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是规范集体经济行为、保证集体经济运行的法治基础。但近年来个别地方存在的合同签订程序不严谨、内容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侵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此,山东省泰安市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公开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问题整治。重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经营者签订的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经济合同,包括集体农用地(含村集体流转的农户承包地)、建设用地等资源和集体房屋、机械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承包租赁合同,进行全面、彻底清查整改,收到了预期效果。
主要问题。有的合同无法人代表签字;有的合同乙方有代签现象,且未注明代签人与乙方关系;对外承包合同形式要件缺少承租方或承包方的基本身份信息等。
解决办法。经济合同双方都要签字盖章;确需代签的,要注明与被代签人的关系,符合法律要求;合同主体的信息资料要齐全,法人则需提供其名称及法人代表信息,必要时需出具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主要问题。合同标注日期混乱,有的合同签订日期与履行日期不一致,有的合同签订日期在履行日期之后;有的合同无签订日期;有的合同约定时间与期限不符;有的合同未签字盖章。
解决办法。一是合同签订日期与履行日期一致,即履行日期可能是签订日期;或约定签订合同后的某一日期履行。二是合同要有签订的日期。三是加盖公章(签字按手印)。
主要问题。有的合同条款使用术语不当;有的合同缺少必备条款;有的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不强;有的合同履行条款不明确或未约定(交款期限、时间、地点、方式、数额等);有的合同条款约定不合法、不合理,合同权利、义务不明,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平等;有的合同无违约条款,有的合同无终止、解除条款约定;租赁合同中对于合同到期后地上附属物的处理方式约定不明或未约定,有的国家征用有约定但无补偿处理办法。土地承包合同,特别是一些老合同土地的面积、四至及用途表述不清。
解决办法。一是合同条款要严谨规范。标的物要清晰,买卖合同需要说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购买数量等;劳务合同则要说明劳务的类型、标准。履行期限要具体到某日。履行地点要具体到某位置,不能简单地写某个县或镇街。交款期限、时间、地点、方式、数额等要具体齐全。二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同类型的经济合同,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要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只强调权利不要义务,承担义务要合情合理,符合正常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三是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合同一般要约定损失赔偿办法或违约金比例。违约责任要明确具体违约事实,写清楚当规定的违约条件出现之后,是解除合同,还是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违约金,还应当明确违约金数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四是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合同解除及终止的条件主要包括: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火灾等),当事人病残、死亡等;国家政策因素,如2019年因环境治理政策变化导致生猪等养殖业合同终止和解除;当事人不正常履行合同,如不按时缴纳承包金、对环境造成污染等。五是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应约定协商、诉讼或仲裁等解决方式。采用诉讼、仲裁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我约定在以下五地中的任意一地选择解决合同争议的机构: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标的物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主要问题。有的合同承包期限超过法律规定最长期限;有的合同,特别是租赁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确。
解决办法。根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规定,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农村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轮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山林承包合同期限不得超过70年;机动地承包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主要问题。有的合同签订没有履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程序,有的合同没有经过招投标,有的要求合同生效要件需乡镇(街道)经管站等鉴证,但无经管站鉴定章。
解决办法。村集体成员(代表)对合同不知情的,要及时进行公开;对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但已成既定事实的合同,要审查合同内容和执行情况,确保依法合规履行;按要求到乡镇(街道)经管站或者交易中心鉴证备案,确保程序完整,对清理整治后的合同进行一次集中公示。
主要问题。有的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金,有的长期拖欠承包金,有的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重新发包,有的打着合法旗号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资源环境。
解决办法。承包金原则上一年一收,最长不得超过村“两委”本届任期时间,收取的承包金要及时入账;对于拖欠承包金的,要及时与承包方沟通,针对故意拖欠行为,必要时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环境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主要问题。有的没有设置合同台账,管理松散;有的没有报乡镇(街道)备案;有的没有建立合同到期和收费预警监测机制。
解决办法。建立健全经济合同台账,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管理,并设置预警监测机制;依法签订村集体经济合同,收入全部入账管理;签订的合同按要求及时报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归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