表演方式推广开来。简谱和五线谱在一定程度上的普及和流行,促使我国出现了一批音乐教育工作者和音乐教育家的出现。“五四”以后我国的近现代专业音乐文化的建立就是在继承学堂乐歌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形成的。
正如黄炎培先生为沈心工的《重编学校歌唱集》所做的“序”中所言:“一时从而和之如响,斯应论蓝筚之功。”此番称赞不仅仅赞美音乐家,更指代学堂乐歌活动在宣扬民主革命思想对于近代文化思想运动的作用。在近代中国建立学校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学堂乐歌运动更像是一场具有启蒙主义的思想运动。
儒家乐教思想即便是经历了现代化狂潮的五四运动抨击,但民国二十年的国民大会上仍有教育委员提议恢复读经和乐教。蔡元培和陈立夫也曾联合提议特设管理建设礼乐的国乐馆。抗日战争后,随着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国民政府重组了专门的音乐教育机构,选取最具代表性的三个机构来推进音乐文化政策,分别是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国立礼乐馆和国立音乐院。其中国立礼乐馆是专门针对礼乐文化传承和乐教思想实施路径改革的专属机构。这部分讨论似乎已溢出了本论题的范围,之所以坚持在此分析,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国立礼乐馆的成立,反映出在中西文化博弈中,清末民初所奠定的在逐渐接受西方文化教育体制过程中,政府官方以及一部分位居高位的知识分子对继承中华传统礼乐精神的坚持。
1943年,国立礼乐馆在“陪都”重庆成立,隶属国民政府教育部,是官方礼乐研究和管理机构。国民政府领导人蒋介石、陈立夫等倡导乐教,特设礼乐馆负责国家体制的制礼作乐活动。此外,也曾专门增设和成立礼乐编订委员会和孔学会古乐研究组。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政务次长的顾毓秀担任首任国立礼乐馆馆长一职。关于国立礼乐馆对制礼作乐和乐教思想的重建,其存在意义依存于礼乐教化与国家施政实践的互涉过程中。对于国立礼乐的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三个层面来考察,关于国民政府制礼作乐的宗旨为第一个层面;礼乐教化的政策制定与实施细则为第二个层面;制礼作乐的创造性转化与国民政府的具体实施路径研究为第三个层面。
国民政府遵照“从礼乐作起”的宗旨,编纂典礼音乐的训示,专门设定了传承乐教的国立礼乐馆。自1943年成立之初,举行了多次会议探讨民国礼制和乐制的制定。具体制定了《“中华民国”礼制》,后被收录于国民政府官方刊行的《北泉议礼录》中。礼乐馆特别为孔子诞辰日及祭祀孔庙举行过专题讨论会议。1944年,国立礼乐馆围绕制礼作乐的主题一共完成了17项具体工作,较为突出的有:编订校对了《北泉理礼录》,制定礼制通论,绘制五礼演习图,编创国歌和军歌,出版礼乐专刊杂志等。国立礼乐馆如同周代“大司乐”的职能与功用,具体分别设立了礼制组、乐典组和总务组。沿袭了礼乐制度中以乐从礼的思想,以“礼”区分国家等级秩序和遵规法制,以乐来和同融合礼的秩序,礼乐相须为用。礼制组执掌国家礼制典礼仪式的厘定和礼书编纂;乐典组掌管音乐教育制度和礼仪用乐的具体事项;总务部掌管礼乐所需财务收支、文书签发制定、人员管理、乐队演习、礼乐操练等事务性工作。卢冀野管礼组,杨荫浏管乐组,张充和负责创作和复原中国古乐。礼典仪式用乐类型包括:庆祝乐、纪念乐、会同乐、阅兵乐、交际乐、宴餐乐和悼祭乐。这几种礼仪用乐的类型实际上沿用了古代“吉、凶、军、兵、嘉”五礼用乐的形式,从昆曲、传统戏曲、民族音乐和古诗中选取词调进行编创。国立礼乐馆创作的礼乐用于振兴中华民族精神、党政宣化和道德教育。
时任国民政府考试院院长的戴季陶论述五礼制定的最终目的是在教育。“礼制之大者,不外吉凶军宾嘉五礼。就主管言之,吉凶宾嘉,主于内政,军礼主于军政,宾礼主于外交,研考以通之,教习以行之,职在教育。”由此可见,国民政府坚守传统礼乐文化中的乐教传统,将制礼作乐贯穿于国家礼制和教育的各层面。国乐馆乐队“练习中央核定各种礼典乐曲及艺术音乐;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举行各种典礼担任奏乐”。[15]此外,国乐馆负责成立音乐教育教员速成培训班,还下设附属国民小学,编创和教习学生古代雅正之乐和歌舞声诗。
乐典组编订了《乐典初步工作草案》,一方面积极制定典礼用乐,另一方面发动民间音乐团体的力量,广泛征集和审定各地词谱和音乐。当时国统区最为著名的音乐家刘雪庵、江定仙、陈田鹤、应尚能等纷纷加入进行制乐工作。我国民族音乐学的奠基人杨荫浏曾任国立礼乐馆主任,他带领音乐工作者编订了礼典用乐,整理了历代史料中的礼乐文献,改良了民族器乐。当时还积极开展国际音乐交流,组织国际音乐比赛。乐典组工作者在杨荫浏的带领下,编纂了《历朝典乐集》《礼乐雅论乐》《风雅十二诗谱考》《昆曲集》《时熏室琵琶谱》等古代乐教相关的研究史料。在中国古代民族乐器的改良和制造方面,乐典组也身体力行地进行了实践。早在1943年,国立礼乐馆乐典讨论联合会与国民政府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会议都提议,奖励制造和改良中国国乐的人才。乐典组的音乐家们根据古代史料文献和画像砖、壁画,绘制古代乐器图示,对古代乐器进行改良,仿制复原古律。研究成果详见于后期出版的《古乐丛考》和《先汉乐律初探》等专著中。
国乐礼乐馆还刊印《礼乐杂志》《礼乐半月刊》,主要研究的就是古代礼乐制度和乐教思想,商榷音乐教育实施路径和礼典用乐。杂志中将古代乐论和音乐思想采用简练的语言解释和普及古代礼乐文化,甚至绘制表格和图画便于晦涩难懂的乐教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其中不乏有影响力的理论创作,例如杨荫浏对儒家乐教研究的几篇文章:《儒家礼乐设教的集中理论》(南京国立馆《礼乐半月刊》第3期)、《儒家的音乐观》(《礼乐半月刊》第5期)等。《采风》杂志是国立礼乐馆的礼制组效仿西周以来的采风制度,搜集全国各省市历代风俗歌谣和民间小曲,并且组织音乐教员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中国文化之源泉,礼乐实司其管钥。自唐虞而下,代有专官,用司职掌。逊清末叶,亦有礼乐馆之设。”[16]国民初年,尽管孙中山效仿英美,建立了“共和制”政府,但中国传统的礼乐文化和乐教思想仍然占有主导地位。民国中期还设立专门掌管礼乐的国家行政机构国立礼乐馆,效仿西周履行采风制度,组织音乐专员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体现了官方主流意识形态下国家文化建设和教育制度的面貌,试图以崇尚礼乐、实施乐教,振兴中华民族精神、进行党政宣化和道德教育。
近代中国乐教改革的形态在不均衡的中西方两种文明的碰撞中进行,在救亡与侵略势如水火的社会背景下交涉。“国乐”与“西乐”既彼此冲突又相互融合的矛盾过程中,中国乐教思想观念首次从内带外进行了重新审视,在自我衍化与蜕变中,呈现出三种鲜明的文化态度:守成、改变与革新。
首先,引起中西方音乐文化冲突的主要原因,在于中西两种音乐文化的生态背景、文明特质与内涵、形式等方面的差异。中国传统教育体系中,以礼乐教化为先,以纲常刑法为后,高扬儒家礼乐文化的教化作用。“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是礼乐教化的核心功能,礼的道德规范通过乐的内在自觉,从而达到美善同一的和谐社会。礼乐制度的建立通过官方经学体系中经典思想的阐释、建立教育与科举制度,以及建立乐教系统和与之相应的礼乐文化风气。清末至民国中期,中国传统学术和知识系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嬗变过程。传统礼乐文化存在于经、史、子、集的四部传统学术系统中,受到近代西方学术分科的知识重组的挑战。中国传统知识系统在晚清面临着重大转轨:“从以‘四部之学’为框架的知识系统,转向近代西方以学科为框架之新知识系统,简单地说就是从‘四部之学’转向‘七科之美’。”[8]5清末民初秉承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原则进行知识系统和教育体制的革新。近代主张变法和改革的思想家,企图通过传统儒家乐教与西学的汇通,一方面力保儒学的道统地位又努力克服和摒弃传统儒学的弊端,提出了“中体西用”的乐教改革模式。实际上,这种文化态度最终从“守成”走向了“改良”,提倡西学作为一个开端,开启了近代乐教的革新之路。
其次,清末至民国中期,不到百年间,社会文化形态等各方面充斥着尖锐复杂的矛盾和抵牾。洋务运动、学堂乐歌运动、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及无产阶级革命音乐文化思潮的初启,显示出近代中国乐教改革思想观念形态转型的四大潮流。中西方音乐文化的碰撞,由此引发了乐教改革中的“古今之争”“中西之争”“新旧之争”,中西音乐文化的交融和中国乐教改革的历程中,“民族化”与“全盘西化”的激烈冲突始终贯穿。民族意识、家国情怀与乐教观念交织成一幅救亡图存的愿景。乐教为传统儒家实现以礼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良策,在清末民初的社会剧变中依然坚挺。乐教奉行“建国军民,教育为先”的施教传统,蕴含深厚的中国礼乐文化神韵。中国传统礼乐观和乐教思想与西方科学主义音乐思潮分庭抗礼,形成势均力敌的局势。中国古代乐教传统在中国近代学术转型和学科体系重组过程中,既要迎接中国传统知识体系被瓦解的挑战,又要融入近代西方新的知识系统转型和学术分科后的知识领域。大多国乐家还怀揣一种颇具国粹主义的音乐情怀,所以,国乐改进思潮兴起。前期音乐家主张西学中用,以西方音乐技术改进国乐。戊戌变法后的学堂乐歌运动,由于国外留学归国知识分子的教学改革,开始真正引进“西乐”,首次付诸大规模实践的一次音乐思想和制度的改良运动。学堂乐歌运动以西方精神文明冲击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特别是传统礼乐诗乐的体系与观念,形成了近代中国音乐思想观念的新形态。
另外,随着西乐的不断输入和传统文化形态的衰微,中国乐教实施的形式体裁到具体内容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异。近代教育制度的建立,在新式学堂所开设的“乐歌课”,运用西方音乐观念、音乐语言和音乐创作技法的过程中,中国传统礼乐文化中的礼乐和古歌诗难免出现削足适履的境况。从价值观念来讲,传统乐教重视社会功能的“礼”,而忽视“乐”的审美功能。而西方音乐在操作模式上,乐艺、乐理、乐思并举的复合型模式更适用于文化传播的普遍性。国人精神之求索在乐教改革中首先被打开,“乐歌”的普及也成为一种社会的呼声和文化思潮被予以思想革新的要义。民国中期,伴随着国人对于西方音乐、教育和文化的了解,结合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需求,有志之士把乐教改革的关注点投射到了“新人格”与“新国民性”的培养和塑造上。新式学堂中的乐歌作为新音乐被赋予了新的时代使命。正如李叔同所言:“盖琢磨道德,促社会之健全;陶冶性情,感精神之粹美,效用之力,宁有极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