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共有7个县(市、区),农户17.54万户,农村人口64.56万,耕地面积215.06万亩。2020年以来,酒泉市各级政府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大力扶持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不断深入发展,成效凸显。酒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由2007年的40多家发展到了目前的3760家,入社社员达到185367人,带动农户90073户,建成“农社对接”“农超对接”直销点(店)94个,建成国家级示范社15个、省级示范社156个、市级示范社419个、县级示范社570个,有102个合作社注册了商标,55个合作社通过了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
组建模式多样化。从组建模式看,酒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以“党建+合作社+农户”为主要模式,玉门市将党建与合作社融合发展,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通过党员与群众开展“结对子、一帮一”活动,让合作社真正在技术上传、生产上帮、作风上带,走出了一条“围绕产业建组织,建好组织促发展”的党建引领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如玉门市六墩乡康欣养殖合作社积极探索“党建+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采取乡村扶持、农户自愿、政策扶持等措施,着力健全合作社组织机构、社员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发展的芦花鸡产业发挥了带动贫困农户增收的作用。至目前,合作社先后三次共调引养殖芦花鸡3万余只,辐射带动全镇入社农户600多户,每户养殖量至少50只以上。二是以“带头人+农户”为主要模式,由农村致富带头人联合当地农户组建合作社,带动村民发展产业。如玉门市花海镇致富带头人尚志鹏联合当地农户成立了玉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承建了戈壁农业万亩拱棚蜜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前种植2200多亩蜜瓜,销往北京、上海和长沙等地,仅去年一年,蜜瓜销售额达到1000多万元。三是以“镇政府+农户”为主要模式,是由镇政府牵头,立足当地产业优势,联合本镇农户成立的农民合作社。如,为做大做强日光温室韭菜产业,赤金镇成立了冬韭王韭菜农民专业合作联社,按照“合作联社+合作分社+农户”的运营模式,吸纳全镇5个韭菜合作社全部加入了合作联社,入社社员2081名,占全镇总户数的62%。通过发挥韭菜合作分社作用,规范赤金韭菜市场运行,温室韭菜成为赤金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目前,赤金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自日光温室韭菜产业的收入比重达占30%以上。2018年赤金韭菜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
服务涉及各环节。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的服务领域由生产、技术服务为主,逐步向销售、运输、贮藏、加工等环节延伸,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如瓜州县牧旺草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家集饲草种植、销售,牛、羊、驴养殖、销售,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畜牧养殖示范合作社。自2018年成立以来,以“基地+合作社+农户+市场”的经营模式,积极与龙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技术合作,引进肉羊、肉驴、肉牛繁殖育种、饲养管理、生产性能测定等先进技术,合作社带头试用然后推广。2020年与佛慈制药签订协议发展驴产业,协议养殖驴1000头,佛慈制药投放活体,合作社以40元/公斤购入,合作社集中养殖一部分,带动农户养殖一部分,待养殖育肥后,由合作社统一交付佛慈制药再以48元/公斤的价格回收,农民合作社逐步建成了集种畜繁育、品种改良、肉羊育肥、技术服务、活畜交易、饲草料储备和有机肥料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养殖产业链条,真正实现了“大场大户示范带动,小群体汇集大规模”的目标。
经营方式市场化。农民合作社紧盯市场需求,不断创新经营方式。如酒泉市晶鑫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机大户牵头组建的自我发展扩展服务型合作社。现有社员27人。2018年先后参与周边八个乡镇农户作物的收、耕、种、管、创服务,产值120多万元,合作社社员人均创收8万多元,纯收入近5万元。
运行更加规范化。酒泉市把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推动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逐渐健全,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不断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如酒泉绿野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以规模化蛋鸡养殖、鲜蛋销售为主,中药材种植、出口为辅的综合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12名,建有“30万羽”AC—2000—3G智能控制系统规模化蛋鸡养殖场,是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合作社每年可收储玉米2万余吨,有5家合作社常年为其提供玉米原料,与酒嘉地区3个经销店签订了蛋品供需合同,年销售鲜鸡蛋1800余吨,销售淘汰鸡10万余只。与德国拜耳公司合作建设的乌拉尔甘草种植基地及加工特型草项目,目前已通过了德方的检测,2020年开始了甘草批量出口贸易。农民合作社成立6年来,围绕甘草、畜草、鲜鸡蛋、蛋鸡、腐熟鸡粪的生产研发,取得了“四项认证”“三个商标注册”“十四项专利”,合作社规模化经营效益逐步显现,成员收入不断增加。
运营一般和未运营的占比数大。根据最新调查的数据统计,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一般的1050家,未运营的746家,分别占总数的27.9%和19.8%,这部分合作社带动作用不强。
发展不平衡。从事渔业和林业方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对较少,分别只有37家和92家,分别占总数的0.98%和2.4%。由于政策不连续等方面影响,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合作社由于受资金、信息、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处于“向前进不了,向后退不了”的“半死不活”的状态,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监管力度不强。农民合作社是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10多个部门配合共同培育创建,发展壮大,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农业农村部门一家管、其他部门都不管”的尴尬境地。从监管程序看,农业经营主体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按照“谁登记、谁监管”的原则,应由登记部门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农业农村部门一家管的问题,再加上县(市、区)工作力量有限,难免有监管不到位、工作质量无法保证的问题。
农民合作社向金融机构融资困难。酒泉市合作社大多起步晚,发展规模小,这个阶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本不具备融资的条件,在遇到需要资金时,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很难实现。一方面商业银行贷款都要求有足够的资产进行抵押,还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寻求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这些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做到;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出于对自身发展的考虑,控制贷款风险日趋严格。
农民合作社内部社员出资难。社员不是没有经济能力就是不愿出资,使大多数合作社经营都会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从合作社当下发展过程的具体情况看,一些农户一般是在成立之初时以土地、技术等方式进行入股,不能从根本解决合作社资金的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