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硕
(中国海洋大学 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000)
在中国,农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最重要的财产权益、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孙中华,2016)[1]。2018 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13 158 亿斤,粮食生产基本保持稳定。其中全国小麦产量2 629亿斤,约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20%,依旧是国内粮食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时代变迁,农业生产的目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发生转变,技术进步、机械运作等因素不断提高着农业的生产水平,粮食在解决温饱的同时产生盈余,农业生产的目的也由自给转向获利。
三权分置政策是促进农业内生性发展、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有效政策工具之一。三权分置政策的本质是优化土地产权关系的土地制度,其核心在于合理界定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的权能范围与权利内容(陈朝兵,2016)[2]。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国农地的分散经营格局固化,小农户依然是我国主要的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规模生产,政府推动农地流转,并出台了三权分置政策,对农地进一步确权,保障农民农地权益的同时,提高农业生产率。在自耕自种、小农经营的农业生产模式与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集中化和机械化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矛盾日益凸显之际,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有利于在促进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实现农业内生性增长,进而提升农业的生产率水平。
Solow(1957)[3]在单要素的基础上纳入了技术进步,提出了具有规模不变特性的总量生产函数和增长方程,有效弥补了单要素生产率不能全面反映经济增长的不足,描述了产出增长中扣除投入增长之后的剩余部分,即技术进步部分,这一部分被称为“索罗残差”或是“索罗余值”,为全要素生产率研究奠定基础。小麦全要素生产率受到诸多影响因素的影响,曾智(2020)[4]从增值提效角度分析了我国小麦全要素生产率的现状,指出我国小麦全要素生产率呈现年际波动趋势,先下降再上升后下降,实证分析得出在影响因素上财政支农支出、小麦价格促进了小麦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受灾情况则对小麦全要素生产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机械化程度、小麦生产经营环境对小麦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不显著。端瑞东(2011)[5]印证了技术进步对我国小麦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同时指出生产资料价格和气象因素对小麦全要素生产率影响显著。关于政策研究层面,陈斌开等(2020)[6]认为三权分置政策在稳定经营权的同时,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生产率和农产品竞争力,并进一步为农民增收。公茂刚和王天慧(2020)[7]实证证实了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可以通过影响农业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投入要素进而影响农业内生发展,实现农业技术效率提升。
三权分置政策提出后,无论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为承包权、经营权的观点,还是在用益物权和土地集体所有约束下的所有权、成员权和使用权的看法,学界的普遍认识就是,农地权利得到了进一步明晰,带来了一系列的政策激励效果。
图1 三权分置政策对小麦生产技术效率影响机制示意图
在三权分置政策对小麦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方面,本文采用学界普遍认可的承包经营权分离的观点进行分析。一方面,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划分为农地承包权和农地经营权,从政策角度打消了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顾虑,在农地流转中,存在着农地承包商与农户间的不信任,其本质原因为二者之间关于农地流转时间、方式和内容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欺诈和强买强卖行为,三权分置从政策层面缩小了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同时,国家再次出台政策,将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户可以在确保享有承包权的同时,将农地经营权流转出去,进行高效率的规模化现代农业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另一方面,农地承包权、经营权的明晰,可以让原本拥有专业种植、生产、管理技术的小麦生产企业、小麦生产经营大户和种植小麦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流转入更多的土地,也可以激励传统农民和其他资本融入,培育出新型的专业小麦生产经营主体,总而言之,是将农地由低效率农户转向高效率农户,通过引入专业化种植经验和精细化的管理水平,使得农地利用效率和粮食生产效率得到提升,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效率水平,并提高小麦生产的全要素生产率。
三权分置政策同样也是在明晰农地权利的基础上对小麦生产技术进步产生影响,技术进步即在小麦生产经营中类似于病虫害防治、新型灌溉等技术,这些技术解释了小麦生产过程中由劳动、资本投入要素之外的因素产生的生产效率的提升,三权分置政策对小麦生产技术进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技术的使用层面,而这一方面本文主要分为科技资金投入增加、科技使用意愿增强和预期收益提高三个层面。
首先,农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利明晰,催生和引入了新型小麦生产经营主体,带来了科技资金的投入,主要包括新型经营主体本身科研资金投入、政府财政补贴企业创新经费和社会投资机构的风险资金投入,从而促进了新技术的使用。同时,由于农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过去农地承包经营权无法抵押贷款的状况也得到改变,农户在享有农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可以将农地经营权抵押给银行等机构进行融资,可以缓解小麦生产科技资金投入短缺的问题,提高科技资金投入,使用新技术,促进技术进步。
其次,农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利明晰,推动了农地流转,土地生产由过去的自给自足逐渐向着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规模化经营可以整合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降低了技术使用的成本和土地约束,以无人机农药喷洒技术为例,传统小农户偏向于自己或者雇佣人工进行农药喷洒,而一些关于农业合作社的问卷调查显示,对规模化经营的合作社或是种粮大户而言,无人机农药喷洒每亩效率高于雇佣人力资本的效率,原因在于无人机可以同时进行上千亩作业,平均到每亩的时间成本反而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涉及到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生产过程的成本如种子、肥料、农药等,其改进主要依赖于新技术的使用和精细化管理,还有农地整理成本,如农地养护、农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是在特定农地规模下的成本改进;依据规模报酬理论,在一定范围内,增大农地规模,会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是改变农地规模的成本改进。因此,农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可以为新技术的应用提供便利,从而提高小麦生产经营者的科技使用意愿。明晰农地权利培育出的新型小麦生产经营主体,主要从事现代化小麦生产,更加注重技术的使用和创新,同时也有更多的人力、资金提升小麦生产技术,同时农地权利明晰保障了小麦生产经营主体的经营权利和合利益,提高了新型小麦生产经营主体的创新意愿和科技研发投入。总而言之,明晰农地权利带来的农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和催生的新型小麦生产经营主体同时带来了技术需求和技术供给的提升,小麦生产的科技使用意愿增强,新技术采用率提升,带来了小麦生产的技术进步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最后,农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利明晰,促进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这种规模化经营体系的创新主要有两个途径,一种是农户将农地经营权流转给小麦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另一种是农地托管形式,在保留承包权的基础上,将土地托管给供销社、农机合作社等托管组织,只支付一定数额的托管费用,就可以保留全部的小麦种植收入。这二者都促进了农地的规模化经营,根据规模效应理论,经营单位经营规模的提升,可以降低小麦生产成本,提升小麦生产效益,因此规模化经营可以提高小麦生产经营者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从而愿意增加对新技术的投入。新型小麦生产经营主体的引入,促进了小麦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从而提高小麦每亩预期收益,因而会增加现阶段新技术的投入。
本文旨在研究小麦主产区小麦生产全要素生产率的现状及三权分置政策对小麦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向,由于三权分置政策是投入产出要素之外的随机政策因素,基于前文分析,本章将选择超对数生产函数,运用随机前沿与技术效率损失并存的随机前沿生产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将三权分置政策纳入技术效率损失变量,建立如下超对数随机前沿模型与技术效率并存损失函数模型:
模型(1)中,i表示小麦主产区省份,本文选取了十个小麦主产区省份,因此i的取值为i=1,2,3,……,10。t为时间序号,表示时间趋势,可以反映随着时间推移其他遗漏因素的影响,本文以三权分置政策刚刚提出的2014 年的前后五年共十年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所以t=1,2,……,10。Yit表示第i省第t年的小麦产量;Xait和Xbit分别表示第i省第t年第a或b种要素投入量;t2表示非中性的技术进步;Pit表示三权分置政策虚拟变量,t和Pit、t和lnXait的交互项表示模型支持非中性的技术变化,反映了时间趋势与三权分置政策虚拟变量和要素投入量的交互作用,βn+3+a某项大于0 或是小于0 反映了增加或者减少使用此项投入要素会显示技术进步的效果;Vit表示小麦经营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可控因素;Uit表示小麦生产中的技术效率损失,即在当前技术和要素投入水平下要素投入的最佳配合所产生的最优生产状态的即生产前沿面的距离与现实小麦产量Yit的距离,β0表示常数项。
模型(2)中,mit表示技术效率损失函数模型;Zjit表示其他可能影响技术效率损失的因素;δ0表示常数项。
小麦生产率受到要素投入的影响,主要包括种子投入量、化肥投入量、农机投入量、劳动力投入量等等,同时小麦生产也会受到技术效率损失变量的影响,本文在考虑到小麦生产现状及前人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模型(1)和模型(2)所需,将变量分为三类:产出变量、投入变量和技术效率损失变量,如表1 所示。
表1 研究变量含义、单位及数据来源
为了准确衡量我国小麦全要素生产率,及三权分置政策的具体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本文选取了2009—2018 年小麦产量排名前十的省份,包括河北、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陕西、新疆、四川、甘肃十个省份的数据进行分析。这十个省份小麦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从2009 年的91%上升到2018年的94%,小麦种植面积从2009 年的87%上升到2018 年的92%,能充分反映我国小麦生产变化情况。
本文所用数据主要来源于2009—2018 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中国农业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为了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本文对涉及到价格的种子投入量、农机投入量、其他费用投入量三个变量以2009 年各省和全国经过调整的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了消胀处理。
本文选用Frontier 4.1 软件,采用最大似然估计法得出了2009—2018 年十个小麦主产省份的技术效率,涵盖了资本、劳动投入变量和三权分置政策、小麦受灾率、农民受教育程度等技术效率损失变量,由于超对数生产函数的回归系数并不能直接反映相关变量对于所研究产出的影响,因此需要一定的方法,通常学者们采用要素的产出弹性公式,劳动力(L)、资本(K)、面积(S)存在着专门的计算公式,由于本文将投入变量具体的划分为了种子、化肥、机械、劳动力投入量,将资本变量划分成了三个变量,并不适合采用这种方法,因此,本文采用了贾娟琪等(2019)[8]的方法,将本文各变量进行平均值标准化处理,处理公式如下:
具体实证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最终估计结果
由表2 可知,本文在实证中共有32 个统计变量,实证估计结果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二个常数项之前的部分为第一部分,主要包括投入变量及其交互项,第二个常数项至t变量之间的部分为第二个部分,包含了三权分置政策及其他技术效率损失变量,最后一个部分是对整个模型的检验。
根据模型(2)和表2 的实证结果,可以得出以下技术效率损失模型:
由上述估计结束可以得出,三权分置政策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统计显著,三权分置政策的影响系数为-0.234 6,为负值,说明三权分置政策与小麦生产技术效率是正相关的,实证结果说明了三权分置政策显著促进了小麦生产技术效率的提升,由于在实证中三权分置政策设计成虚拟变量,政策实施前后分别用0 和1 表示,在其他因素未发生变化时,三权分置实施后较于实施前,小麦生产的技术效率提升了0.234 6 个单位。
根据索洛增长核算法,全要素生产率可以分解为在各投入变量不变的情况下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效率之和,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其中,TFP表示全要素生产率,本文中指小麦生产全要素生产率,TP表示技术进步,一般会随着时间递进,TE表示生产技术效率,本文中指的是小麦实际产出向生产前沿面移动的过程。根据模型(5),TP可以以下公式表示:
根据模型(4)可以判断三权分置政策对我国小麦主产省份技术进步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结合Frontier 4.1 随机前沿分析法的估计结果,模型(4)可以写为:
上式表示小麦生产技术进步影响因素模型,其中,由公式(1)可知,从投入要素角度,系数估计值来源于随机前沿分析结果中各要素投入和时间趋势交互项的系数估计,种子投入、机械投入、劳动力投入和其他要素投入皆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其中,化肥投入变量和劳动投入变量显著为正,化肥投入、劳动投入在一定程度促进了小麦生产的技术进步,机械投入、种子投入显著为负,说明这二者投入过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麦生产的技术进步。
三权分置政策P的系数显著估计为正,说明三权分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小麦技术的进步,结合上文的分析,可能是在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外界资本的涌入促进了新技术的创新和使用,时间趋势变量t和t2表示小麦的技术进步,二者皆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小麦主产的十个省份皆有较为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小麦生产技术水平会随着时间进一步提升。
本文利用Frontier 模型测算了十个小麦主产省份2009—2018 年的技术效率水平,分别从时间序列和省份方面进行了分析,从技术投入要素产出弹性来看,农业机械投入和小麦生产劳动力投入都对小麦生产技术效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农业机械投入主产省份小麦生产技术效率的提升影响最强,而种子和化肥投入则存在过量的问题,对主产省份小麦生产技术效率有负向影响。
从技术效率的影响因素角度来看,三权分置政策对小麦主产省份技术效率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和时间趋势有着显著正向影响,而小麦受灾情况则对小麦主产省份技术效率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
从技术进步角度,本文主要采用了索洛增长核算法关于全要素生产率的分解,选用了测量技术进步的具体公式,研究发现,随着时间推移,主产省份小麦生产存在明显的技术进步,三权分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主产省份小麦生产的技术进步,要素投入上,种子投入、化肥投入、机械投入、劳动力投入和其他要素投入都对主产省份小麦生产的技术进步有着显著影响。
根据式(3)可以得知,全要素生产率可以具体分解为技术效率和技术进步,根据实证结果,三权分置政策对主产省份小麦生产的技术效率和技术进步正向影响皆在1%显著性水平下统计显著,因此从全要素生产率角度而言,三权分置政策促进了主产省份小麦生产的全要素生产率。
三权分置政策的实行,促进了农地产权明晰,但从法理角度,这种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仍属于农地使用权和农地所有权的细分范畴,缺乏农地处分权的分离,因此农地经营权的活化需要考量以农地流转权与抵押权并重为内容的农地处分权方面,这需要将农地经营权放在要素市场上加以处分实现。一方面,在土地流转市场上,要切实做到在保证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实现小麦生产经营方对土地经营权的控制,切实保障双方权益,让三权分置政策从法律条文真正落实到日常土地流转和小麦生产经营中去,保持三权分置政策的活力;另一方面,在土地抵押市场上,要充分发挥土地经营权的抵押特性,不断宣传推广,让金融机构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方认识到土地经营权的可抵押价值,打通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途径。
根据主产省份小麦生产投入产出弹性分析可知,我国小麦生产农业机械投入和劳动力投入仍存在短缺,因此应优化我国小麦生产的资源要素配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力度,加强小麦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农田开发利用设施、土地管控设置、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和其他小麦生产综合开发设施,将基础设施建设应用于小麦生产的整体流程中去,建立一套科学现代化的小麦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应进一步提高小麦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并加强对小麦生产的技术宣传和普及,加强对小麦生产经营者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小麦新品种,培育新型小麦生产主体,发展资源节约型和可持续发展型的小麦生产。
第三,不断提高小麦生产经营者和劳动力的素质水平,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增强对小麦生产劳动力的农业培训和农业教育,通过开展小麦生产种植宣讲会,推广农民大学进行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小麦生产劳动力整体受教育水平,提高小麦生产劳动生产率。
第四,优化小麦生产要素投入,合理投入化肥、种子等资源,约束滥用种子和化肥的行为,同时因地制宜整合小麦生产土地资源,保持土地肥力,通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小麦生产的全要素生产率。
政府把农业农村部门应联合气象部分、海洋部门等建立一套提前预警、及时预防、广泛通知的灾情防控和预警机制,加强对灾情的预警和评估。多部分联合协调,对灾情及时做出反馈,将各类灾情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点。同时,应加强对小麦生产经营者的技能培训,明晰灾情危害,制作并分发各类灾情的应急处理手册,提高农民的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从上而下,制定一套完整详细的抢险救灾应急方案,提升各部门的防灾、救灾能力。
第一,继续坚持推广三权分置政策,推进土地流转进程。继续出台相关文件,明晰三权分置具体法律内涵,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基本权益,确保土地有序、有效流转,推动小麦生产不断向着精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第二,加强对小麦生产主产区农户和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保障小麦主产区的粮食产量和生产规模,给予种粮大户更多的补贴力度和补贴途径,将补贴资金向着规模化经营者倾斜,同时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也应因地制宜提出多样化的补贴政策,提升补贴额度,提高种粮大户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小麦规模化生产。
第三,优化规模农户的融资途径。在三权分置中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多样化的贷款和抵押方式,鼓励农业合作社、银行等金融组织向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小麦规模化经营者提供贷款服务,同时向新型经营主体宣传各类贷款方式,提升大规模农户的农业融资能力,在小麦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上,提升资本要素投入,实现规模效益。
第四,推动小麦保险业的发展,保障小麦的生产效益。应结合各省及各地实际情况,推行多样化的小麦保险业务,建立完整的小麦保险体系,同时,国家也应出台相应法规,建立一套高效可行的小麦保险制度体系,从法律角度保障规模经营者的收益,宣传和推广小麦保险产品,提升小麦规模化生产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保证农户的生产收入,提升小麦产量,促进小麦生产规模化并充分发挥规模效应。