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晨 王 岚 赵辞瑶 尤 敏
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稳步推进,医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外经济活动日趋繁杂。签订经济合同是医院实现经济活动的首要步骤,所以,经济合同管理在医院经济管理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医院内部的监督管理部门,在医院经济合同管理中履行着重要职责,经济合同审计也是医院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医院经济合同审计是“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运用规范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对医院与外部企事业单位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经济合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
经济合同审计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即为分析经济合同在合同签订前、订立阶段以及履行阶段的关键风险点,经济合同审计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即为针对风险识别的关键风险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帮助发现和堵塞合同管理中的漏洞,帮助医院规避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济合同审计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与控制既帮助医院防风险、保安全,又可以在经济业务开展初期利用审计专业知识为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风险,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推动医院高质量稳健发展。
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流程可以划分为合同签订前、合同订立及合同履行三个阶段。经济合同审计应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主要划分为合同签订前审计、合同订立阶段审计及合同履行阶段审计。为了防范经济合同风险,公立医院内部审计部门需在经济合同签订前、订立及履行阶段审计中识别关键风险点,保障医院的利益。
经济合同签订前审计阶段识别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经济合同立项的风险和经济合同招标的风险。
1.经济合同立项的风险。经济合同立项审查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1)经济合同立项时,项目主管部门是否进行过可行性论证及市场调查,特别针对大型医疗设备、高值耗材购置、信息软件开发项目等,是否存在主要根据医院批复的预算来决定购入与否的问题,而不是通过科学论证,进行技术性调研、经济性分析,确定项目需求的合理性。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或论证不足的项目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者合同即使签订后也难以执行,最终使得医院效益受损。(2)重大经济项目,临时性、突发性项目或超预算项目是否经过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提供会议纪要。(3)经济项目是否已列入医院的年度预算计划或者其他计划,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
2.经济合同招标的风险。经济合同招标审查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1)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制不恰当。比如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缺失、与医院其他已经过招标的项目相抵触或者部分子项重复,招标文件中拟签订的合同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医院规章制度。(2)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格或资质材料是否存在问题。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生产或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与合同标的内容相符,是否附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经济合同订立阶段,审计识别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经济合同内容的风险和经济合同审批的风险。
1.经济合同内容的风险。经济合同内容审查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1)订立的经济合同条款内容是否与招标、议标结果记录一致;(2)合同文本条款是否齐全,文字表述是否准确;(3)合同所有条款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或医院规章制度。
2.经济合同审批的风险。经济合同审批的风险主要是指公立医院经济合同审批制度未建立或者不完善。审批制度未建立或者不完善可能会导致出现以下情形:经济合同由项目主管部门草拟负责人签字后,直接送至院领导处签字盖章通过,或者有的经济合同虽然经过逐级会签,但是会签人员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导致经济合同风险未被发现,给公立医院带来经济损失。
经济合同履行阶段,审计识别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经济合同履约的风险和合同变更、解除或出现违约等突发情况的风险。
1.经济合同履约的风险。本文所说的经济合同履约风险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执行所带来的风险。从公立医院角度来看,经济合同履约审查的风险主要包括:(1)项目主管部门人员或联合相关部门是否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在执行合同中就合同所约定事项进行逐一验收、检查;(2)是否主动有效地跟踪合同履行相关重要节点;(3)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时间进行付款;(4)针对部分涉及时间较长的合同,是否关注对方经营状况,如对方经营恶化,对合同如期如约履行将产生重大影响。
2.经济合同变更、解除或出现突发情况违约的风险。按照合法程序签订的合同,对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都应承担各自的权利义务。但在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合同变更、解除或出现违约等情况。审查经济合同变更、解除、违约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1)项目主管部门在合同变更时,是否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按照医院制度规定经过相关部门、领导审批通过。(2)项目主管部门在合同解除时,是否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及时告知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3)项目主管部门在对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及时处理等。
公立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应针对上述在经济合同签订前、订立及履行阶段审计中识别的关键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1.经济合同立项的风险控制措施。公立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应建议医院在项目立项前进行可行性论证,特别是金额较大的项目(具体金额按照医院制度规定)应开展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分析。可行性论证能帮助医院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增强项目实现的效率性,避免由于可行性论证不足导致合同无法完全执行造成的损失。可行性论证需要经过医院项目主管部门、专业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资产部门以及法务等部门进行讨论并打分,最终确定该项目是否通过可行性论证。
公立医院内审部门应要求经济合同签订部门在合同签订前明确该经济项目是否已经列入医院的年度预算计划,并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内审人员需审查该项目立项材料中是否有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说明该项目已经列入医院的年度预算计划。对于重大经济项目、超预算或计划外项目必须经过院党委会或者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内审人员应审查相关会议纪要文件。
2.经济合同招标的风险控制措施。公立医院内审人员必须掌握与经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并不断学习相关政策。内审人员如果发现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遗漏、与医院其他已经过招标的项目相抵触或者部分子项目重复,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否则招标文件一旦确定,经济合同一般无法修改或者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招标文件中经济合同条款应与法律法规、医院的规章制度一致。如某公立医院《工程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办法》规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将工程决(结)算材料送交审计处,审计处自行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凭审计报告办理结算手续。”则在招标文件中经济合同应注明“需凭审计报告办理结算”,以避免工程结算时与对方当事人可能产生的分歧。内审人员应建议项目主管部门起草招标文件时,与审计、财务、法务部门等一起商讨招标文件内容,规避招标文件中的风险。
内审人员应对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是否具有企业营业执照,重点关注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是否与合同标的内容相符;法人委托授权书;代理公司授权书;如购买医用耗材还需关注产品注册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格证明。
1.经济合同内容的风险控制措施。公立医院内审人员应将项目主管部门送审的经济合同,与招标、议标单上结果记录以及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书进行核对,核对内容主要包括:合同中所约定事项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质量、时间以及付款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以及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等。内审人员若发现有不一致的条款,应尽快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将合同内容补充修改后再次送审。
公立医院内审人员应审查经济合同文本条款是否齐全,文字表述是否准确。例如:经济合同文本要素是否完备;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有无遗漏之处;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名称是否统一;合同金额是否一致;合同期限的表述是否准确且前后一致;对于使用范本起草的经济合同,文本中空白项是否填写清楚完整、部分条款内容修改后是否前后一致;合同是否列明附件清单且与实际送审附件内容一致;经济合同中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内容是否过期或失效等。此外,内审人员必须掌握与经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不清楚与合同标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应及时向专业人士、院法务办咨询请教学习。
2.经济合同审批的风险控制措施。公立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应建议医院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批制度,明确医院管理层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批制度的重要性。
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批制度应包含审批程序、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审批程序是指公立医院所有经济合同的签订,必须由项目主管部门、使用部门、法务部门、财务部门等逐级会签,然后将经济合同送至审计部门审计,最后送至分管院领导处签字、开立法人授权书后加盖经济合同专用章,经济合同才算正式生效。审批职责和权限是指制度中应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和审批把控的范围,通过严密规范的审批流程,确保合同文本的合理及合法性,最大程度地帮助公立医院规避风险。
1.经济合同履约的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经济合同履约存在的风险,公立医院内审部门应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1)监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公立医院内审人员应不定期抽查各类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特别针对执行期较长的合同应重点关注。抽查内容包括:①是否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质量、金额履行?②验收、付款程序是否经过相应的权限人审批?③付款方式、时间是否严格按照经济合同支付?④经济合同是否存在变更、解除、违约的情况?(2)进行经济合同履约后审计评价。经济合同履约后审计评价,能够闭环经济合同的全过程审计。经济合同履约后审计评价,可从经济合同预算执行情况、经济合同履行效率评价、经济合同履行后的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开展,帮助公立医院对今后或类似经济业务的合同管理各环节(合同签订前、合同订立及合同履行三个阶段等)提供经验借鉴。
2.经济合同变更、解除、违约的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经济合同变更、解除、违约存在的风险,公立医院内审人员应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1)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在合同变更时,按照医院制度规定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并通知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确认后,经院方与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按照法定程序对合同进行变更,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2)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在经济合同解除前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通知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与合同方当事人谈判提供审计、法律及财务建议等。(3)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在对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通知法务部门对违约事项处理提供指导,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约定处理违约事项。
通过对经济合同审计流程的梳理,识别可能的风险,公立医院内审部门能提高对风险环节、风险点的关注,针对关键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为医院经济运行和效益提升保驾护航。
需要说明的是,经济合同风险的识别,依据不同的医院规章制度、不同的信息技术条件、不同的人文环境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应当依具体情况做出具体分析,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经济合同全过程关键环节的制度设计和流程优化。在医院经济合同审计过程中,内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尤为重要,内审人员一方面必须依据政策变化和时代发展要求,加强专业学习,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危机意识和大局意识;另一方面在大数据时代,内审人员急需学习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经济合同审计的效率,以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